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广东中山 528400)
2019 年3 月18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强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
推进思政教育,要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在加强“思政课程”的同时,着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相互配合,打通两类课程之间的关系,使非思政课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互促互进的协同效应。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大思政”育人新格局,形成更为强大的育人合力。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把思政教育渗透到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才能实现于“润物无声”中“立德”“树人”。
要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单纯依靠思政课育人是不够的,要形成强大的育人合力必须把专业课作为主阵地。中职学生毕业后将走向工作岗位,在教学中必须坚持健全德技并修,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渗透思政理念,并通过评价机制完善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实现综合提升育人效果。
推进专业课“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统一,是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融合的关键环节。本文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将《电子商务法》融入到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之中,实现“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结合,引导中职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同时,积极探索多条路径,让“法治”更生动、更亲和,于润物无声中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培养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工匠。
《网店运营》课程是电子商务专业的核心课程,一般以淘宝平台为依托,培养学生如何开设和运营淘宝店铺。它对应典型的工作任务,是培养训练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体现“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最适合的教育阵地。因此,在课程内容中融合《电子商务法》的内容(如图1 所示),不仅可以培养学生作为消费者知法懂法的安全意识,而且引导他们注重增强守法经营、用法维权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我国的电商行业经历了迅猛发展的阶段,如今逐步走向规范。最初,淘宝店铺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很多无照经营的店铺非法运营,导致平台内假货泛滥、偷漏税成风。而今在国家法律的规范下,在平台大力的打击下,这种情况日益改善。从开店到运营,从推广到销售,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这不仅是法律的完善,更是电商人经验和智慧的总结,是为保证行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匠心体现。
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业态,涵盖了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国际货运代理等多学科知识。在互联网模式下,既要满足传统商品进出口的要求,又要遵循互联网交易的规范。除了买卖双方,跨境平台、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等多个角色的存在,也使跨境电子商务活动更为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经营者、平台提供者乃至相关物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在税收、进出口管理、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教师在开展课程的时候对应融入《电子商务法》的内容(如图2 所示),有利于学生对行业整体架构的理解和知识体系的建立。
图1 《电子商务法》融入《网店运营》课程中相关章节的对应条文
图2 《电子商务法》融入《跨境电子商务》课程中相关章节的对应条文
新媒体营销是指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营销的方式。在Web2.0 带来巨大革新的时代,营销方式也带来变革,互联网已经进入新媒体传播时代。对于中职学生来说,新媒体正影响着他们的审美观念甚至生活方式,比如风靡一时的“直播”热潮,作为年轻人了解世界窗口的“微博热搜”,记录美好生活的“抖音”……新媒体结合了商业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而众多“草根”在这种浪潮中纷纷效仿,更促进了行业的繁荣。
在这种全民营销的趋势下,知识产权的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相关的法律教育欠缺,新媒体平台上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草根”人群不小心踩到红线,或爆红后被他人侵权却不懂如何维权。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普及知识产权的内容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新媒体营销市场的秩序。
在大数据广泛应用的环境下,《新媒体营销》课程还涉及了营销数据的分析。很多商家利用这项技术有针对性地对消费者推送产品,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何保护用户信息?如何避免大数据“杀熟”?课程中对接《电子商务法》内容(如图3 所示),能加强学生作为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也为他们作为新媒体营销者起到法律约束的作用。
图3 《电子商务法》融入《新媒体营销》课程中相关章节的对应条文
电子商务专业核心课程涵盖内容广泛,尤其是理论教学的内容,更为学生进入职场做了充分准备。学习其中融入的相关法律内容,旨在让学生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提升职业素养。但内容要选择合理,与专业课程相关性强,与行业热点或痛点相融合,才能更具有亲和力并引起学生的重视和学习兴趣,从而培养他们关注行业信息和社会热点的参与意识。
课前,信息化教学激发兴趣。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发布与课程内容相关的法律纠纷案例,让学生发表观点尝试解决问题。学生在预习专业知识后,对“是什么”有了初步了解,在尝试解决案例问题的过程中却对“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产生了困惑和兴趣。这个活动的设计,不仅能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更能促进他们知识的铺垫和知识的融会贯通。
课中,“头脑风暴”理清思维。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后,教师组织学生对课前的案例进行分析,共同给出最优化解决方案。通过“头脑风暴”启发学生思维,法律的学习不仅要知道“为什么”和“做什么”,更要清楚“怎么做”。
课后,鼓励搜集时事热点。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一节课教学只能“普法”,难以形成“用法”的职业素养。课后教师安排学生及时关注社会和时事热点,把相关法律纠纷对应专业知识进行分类,形成思考、分析、解决的法律思维。
为弥补学生专业知识和经验阅历的不足,教师还将在课程中渗透职业培养的内容,把企业的经营案例融入教学之中。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请企业人士授课,通过真情实感的讲授促使学生尽快融入行业之中。
学习新媒体,更要运用新媒体。新媒体形式的推陈出新速度令人目不暇接,把新媒体中的优质资源用于辅助教学中,并借助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把对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社会责任的培养与趣味性课题相结合,达到寓教于乐、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哔哩哔哩网站会员考试题,央视《今日说法》《开讲啦》等相关视频的节选以及直播课程、创业真人秀节目等。真实生动的案例能帮助学生在课程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之间搭建良好的桥梁,同学们对成功案例的生成及法律的应用进行交流,立足行业现状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评价考核体系不能局限于传统思维,而要具有全面性。需要将教学评价与思政目标深度融合。在专业课考核时不仅要考核专业教学效果,也要将行业标准和职业素养作为评价指标。同时,要将考核结果回归课堂,通过课堂教学过程的往复与实践,验证是否将“立德树人”的目标根植于学生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