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华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七地质队,江西 吉安 343009)
2016年,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列入了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内容与工作重点。峡江县农村房屋一体确权登记项目于2020年6月30日开始,至2020年8月30日结束,项目总经费80万元。
峡江县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之北,地处赣中腹地,介于北纬27°27′50″至27°45′20″,东经114°53′21″至115°31′57″之间,全县总面积1 297.75 km2。该县辖6个镇(水边镇、巴邱镇、仁和镇、砚溪镇、马埠镇、罗田镇)、5个乡(桐林乡、福民乡、戈坪乡、金江乡、金坪民族乡)、另辖1个乡级单位(峡江县工业园区)。县政府驻水边镇。全县户籍人口190 477人。
通过开展工作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以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整合农村房地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管理,有效、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为城乡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创造条件。
1)对工作区内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进行实地调查和测绘,全面摸清工作区农村范围内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明晰产权归属。
2)整理农村宅基地、房产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宅基地、农房的权利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为农村宅基地、农房登记发证工作总结经验、奠定基础。
3)整合工作区内的农村房地数据,建立农村宅基地、农房信息数据图,并纳入不动产信息登记平台管理。
4)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逐步建立并规范房地权籍调查一体化制度,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与基础工作的衔接。
(1)资料收集:充分利用峡江县国土资源局已有成果,以地理国情影像为基础,制作分幅工作底图;地籍图;
(2)技术设备:采用电脑平板4部、汽车4部;
(3)人员安排:安排专业人员9人;
(4)权源材料: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地契;
(5)申请材料:农房调查登记表、农房调查通知书、农房调查指界书、地籍调查表、界址勘丈记录表、房屋调查表、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1)《地籍调查规程》;
(2)《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 (试行)》;
(3)《吉安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工作方案》;
(4)《吉安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技术设计书》等相关标准。
依据土地登记申请材料收集权源材料,进行实地调查指界确权,以全解析法进行地籍要素和相关地形要素采集,实地调查农村宅基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调查房屋权利人、权属来源状况、建筑结构、建筑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房角点测量采取与宗地界址点测量同样的技术方法,对确实无法丈量房屋边长时,应丈量至少两条房角点与界址点或房角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便于间接解算房屋边长和求解房屋面积。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以村为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宗地录入、扫描相关资料,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数据、文档为一体的综合利用数据库。以满足房、地统一登记所需的数据管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成果输出、统计查询、数据变更、数据应用、登记发证、系统维护等多种功能要求。
吉安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的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要求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则向乡镇政府申请初审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报审峡江县国土资源局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认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图1 工作流程
(1)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技术设计书;
(2)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实施方案;
(3)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技术总结;
(4)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质量检查报告;
(5)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工作报告;
(6)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成果分析报告;
(7)地籍调查表、界址勘丈记录表;
(8)房屋调查表;
(9)峡江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工作报告;
(10)峡江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技术设计书;
(11)峡江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技术总结;
(12)峡江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自检报告;
(13)峡江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使用权部分)技术设计书;
(14)峡江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建设报告。
(1)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数据库(MDB格式);
(2)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数据(DWG格式);
(3)峡江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统一调查登记控制测量数据。
(1)1:200房屋分层平面图,每户(1-3)张/份;
(2)1:1000分幅房产图(1份)、地籍图(1份);
(3)1:1000图幅接合表(1份);
(4)1:500-1:100宗地图(1份)。
结合自愿申请、尊重历史、符合事实、依法登记的原则,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农村产权制度,通过稳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