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东
摘要:校企合作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校企深度融合是高等职教育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基本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理念与行动上采取行动,深入分析了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措施。
一、日前高职院校在发展校企合作中的的问题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保障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高素质符合市场需要的人才是高职教育的必然选择;校企合作对于提高我国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真正符合企业生产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校企深度融合”是指通过校企合作将学院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实现校企良性互动、校企双赢,增强学校的办学优势,满足企业对人才技能的需要,使培养的学生更能满足社会需求,得到行业、企业、市场、社会的共同认可。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校企合作最终目的将实现社会、学生、学校、企业的共赢。目前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只将校企合作定位就业阶段,导致校企深度合作不够。
政策是高职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共同办学的制度保障。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校企在校企业方面合作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撑,有专门的评价机构;而我国的职业教育在校企合作办学有效性判定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具体的执行机构与相应的法律条文。国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对实施校企合作的企业也没有相应的利益保护和税收优惠;在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领域,缺乏监控制度,企业融入度不高;由于校企合作双方缺乏利益驱动机制,导致双方很难深度合作。
高等职业院校与工商企业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领域,校企合作缺乏统筹运作,深度推进的问题,由于高职院校办学强调社会性、公益性和企业运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互不相同,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存在较大差异,校企深度合作时由于领导对校企合作的理念也互不相同,在师资管理、专业设置、培养方向、资金投入、等方面会存在不同的观点,校企两者很难真正融合, 制约了校企之间深度合作,阻碍了学生向 “企业人”、“社会人”转变。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合作的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以至使校企合作得不到高质量的发展。中小企业主要看重的是学院丰富的人力资源潜在量,企业招工的便利性,而非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的办学机制。
二、高职院校引进工商企业合作办学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必然方向
校企合作是当前高职院校的办学的必然选择,这种人才培养模式能够更好、更快地提高学生对于社会的适应能力,更好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就业机会。校企合作机制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借助于学校和企业这两种教育资源环境,加强学生的理论与实践两种能力的训练,通过这种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来对学生进行“知识 + 能力 + 素质” 的一种教学活动。通过校企合作,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校企合作是建立在高职院校注重理论教学与企业擅长实践活动的基础之上,各取所长、相互促进的一种合作教学模式。高职院校通过针对性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可以为企业和社会提供高质量、高素质人才,同时学生可以在企业实践或者顶岗实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实践操作能力,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逐渐成为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的实施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由学校进行单一教育与教学的形式,使整个学校教学环境也变得更加的真实且开放,学生可以直接从学校进入企业进行实训以及顶岗实习,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整个教学活动就能因此而变得更加的具有实践性和针对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高职院校之间面临着激烈的生源竞争,而通过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可以有效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从而提高高职院校自身在生源竞争中的竞争力。其次,通过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学校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人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从而不断优化自身的办学模式。
三、高职院校在发展校企合作机制的对策
学校教育的根本是注重社会的公益性,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全方位适应社会生活、市场竞争的能力是高职院校的职责所在。企业存在唯一目的赚取最大利润,对学生知识和能力有企业独特性方面的需要。任何学校教育与企业需要都要一定的共性和矛盾,主要表现为学生能力的广泛性与企业需要的专一性的矛盾,学校教育不能完全按某一企业要求拟定人才培养方案,这样会使学生只具有单一能力,而无法适应广泛的社会需要。如果学校完成不考虑企业需要和利益,那么职业教育将脱离社会实际,成为无源之木。为此,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兼顾了社会公益与企业的特殊需要,让利于企业,调动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又掌握办学的主动性,发挥职业教育的公益性。
突出强调职业教育要坚持“产教融合”的核心理念,科學设置布局及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群的结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专业群结构,努力提升专业布局同市场经济发展的匹配度及适应性。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开展课程设置、育人模式、基地建设、管理机制、能力培养等待一系列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合作。双方基于教学规律和企业的实际要求,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理论与实践比例、实践技能培训要求、考核评价指标、就业方案,并对专业的课程进行重。
从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角度来看,学校要想不断深化校企合作程度,必须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及办学目标确定人才培养模式,对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重新定位。高职院校需要确保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的人才需求保持一致。学校需要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出发,结合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与当地企业进行充分合作,从而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将满足企业需求与社会需求作为自身的办学重要指标之一,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教学管理机制的探索创新过程中,学校可以与企业进行合作实现联合办学,学校根据企业的岗位需求开设相应的课程,同时企业为学校提供课程实践教学,而企业可以为学校的学生提供践习机会,同时企业对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校企合作不能全凭对企业的道德要求和纯粹的人情关系,而是要建立一种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利益链,让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得到应有的好处,企业才会把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学生的生产实训教学,实现企业与学校的共同发展。
规范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为,为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企业提供明确的政策方面的支持和税收优惠,让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贡献得到社会的承认。可制订一套量化的评价体系,由当地政府和相关职业院校共同参与评估,对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实行退税政策。让企业为学校提供的资源获得有效补偿。
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是建立校企共同体,就是在政府的引导下,高职院校和区域主导产业的企业合作,通过相互开放、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以协议的形式缔约结成校企合作共同体。参与的主体可以是专业,也可以是二级学院,但不是整个学校,在某一个专业和二级学院实施多个投资主体,不同的管理模式。校企共同体的特征是共同规划、共同组织、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校企共同体——企业主体,学校主导,企业主体是指职业教育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让企业来明确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专业方向,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而学校主导是教育教学过程由学校主导,包括教学组织、课程开发、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学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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