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架空层和地面露天的规划车位是否可以买卖,可以买多少个是否可以砌墙成车库。
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要围档的话,看是否违反规划。
合同和補充协议都约定,开发商可以处置。
我们这里还没明确车位的产权办理问题。规划标注,肯定是公共停车。
《民法典》明确规定,规划车位可以买卖、赠与、出租。
架空层不计算面积,合同里明确车位、车库由开发商买卖。
有的地方的地下车位可以办理产权,但架空层车位和地面车位不是很明确。
地下车位不能办产权的,可以签订租赁合同。架空层车位、地面车位基本都属于公共,签买卖合同基本无效。
也要看是不是属于人防车位。
现在拟的车位合同都有明确,不可以变更性质、不可围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即开发商在开发项目前,经政府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此类车位、车库,在开发商开发后,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与当事人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和使用。
地上车位通常应该占用的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公共区域,这部分车位开发商无权买卖。
如果是根据规划图标注的规划车位呢?
和规划不规划没关系,要是规划都不是停车位,那属于改变了用途。
必须规划才行。没有规划的,那是占用业主共有土地。在前期报批规划方案,车位配比有严格规定。
除非让开发商证明车位占用的这部分土地出让金没有计入房价,否则在地上画个停车线就可以按照车位的价格出售吗?
这个与房价没有任何关系。规划方案及图纸在报批时有明确规定的。
小区内部规划也是占用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
规划车位不是卖了才建设,而是一开始就报批了,备案图纸了。
除非你能证明车位占用的土地出让金没有计入业主购房成本,且车位占用的面积在计算容积率时剔除了。
车位不计入建筑面积,这个规划图纸就会标注明确。车位与土地出让金没有关系,只与分摊面积有关。车位一般不会计入建筑面积。
原则上,规划内地下车位归开发商,规划外的归全体业主共有;地上车位(非车库)一般是共有。
车位是有配建指标的。规划红线内的沿街车位归谁?属全体业主还是政府?
很多地方还没启动车位产权登记。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上明示,架空层不计面积。
架空层只要不计容积率面积,就应属于全体业主。
计不计容积率与登记无关。目前空间利用,仅仅部分城市认可。
如果地下车位能办,架空车位就一样。
架空层没有用途就是公共部位。如果原规划设置架空层用于停车位,那就按地面停车位来。
于磊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有规划有验收的车位,只要无特别约定,皆可办理产权登记。人防车位应当属于专有部分而非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部分,人防车位只是人防部分的利用方式之一,并不属于法律规定属业主共有的车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的人防部分,是履行法定义务,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收益权,目前人防车位的产权人尚无明确规定,暂时不建议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