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詹姆斯·斯科特·贝尔
策略专家罗杰·艾利斯曾说,我们第一次见到陌生人,其实前7秒就决定了对对方的评价。故事和小说也是如此,小说开头的首要目标,就是吸引读者。
美国新生代惊悚小说大师迪恩·孔茨的故事开场白,往往都是浓缩成一句话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
凯萨琳·赛勒确信,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与恶魔共舞》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黑暗之后》
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
第一,其中包含角色的名称,明确的称谓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不过名字能带来额外逼真的效果,让读者更轻易“自愿暂时停止怀疑”。
第二,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或有事即将发生。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会打乱正常生活。
当然,你也可以用长篇描述段落开场,但需要加入带有动感的文字。只有角色能够有所动作,所以请尽快介绍角色出场。例如美国作家安·拉莫特的作品《蓝鞋》:
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开心果树的叶子散发着火红、橘色的光芒。麦迪端详着晨光,躺在床上她先生应该睡的那一侧。
拉莫特以描述开场,但第三句就加入了角色,接着又补上一句话显示事有蹊跷一一她先生不在应该在的地方。这就是动感。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只要传达出有事发生的感觉即可。
开头发生的事未必重大,有时反而可能是看似无害的小事,譬如半夜打来的电话,或一则意外消息。例如,美国作家强纳森·哈尔的杰作《漫长的诉讼》的开头:
七月中一个周六早晨,简·施里奇曼律师在早上八点半被电话吵醒。
哈尔一开头就带出了主角,以及一通吵醒他的電话。他为什么会接到电话?我从第一句就迷上了这个故事。这段精彩的开场让作者能带领读者回到过去,用剩余的篇幅从头慢慢描写到开场这一刻。我们想继续读下去,因为看到了一个有趣又令人同情的角色,在人生的战场上苦斗,从开头第一句我们就看到了他的挣扎。
(秋水长天摘自《这样写出好故事》湖南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