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雪 於世成
摘 要:随着全人类共同抗击疫情的进展,邮轮复航成为邮轮港口城市和邮轮公司的重要议题。然而近观2020年7月、8月两起邮轮复航过程中疫情爆发案例,可见在旅客登船前、邮轮航行过程中以及邮轮返航回母港的流程化运营过程中是邮轮复航出现疫情的主要风险点,主要存在邮轮疫情防控标准不统一、邮轮旅客信息掌握程度较低、邮轮航行期间疫情防控体系不完善、疫情期间邮轮可能被拒停靠风险较大等风险。通过案例分析,提示政府层面建立健全母港邮轮疫情防控体系、邮轮公司应强化邮轮航行期间疫情防控管理、港口及邮轮公司加强对邮轮旅客信息的管理、进一步强化邮轮公司与母港属地政府联动等,从而降低邮轮复航风险。
关键词:疫情邮轮;邮轮复航;疫情防控
在疫情逐渐得到控制的过程中,邮轮的港口维护费用以及停泊维护费用成为各大邮轮公司的一项重要开支,每月将达数千万美元,国际邮轮复航成为各大邮轮公司的迫切议题。针对复航计划,各大邮轮公司公布疫情防范方案,旅客和船员登船前填写健康调查表,船医以及服务人员对登船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旅客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消毒处理,向旅客随时提供个人卫生消毒用品,改造邮轮房间中央空调系统为单个房间单独空气循环系统,实现邮轮疫情防范智能化、无人化管理模式。然而在此准备下,邮轮复航过程中疫情仍有发生。
一、邮轮复航面临的各类风险
(一)各大邮轮公司疫情防控标准不统一
邮轮疫情防范准备工作缺乏统一化标准化流程,邮轮疫情防范医学标准不统一,各大邮轮公司纷纷基于自己邮轮的商业特色公布各自的疫情处置方案。皇家加勒比邮轮与诺唯真邮轮合作,宣布共同成立高级别专家组,指导和提升邮轮健康标准。地中海邮轮组建“蓝丝带”专家组,为健康安全规程的制定和规划提供指导。云顶集团推出了新冠肺炎疫情邮轮防控细则,“探索梦号”与挪威劳氏(DNV-GL)船级社合作,成为全球第一艘获海洋工业感染预防(CIP-M)认证的邮轮。歌诗达邮轮宣布获得了意大利船级社(RINA)颁发的“生物安全证书”,成为首家获得该认证的邮轮公司。庞洛邮轮推出“安心悦邮”防疫措施和“无忧预定”政策,增加值船时的净化和消毒措施,升级登船安检。此外,欧洲海事安全局(EMSA)和欧洲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ECDC)联合编写了《新冠疫情下欧盟逐步和安全恢复邮轮运营指南》,并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20年8月发布。
邮轮疫情应急处置由于统一标准缺失,不同船舶船上医疗设施配备参差不齐,后疫情时代非常态的检测设备以及应急处置设备成为邮轮公司一项重大开支,形成邮轮复航的重要成本支出。船上疫情应急处置的物资配备对于邮轮公司而言,属于高额的额外成本支出,每家邮轮公司由于自身经营条件的影响,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船医在有效应对航行过程中出现的疫情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邮轮船医的准入门槛以及配置标准依然缺失。若邮轮公司对疫情防范的标准不统一,邮轮公司有可能会面临安全保障义务集体诉讼的风险。“钻石号”邮轮旅客已经在美国法院提起诉讼,后续可能引发邮轮旅游集体诉讼争端。
(二)邮轮公司对邮轮旅客信息掌握程度较低
国际邮轮旅客具有来源广泛、跨区域高度流动性的显著特点,旅客个人疫情相关信息的真实有效透明成为旅客登船前风险防控的关键节点。虽然旅客登船之前出示有关疫情防控所需要的信息,如填写健康调查问卷,接受体温检测以及各种健康检测。然而由于旅客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导致在旅客具体信息申报的时候产生不同程度的非透明化,邮轮公司与邮轮港口国之间的旅客信息数据不能共享。尤其是国际邮轮针对不同国家的旅客,在港口上船前邮轮公司只能对旅客进行基本的生物信息检测,邮轮启航前的信息筛选只是孤立的登船前形式筛查,上船前旅客是否经历过疫情地区或是和哪些疫情人员有过接触,在旅客个人隐私权的彰显下,有关旅客信息的共享存在背对背的风险,尚未形成完善的信息联动机制。在国际航空旅客运输过程中出现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案例,在邮轮旅客信息并未形成旅客信息链式系统,使得形式审查存在漏洞。
(三)邮轮公司在邮轮航行期间疫情防控体系不完善
