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活水润乡村

2021-06-06 16:56姜玉桂刘月姣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1年24期
关键词:支农农村部金融

姜玉桂 刘月姣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集聚更强大的力量,也更离不开金融力量的支持。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领域贷款难、贷款贵是普遍的客观现象。吸引更多金融资本进入目前仍然利薄而险高的农业农村领域,犹如逆水行舟,不仅需要耐心和决心,也考验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的智慧与担当。

一年来,农业农村部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搭建金融支农平台,创新金融支农机制,谋划金融支农抓手,激活一池金融活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有利的环境。

着眼于体系完善,搭建金融支农平台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思维,从体系上去完善和推进,才能集聚最大的力量,全方位地推动。

目前,我国包括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和农村商业金融在内的多层次、互补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农业农村部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依靠金融体系的力量,反过来也将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

从2021年2月到8月,短短6个多月里,农业农村部先后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以及19家相关金融机构,召开了4次金融主题的全国性会议。

2021年2月5日,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召开。面对出席会议的金融机构,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支持,需要我们进一步务实合作,共同努力做大农村金融这一池活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5月7日,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农业农村部联合金融机构,共同部署2021年金融服务三农重点任务,合力推动创新金融支农模式,拓展金融支农渠道,健全工作协同机制。

2021年6月25日,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部署安排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提档升级。

2021年8月23日,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在人民银行召开,就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精神,再度做了部署。

强化金融支农的冲锋号吹响了。各机构负责人总结经验,出谋划策,支农惠农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

在一系列业务对接、政策引导、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之后,一个汇聚合力、积极引导金融支农的合作平台逐渐浮出水面。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承担金融监管职能5个部委密切协作,不断加强对参与政策指导和管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农担联盟、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现代种业基金、中国农垦产业基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的指导,构建起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保集团、中国邮政集团等12家央企、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与此同时,各大金融机构开始纷纷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健全金融支农服务体系。

中国工商银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李纵亲历其中,“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制定了12项具体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工商银行‘十四五期间每年涉农领域信贷投入不低于1万亿等。2021年前11个月,工商银行在涉农领域已累计投放贷款超1.3万亿,同比增长17%。”

平台建立后,围绕信贷、保险、投资,农业农村部同各机构都分别制定了具体合作方案。合作重点进一步具象化、精准化。乡村振兴多个金融服务重点需求领域得到了金融活水的精准浇灌。

种业领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支持国家级玉米种子产业园和国家级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建设。

生猪产业领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態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领域,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农担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金融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合作方案的通知》,开发“仓储保鲜贷、仓储保鲜—新农保、仓储保鲜—浙里担财农贷”等专属金融产品。

防范化解农业风险领域,农业农村部与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1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地区扩大到13个粮食主产省份500多个产粮大县,指导各承保机构更加公平合理地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加强承保理赔管理,切实发挥农业保险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作用。

……

多个省市农业农村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牵头成立金融支农联盟、农业担保联盟、乡村振兴政府投资基金联盟……一批金融支农平台在各地涌现。

“广东金融支农联盟组织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金融力量,开创完善‘政银保担基五位一体金融支农大格局,成了广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动力火车头。”广东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介绍。

浙江成立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政银担保基”协同发力,促进共同富裕。

安徽打造“政银保担企+”联动支农平台,探索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

江苏泰州搭建政银保企平台,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协调,财政部门指导完善金融服务三农体系,人行、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抓好金融产品创新、降低融资门槛。

……

各领域的资源,通过平台不断汇聚,形成全方位金融支农的合力。2021年三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42.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农户贷款余额13.22万亿元,同比增长13.9%。农业贷款余额4.59万亿元,同比增长5.2%。5C86B066-7C09-4394-9812-2379BEA3BA58

着眼于稳定长效,创新金融支农机制

金融支农,谋求长远,唯有增利降险。乡村未来巨大的发展潜力是增利之一;乡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是增利之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深化,农村信用体系的完善,农业科技的进步等势必会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但在农业农村领域贷款难、贷款贵的困境尚未从根本上得以扭转之时,金融支农要行稳致远,还得有一套行之有效、稳定规范的配套机制。正向有激励,反向有约束,并保有创新的空间,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才能提高积极性。

唐仁健强调,农村金融既要适应金融市场规律、又符合农业农村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工商业的模式,也不能只讲市场规律、效益法则。

“作为肩负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必须主动作为,着眼长效长远,积极参与金融支农机制的创新。”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司长陶怀颖表示,一年来,农业农村部积极对接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委,联合起草了多个重要文件,致力于构建金融支农稳定长效机制。“在对接过程中,农业农村部一直致力于讲好两句话:一是乡村全面振兴天地广阔,农村金融大有可为;二是农村金融不能只算经济账、眼前账,更要算政治账、长远账。”

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2021年6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突出了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考核确实是一方面因素,但交行服务乡村振兴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撬动万亿级经济体量的业务蓝海、推动交行自身业务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交通银行乡村振兴部杨祯敏表示。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巨大的投资量,不仅需要财政优先支持,也需要金融和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加快形成财政优先支持、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乡村振兴局修订印发的2021版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中,因地制宜地创新投入方式得到鼓励,完善全产业链开发模式、探索区域整体开发模式、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等5种模式被一一列明。

着眼于服务创新,谋划金融支农抓手

作为需求方,农业农村部引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千头万绪,应该从哪里着手,发挥好乡村振兴的统筹职能?只有立足自身资源和职能,在思路上找出路,在抓手上谋创新。

