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科技发展到何等先进的程度,人类始终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文明也建立在被改造的自然环境之中。即便身居喧嚣闹市的我们,依然深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俗话说“水火无情”,水和火本是人类生存所离不开的两大因素,可当它们失去控制泛滥成灾时,就会化身毁天灭地的“魔神”。这两大“魔神”中的“水魔”洪灾,尚且会随着降雨量的减少或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消退。但“炎魔”山火,一出手则不摧毁一切誓不罢休,以致生灵涂炭、万物归尘!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火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森林火灾。这场火灾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火场总面积1.7万平方千米(包括境外部分),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大火中丧生211人,烧伤266人,1万余户、5万余人流离失所,这还不算失踪人员和林区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
山火是发生在林野间难以控制的火情。山火通常是由自然环境变化引起,其他一些引发山火的常见原因有人类的粗心大意和故意纵火。
世界上90%以上的火灾是人为引发的,在中国,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8%以上。除纵火、雷击外,过失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违章和不慎。如19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1997年印尼森林大火和2004年澳大利亚悉尼、堪培拉森林大火等。德国弗赖堡大学全球火灾监测中心研究表明:虽然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森林火灾多发,但改变城镇及周边地区居民不安全行为,杜绝火灾隐患仍是控制森林火灾的关键。
山火一般分为地表火、林冠火和地下火3种。
地表火:火沿林地表面蔓延,烧毁地被物,为害幼树、灌木、下木,烧伤大树干基部和露出地面的树根等。一般温度在400℃左右,烟为浅灰色,约占森林火灾的94%。
按其蔓延速度和为害性质又分为两类:急进树冠火和稳进树冠火。急进地表火蔓延快,通常每小时达几百米至千余米。燃烧不均匀,常留下未烧地块,为害较轻,火烧迹地呈长椭圆形或顺风伸展呈三角形。稳进地表火蔓延慢,一般每小时仅几十米。会烧毁所有地被物,乔灌木低层枝条也会被烧伤。燃烧时间长,温度高,为害严重,火烧迹地呈椭圆形。
树冠火:火沿树冠蔓延,主要由地表火在强风的作用下引起。破坏性大,能烧毁针叶、树枝和地被物等。一般温度在900℃,烟柱可高达几千米,常发生飞火,烟为暗灰色,不易扑救,约占森林火灾的5%。多发生在长期干旱的针叶林内,一般阔叶林内不会发生。
按其蔓延速度和为害程度又分为两类:急进树冠火和稳进树冠火。急进树冠火又称狂燃火,蔓延速度快,火焰跳跃前进,顺风每小时可达8~25公里。树冠火常将地表火远远抛在后面,形成上下两股火,火烧迹地呈长椭圆形。
稳进树冠火又称遍燃火,蔓延速度慢,顺风每小时5~8公里。树冠火与地表火上下齐头并进,林内大部分可燃物都会被烧掉,是森林火灾中为害最严重的一种,火烧迹地为椭圆形。
地下火:又称泥炭火或腐殖质火。火在林地的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地表看不见火焰,只见烟雾。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米,持续时间长,能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可一直烧到矿物质层或地下水层。
地下火破坏性大,能烧掉土壤中所有的泥炭、腐殖质和树根等,不易扑灭。火烧后林地往往出现成片倒木,约占森林火灾的1%。火烧迹地呈环形,多发生在特别干旱的针叶林地内。
世界上95%的森林火灾属于中度和弱度,较易控制和扑救。约有5%的森林大火和特大火灾很难控制和扑救,为世界各国森林经营中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又可把山火分为:一般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什么是冲火和坐火?
冲火即上山火,坐火即下山火。白天,由于山地和山谷接受辐射的热量不同,山谷空气上升产生谷风,向山上吹,加速火向山上蔓延,形成冲火。冲火实际上就是顺风火,火热猛烈,难以扑救。相反,坐火即逆风火,蔓延速度缓慢,容易扑救。
什么是复燃火?
