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树
列为典型意义重大
2月24日,央广网的文章《反对子女“强行啃老”!最高法发布十件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称,“强行啃老”案的审理和公布,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据了解,案件中的老人已经90多岁,没有任何学历,是个文盲,对于变化巨大的现代社会较为生疏。事发当日,老人被子孙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老人不熟悉银行办事流程,还以为子孙是在帮自己办理银行存款。当得知自己存款被取走后,老人便要求子孙返还,不料遭到拒绝,只能将子孙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老人在子孙将其存款取出并转移时对该项事实并不知情,子孙在未取得老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占有老人的存款,其行为侵害了老人的财产所有权,应当返还存款。
3月2日,《经济日报》刊文《最高法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加力打击“强行啃老”等不法行为》指出,生活中,有的老年人受身体状况、行动能力所限,往往难以有效管理、处分自有财产,在此情况下,子女更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一方面,在民事审判特别是家事审判中,由过去的侧重财产权益保护转变为全面关注当事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与民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保护老年人权益。
2月25日,澎湃新闻的文章《转走老母亲卡里20多万“强行啃老”,法院:不允许!》表示,“强行啃老”案令人唏嘘不已。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明显,老年人权益保障正成为需要全社会共同面对的重要课题,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美德,势在必行。依法审理涉老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通过司法手段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时,应当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实意愿,坚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秉持保护老年人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本案的判决旗帜鲜明地树立了子女不应“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行”易治“啃老”难解
2月28日,腾讯新闻的文章《年轻人不想奋斗?总想着“啃老”,什么原因让年轻人“堕落”》表示,现在一些年轻人攒不下钱,喜欢“啃老”甚至“强行啃老”,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眼高手低,老想着赚大钱,但自己又没赚大钱的本事,而且干什么事都不能长久坚持下去。二是生活压力大,房贷、车贷、日常开销等确实令他们捉襟见肘。如今,很多家庭都是一个或两个孩子,父母们在孩子小的时候可能“溺爱”。也就是说,现在很多年轻人从小就没经历过多大挫折,他们已经习惯了过高质量的生活,喜欢享受,不愿受苦受累。这样就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一些六七十岁的老人还到工地打工,而许多年轻人却不想奋斗,总想着“啃老”。
2月26日,新华报业网的文章《“强行”易治,“啃老”难解》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强行啃老”案例,在法律上为我们提供了“不可为”的参照标准,但“啃老”作为中国家庭中颇为普遍的现象,其中包裹的亲情、辛酸、无奈等种种复杂况味,在时代的浪潮挤压下,在老龄化加剧和生活成本高企的当下,愈发成为一个难解的社会议题。一些年轻人并不是想压榨父母,而是实在拿不出高额的买房首付;一些年轻的父母并不是不想带孩子,而是夫妻双方都要上班,请保姆一则开销大,二则不放心。据统计,我国城市里约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生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对这样的“啃老族”,轻飘飘地点评一句“不孝”或“巨婴”,未免过于片面。一般而言,老人对子女的关爱都是无条件的。子女遇到经济困难,老人会拿出自己的积蓄;子女需要家乡的父母帮忙带娃,父母就会义无反顾地过来,买菜、做饭、带孩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我国现有随迁老人近1800万。这些被称为“老漂族”的随迁老人,为了支持儿女事业、照顾第三代而牺牲自己安逸的晚年生活,忍受背井离乡的不适和照顾孩子的辛苦。但必须要说,这些老人的付出,只是他们的情分,并不是他们的本分。尽管年轻人有各种各样的苦衷,老年人也有帮扶子女的温情,但“啃老”终归不是一种健康的亲子关系。实际上,“啃老”的负面后果,不只是老年人在承受,很多年轻人也不堪重负。对父母的愧疚感,两代人在家庭、育儿等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以及随之而来的婆媳问题、翁婿问题日益高发……也成为很多年轻人下班后不愿回家、不敢回家的原因。在日益成为惯性的“啃老”链条里,谁都不快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为解决“啃老”开了一个好头。但要为“啃老”按下刹车键,不让“啃老”成为一种“惯性”,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法律保障勇敢说“不”
