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俄藏Дx.02160Va文书的释读,认为其应为天宝时期敦煌郡长行坊上申敦煌郡相关部门的公文,可定名为《唐天宝某年敦煌郡长行坊申上载十二月驴马减料帐》。对Дx.02160Va的解读,一方面佐证了学界之前关于唐代长行坊减料制度的相关论断,另一方面给料标准不合常规之处,加深了我们对唐代基层政府的“日常统治”的理解。
关键词:Дx02160Va;長行坊;驴马减料帐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21)02-0120-04
Research on Manuscript Дx.02160Va in the Russian Collection of
Dunhuang Documents
—Plus a Discussion about the Rationing Structure of Changxingfang
GUAN Junwei
(School of History,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Abstract:A study of the contents of manuscript Дx.02160Va suggests that this is an official document from the changxingfang organization(an organization where horses were bred for the purpose of long distance transportation) in Dunhuang County, and that it can be entitled “Account of the Rationing Conducted Last December in the Changxingfang of Dunhuang County during the Tianbao Era.” Interpretation of Дx.02160Va has confirmed several previous conjectures regarding the rationing system of Dunhuangs changxingfang, especially as regarding the unorthodox aspects of this particular system, previously discussed among academia. In addition, research on this manuscript is also useful in furthering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day-to-day governance” of grass-roots governments in the Tang dynasty.
Keywords:Дx.02160Va; changxingfang; account of horses and rationing
长行坊作为唐王朝西北交通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其经营西域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藤枝晃先生早在1948年就关注到了长行坊文书,并在1960年将京都藤井有邻馆所藏北庭文书中所涉及长行坊的近20件文书全部刊布。之后孔祥星、卢向前、王冀青、郭平梁、孙晓林、荒川正晴、李锦绣、乜小红等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长行坊制度进行了探索,逐步为我们揭示了唐代长行坊制度的面貌。近年天一阁所藏《天圣令》出版,孟彦弘、朱祖德、赵晶等关注点更加集中于《天圣令·厩牧令》与长行坊之间的关系。本文所要研究的Дx.02160Va为天宝年间敦煌郡长行坊的驴马料帐,涉及到了唐代长行坊中的减料制度。
据《俄藏敦煌文献》第9册所收图版可看出[1],Дx.02160、Дx.02160Va、b正如《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所言,是先将两件废弃的公文残卷(Дx.02160Va、b)黏合在一起,然后再利用这两件公文的背面抄写佛经[2]。沙知先生将Дx.02160Va定名为《给马驴草料帐》[3],《俄藏敦煌文献》《俄藏敦煌文献叙录》则称之为《给马驴草料历》[4]。
首先,将Дx.02160Va录文如下:
1 九斗六升给马四匹料,匹别日给料六升。
2 四斗八升给驴四头料,头别日给料三升。
3 贰硕肆升给晋昌郡驮官匹幔(?)官驴一十
4 七头,十二月廿六日到,头别日给三升。
5 二百卅四石三斗六升粟,饲在槽马外,节减
6 得。日从节减利润帐收讫,甚(?)□□
7 右得举称前件驴马料等
据Дx.02160Va第5—6行的“二百卅四石三斗六升粟,饲在槽马外,节减得”可知该文书与唐代长行坊减料制度相关,类似说法也可以在其他长行坊文书中见到。《唐天宝十四载(755年)交河郡长行坊申上载在曹减料斛斗数请处分牒》:
15 右通当坊在槽减料斛[豆斗]色目数,并所贮(后残)
16 件如前,谨录状上请处分[5]
《天宝十四载(755年)杂事司申勘会上载郡坊在槽马减料数牒》:
1 杂事司
2 合从天宝十三载正月一日已后至十二月卅日以前,郡坊在槽马
3 除食外,计当减料[广禾]、麦、粟总贰 仟 陆 拾 捌 硕 捌 [豆斗] 叁
4 勝捌合。[5]493
关于唐代长行坊减料制度的具体情况,孙晓林、李锦绣两位先生已经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为我们理解这份文书提供了很大帮助[6][7]。大体而言,唐代长行坊(包括其附属诸馆)是根据在槽马的总数按月或按季向当州的仓库申请马料,长行坊实际消耗与州所拨发的饲料总数之间的差额即为长行坊的“减料”,也就是我们在上引两份文书中所见到的“在槽减料”、“郡坊在槽马除食外,计当减料”的数额,因此可知Дx.02160Va第5—6行是指该长行坊除“饲在槽马外”,“节减”所得的饲料总数为“二百卅四石三斗六升粟”。西州长行坊的减料一年约有两千石左右,“二百卅四石三斗六升粟”差不多是一个月的减料数,当然正如李锦绣先生所指出的,这个数目还需要减去诸馆帖马料后才是真正的减料数。结合第4行中所出现的“十二月”,可以推测这应是某年汇总的上载十二月驴马减料帐。