隐火又燃烧起来的火叫复燃火。燃烧的树根、倒木、枯立木、病腐木等,表面燃灭,外部看不见火焰,甚至有时无烟,但可燃物的内部仍在隐燃。一旦遇到大风,又能继续燃烧重新蔓延成灾。隐燃可以持续几天或更长时间。因此火灾过后,必须彻底清理火场内的隐燃物,以防发生复燃火。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1.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放火而引发森林着火的行为。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乱扔烟头、上坟烧纸等行为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2.自然火包括:
雷电火、炎热天气易燃物自燃等。由自燃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森林火灾燃烧的全过程,一般可划为3个阶段:
1.预热阶段。森林燃烧物在外界火源的作用下,温度逐渐上升。随着可燃物体大量水分蒸发产生烟,并伴随部分可燃性气体挥发,但不能实现燃烧。这时可燃物处于收缩干燥的点燃前状态,即为预热阶段。
2.气体燃烧阶段。随着温度继续上升,可燃物挥发大量的可燃性气体。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燃点时,可燃性气体被点燃,并有黄色火焰出现,同时产生二氧化碳和蒸气。
3.木炭燃烧阶段。明火过后,木炭表面炭粒子燃烧,也称为表面燃烧,最后剩下碳灰。
森林火灾预警信号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是国家气象部门根据大气温度、湿度以及林区状况而发出的一种警示信号,用以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
按照森林火险天气条件、林内可燃物易燃程度及林火蔓延成灾的危险程度,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为四种颜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分别代表二级森林火险(中度危险)、三级森林火险(较高危险)、四级森林火险(高度危险)、五级森林火险(极度危险)。一级森林火险仅发布等级预报,不发布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
信号含义:本行政区内出现二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难以燃烧、难以蔓延,中危险度,应做好防火准备。
黄色预警
信号含义:本行政区内出现三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较易点燃、较易蔓延,较高危险,进入防火状态。
防御指南:
森林火险蓝色预警信号标识
1.进入森林防火防御状态,有关单位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用火安全指引。
2.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
3.进入森林防火区,注意防火;森林防火区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
4.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
橙色预警
信号含义:本行政区内出现四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容易点燃,易形成强烈火势并快速蔓延,高危险度,进入防扑火紧急状态。
防御指南:
1.进入森林防火临战状态,有关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力度。
3.加强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4.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
红色预警
信号含义:本行政区内出现五级森林火险,森林可燃物极度干燥易燃,林内湿度低、温度高、风力大,林火极易蔓延,极度危险,进入特别紧急防扑火状态。
防御指南:
1.进入紧急防火状态,有关单位加强值班调度,密切注意林火信息动态。
2.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3.严格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管制野外火源。
4.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5.做好扑火救灾充分准备工作,森林消防队伍要严阵以待。
6.发生森林火灾时要及时、科学、安全扑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标识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标识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标识
一级:气温偏低,相对湿度大,林区潮湿而不易燃烧。无火险,不易发生火灾。
二级:气温不高,相对湿度较大,林区较潮湿而难燃烧。属低级火险,由火种引起的火灾燃烧后蔓延也很慢。仍需加强巡逻,以防万一。
三级:气温较高,湿度不大,林区较干燥,有利起火,可蔓延。属中级火险,易引起火灾且蔓延较快。需加强巡逻及瞭望,严禁在林区进行吸烟、打猎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四级:气温高,湿度小,风力大,林区干燥,有利起火,容易蔓延。属高级火险,易引起火灾且蔓延较快。必须加强巡逻瞭望,做好灭火准备,严格控制一切火源。
五级:气温高,湿度很小,风力很大,林区干燥,极易起火,蔓延迅速。属特级火险,极易引起火灾且蔓延特快。必须采取非常防火措施,昼夜密切监视,严格控制一切火源。
“十不准”:
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3.上坟时不准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人员、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身为普通人的我们,面对突发的森林山火,首先要做到冷静自保,迅速脱离火场,然后在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
发现森林起火后怎样报警?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起火的时间、地点、林种、面积、火势以及报告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深陷火场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1.顶风冲越火线。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的区域,以及地垫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2.卧倒避烟。当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前,卧倒避烟(火)。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被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窒息。
3.快速转移。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当脱离火场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协助森林防火员开展山火扑救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为“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最常采用的主要是人工扑打法、阻隔灭火法、以火灭火法。
俗话说“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最后要强调的是:凡是人为引发森林火灾,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呢?若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放火,则属于放火罪。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