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选取苏州作为江南城市的代表,首先对苏州老城区的建筑分布现状进行了研究,发现老城区具有建筑风格古今并存、建筑功能混杂多元和城区天际线低矮平缓的特点,再通过对老城区建筑肌理的历史沿革的分析,得出其河道、城郭虽逐渐改变,但仍可见古时以水为路、以船为车时的布局特征,然后结合图底关系理论对建筑肌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进行探究,发现老城区的肌理宏观格网延续了古代的空间结构特点,但其微观肌理逐渐变化为适应现代生活的尺度、形式、布局等,最后从规律总结及保护建议的角度出发,提出延续历史文脉、强化原有路网水网,尺度分级、动态适应,建筑分形、化整为零,保留亲切宜人的空间尺度四个江南城市老城区建筑肌理保护的原则及策略。
江南城市;老城区;建筑肌理;图底关系;古今并存;混杂多元
苏州老城区地理环境特殊,其边际紧邻太湖,城内城外水系发达,历史上就是以军事、经济等见长的重要城池,其建筑肌理既由自然环境所决定,也随后天城市发展而慢慢塑造。苏州是江南城市的典型代表,在近代的发展和现代的城市建设过程中,老城区呈现出古代、近代以及现代建筑三段时期的混杂状态,在风格、色彩、高度等方面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而苏州作为最早一批列入历史文化名录中的建筑,其在新城建设过程中,有效地将现代和传统两种肌理融合在了一起。通过对苏州老城的建筑分布以及肌理的分析,能够总结出适用于江南城市传统肌理保护的普遍性原则,为城市多元化、建筑多样化建设做出贡献。
对老城区内的建筑从建筑风格、建筑功能、建筑高度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总结其空间分布现状特点。在形态描述时,范围由小及大依次是点状、块状、线性街区、片区状、面状。
苏州老城现存的建筑按照风格划分为四类:第一是传统建筑形式的存在与延续;第二是受西式建筑影响而建造的一批仿西式或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第三类是中国特有的分配住房时期所建造的,以功能实用为主且少装饰的一类建筑风格;第四类是受到新的建筑审美、技术、材料的影响而出现的一种现代式的建筑风格。
从时间线上来归类,传统建筑出现的时间最早,主要是清代以及清代以前存留下的建筑,西式风格影响的建筑主要是出现在近代时期,功能实用主义建筑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2000年初这段时间建造的住宅类建筑,多元现代式建筑则包括20世纪90年代末建造的一批商业建筑以及2000年后的新式风格的建筑。在这条时间线下,传统的建筑形式逐渐转变为今天的现代式建筑,其中产生影响的变量主要有西方文化的传入、技术与材料的逐渐进步、功能实用的需要、现代审美及功能需求、人口的增加等诸多因素。
苏州老城区中传统风格建筑呈现点状及片区化分散式分布,约占8%,其中最大的历史街区是平江历史文化街区。西式风格影响的建筑为散点式分布,约占比1%。功能实用主义风格建筑与多元现代式建筑为面状分布,分别约占51%和39%,并互相呈咬合状。其中现代式建筑主要沿主干道建设,并且北侧因临近车站且交通便利,所以多建设有高档住宅小区,功能实用主义风格建筑则主要临近次干道(图1、图2)。
图1 现状风格分布图
图2 风格占比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查阅以及田野调查,结合建筑功能性质与建造年代对苏州老城区的建筑现状进行梳理,将其分为商业类建筑、历史类建筑、住宅类建筑、文体及纪念类建筑、医疗类建筑、市政公共类建筑、工业生产类建筑、城中村共8类。
苏州老城区中文体及纪念类建筑分散式分布,约占8%。工业生产类建筑散点式分布,约占1%。公园空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的边缘处,约占5%。商业类建筑集中分布于主干道附近,约占18%。住宅类建筑呈现面状分布,约占32%。城中村呈现片区化分布,约占23%。历史类建筑为点状和片区化分布,约占9%。医疗类建筑分散化块状分布,约占2%。市政公共类建筑呈现散点式分布,约占1%(图3、图4)。
