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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 荣成 264300)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习总书记提出,“要秉持为发展求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理念,让发展和安全两个目标有机融合,使各国政府和核能企业认识到,任何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核能发展都难以持续,都不是真正的发展。只有采取切实举措,才能真正管控风险”。2018年,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简称“《核安全法》”),把有关核安全的基本方针、原则和要求等上升为法律。由此可见,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核事业发展的前提、基础和生命线,而工程建造质量是保证核安全的基础。
近年来核电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弄虚作假事件时有发生,个别事件性质恶劣,甚至涉嫌违反两个“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违规操作零容忍),严重影响核电工程建设质量,进而对核安全造成了威胁。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国和一号示范工程触犯两个“零容忍”的问题发生,结合防城港核电3号机组内层安全壳钢衬里焊接及无损检验造假事件经验反馈,国核示范制定并实施了《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创建专项方案》。以期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全面保障。营造坚持两个“零容忍”的文化氛围,做到提前预防,从文化与思想等源头上预防造假,切实减少触犯两个“零容忍”的行为发生。
国核示范提出创建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并明确了创建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的目标: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核安全法、落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监督作用,坚持两个“零容忍”。具体包括以下指标:
1)核级系统、设备和构筑物,不发生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安全质量事件。
2)不发生被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通报的在行业内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违规操作事项。
3)核电行业已经发生的涉嫌违反两个“零容忍”的经验反馈事项在示范工程现场的落实率100%。
4)通过党建引领、文化熏陶、习惯养成、警示教育等各种手段在示范工程各参建方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文化氛围。两个“零容忍”的要求通过一系列活动成为示范项目全员的共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5)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形成良好的核安全文化氛围,参建人员具有良好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各参建单位核安全文化体系运行有效,并得到行业内广泛共识。
国核示范成立了两个“零容忍”推进专项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公司一把手担任主任的核安全文化(两个“零容忍”)推进委员会,并成立了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核安全文化主管处室。同时,将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全面纳入专项组织,明确各单位责任,并定期召开会议,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创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并继续推进防造假专项工作方案、继续完善核安全文化提升的举措、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两个“零容忍”进现场、两个“零容忍”进制造厂、两个“零容忍”进党建等六大项内容。针对创建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的要求,确定24方面具体工作,形成一百余条行动项。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总体牵头组织,各单位配合落实。
国核示范编制了《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防造假专项方案》,提出“六防”举措,并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了一系列防造假工作。“六防”举措具体包括:坚持两个“零容忍”、加强供应商管理”、加强合同约束、加强过程控制、运用技术工具、鼓励举报造假六个方面,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1)总包单位制定项目核安全文化评估计划,对重要设备制造厂家和现场主要承包商开展核安全文化评估活动,提升设备制造厂家和现场主要承包商核安全文化水平。
2)识别需要增加防造假要求的管理体系文件,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3)对供应商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将供应商的诚信情况进行分级,与供应商合作的范围同诚信等级挂钩。将发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商列入黑名单。
4)持续开展震撼教育活动。
5)在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验收/审查时,应用防造假技巧。
6)总包单位建立造假问题举报激励制度,明确造假问题举报范围、举报渠道、举报处理、举报奖励等规定,鼓励全员参与打假。
7)对于发生的违反两个“零容忍”问题,及时通报,并开展经验反馈。
2.2.1 落实落细核安全法
制定《核安全法》和《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宣贯活动方案,组织全项目开展《核安全法》和《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宣贯,并组织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开展核安全法考试。总包单位负责组织总包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骨干人员开展核安全法考试。
2.2.2 持续提升核安全文化建设
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构建责任清晰、客观理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核安全文化。制定核安全文化推进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各参建单位人员的核安全文化培育工作,强化现场各级人员执行核安全文化要求、履行核安全文化义务的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对现场作业人员核安全文化意识的定期评价与跟踪改进机制。
2.2.3 建立人因管理体系,提高人员绩效水平
策划并启动建安阶段人因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广防人因失误工具及人因管理理念,持续推进技能培训设施建设,面向施工承包商开展防人因失误培训,逐步建立各专业领域高效、规范的人员行为模式。
2.3.1 建立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
设计单位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保证工作范围内设计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在工程建设/调试/商运过程中出现因设计问题或设计管理问题导致的安全质量问题/事件/事故时,设计单位和总包单位设计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3.2 建立设备制造质量终身责任制
推行设备制造质量终身责任制,对于主要设备,在使用年限内,对于因制造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事故/事件,设备制造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存在因监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事故/事件,监造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3.3 建立工程领域质量终身责任制:设立班组长“荣誉榜”