在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上,唐仁健明确指出,当前重点是要找准市场有效之手和政府有为之手的结合点、突破点,稳扎稳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以点上的突破带动整体提升。

信用是金融的基石。农业农村部系统多年积累的数据成了金融手段创新的宝贵资源——500多万户新农主体名录信息、11亿多块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数据、65.5亿亩集体土地和6.5万亿元集体资产数据、每年2000多亿的农业补贴……“这个数据用好了,农村的信用体系也就基本建起来了,农村信用贷款这个事也就好干了。” 唐仁健表示。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按照“经营主体直报需求、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思路,联合农担系统、银行系统共同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以下简称“信贷直通车”)。

信贷直通车首创性地由政府搭建平台,推动实现金融机构与新农主体“面对面”对接,金融资源“点对点”直达。新农主体只需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提出信贷资金需求申请,有关信息直接汇集到农业农村部新农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直达金融机构。

新农主体缺乏合格有效的抵质押物,怎么办?信贷直通车通过银担紧密合作、风险共担机制,引入农业融资担保服务。新农主体提出信贷申请后,信贷直通车将相关信息全量推送给省级农担公司,由省级农担公司会同其合作金融机构,优先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提供授信支持。

在吉林省汪清县,顺馨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鲍仁义通过信贷直通车申报贷款需求,不到1天时间,就顺利拿到了由农担公司担保、邮储银行发放的50万元的贷款。“养殖规模小、抵押物不足,是我们农村养殖户的普遍现象。现在信贷直通车可以免抵押,用手机直接提报贷款需求,就能解决资金问题。感谢为我们提供的好政策!”

“信贷直通车效果好的原因,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客户导向,二是政银保三方协同,三是抓住了数据这个核心。” 北京农担公司总经理李勇认为,应该把信贷直通车活动,作为一种长效机制保留下来。

截至2021年12月10日,在全国,像鲍仁义这样的信贷直通车受益主体已达到14441户,信贷直通车授信金额也已突破100億元。

与此同时,信贷直通车还为各大商业银行拓展农村市场开辟了高效的获客渠道。随着活动的深入,信贷直通车开始连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红盾系统、银保监会直属的中银保信公司农业保险数据,从而实现对新农主体身份真实性、用途合规性以及资金额度与生产规模适配性自动校验,助力金融机构为新农主体精准画像、开展信用评价,实现数据增信。

如果说信贷直通车着眼于破解新农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工商银行开展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则是着眼于撬动和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兴农撮合”立足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实施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农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将项目实施主体与工商银行的客户资源紧密对接,提供集产品展示、需求发布、磋商洽谈、招商引资、政策解读、融资支持于一体的智能化撮合服务。5C86B066-7C09-4394-9812-2379BEA3BA58

“2个多月时间,已覆盖117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园、74个特色产业集群和455个产业强镇、6000余个新农主体,举办30余场推介撮合活动,促成合作意向近200个,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124项。”李纵表示,这种智能化撮合正是针对农业产业链发展信息不对称、生态不完善等难点痛点对症下药。

用好财政资金“药引子”,以一引十连百,自是政府部门的天然抓手。运用中央财政资金,农业农村部已经连续多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项目,支持金融机构与地方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引导和撬动金融活水。2021年聚焦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推动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机制创新。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与安徽省蒙城县联合申请的新农主体信用体系建设1+3创新试点,依托县政务数据,建设1个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3个功能模块:面向金融机构的信用管理系统,面向新农主体的服务窗口,面向政府部门或考核评价方的展示中心。试点成熟后向全省推广,将进一步撬动投放农户贷款。

“不可否认,农村金融的问题还有待根本性破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我们对农村金融的未来充满信心。”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几亿农民同步迈向现代化阶段,能够释放出巨量的消费和投资需求。未来乡村必将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消费强劲的乐土、收获希望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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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要事一览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市县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

1月8日,生猪期货正式挂牌交易。

1月1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管理,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花生期货交易。

2月5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在京组织召开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与19家金融机构共商金融支农举措,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2月26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农村。鼓励创新开发金融支农模式,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畜禽活体、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双控”业务考核,扩大政策性担保业务规模。推动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增加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險以奖代补试点覆盖范围。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3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启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4月下旬,国家农担公司印发《关于持续做大农业信贷担保规模促进全国农担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全国农担体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5月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和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召开全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视频会议。

5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

5月1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的通知》,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

5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加大对乡村休闲旅游业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着力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升级版。

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

5月下旬,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金融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突出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明确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等具体内容,强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的支持。

6月24日,国家开发银行成功发行首期乡村振兴专题人民币金融债券100亿元,所募资金将主要用于向污水处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相关领域项目提供贷款。

6月下旬,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6月2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5C86B066-7C09-4394-9812-2379BEA3BA58

6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全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成功经验,部署安排接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重点工作。

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

7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8月19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通知》,聚焦种业振兴,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政策性金融支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

8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

8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聯合出台《关于开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兴农撮合”活动的通知》,加强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的通知》,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和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探索开展农村金融保险体制机制创新。

9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

9月下旬,交通银行正式发布《交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2021-2023年工作规划》和《交通银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交通银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目标和路径。

9月2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提出建立“政银担”协同机制,通过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队伍、支持“链主”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不断探索有效金融服务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等十三条举措。

11月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

(本刊整理)5C86B066-7C09-4394-9812-2379BEA3BA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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