图3 现状功能分布图
图4 功能占比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1999(2003年版) 》第1.0.3小节中将住宅按层数划分为4类,低层住宅为1层至3层,多层住宅为4层至6层,中高层住宅为7层至9层,高层住宅为10层及以上。
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骆惠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方位,担负新使命,奋力推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
综合以上两种划分方式,再将绿地公园等无建筑的场地定义为0层,苏州老城的建筑按照层数划分包括4类,其中以1至3层的低层住宅居多,少量建筑古塔7-9层为古城区的制高点。
苏州老城区中0层的为空地,点状分散于老城区,分散在老城区边缘,约占9.2%。1-3层的建筑占比面积最大,大片面状分布于老城区中,约占60.12%。4-6层的建筑面状和点状分散式分布,约占30.28%。7-9层的建筑为点状分布,约占0.4%(图5、图6)。
图5 现状高度分度图
图6 高度占比
苏州历史上河道的逐次变迁形成了苏州城肌理的历史变化。如今的老城肌理及河道的布局可追溯到唐代的坊市制。据记载,唐代长安街巷纵横分布,共有一百零八坊,坊呈长方形。
南宋时期的《平江图》所记载的水道总长在84-89公里之间,此时的苏州城为继承礼制传统的总体布局,以子城为中心,城内有中轴线,里坊大方规整、道路井然有序,呈双棋盘格局。明代时期,苏州城河道呈三横四纵的形式,再配合支流渗透进整个苏州城,形成了取水、排水以及交通运输的网络。清代及民国时期,逐渐填塞河道,南北纵向的锦帆泾被填塞,苏州的水系遭到破坏[1]。
解放初期,由于河道的污染、泥沙淤积等问题,大量的填河造路运动导致河道仅剩44公里,主干河道变为三横三纵的形式[2]。1986年,国务院对苏州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明确要求:“保持三横三纵加一环的水系及小桥流水的水巷特色,保持路河并行的双棋盘格局和道路景观”[3]。
随着时代的发展,受到人口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工商业发展(化工污染、更高的道路通达性)、河道原有功能消失(取水、交通)、城墙原始防卫功能的消失、行政区划改变等因素的影响,苏州的河道、城郭逐渐改变,但仍可见古时以水为路、以船为车时的布局状态。
分别从路网形态、路网尺度、肌理形状和肌理尺度四个方面对苏州老城的肌理现状进行分析。
苏州老城的路网形态包括“三纵三横”棋盘式路网、“河街屋并行”的布局状态、“田”字内部网格三类。“三纵三横”棋盘式路网:齐门路、临顿路、凤凰街、带城桥路、人民路、中街路、养育巷、司前街、东大街为三纵,贯通南北;横向主要是西中市、东中市、白塔西路、白塔东路,干将西路、东路,新市路、竹辉路,连接东西。“河街屋并行”布局:城内现存有河道35公里,桥梁168座,新建道路避开河道,以景德路、汤家巷、学士街交叉口街景为例,建筑、道路与河道形成了宅—路—宅—河—宅—路—宅的平行并置关系。“田”字内部网格:大的纵横路网下为较为规整的南北东西向内部格网形态(图7、图8)。
图7 路网
图8 宅—路—河并行实景及剖面
苏州老城区肌理的形状主要有“口”字形、长条形、不规则形三种:“口”字形肌理占比最多,主要是在老城的中部,其形状主要受古时老城内部格局及河道的影响;长条形的肌理较少,主要分布在城区的边缘地带,其形状受到用地形状及河道的影响;不规则形肌理,位于城北及城东南两块区域,形状受河道、地形的影响(图9)。建筑尺度相对统一,受到相关保护条例的限制,新建建筑多采用化整为零的手段,将大体量变为小体量建筑组团形式。其中建造在2000年以后的多元现代式建筑尺度相对较大,主要分布在主干道两侧;1949—1999年间的功能实用主义建筑,尺度相较前者小,且排布相对规整,在老城中占比较大,呈面状分散式分布;尺度最小的是传统建筑和西式风格影响的建筑,排布更加密集,呈点状、片区状分布(图10)。
