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玮 陈玉娟 黄月娥
(皖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 安徽芜湖 241002)
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以及医学模式的巨大转变,以及中国慢性病患者数量的逐年增加[3],营养治疗已成为临床综合治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三级甲等医院的考核标准中也要求设置营养部,但同时各医疗机构的临床营养水平发展仍不平衡。因此,该研究立足长三角地区,针对江浙沪皖四地的三甲医院开展调查,分析四地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的设立情况与发展现状。
(1)医院筛选。按照地区及医院等级进行筛选,获得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名单;
(2)医院信息获取。通过登录各医院官方网站了解该医院是否设置营养科等相关科室,以及科室人员数量、学历背景、职称情况等基本信息。
采用Excel 2016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22.0进行数据分析,对于计数资料采用率或构成比进行描述,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组间比较,等级资料采用K-WH检验进行组间比较,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数据搜集共查找到 227 家三甲医院,其中江苏省 77 家、浙江省 68 家、上海市 40 家、安徽省 42 家,各地区三甲医院营养科室设置情况基本在 50%左右。
设置营养科室的医院比例最高的地区为上海达到23家医院(57.50%),其次为浙江省达到35家(51.47%),再者为江苏省达到35家(45.46%),比例最低的为安徽地区达到17家(40.48%)。
(1)营养科室人员规模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各医院营养科室人员数量存在较大差异,人数最多可达20人,同时某些医院营养科室人员少至3人,部分医院因网站信息缺失未搜集到具体人数,详见表1和图1。
表1 三甲医院设置营养科室人员比例情况
图1 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数量统计图
(2)营养科室人员学历水平分布情况。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学历水平差距较大,学历水平较高的科室有博士、硕士学历人员,学历水平较低的科室为本科和大专学历水平,较多医院的营养科室缺乏人员学历水平的相关信息,详见表3。
表2 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最高学历统计表*
(3)营养科室人员职称水平分布情况。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职称水平以初级为主,随着职称水平的升高,人员数量所占比例在逐渐下降,各地区职称水平比例不存在统计学差异。详见表3。
表3 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职称水平(人)统计表*
在《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中明确指出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组建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但通过此次调查的数据分析结果可知,长三角地区的三甲医院营养科室的设立比例并不高,最高为上海地区,仅达到 57.50%,最低为安徽地区为40.48%。四地的营养科室设置比例高低可能与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关联,上海人均GDP 在 2019 年排在全国第二位,而江苏省、浙江省及安徽省分别排在第三位、第五位及第十三位。三甲医院以公立医院为主,医院收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医院营收部分,这两个部分都受到当地经济水平的影响,经济水平越好,财政收入增加,医院收入增加,故而使得医院能够有较多的经费去建设医院的相关科室。而营养科作为非手术科室,在医院的营收体现上占比小,因此医院整体收入水平未到达较好水平时,通常不考虑发展建设营养科室,造成长三角地区医院营养科室设置比例普遍较低。
在建设与管理指南中要求临床营养专业人员(医师、技师、护士)总人数与医院床位比不小于1∶100,临床营养专业人员中临床类别职业医师人数与医院床位比不小于1∶200,护士人数不少于3人。而该调查中发现各地设立了营养科室的三甲医院,其人员配备数量差别很大,少则3人,多则达到20人的规模。
按照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科室人数3人是肯定无法到达对应的床位比要求, 护士人数也存在不足;人数较多的科室例如浙江丽水市中心医院和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营养科人数分别达到了17人和18人,但近一半为厨师,而非营养专业人员,营养专业人员也仅有9人,这都反映出江浙沪皖地区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的数量不足,会影响到营养学在临床治疗过程中作用的发挥,这个现象在军队医院中同样存在[4]。
在该调查中,获得的江浙沪皖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学历信息相对较少,从表2的分析结果可知,不同地区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最高学历水平存在差异,其中上海地区最高学历水平为博士有8家三甲医院,江苏省有2家三甲医院,而浙江及安徽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则无博士学历水平,说明上海地区三甲医院对于营养学在临床诊疗中发挥的作用认同度高,在营养科室的建设、人才引进及培养投入高于其他地区。同时上海部分医院营养科室拥有教授职称人员,通过招收研究生的方式进行人才培养,形成良性循环,为临床营养学科不断输送人才。
调查统计四地三甲医院营养科室人员职称信息的过程中,发现科室人员职称系列较为复杂,一部分人员是从临床医师这个系列评聘职称,这部分群体多具有临床专业学历,具有处方权;另一部分人员是从注册营养师这个系列评聘职称,这部分人员多为食品工程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学历,属于理学或工学, 无处方权;最后一部分为护理人员,从护师系列进行职称评定。在医院营养科室人员的学历也深刻影响着职称的评定,作为具有临床医学学历的医师,多数不愿从临床科室转入非临床科室的营养科。
随着中国慢性病人群数量的逐年上升,营养问题日渐突出,同时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尤其是手术治疗患者与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营养支持的重要性逐渐被认知,故加快临床营养学科的发展迫不及待。但从该次调查来看,三甲医院营养学科(科学)发展并不理想,那么级别更低的基层医院可想而知更加艰难。
4.1健全学科发展,多渠道培养人才。
临床营养学属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通过多个专业进行[6],包括医学类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理学类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工学类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不同类别具有不同的特征,医学类在医学知识方面具有较好的知识储备,但在膳食制备等工艺学方面学习较少;而工学类的专业更注重食品加工工艺的学习,缺乏医学相关知识;理学类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多有医学院校承办,医学知识与营养学知识储备较好,但仍在食品工艺知识的学习上有短板。因此开办相关专业的各高校应顺应市场需求,可作为辅修课程增加相关知识学习的渠道,培养知识储备全面的临床营养学科人才。
4.2规范营养职称晋升系列,提高职业认同感。
现阶段营养科室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从医师、技师及护师三个系列进行,基本能够涵盖科室的大部分专业人员。但由于营养科室为非临床科室,多数医院划归为医技科室,其工作特性使得该科室人员中临床专业的相关人员较少,造成较多医院的营养科室无处方权,无法真正开展营养治疗。而医学院校培养的营养与食品专业人员,获得理学学位,虽系统的学习了医学知识,但无法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无法获得处方权,制约了人才的发展。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将医学院校培养的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毕业生纳入医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内,增加医院营养科室人才的引进渠道,提高科室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4.3制定合理绩效分配制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为推动临床营养业务的开展,应完善临床营养服务价格项目,可通过增加营养风险筛查、住院病人营养状况评估与咨询、治疗膳食的营养计算和食谱编制等日常营养服务收费项目,来加快临床营养学科发展。同时将相关肠内、外营养制剂的配制收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内,以增加科室的整体收入,提高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