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云 龙庚 徐云凤
黔东南州辐射环境监测站 贵州 凯里 556000
黔东南州的辐射源存在核技术应用单位和通信基站应用单位,主要涉及水泥、造纸、医疗、通信等行业。核技术应用及基站的应用过程会产生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这种污染看不见、摸不着,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解全州辐射源安全防护水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黔东南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对黔东南州29家核技术应用单位以及32个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黔东南州重点辐射源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参数见表1。
表1 黔东南州重点辐射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方法表
1.2.1 黔东南州核技术应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共监测29家单位,其中放射源应用单位7家,分别为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贵州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贵州富泰凯纸业有限公司、丹寨县金华水泥有限公司、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贵州从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射线装置应用单位22家,主要为各县(市)人民医院和核技术应用装置较多的单位。点位布置在环境本底、有国家限值规定的监测点位、关键人员位。
1.2.2 黔东南州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测共监测32个基站,各县(市)平均分布两个基站。监测点位布设在以移动通信基站发射天线地面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m为底面的圆柱体空间内有代表性的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1]。
1.3.1 环境条件应符合测量方法依据和仪器标准中规定的使用条件;
1.3.2 在装置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测量,每个位置尽量测五个点。
1.3.3 基站测量仪器探头距地面(或立足平面)1.7m,与操作人员躯干之间距离不小于0.5m,并避免或尽量减少周边偶发的其他电磁辐射源的干扰[1]。
黔东南州放射源应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周围剂量当量率详细结果见下表。
表2 黔东南州放射源监督性监测Xγ辐射剂量率
序号单位监测对象监测地点测点数测值范围(nSv/h)平均值(nSv/h)2贵州东立水泥有限公司Cf-252,IV类源本 底550~5452防护栏15161~167165防护栏25257~263260防护栏35351~357354防护栏45370~377373距源容器1m5730~739733 3贵州省丹寨县金华水泥有限公司Cs-137,V类源背景(办公楼前)561~6663源容器表面5cm55790~72506550距源容器表面1m5384~412396防护门5166~173170 4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Cf-252,IV类源过道距源容器5cm54120~42304164过道距源容器1m5530~538534防护栏15206~220215防护栏25261~265263背景552~5955 5贵州富泰凯纸业有限公司Kr-85源,V类源源容器表面5cm56200~65506414距源容器表面1m5519~536527过道距源容器3m5119~127123背景562~6563 6贵州从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Cf—252,IV类源3号仓库门口5878~890885距源罐表面1m1——19970距源罐表面2m1——18510机修房墙面5105~113110 7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Cf-252,IV类源距源装置表面5cm(左)55543~59385720距源装置表面1m(左)5697~714708左门口5236~241238左窗口5371~433417距源装置表面5cm(右)55439~54915458右门口5684~700692右排水沟处5182~197191本 底549~5451
黔东南州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监督性监测详细结果见下表。
黔东南州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督性监测详细结果见下表。
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贵州东立水泥有限公司、丹寨县金华水泥有限公司、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富泰凯纸业有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在距源容器外表面1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在距其源容器表面10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低于《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表1中的第二项控制要求2.5μSv/h[2]。
贵州从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在距源容器外表面3m的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在距其源容器表面10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最大值为19.97μSv/h,低于《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表1中的第三项控制要求25μSv/h[2]。
黔东南州22家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监督性监测,机房周围监测点测值均小于《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3],机房屏蔽效果良好。
黔东南州32个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督性监测,其射频电场强度范围为0.25~8.61V/m,其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范围为30~3000M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2V/m[4]。
根据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督促各单位加强辐射防护管理,搞好辐射防护工作。继续增强辐射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切实做好辐射安全工作。加强辐射监管能力、监测能力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县级现有辐射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辐射管理人员的辐射监管能力。加强辐射知识宣传,尤其是安全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宣传。提升辐射行政服务水平,完善辐射管理规范,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完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