2月25日,央广网的文章《“强行啃老”不只是家务事》称,当下社会,家庭生活中的“啃老”问题客观存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进行经济补助,都是出于自愿,但是类似案例中的子女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财产权益的“强行啃老”现象也不少见。许多老年人在“家丑不可外扬”传统思维的影响下,或因身体、智力、精神状况等原因,不敢或不能独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认识到,“啃老”并不光荣,而不顾父母意愿,“强行啃老”则是侵犯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侵犯的对象是自己的父母长辈,但这绝不只是清官难断的“家务事”,而是法律层面的权益保护问题。公民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全国多地也出台了老年人有权拒绝“被啃老”的相关法规。保护老年人财产权益,法律不会缺席。
2月26日,中工网的文章《让父母有底气对强行啃老说“不”》表示,需要意识到,对于很多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的确面临着工作、住房等重重压力,有时也离不开父母的扶持和资助。对此,子女还应多体谅这些付出背后的艰辛与不易的父母,而不是安然享受,认为一切都理所应当。即便一时手头拮据,也要时时心怀感激,表达力所能及的感恩与回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应在住房、就业等领域持续发力,通过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劳动保障、提供更多廉价租赁用地、保障租客权益等方式,为年轻人进一步减压,减少其不得已向父母“伸手”的情况。
2月28日,澎湃新闻的文章《父母在必要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保障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指出,对于父母而言,虽然含饴弄孙、阖家团圆能给自己带来不少欢乐和安慰,但这些天伦之乐不能以被肆意“啃老”、被无限索取为代价。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父母习惯性付出,即便儿女早已成年,还会在潜意识中认为他们是需要被扶持、被照顾的“孩子”,于是宁愿自己省吃俭用,也不愿后辈受苦;子女则耽于享受这种“舐犊情深”,无视父母日渐衰老的现实,只会坐享其成。这种不均衡关系的固化,造成了抚养与赡养义务衔接的阻滞和不畅。父母无底线的付出,只会不断加重子女的依赖性,使其永远难以实现思想上的“成年”。已经操劳多年的父辈,也不宜与成年子女的生活过度绑定,而是可以培养自身兴趣、尝试更为多元的生活方式。因此,对于子女的不合理要求,父母还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味容忍。父母在必要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这不是“不讲情面”,恰恰是为了子女的长远考虑。
链接:各国“啃老”现象
日本:子女“愿啃”,父母“愿被啃”
在日本,大多数人认为,“啃老”只是家务事,一个“愿啃”,一個“愿被啃”,与其他人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政府出台对“啃老族”不利的政策,爱子心切的老年人还会表达不满。日本不工作、不参加任何培训活动的人超过116万,约占日本劳动年龄人口总数的2%,35岁至54岁人群中,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人超过400万。
美国:“啃老族”陡然增多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生的美国年轻人经历了“不幸的经济发展趋势”,他们大学毕业时正值经济危机,这导致他们的负债比以往毕业生多。2014年,近45%的25岁年轻人有未偿还的贷款,平均数额超过2万美元。2014年左右毕业的大学生,半数以上失业或者不充分就业。这些年轻人为了节省房租及生活开支选择“啃老”并逐渐成为习惯。
巴西:“双无”群体增长
在巴西,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在校学习或参加技术、职业培训的“双无”群体有1120万,且持续增长。这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当前巴西政府面临财政危机,无法给“双无”群体提供足够帮助。一些年轻人无奈只能“啃老”。巴西的父母辈大都无所谓,认为子女在家“啃老”不会给家庭氛围带来负面影响。
德国:“青春期”延长了
在德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不离家,25岁及以上人群仍然有1/3待在家中。即便搬出家,大部分年轻人也会选择距离父母家不远的住所。有专家称,这是因为年轻人的“青春期”延长了,“自我发现”需要更长时间。许多父母乐在其中,认为这是为家庭成员共同构筑了一个安全网,彼此“一直在身边”。
责编/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