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益忠 马王晟
近年来,阳泉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立阳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赔偿范围、部门职责等,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设计,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阳泉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完成赔付。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共计赔付280余万元,用于前期应急处置、生态修复工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
2020年3月26日早上8点06分,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办公室接到平定县交警队电话,告知石家庄方向378公里处一辆油罐车侧翻发生爆炸,要求过去查看,随后又接到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平定分局局长石森立即安排监察大队、监测站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和现场调查取证。
经现场查看,事件原因为一辆运煤车与晋H70493煤焦油罐车发生追尾,造成罐体破裂侧滑发生燃烧泄漏,罐车核载32吨。现场监测未检出有毒有害气体,消防水和泄露的煤焦油沿着高速公路排水口排入路边河道。平定分局立即通知冶西镇人民政府迅速派人员赶赴河道现场,调运挖掘机对河道实施分段截流,挖筑2条拦河沟截堵污水,防止流入下游水库,同时对上游雨水改道。通过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阻止了污水向下游流动,未造成水库污染。
此次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在平定县内,按照磋商优先、司法保障的原则,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进行磋商,通过谈判性理赔赔付280余万元。
2020年7月5日晚23点30分,平定分局接到冠山镇人民政府电话,告知“北磐石村附近山上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请求调查处理。按照平定县县委书记申济指示,平定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建义、副县长李小山到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根据平定县政府安排,局长石森亲自指挥监察大队、监测站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经查,现场有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有红褐色和乳白色两种液体,容器分别有蓝色桶、方桶、铁桶共115个。
7月6目中午,平定分局会同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赴現场进行了查看,专业技术人员初步判定废液为强酸、强碱_生质,建议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流程进行处置。会同冠山镇人民政府安排人员、铲车、吊车、挖掘机等设备进入现场,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公安机关对废液源头进行立案侦查。
此外,为打好蓝天保卫战,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平定分局还上马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这是与河北先河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项目,项目投资334余万元,主要围绕平定县2个省控环境空气监测点布设,为阳泉地区环境治理、守护一方净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