图9 宏观肌理图示
图10 风格加肌理图示
首先,苏州老城建筑的肌理形状上基本维持在以方形为原型的基础上,但是组合方式变得多样。传统建筑“n”字形合院多进平行、多路组合,西式风格影响的建筑包括西式联排住宅、围合式“回”字形布局等组合形式,功能实用主义建筑包括“E”字形、长条形的组合方式,多元现代建筑中有长条形、“U”形、“L”形、“回”字形等肌理形状。另外,不只有平面上的相接,更多了立体造型上的穿插。
其次,建筑尺度由小及大。传统木结构时期,建造大体量建筑需要的木材规格极高,造价很高,普通百姓所建的民居多为小尺度的建筑。近代由于砖、水泥、混凝土等建材从西方传入,降低造价的同时,提供了建造更大尺度建筑的基本条件。功能实用主义建筑实行装配化、统一建造,运用多层砌体结构,建造的建筑尺度与前两种风格的建筑相比又有所扩大。现代建筑使用框架结构,柱网的排布使横向平面尺度上建筑可以建造的极大,竖向上也可以建造的更高。
最后,整体布局由密到疏,传统建筑高度在一到两层,布局紧密。西式风格影响的建筑高度在二到四层,为符合采光通风,间距扩大。功能实用主义建筑及多元现代建筑在五到七层,所以间距又有所扩大。
苏州几乎是江南城市的代名词,其老城的肌理现状是时间线与功能线叠加后的产物。通过对苏州老城肌理现状的特点分析,总结出以下针对江南城市老城肌理保护的原则和策略,从宏观到微观依次是:
苏州老城区的城市格局是经历长时间演变而形成的,它保留了古时三横三纵的城市网格,其水网、路网都是历史文脉的反映,也形成了苏州特有的城市风貌。江南城市建筑应该注重历史文脉的延续,保留其历史上所形成的路网及水网,还原依水而居,以水为路的生活状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需要大体量建筑来满足当今生产生活的需要,所以在老城区的更新建设中,不能只通过建造小体量建筑来保护老城区的肌理,而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例如在商业主干道周边的建筑体量可以适当放大,满足其人流汇集的需要。历史建筑片区周围的建筑应该符合格式塔原理,在保证统一在小体量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建筑创新。
苏州老城建筑的尺度虽有所扩大,但是建筑肌理形状基本维持在方形基础上,是通过多个体量在平面或空间中的穿插形成了新的较大尺度的建筑。在江南城市肌理的保护上,应该利用分形理论,在统一的母题下,对历史类建筑肌理进行保护。通过重复采用原有单元组合方式,继承顺应原有地段肌理[4]。
童明在《城市肌理如何激发城市活力》中提到,现代城市肌理的问题是联通路径的缺失、分形特征的丧失以及人的尺度的丧失[5]。苏州老城区内包括民居、河道、街巷、园林等城市空间,一般采用的是小比例、小尺度、小空间的处理手法,各要素间相互协调,亲切宜人。例如传统建筑中所采用的单元组合,多进院落的建筑模式。另外,街区模式也是小尺度的,层数上以低层和多层建筑为主,形成亲切而又连续的街道立面。
注释:
[1]张勇坚:《曾经的骄傲:苏州的城河》,《档案与建设》2001年第2期。
[2]陈光明等:《建国以来苏州内城河变迁述略》,《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第12期。
[3]陈光明等:《建国以来苏州内城河变迁述略》,《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第12期。
[4]过伟敏:《建筑艺术遗产保护与利用》,南昌:江西美术出版社,2006年,第15页。
[5]童明:《城市肌理如何激发城市活力》,《城市规划学刊》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