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增强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持续稳健发展。
2007年上市以来,南京银行主要股东较为稳定,尤其是法国巴黎银行、紫金投资和南京高科一直稳居前三大股东,期间通过增持股票,显示了对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保证了公司治理层面的稳定性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连续性。在参与公司治理中,主要通过派驻董事、监事和高管,参加“三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行使决策职能。尤其是法国巴黎银行,自2005年入股以来,成立了业务合作委员会,构建了专家团队、技术输出、专题培训为主的合作模式,对南京银行在消费金融、交易银行、金融市场、直销银行、互联网金融、数据应用、风险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人力资源等各个领域提供深度廣泛的支持,提升了南京银行综合经营管理能力;同时,派驻的董事和副行长,以及相关领域的业务专家均积极履职,有力帮助银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可以说,从南京银行“输入”法巴的行业经验、技术为主,到法巴开始“输入”南京银行的本土化经验与产品,这其中实现了单向到双向的跨越,相互间的战略合作模式与成效获得了双方和外界的一致认可。
公司始终秉承“责任金融、和谐共赢”的企业文化理念,积极履行对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推动企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让金融的增益普惠社会。
推行绿色金融方面,公司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政策》为准则和导向,持续深耕绿色金融,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环境和社会表现,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推进普惠金融方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始终把小微企业作为自己的“天然盟友和生存土壤”,坚定不移推进小微与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以“专业经营、特色鲜明”为核心,将标准化产品、批量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作为业务发展的三驾马车,通过“小前台+大后台”打造普惠金融专营模式,并进行专属资源配置、差异化考核激励和层次化队伍建设。
服务三农方面,公司立足县域经济,不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通过结构调整、产品创新等手段,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业特色示范区、农产品产业园、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开拓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资源开发公司、种殖养殖大户的信贷业务。
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南京银行按照政府及监管要求,对临时流动性困难的企业给予延期还本付息安排,积极使用鑫转贷、政府转贷基金、展期等方式,帮助客户渡过难关。不断丰富“鑫火计划”的内涵和外延,综合运用投行及公司、交易银行、自贸等产品,特别是加强对上市公司和优质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降低疫情对实体企业经营的影响。
南京银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采、选、冶于一体的大型黄金矿业,2003年8月在上证所上市,2018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进入“十三五”以来,公司确立了“做优做大,成为全球黄金矿业综合实力前十强”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董事会为此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创新,在优化存量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增量,通过各种举措持续提高产出能力和产出规模,积极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走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新型发展道路,公司黄金产量一直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公司一直致力于“四会一层”建设,明确了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及决策流程,构建了重大事项党委先议、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董事会为决策核心、经理层自主经营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为了更好地适应监管要求,公司修订章程、完善“三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致力于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董监高不定期参加监管机构及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积极学习最新监管法规,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公司董事会不断适应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工作的新要求,不断适应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工作的新要求;继续坚持法定信息披露与自主信息披露相结合,增强定期报告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H股上市以后,继续强化诚信合规经营的理念,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在“A+H”双重监管市场下,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高度。一是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定期报告中,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披露公司行业经营性信息,深度剖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充实了黄金行业的资源量、储量、各矿山产量等经营信息。二是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传递、审核、复核等环节的把关,谨记“四个敬畏”、严守“四条底线”,筑牢底线思维,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召开股东大会,用制度保障来规范股东会的运作,保障了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充分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一贯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热线电话、邮件、投资者接待、“走出去”组织公司管理层开展业绩路演、“请进来”组织券商、投资机构代表、媒体代表等到生产一线调研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深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
在自身取得成长与发展的同时,公司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成长,努力用企业发展的成果积极回报股东,致力于形成“知行合一”的高质量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额累计达24.6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