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月
不知道從什么时候开始,我有了一种恋旧情结。
一支好看的笔用了几年依旧很喜欢,十几岁时的手稿依然留着,好友送的手信和明信片仍时不时地拿出来翻看,还有上初中时叔叔送给我的贝壳手链……好多曾经喜欢的东西旧了坏了,却比从前更加喜欢;曾经别人送的不喜欢的小物件,如今也喜欢上了。
曾经我以为我是喜欢这些小物件,后来我发现,所谓恋旧,恋的也许并不是旧物本身,而是送给我们这样东西的人,抑或是这些东西陪我们走过的那段岁月。
就像我当初很喜欢陈奕迅的《你的背包》,歌里唱着那个背包“千金不换”,其实歌词里的主人公真正怀念的不仅是那个背包,还有那个错过的姑娘。爱屋及乌,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怀念她的,只有这个背包是彼此之间的交集。
我也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不过我和他的交集是一支笔。
他是我暗恋了三年的男生。高一和他做同桌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慢慢喜欢上了他,就想办法一点一点接近他。他的家庭条件不好,平时穿的衣服总是那几件,没有笔袋,用的也总是那几支笔。有一次考试,我们在同一个考场,他坐在我前面,当时我刻意没有带笔,就是为了向他借一支笔。他很慷慨地借给了我。
考完后,我把那支笔收进了我的笔袋里。明明是一支很普通的中性笔,我却把它当成宝贝,时不时拿出来看,有时候独自对着一支笔笑得很开心。放学后,我特意去学校外面的书店,花八块钱买了一支金属中性笔,它有着银白色的漆身,非常好看。八块钱,抵得上我一天的饭钱了。送给他的时候,用的是还笔的借口。他一开始觉得贵了不肯接受,但在我的劝说下,还是收下了。偶尔上课的时候看到他拿着那支笔写字,我就感到非常开心。
或许初恋就是这样吧,后来的几段恋情都没有这样青涩的悸动了。
我和他并没有走到一起,高二分班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了,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我们之间唯一的交集就是那支笔。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我甚至忘记了他长什么样子,只有手中的那支笔告诉我,我曾经那样小心翼翼地爱过一个人。
还有童年时奶奶买给我的那些玩具,我将它们洗净后放在箱子里。她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每次想她的时候,我就会看看这些东西,这样似乎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对那些东西并不上心。后来这段岁月溜走了,留下的只有那些旧物:一支留了很多年的笔,一本翻了很多年的书,抑或是一个爱了很多年的人。
隔着时光,安静地凝视着那些东西,又想起了那些久远的人和久远的事。像是穿越时空,重又回到了那些难忘的岁月。
编辑/胡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