班组长是安全和质量的实现者,是基层工作的“一把手”,班组长应对从事的工作质量终身负责。示范工程在现场设置“荣誉榜”,将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班组长及其负责的工作内容镌刻其上,作为永久记录。强化一线班组长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2.3.4 逐级传递防造假要求
营运单位是核安全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国核示范加强对各级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和合同约束,将防造假的要求落实到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同时,总包单位与各分供方(包括设备制造厂家和现场建安施工单位)签订防造假协议。明确“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质量底线、红线行为,明确供方的防造假主体责任和基本要求。对于触犯底线、红线的行为明确追责要求,并要求向各级分供方逐级传递。层层传递要求,层层落实责任。
2.3.5 强化结果导向,全面挂钩员工绩效
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增设员工绩效约束性指标,对违反两个“零容忍”行为进行全面约束,对违反两个“零容忍”行为的个人,在相关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实行绩效考核约束。对于累计违反两个“零容忍”行为的个人,限制其岗位聘任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资格。
2.4.1 监理单位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第三方开展监理工作,全面落实两个“零容忍”管理要求,提升监理工程师核安全文化素养,对全员开展两个“零容忍”相关教育培训,提升防止弄虚作假和防止违规操作的意识和技能。完善程序体系,识别并修订需要纳入防造假要求的管理程序。在开展旁站、审查、验收等工作时,熟练运用防造假技能,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4.2 强化设计文件交底与核查环节规范性
总包单位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帮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设计意图。现场设计代表熟悉现场工程实际,对设计图纸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发现违反设计要求的问题,确保设计图纸使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并形成相应制度。
2.4.3 引进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焊接和无损检验是核电工程建造阶段最重要的关键技术之一,属于特殊工艺,对于工艺过程控制有着极高的要求。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充分借鉴防城港核电经验反馈,加强过程控制。引入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助完成示范工程现场焊接、NDE类施工过程控制,主要包括人员资格和工艺规程审查、质量计划见证、NDE抽检复检、RT底片复核等。对于大宗材料、紧固件等的验收,由于其范围广,影响大,同样引入第三方抽检。
2.4.4 两个“零容忍”进班组
开展安质五星级班组建设,引进第三方班组帮扶团队,建立班组长注册制度,每季度开展五星级班组评选并在示范工程安委会上进行表彰。识别违反“零容忍”的具体表现,在入场培训教育、施工前技术安全交底中进行宣贯。
2.4.5 强化“技防”措施
技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关键作业人员采用智能监控系统进行进出监控;
2)通过人员定位,在地图上显示各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各工种数据统计信息,自动判别HSE、QC等管理人员是否缺失;
3)建立覆盖全部区域(包含临建区)的广播系统;
4)核岛安装焊材发放实现电子化管理;
5)建立物项二维码管理系统,在开展重要施工和检查活动时可确认并上传工作图片、视频;
6)监理单位、总包单位QC人员在质量计划中对应的原始记录中签字,避免表格数据弄虚作假。
2.4.6 针对造假高风险行为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针对永久性材料及物项安装前验收中的造假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文件中增加防造假内容;明确对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文件抽检验证要求。
针对工程分包商资质造假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审核施工承包商分包商的资格,定期对国核示范现场的分包管理进行检查,规范分包管理行为。
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及无损检测人员资质及重要工机具造假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及无损检测人员及工机具数据库,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数据库人员与现场人员一一对应,防止冒用及代签。
针对施工过程中记录造假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保证现场ITP范围的合理性,以便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关闭ITP;梳理并识别现场造假高风险作业和物项,如电缆端接、隐蔽工程、焊接、NDE、紧固件等作业。对于施工过程发生变化的,除正常的施工逻辑外,增加施工过程跟踪记录,防止出现实体与记录不符合行为。
2.4.7 配备充足的QC和技术人员
针对工作量大与人员配备数量不匹配、人员超负荷作业、QC及技术人员配备不合理、授权不充分而造成的补签记录、冒名代签等情况,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配备数量充足,经过培训并获得授权的QC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且定期评估QC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及工作负荷情况,及时提出预警,并形成相应制度。
2.4.8 调试防造假专项措施
对于不同调试阶段,针对调试规程、调试记录、调试工器具、调试人员的培训授权等方面,建立从人员到文件等一系列防造假措施,并组织实施。识别调试监督弱项,探索引入调试质量监督外部力量,提供调试质量监督技术及管理支持,保证调试过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2.5.1 提升设备制造、验收以及仓储质量
根据现场安装逻辑做好供货计划统筹管理,确保制造厂不盲目赶工,不因进度影响设备质量;配置更多具备经验的项目管理和监造人员,设备制造厂家加强员工防造假培训,提升人员质量把控能力;编制检查指导文件,对于关键和特殊工艺编制专项检查技术文件;对供货商进行分级评估,对于易出现问题或管理较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进行阶段性驻厂监造或者加大巡回监造力度;加强到货验收管理,建立对仓储承包商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重视到货验收以及存储质量。制作仓储违章操作典型案例视频培训资料,加强对仓储承包商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仓储工作“零违章”。
2.5.2 识别并排除恶意低价中标行为
充分进行市场调研,了解采购物资的市场均价,对评标打分机制进行优化,杜绝恶意低价中标行为。加强事后追责,促使各级审核各负其责,各把各关。
2.5.3 维修和生产人员参与设备/配件进场验收
充分利用维修和生产人员分工明确,专业性强的特点,组织维修和生产人员参与设备/配件的到场验收。并且与物资验收管理人员相互配合,各有侧重,有助于发现设备/配件实体或质量文件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升验收质量。
2.6.1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两个“零容忍”相关的重大议题。运用好党组织联席会平台,召集各相关单位群策群力,落实好两个“零容忍”工作。
2.6.2 做好两个“零容忍”宣传
借助微信公众号、《示范之路》报纸等媒体平台,做好两个“零容忍”先进做法、良好实践的推介。
2.6.3 两个“零容忍”进培训
开发两个“零容忍”培训教材,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级/各单位人员开展两个“零容忍”教育培训;对于需进入工程现场的访客或工作人员,需预先开展两个“零容忍”专题培训。
通过实施一系列两个“零容忍”专项措施,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阶段性达到了预期目标,未发生被监管机构通报的触犯“零容忍”事件,项目工作人员遵守两个“零容忍”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专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工作组也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后续,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将继续扎实推进两个“零容忍”专项工作,为达到创建两个“零容忍”示范工程的最终目标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