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1-05-07 09:45张畅
消费导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消费金融用户

张畅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闵行分校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技术走进了千家万户,而互联网金融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产物之一。其凭借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的特点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中得到了充分的、快速的发展,逐步开始取代了实体金融的部分功能与地位,成为了时代的标志。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兴起。随之而推广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更是以“先消费,后付款,实时审批,随心分期”等创新性的优点吸引了大量长尾用户的使用,在短期内刺激了消费的急剧增长[1]。然而,互联网时代下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与潜在隐患,如法律和监管系统尚未健全,风险控制能力弱,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缺乏风控意识等。在时代的浪潮中,互联网消费金融已然是大势所趋,而这些问题与隐患是随着新事物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也是需要整顿的重要目标。因此本文希望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意见与对策,使互联网消费金融能够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向着良好、多元的方向进步。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特征

(一)小额分散,普惠性强

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的消费金融商业模式相比,单笔额度小,但覆盖范围广,充分利用了广大长尾用户群体的市场。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互联网消费金融借款门槛更低,都市白领,蓝领,高校学生等年轻群体都可以成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的用户[2]。这样的特征充分迎合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拓展了消费金融服务的范围。

(二)高效性,重视用户体验

不同于银行贷款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直接从基于大数据的征信系统中调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智能风控,并采取实时快速审批,免除了漫长繁琐的流程,更加优化了用户的使用体验。线上借款的模式也免去了空间上的限制,不必去固定地点办理业务,丰富了用户的自由度。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也兼具了直接切入消费场景的优势,下设了涵盖旅游,电商,医疗,教育,装修,农业,保险等各个领域的分区,为用户提供了便利。

(三)大数据化,针对性强

互联网消费金融使用的用户个人征信系统以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平台为依托,通过整合用户的历史消费记录与还款记录以达到分析用户,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并根据多个维度数据来分析用户的潜在风险,以决定该用户的授信额度[3]。用户可以通过使用消费金融服务后按时偿还的方式提升自己的个人征信指数,从而享受到更加大额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这也侧面增加了用户粘性,促进了用户在该平台的消费与交易。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模式是在传统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提供了技术与大数据的支持,并提供了流量的引导,从而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与更便利的用户体验。然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并没有完全成熟,所处在一个存在极大发展空间与可塑性的阶段。正因如此,整个互联网消费金融体系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这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法律和监管系统尚未健全

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初期,各类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暴力催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犯了公民的利益,也在挑战着立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权威。而在此类犯罪行为猖獗的背后,部分原因是目前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善。部分不法分子借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漏洞牟利,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却无法对其采取及时有效的惩罚措施。除此之外,还出现了“价格战”、虚假宣传等恶性竞争现象,不仅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扰乱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环境,也对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造成了消极影响,最终影响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良性长远发展。因此,建立一套明确具体的监管与法律体系是不可或缺的[4]。

(二)个人征信系统仍存在隐患

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使用的个人征信系统是基于对用户的消费记录、还款情况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从而达到评估风险的目的。然而新生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掌握用户数据维度有限,个人征信系统仍有很大完善空间[5]。另一方面,在此过程中,企业实际上掌握了用户的部分个人隐私。为了达到尽可能准确地对用户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大量的数据不可或缺,但随着数据量的提升,企业面临的风险也不断上升。因为这庞大的数据一旦泄露,不仅会损害用户的利益,也将透支企业的名誉与信用,后果不堪设想。此外,疏于防范的平台也可能受到黑客直接入侵导致系统瘫痪,从而损失大量资金,影响企业的正常业务,对其造成极大损害。这对于大部分成立之初的中小企业是毁灭性的打击,更应该加强预防措施。

另外,个人征信的不完善也导致了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风险控制能力不足。许多互联网消费金融企业即使能够初步筛选出部分风险用户,也难以对用户进行可靠准确的衡量。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风控能力相对较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原有的用户基数大,可收集的信息量大。但缺乏大数据支持的中小互联网企业则难以通过可靠的个人征信系统控制风险,易成为网络诈骗的受害对象,带来大量财产损失。为了弥补此部分损失,大部分企业只能提高利率,最终只会导致市场流失、竞争恶化,不利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发展。

(三)消费者缺乏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部分消费者缺乏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也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互联网消费金融给用户带来了购物先消费后还清的权力,这也是其作为新兴体系的亮点之一。然而这种便利对于部分缺乏相关经济知识,没有稳定收入的人会引发新的问题。这部分消费者由于过度超前消费、过度借款,对个人财务状况造成极大的压力,最终会对个人经济情况,乃至社会稳定造成消极影响。另外,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存在着一些隐形费用,比如办理贷款的手续费,以及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征集不必要的私人信息等陷阱。消费者如果没有对于此类风险的提防,很容易造成大量不必要消费或向不法平台提供隐私进行非法用途。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对策

(一)政府加强立法,明确具体监管部门

为了维护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转,国家在2015年便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多元化远复杂于传统的市场体系结构。为了迎合这一特点,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应该与行业特点结合,将科学的立法执法深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中去,并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每一个环节都分别采取管理措施,杜绝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违规牟利操作,从根本上保障用户的权益,也保证了企业之间公平正向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另外,在现有的惩罚制度上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处罚力度,也会对仍怀有侥幸心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犯罪者予以更为沉重的打击。

(二)完善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系统作为筛选评价用户的重要工具,应该尽可能完善。要做到这一点,数据量至关重要。要想提升对于单一用户的信息获取量,在数据收集的横向发展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因此要从多维度去衡量一个用户的消费习惯与还款能力,基于更细致的分析与分类,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特征的群体,尽可能实现更加可靠的个性化服务。对于信息量较少的用户,由于存在较多的未知性,应该适当降低授信额度以防止诈骗损失。此外,各企业之间可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数据平台,为中小互联网企业提供征信系统支持,对部分违规交易行为予以信息共享,共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这样做不仅可以进一步实现企业之间的合作,通过信息共享降低信息壁垒,减少因不良交易造成的损失,也能对个人用户予以更加准确的授信额度,共同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长远平稳发展。

另外,个人征信系统中大量的用户个人数据存在被盗取的风险,从而引起难以预料的后果。2018年Facebook的用户信息泄漏事件正是云端数据泄露导致的重大事件,针对云端数据库的信息窃取由于数据量极大,更容易成为黑客的目标。所以针对云端数据库的加密不能疏忽,对于企业的资金管理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对于系统的完善加密与定期维护服务器都有利与系统稳定长久地运行。

(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

产生消费透支的重要原因是相关经济知识的匮乏,而知识的有效获取途径之一便是学校教育。当今学校对于经济学的教育并未普及,使得大多数年轻人难以养成成熟的财富观与消费观。对此,定期开设针对经济相关与个人财富管理的学校讲座、社区宣传都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经济基本知识、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提高自身对于消费陷阱的防范意识,有主动意识去甄别互联网消费金融条款中可能存在的圈套,才能从根本上阻断相关不法行为,使用户具有真正选择合适的金融服务的能力。

五、结论

随着技术发展与互联网进一步普及,互联网消费金融成为消费市场上的重要发展趋势,也逐渐取代了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部分作用。加强新兴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管理迫在眉睫,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征信系统,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可以有效地消除互联网金融的部分隐患,更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积极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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