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磊
摘 要:骨器是广西史前遗址出土文物的重要器类,其中骨锛属发现不多的器形。文章对广西史前遗址采集、出土的骨锛进行梳理,认为其主要用于草本植物茎、叶的砍伐和挖掘等;在器形上以长方形居多,次为梯形和三角形,制作者对骨锛的原料、形制、尺寸和制作程序等均有了一定的倾向;在新石器時代早期已经出现骨锛,中晚期相对增加,至商代晚期有零星发现。
关键词:广西;史前遗址;骨锛
2016年2—7月,为配合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加强对古遗址的保护工作,广西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所联合南宁市博物馆对豹子头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出土了石器、骨器、蚌器等大批文化遗物。此次发掘中出土了1件骨锛,器型规整,制作精良,且在1973年、1997年、2016年的试掘及发掘中属首次发现。鉴于此,本文对广西史前遗址采集、出土的骨锛进行梳理。
1 广西史前遗址中发现的骨锛
从目前考古资料来看,广西史前遗址发现的骨锛不多。顶蛳山遗址二期出土骨锛5件,第三期1件,第四期6件。①豹子头遗址早期文化层仅出土骨锥;晚期文化层出土有骨锥、骨针、骨镞、骨矛等近百件,其中骨锥占绝大多数②,2016年发掘中出土骨锛1件。桂林大岩遗址,第二期至第五期均有骨制品出土;第三期出土有骨锛,磨制精致;第五期出土的骨锛则制作精良。③百色那坡感驮岩遗址出土2件。④钦州翠碧峰遗址、三采岩遗址采集有3件。此外,1973年广西文物考古训练班在南宁地区发现的贝丘遗址,也发现有骨锛若干。⑤根据器形大致可以分为长方形、梯形、三角形、双肩形四类。
1.1 Ⅰ式:长方形
翠碧峰遗址翠采∶15,动物股骨片制作,内侧单面弧刃,背部保留自然骨面,顶已残。长6厘米,宽2.5厘米,厚0.4厘米(图1)。
感驮岩遗址第一期文化遗存BT01④∶6,平顶,斜刃,表面平直。长4.9厘米,宽1.7厘米,厚0.3厘米(图2)。
顶蛳山遗址二期T2302⑦∶19,上端略残,横断面近椭圆形。磨制较精,刃部经抛光,并见有使用痕迹。残长6.7厘米,宽2.8厘米,厚0.7厘米。T2102⑦∶17,上端残,横断面呈半圆形,刃部磨制较精,但未经抛光。残长9.3厘米,宽4.3厘米,厚0.6厘米(图3)。
顶蛳山遗址四期T1010②∶12,刃部磨制较精,且经抛光,刃部有使用痕迹。横断面不规则。长7.7厘米,宽3厘米(图4)。T1010③∶10,器形较短,横断面呈凸镜形。刃部有使用痕迹。长5.3厘米,宽3厘米。
1.2 Ⅱ式:梯形。
顶蛳山遗址三期M55∶1,略呈梯形。上端残。系劈裂动物肢骨后,略加磨制而成,刃部有使用痕迹。残长9厘米(图5)。
顶蛳山遗址四期T1108③∶17,横断面近半圆形。长6.5厘米,刃宽3.6厘米。Tl010③∶8,通体精磨并加抛光。长5.2厘米,刃宽4厘米(图6)。
豹子头遗址编号TS03W03(1)∶25,略呈梯形,两侧为弧状。上端残。通体磨并抛光。斜直刃。长14.4厘米,刃跨膜5.4厘米(图7)。
1.3 Ⅲ式:三角形
三采岩遗址三采∶4,横截面近似新月形。用动物骨片制作,内侧单面弧刃,背与正面的中心仍保留自然骨面。长5.3厘米,宽3厘米,厚0.5厘米(图8)。
顶蛳山遗址二期T2103⑧∶17,两侧留有打制疤痕,横截面呈椭圆形。长7.3厘米,宽3.6厘米,厚0.8厘米。T2102⑦∶15,横断面呈凸镜形。磨制极精,经抛光处理。长6.5厘米,宽4.7厘米,厚0.7厘米(图9)。
顶蛳山遗址四期T1010②∶11。通体精磨并加抛光。长7.7厘米,刃宽4.2厘米(图10)。
感驮岩遗址第二期文化遗存后段AT01②∶30,平刃,长3.6厘米,残宽3.7厘米,厚1厘米(图11)。
1.4 Ⅳ式:双肩形
翠碧峰遗址翠采∶16,窄双肩。动物股骨片制作,内侧单面弧刃。两面皆保留自然骨面。长7.5厘米,宽2.3厘米,厚0.8厘米(图12)。
