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德文
河南济源市委书记掌掴市政府秘书长一事,因秘书长公开举报,成了舆论事件,并且还一再有新剧情的出现,实在是一个不幸的事。
掌掴事件性质恶劣,却也时常见诸媒体。从官场的日常生态看,一些下属受到主要领导的人格侮辱,甚是常见。有些领导,虽然不动手,却很可能在有意无意间言语侮辱下属。有些下属,为了获得领导的好感,也心甘情愿丧失人格。一些下属为了获得上级的信赖,把上级领导当作父母来伺候,在官场中也不鲜见。
人格侮辱这种丑闻,一旦宣扬出去,怕是不会有赢家。于上级领导,显然有损其形象。“一把手”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说小了是作风有待提高,说大了是没有驾驭能力。
对于下属,也不是好事。感到人格受到侮辱,有党纪国法,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去维护权利。但如果主动将矛盾公开化,且还不断造势,挑战的不是领导的权威,而是组织原则。于地方官场而言,这一剧烈的官场异动,怕是得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的政治生态。
官场中人格侮辱的现象之所以会反复出现,有深刻的制度原因。一是“一把手”角色错位。为了让上级政策更好地得到贯彻落实,也为了统筹地方发展大局,我们的治理体系里面,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单位,客观上都有“一把手”。可以说,“一把手”其实是一個制度,而不属于某个具体的个人,主要领导只是“一把手”的人格化象征。“一把手”不是土霸王,而是意味着决策权大一些,责任大一些,自我要求也要高一些。如果某些领导干部不正确理解“一把手”的制度内涵,只是讲权利不顾责任,放任自己的喜好和脾气,很可能反噬制度。
二是流官制。为了制约权力滥用,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主要领导一般都会异地任职。“一把手”恰恰是流官,其实际权力受到本地干部制约。流官也许会和地方权力结构保持距离,不易形成地方保护主义。但常常也会不顾实际,决策急于求成,造成矛盾。消除隔阂,其实需要工作艺术。领导干部如果只是依仗组织赋予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不顾地方实际,不搞好和本地干部的团结,就很可能会碰壁。在济源掌掴事件中,市委书记竟然要通过掌掴下属来确证自己的权威,看似霸道,实则是软弱。正常情况下,一个有掌控能力的“一把手”,可以做到不怒自威的。
三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哪怕是“一把手”,也并不意味着有绝对权力。在这一制度下,无论身份地位悬殊多大,上下级间本应该是同志关系,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对于领导而言,下属是同事,是为了党的事业共同奋斗的同志。对于下属而言,上级领导也是合作的同事,而不是利益来源。然而,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往往容易使人们忘了这个基本原则。
很多案例表明,不正常的政治生态里,最为突出的表现便是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泛滥其间,领导干部的作风肆意妄为,人格侮辱现象屡屡发生。在这个意义上,领导干部要有人格,实在是一件极为要紧的事情。
(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