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珊珊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在读,工程师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建筑工程活动全过程,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工程造价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方的工程利润和建设方的投资成本。在我国现行工程计价体制下,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编制发布的各种建筑工程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重要参考。因此,在建设工程各阶段选用适当的计价依据,能有效提高工程计价的质量及工作效率。本文梳理了新疆现行计价依据的主要表现形式,分析其使用范围、指导意义、局限与不足,为新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选用适宜的计价依据提供参考。
我国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主要分为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定额、工程造价信息。
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新疆已形成由国家、新疆和行业协会制定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文件、标准等组成的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新疆现行计价依据具体表现形式如表1 所示。
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主要有国家、新疆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编制发布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政策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主要有国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以及自治区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工程定额主要有国家、地区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制定的各种定额,有按工程计价的不同要素分类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基础定额,按工程计价不同阶段分类的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等。
工程造价信息主要有新疆发布的造价技术经济指数、指标,新疆各地(州、市)、行业协会采集、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价格信息等。
(1)计价活动的相关规章规程主要是国家层面的政策,是规范开展计价各环节活动的基石和基本要求,具有相对稳定性。造价技术人员应关注相关规章规程及政策文件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政策理论,保证计价工作合规高效。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建设行业发展的时代产物,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公平、公正、透明度高等优点[1]。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招投标与计价活动的基础和依据, 其主要作用如下: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竞标提供公开、平等的基础与平台,为发承包双方单价调整和变更提供依据,业主期中付款的基础[2]。但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经验积累不足,而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本身也存在分类笼统、门类不全,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有脱节等缺陷。从招标效果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实施仍没有达到更有利于市场竞争、降低造价的目的[3]。新疆住建部门制定的《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管理办法》等是工程量清单规范管理的补充,但仍需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践积累做进一步调整。目前,新疆大部分施工企业都没有编制自己企业定额的能力,自主报价能力弱,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
(3)工程定额作为计价管理的重要基础,特别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预算定额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新疆工程计价活动中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工程定额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稳定性和实效性[4]。同时,定额体系的复杂性、不同地区的差异性使得新疆定额编制无法满足覆盖全面、更新及时、科学合理的编制要求。目前,新疆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对国家和新疆编制的定额依赖程度仍然很高,自主编制企业定额能力不足。
表1 新疆现行计价依据表现形式
(4)随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工程造价信息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愈加凸显。其中,新疆价格信息是根据各地区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定位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明确了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合同约定执行,促进计价活动逐渐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化。由于价格信息具有区域差异性、内容丰富性、系统联系性和动态性等特点,价格信息的采集、测算、发布具有一定专业性和实效性。
目前,新疆各地价格信息由各地造价主管部门按月或按季度发布,由于编制人才力量不足,专业技术水平待提高,存在价格信息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差异大的清况。特别是信息采集过程中,有关人工、材料、机械等成本支出属于商业机密,销售商为满足私利隐瞒实价等,都可能致使造价管理部门收集的数据是经过加工的数据,可信度差。
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贯穿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在工程项目策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等阶段,为方案选择和造价控制提供依据和标准[5]。通过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在造价控制中的应用,能提高对整个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力度,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筑工程的单位经济效益[6]。新疆住建部门编制的指数指标包含了各地区单方造价指标、年度同期比变化幅度、费用构成、平方米主要实物量等内容,可以为建设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参考。但同时由于各地抗震设防烈度、实际承发包方式、建设标准要求等因素与实际工程造价存在一定差异,不能作为招投标、工程结算依据。
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内容丰富、体系较完善,但也因新疆地区差异性大、计价依据编制主体力量不足、相关企业发展相对落后等因素,造成现行计价依据存在一定缺陷,不能完全满足建设工程计价活动需要。对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投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转变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和工作重点,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换;建议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开展新疆工程造价行业统计、推进行业信息化平台使用维护,充分发挥政府和造价行业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议相关企业合理使用计价依据,不断提高企业造价管理水平,形成企业定额和技术经济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