经初步观察,广西史前遗址发现的骨锛长度5~7厘米居多,宽大部分在2.5~4厘米,厚度在0.5~1厘米之间。磨制部位方面,有局部磨制和通体磨光,尤其是刃部磨制精细。制作材料上,根据现有考古报告,系用动物股骨片、动物骨片、劈裂的动物肢骨等制作而成。从器形上可分为长方形、梯形、三角形、双肩形四种,以长方形居多,次为梯形和三角形,双肩形仅见个别。从骨锛的器形可以看出,加工者对骨锛的原料、形制、尺寸等有了一定的倾向,具有了较强的控制力,反映了古人类对骨锛的制作具有了较强的认知能力和一定的制作技术。
2 功能与制作工艺
骨器功能和制作是研究骨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功能和制作有着紧密的联系,功能往往引导制作程序的发展。关于石质、骨质斧锛类工具的用途,一般认为用于植物的挖掘、砍伐、切割等。骨锛属生活类骨制品,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用于草本植物茎、叶的砍伐和挖掘等。①
广西史前遗址骨器系用兽类肢骨加工而成,或用禽类骨管磨成。骨器以锥为主,另有一定数量的骨镞、斧、锛、匕、刀、鱼钩、针等,大部分磨制较精。骨器的制作程序与磨制石器的制作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基本包括选料、打制、制坯及磨制等步骤。制作程序在每件骨锛上有不同体现,有的骨锛只采用其中部分工序,如不经打制或制坯等,有些则需全部使用。
骨锛是斧锛类工具的组成部分之一,出土骨锛的遗址中,一般都会发现石锛、石斧、骨斧等伴出物,并且在数量上超过骨锛。骨锛在某种意义上属于斧锛类的从属工具,而非主要工具。在遗存丰富的遗址中,石制品一般占出土物的绝大多数。石锛、石斧、刮削器、蚌器也具有和骨锛类似的功能,这些遗址中石制品原料丰富,具备较坚固、耐用的特性,蚌器易于采集原料,便于加工,以上因素可能与骨锛出土较少有关。
3 年代
依据地层叠压关系和出土遗物的类比分析,顶蛳山遗址的文化堆积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期的年代大约在距今10000年左右,属新石器时代的早期;第二、第三期的年代约为距今8000~7000年;第四期的年代大致在距今6000年左右。其中第二、三期遗存最具代表性,反映了南宁地区贝丘遗址特征,此类遗存被命名为“顶蛳山文化”,其文化内涵丰富,特征鲜明,文化发展序列清楚,已成为研究广西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的标尺。在广西已发现和发掘的贝丘遗址中,顶蛳山遗址是最有价值的一处,不仅遗物多、文化内涵丰富,而且年代早、延续时间长,文化发展演变脉络清晰,是广西乃至华南地区最重要的新石器时代贝丘遗址之一。豹子头遗址文化遗存与顶蛳山遗址属于同一文化类型,归入顶蛳山文化的范畴,相当于顶蛳山文化二三期,年代约在距今8000~7000年,属广西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期。
感驮岩遗址第一期属新石器时代晚期,年代为距今4700年;第二期大致相当于商代,距今约3800~2800年,与武鸣岜马山商代晚期岩洞葬大致处于一个年代。钦州翠碧峰遗址、三采岩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桂林大岩遗址第三期属新石器时代早期,第五期文化特征属新石器时代晚期。从以上采集、出土骨锛的史前遗址来看,骨锛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出现,中晚期相对增加,至商代晚期也有零星发现。
4 结语
骨锛作为历史遗存,见证了广西史前遗址的发展历程,数量虽不多,但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功能上,主要用于草本植物茎、叶的砍伐和挖掘等。在器形上,制作者对骨锛的原料、形制、尺寸和制作程序等均有了一定的倾向。年代方面,根据目前考古资料,广西史前遗址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出现骨锛,中晚期相对增加,至商代晚期有零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