王进
父亲1952年入伍,部队在西北边防。入伍第四年,父亲就当上了边防排长,独自带领一个排。说是一个排,其实仅有五六个人,他们一起守护着一个执勤点。在边防地区父亲不畏困难,安心工作,成绩突出,荣获了个人三等功。父亲成为村里第一个立功的人,算得上一项荣誉,因而被载入了村志。
当年,村里收到了部队寄回的立功喜报和军功章。镇里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将立功喜报用镶金的匾额装裱好,匾额两端挂着红绸子,敲锣打鼓地送到我们家。庆功会上,村支书提出:将父亲这枚军功章在全村挨家挨户传阅,鼓励越来越多的小伙子参军、立功。一时间,父亲的军功章成了一件“传家宝”,又像一枚种子,点燃了村民的心。军功章传到谁家谁家就像爱护“传家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保管着、凝视着、抚摸着。
突然有一天,村东头的卫國跑到村支书家报告——父亲的军功章丢了。这个消息震惊了整个村子,那段时间,村民们如同霜打了似的,失落极了。在他们心中,父亲的军功章就像镇村之宝,是全村引以为荣的资本,丢了“传家宝”,就像丢了魂。
直到1962年父亲退伍回乡,丢失的“传家宝”才有了音信。那年,卫国的儿子当兵了。进部队之前,卫国突然跑到村支书家里,将丢失的“传家宝”上交,充满歉意地说是自己的儿子偷偷将军功章藏了起来。支书听了怒火中烧:“你儿子偷藏军功章是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是全村的耻辱,他怎么有资格穿军装?”
村支书连夜召开会议,决定把卫国的儿子偷军功章的事告到县武装部,取消卫国的参军资格。卫国的儿子主动承认错误,并忏悔地说:“小时候,记得有一次,驻村演习的部队放映电影《七天七夜》,电影中军人们英勇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当兵报效国家,看到军功章后就萌生了想偷偷拿走军功章沾沾喜气的错误想法。我错了,我接受大家对我的任何批评和惩罚!”
这时候父亲站了出来:“这枚军功章是我个人所有,我决定不追究卫国儿子的责任!”
事后,支书对父亲满是敬佩,认为父亲有着一颗慈悲之心。第二年冬天,一封电报从卫国儿子所在的部队发回来,在一次执勤中,卫国儿子与两名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最终将犯罪分子制服,因此被军分区记二等功一次。
第二天,在县委礼堂召开庆功大会,卫国儿子和妻子都戴着大红花上台领奖,县委书记专门为他们颁奖。后来县委又派专车送他们回村,村民们像欣赏“传家宝”一样传看着卫国儿子的军功章和证书,都夸赞说,卫国家的“传家宝”和我父亲的“传家宝”一样珍贵。
(责任编辑 蔡慧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