虽然现有邮轮复航基本能做到隔离间的设置、通风系统的完善以及船上隔离室的设立,在疫情传播方面形成有效的防火墙。在邮轮公海航行的过程中发生疫情,会面临应急预案启动难与后续执行难的问题。虽然现有邮轮的医疗中心配备问诊室、负压病房、手术室、ICU及医学实验室等相应设备,并且船上专业医护人员可通过计算机远程协助、系统连线岸上医疗卫生机构及向专家寻求紧急救助。现有的每艘邮轮已预留10%的舱房作为隔离舱用于应急,隔离舱房之间空调通风不交叉,并且将邮轮按照感染区域实行红、黄、绿三个区域分别管理措施,减少传染风险,然而在船上接触空间真正出现疫情情况,技术区分接触者、感染者存在一定难度,准确度难以保障,甚至有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局面,所以有效措施在于做到海上迅速有效的隔离,实现海上及时救助。所以,针对“钻石公主号”事件,钟南山教授认为,“当时的办法是不许下船,越隔离人越多,办法比较失败,船是密闭系统,特别容易促进传染”。
(四)疫情期间邮轮可能被拒停靠风险较大
由于被怀疑邮轮上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2020年2月2日至2月11日,荷美邮轮“威士特丹号”邮轮先后被菲律宾、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关岛、泰国拒绝靠港,2020年2月13日停靠在柬埔寨西哈努克港。2020年2月23日,MSC地中海郵轮“传奇号”从美国迈阿密启航,计划开展15天“迈阿密-牙买加-开曼群岛-墨西哥-巴哈马-伯利兹-洪都拉斯-迈阿密”的航程,然而中途牙买加、开曼群岛、墨西哥等拒绝该邮轮靠泊申请。2020年2月26日,歌诗达邮轮“Costa Favolosa”号在停靠维尔京群岛时被拒绝进入,原因是船上有来自意大利的旅客,且有旅客出现了季节性流感症状。2020年2月27日,经与墨西哥当局紧急磋商后,墨西哥决定允许该邮轮停靠,后确认船上健康状况良好,没有疫情。2020年3月2日,英国维珍首艘邮轮“绯红女巫”号将在纽约经停,但由于纽约方面对新冠病毒的担忧,该邮轮被拒绝停靠。英国《卫报》2020年3月3日报道称,载有2000名乘客的“太阳公主号”邮轮上周日停靠在印度洋上的留尼旺岛时,岛上民众担心旅客携带新冠病毒一度拒绝乘客登陆,甚至向安保人员丢石块和瓶子。
二、对策建议
(一)政府层面建立健全母港邮轮疫情防控体系
需要从国家、属地政府等层面建立邮轮疫情防控体系。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稳妥做好境外中国籍船员的回国安排,国家海事局出台《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但缺少邮轮疫情防控指南,交通运输部应会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根据邮轮复航需求出台国际邮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为全国邮轮复航提供顶层设计指南。海关、边检等部门应联合出台出入境邮轮卫生检疫作业指引。地方政府也应出台国际邮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积极建立邮轮疫情防疫标准,如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已经出台《上海市邮轮旅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南涵盖港口服务与管理、卫生防疫、邮轮管理、邮轮港内部防控管理等方面共34项具体措施。同时,属地政府应指导敦促母港运营的邮轮公司制定邮轮新冠疫情防控措施。
(二)港口及邮轮公司加强对邮轮旅客信息的管理
一是实施旅客信息报告和健康申报制度,旅客应按照港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口岸联检单位等要求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可结合邮轮船票制度,推出“一码通”等便捷服务,实施一次申报、全覆盖管理。二是加强旅客进港管理,所有旅客须持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绿色健康码,地面邮轮公司代理工作人员将在客人进入值船区域前逐一核查乘客的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只有持有绿色健康码且核酸检测报告为7日内有效的乘客才被允许进入,并且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凭船票登船。三是实施预约分批进港,为实现人流控制和信息掌控,要求旅客严格实行预约进港、分批抵港的制度。四是加强旅客体温检测,对进港的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及医学巡查,禁止体温超过37.3℃的旅客进入港口。五是加强登轮证件核查,船上安保人员在廊道靠近梯口的位置或者在船上特定划定区域扫描乘客登轮证上的条码并拍摄登轮照片以完成登轮身份核查。六是建立员工身体健康档案,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必须测量体温并记录,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带病上班,并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或健康管理。
