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近日发布,并于3月31日至4月29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为进一步推进首都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北京市残联开展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形成了《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为各类考试、选举活动等提供无障碍服务的要求,同时增加导盲犬使用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导盲犬相关规定“独占一条”。条例明确指出,视力残疾人携带符合条件的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使用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一旦新的管理条例通过实行,那么“导盲犬禁入”将成为历史,因为按照惯例,北京市的政策一旦实行后,国内其他的省市都会跟随。
增加导盲犬的使用和规范导盲犬的使用绝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