本文书第3行出现了“官驴”,据《唐天宝十四载(755)交河郡某馆具上载帖马食[豆昔]历上郡长行坊状》:
148 郡坊官驴陆头,金娑岭驮帐幕。从十一月八日至十二日,日食麦壹
149 [豆斗]捌勝,计捌日,付虞侯朱诠。[5]431
可知长行坊之中有“官驴”,又据《唐天宝十四载(755)某馆申十三载三至十二月侵食当馆马料帐历状》:
26 廿八日郡坊馱角驮驴 伍 头,食青麦叁勝柒合伍勺、[广禾]叁勝柒合伍勺,付槽头阎驾奴,判官杨千乘。[5]500
206 同月十二日郡坊驮帐设驴陆头至馆,共食青麦壹[豆斗]捌勝,付驴子令狐仙子。[5]510
亦可知长行坊常以数头驴出动承担“驮帐幕”、“驮角驮(即马鞍)”、“驮帐设”等,甚至还有一次为“送中丞果子”之事,出动“长行驴壹拾叁头”[5]423。而据法藏P.2613《咸通十四年正月四日沙州某寺就库交割常住什物色目》中的“官匹帛纸布等”[8],可推知第3行此次官驴所驮“官匹幔(?)”也应是类似之物。
又据前引《唐天宝十四载(755)交河郡某馆具上载帖马食[豆昔]历上郡长行坊状》:
20 右件麦,正月程中丞过,来往瀚海军马兼本郡帖马。[5]422
144 同日,北庭长行马壹拾贰匹,准前至柳谷回。[5]431
146 天山军征马壹伯贰拾匹,十一月七日食青麦柒硕贰[豆斗]。付
147 押官高如珪。[5]431
可以看出西州长行坊之马前均加“本郡”二字,而非本州之马前加其所属州、军名以示区别,如瀚海军马、北庭长行马、天山军征马等,所以此文书出现的官驴应属于晋昌郡。值得注意的是,晋昌郡即为瓜州,西北各州长行坊一般只与邻近州之间发生来往,孔祥星先生曾对西州长行马文书中出现的目的地与始发地进行过统计,主要是伊州、北庭和焉耆等与西州直接相邻的州府[9]。Дx.02160Vb说此公文“下沙、庭等州”,而瓜州与沙州接壤,与庭州却相隔悬远,所以此马驴帐应为敦煌郡(沙州)所有,而非其他州郡混入的文书。
李锦绣先生指出路过该州的他州官马的饲料也应由该州长行坊负责供应,并推测这些给料是从“减料”中支出,而本文书第6行中的“日从节减利润帐收讫”则为此观点提供了新的佐证。
“利润帐”又见于法藏P.3348《唐天宝四载河西豆卢军和籴会计牒》:
35 玖伯肆硕捌斗捌升玖合粟,填本外
36 利润。其粟收附同前季利润帐讫。[10]
朱睿根、杨际平两位先生已指出“玖伯肆硕捌斗捌升玖合硕(904.889硕)”为预估籴价和实际籴价间的差额,所以被作为“本外利润”计入“利润帐”[11][12]。Дx.02160Va情况相似,“二百卅四石三斗六升粟”是沙州长行坊某年12月的减料数,也就是此“节减(料)利润帐”的总额,而“日从节减利润帐收讫”即指“晋昌郡官驴”这些非沙州的马、驴等给料的消耗,也要从此“利润帐”中扣除,所以此帐目的性质应与《唐天宝十四载交河郡长行坊申十三载郡坊帖马侵食交河等馆九至十二月马料帐》类似,是敦煌郡长行坊记载他州官马侵食本州驴马料的帐目。
又据《旧唐书·地理志》知瓜州天宝元年改为晋昌郡,直到肃宗乾元元年才又重新改回,而从此件驴马的给料标准远高出正常标准来看,显然在安史之乱前天下富足承平时,则此文书产生的时期基本可推定在玄宗天宝年间。“右得举称”也见于吐鲁番出土的《唐天宝三载交河郡蒲昌县上郡户曹牒为录申征送郡官执衣、白直课钱事》第二片文书[5]197,吴丽娱先生指出此文书是蒲昌县向交河郡功曹呈递的申状[13],可知“右得举称”是下级向上级呈递公文的用语,则本文书也应是长行坊上申给敦煌郡相关部门(很可能是敦煌郡长行坊的主管部门敦煌郡兵曹)的公文,似可定名为《唐天宝某年敦煌郡长行坊申上载十二月驴马减料帐》。
需要指出的是,此文书账目之中似乎存在着问题。孙晓林先生已指出,唐代对马匹的给料规定为每天1斗粟,实际有时给料只有0.7升,但是这里记载长行坊每日给马2.4斗料(9.6/4)、驴1.2斗料(4.8/4、20.4/17),远远超过国家的正常标准,其具体原因如何,尚待进一步考察。不过丁俊先生在讨论唐前期的勾征问题时,也注意到了检校长行使在勾征中发现西州长行坊的账目存在猫腻,下牒追查,结果不仅事关长行坊,还牵连到西州的兵曹、仓曹以及州仓等相关部门[14]。长行坊系统作为支撑唐代西北地区统治的基层链路,每日所承担的来往官员及其家人的住宿、接送等任务相当繁重,各种日常开销也颇为可观,这从北馆文书可以窥见一斑。侯旭东先生在《皇帝的无奈——西汉末年的传置开支与制度变迁》一文中曾指出西汉末年传置支出膨胀的直接原因在于官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假公济私[15],唐代长行坊的情况恐怕也是如此。敦煌、西州等地方政府所辖长行坊均在帐目中出现问题,恐怕并不是偶然,而是“日常统治”的常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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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侯旭东.皇帝的无奈——西汉末年的传置开支与制度变迁[J].文史,2015(2):5-66.
收稿日期:2020-06-04
基金项目: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项目[京人社专技字(2020)54号]
作者简介:管俊玮(1985- ),男,江苏省南京市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在站博士后,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和敦煌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