(三)邮轮公司应强化邮轮航行期间疫情防控管理
一是母港属地政府建立母港邮轮公海航行疫情处置工作预案,与邮轮经营人责任主体的密切联系,并建立疫情邮轮信息共享机制,实时了解邮轮船上疫情防控处置落实情况。二是要求邮轮公司建立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航行期间疫情应急处置。三是严格执行位置信息捕捉策略,进出餐厅、大剧院、酒吧、商店等公共区域需要出示门卡登记,通过监控、船员工作计划等手段追踪电梯和客舱走道的行动轨迹,通过技术解决方案(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环、智慧门卡等)实现旅客在船期间的精准定位。四是實施健康监测制度,使用体温监测设备及自助测温点对旅客体温进行监测。监测体温高于37℃的旅客报告船医进行复测,复测腋下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旅客及时隔离并按规定处置。对在医疗中心购买相关药品的旅客进行记录和健康情况追踪。提供免费的体温测量和新冠肺炎相关咨询问诊服务。五是邮轮航行期间发现可疑症状者、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转移至隔离区,同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密切接触者也进行隔离观察,封闭其船舱及活动区域等生活场所,并关注隔离人员的心理健康,做好心理调适。使用舱房卡、预订系统、船员工作计划及综合技术解决方案等手段,捕捉船上人员的位置信息,对可疑症状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船员穿戴防护服对全船进行消毒工作,对可疑症状者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港口及口岸查验单位。六是船员隔离管理隔离室配备专业消毒和防护用品,作为预防措施,隔离船员须严格遵守相关防控规定。
(四)进一步强化邮轮公司与母港属地政府联动
一是妥善安排好返航救治的各项准备,做好与港口应急预案的对接。邮轮返航过程中有关旅客疫情发展情况实时通报其国籍国的使领馆,并按照旅客疫情发展的危重程度,分为“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 “密切接触者”等三类人员,实行区别通报制度,依照其使领馆要求进行外交协助。二是邮轮港口应开辟专门的防疫应急通道,落实隔离场所。发现可疑症状者,应立刻启动海关与地方疾控部门的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及时转运处置,同时暂停通关作业;在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消毒,经海关允许后恢复通关作业。三是邮轮抵港后,船员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第一时间隔离医治,并报告口岸联检单位。不能排除疑似的,及时离船转诊,同时对所有船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船员立即离船医治,同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密切接触者须在邮轮上进行隔离观察;其他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船员在邮轮上接受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邮轮公司承担船员治疗和检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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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新时代海洋强国战略法制保障研究”(18VHQ004)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金雪(1988—),女,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法、海商法。於世成(1954—),男,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