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鹏 李昊阳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主题。脱贫攻坚、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乡村振兴补上所缺失的短板。要加快两者相互支撑、有效衔接的良性互动,探索有效衔接的总体原则,进而提出继续推广脱贫攻坚形成的经验、推进产业扶贫的优化升级、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的主题。实现贫困地区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性环节。此时此刻,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即将完成,我国已进入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时期。脱贫攻坚、摆脱贫困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乡村振兴补上所缺失的短板。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为“十四五”规划所制定的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的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强调指出:“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现阶段各级扶贫部门的工作重心逐渐由扶贫攻坚绝对贫困转向乡村振兴解决相对贫困,由以前的攻坚作战啃硬骨头方式调整为常态化保障性的推进方式,工作方式也将发生大的变化。在这转变期间,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和工作都要相应做好过渡衔接。各级扶贫部门必须要避免已脱贫人口规模性的返贫,贫困“边缘户”进一步转变为贫困人口的风险,确保脱贫攻坚的胜利果实不会丢失。为此,迫切需要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建立纾贫解困长效机制。
必须看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由绝对贫困人口转化而来的相对贫困人口仍将长期存在,原来大部分的贫困地区在脱贫后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是欠发达地区,绝大部分农村人口仍然是低收入人群,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在现行标准下,脱贫攻坚所针对的是农村贫困群体的生存和温饱问题从基本解决到稳定解决,同时不断提高农村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而乡村振兴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出了构建现代化乡村的产业体系、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振兴要求,最终实现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的转变。在振兴贫困和解决区域整体贫困的基础上,乡村振兴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增强了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的能力,并促进了城乡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因此,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需要有效地联结起来。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着眼于政策的延续,产业发展的延续,基础设施建设延续,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延续,只有科学选择路径,提高农村产业的效率。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保证各项目标的有序实现,才能巩固和扩大减贫与农村振兴之间的有效联系,才能满足乡村居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可以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乡村振兴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探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如何实现,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也意义重大,两者的有机衔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机制
脱贫攻坚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果,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有效的体制机制。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已经为我们做了可靠的验证。实施乡村振兴可以沿续脱贫攻坚中的领导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是靠前的“一线指挥官”。参照扶贫工作机制,坚持“中央协调,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同时,为确保农村振兴战略能够不流于形式,参照扶贫的评估考核机制,建立相应的“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脱贫
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起来
要全面梳理实施扶贫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总结和推广在脱贫攻坚中积累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促进农村振兴,促进一些起重要作用的临时性和非常规性政策措施转变为规范化的制度保障,并利用这些良好的政策,良好的制度和良好的方法来更好地促进农村振兴。中央今年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相关会议、国内考察等重要活动中谈及乡村振兴,也都在反复强調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要“有效衔接”。这就需要做好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明确过渡时期需要继续实行的优惠政策,抓好工作协调,对关键时期要落实的产业扶贫,劳动扶贫等重点措施进行后续工作。增加对“边缘家庭”和相对落后的非贫困村庄的援助,把扶贫计划中需要不断推进的任务和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计划,继续提供财政支持使其发挥长期作用。调整和完善特殊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各种协会和社会力量在减轻贫困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保持扶贫政策的延续和稳定
在实施乡村振兴中,有必要保持扶贫政策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并采取渐进过渡的方式,同时确保政策变化不会影响扶贫的效果,逐步将扶贫转变为规范化的扶贫机制,完善减轻相对贫困和统筹城乡贫困的长期政策体系。严格落实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确保扶贫靶心不变,扶贫力度不减,扶贫政策措施不停,有必要确保扶贫村发展的连续性,并继续促进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此外,应防止一些贫困县在摆脱贫困“摘帽”后思想上不同程度的松懈,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隐患,必须要不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增强贫困“摘帽”县对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防止扶贫工作摘帽后思想松懈滑坡,出现边缘贫困户进入贫困的现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继续巩固
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通过脱贫攻坚,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住房、吃水,用电、义务教育、医疗保障、通信等困难问题普遍得到解决,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但贫困地区长期以来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基础设施改善提升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有必要将扶贫计划中需要不断推进的任务和项目纳入乡村振兴的总体规划中,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继续改善贫困地区的交通运输、通讯网络、电网、物流等基础设施,使它们能够长期发挥作用。
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农村改厕,应优先处理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然后逐步深入全面覆盖美丽的乡村建设。必须要根据贫困村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和任务,打好基础,量力而行。严格禁止在乡村振兴中不考虑实际情况搞“一刀切”。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质量标准,条件较差的地区应按部就班逐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部署。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中,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形成一个有序的融合。具备优势旅游资源的地区,可以充分将乡村人居环境的治理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在具备建设旅游区条件的乡村,先一步开始规划道路交通,卫生环境,餐饮食宿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为下一步开展乡村旅游打下良好基础。另外,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和良好的环境特征,着力建设一些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配套的乡村旅游景点,创造主导产业,促进可持续发展,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新样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激发贫困地区
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自扶贫以来,各地陆续出台农林产业扶贫、光伏扶贫、养殖扶贫、电子商务扶贫等一系列扶贫项目的政策措施,同时也建设了许多扶贫产业基地,为贫困人口脱贫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许多地方的扶贫产业仍处于跨越障碍的阶段,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要继续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发展融合。一是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可持續性。要遵循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规律,巩固好脱贫攻坚期间的产业扶贫成果,逐步构建出具有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的产业体系,继续扩大战略扶贫与农村振兴之间有机联系的空间。二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随着减贫既定目标的实现,传统农业产业结构也进入了调整期。因此,有必要遵循农业产业发展和市场规律,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管理体制为依托,以农村改革创新为先导和推动力,走区域布局,农业一体化经营,农业合作生产之路,形成分工清晰,联系紧密,经营高效的多元化产业形式和多元化发展道路,促进农业现代化。三是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遵守市场规则,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提高小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能力和造血机制。四是继续改善农业产业发展环境,提高扶贫产业的质量和效率,对于部分农畜产品存在滞销问题,可以宣传本地区优惠让利,开展线下消费,再由政府组织产销对接,利用电商拓宽线上销售渠道,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激发
摆脱贫困致富的内生动力
现阶段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点就是要调动相对贫困群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群的内生动力,范围也要从低收入人群逐步扩大到全体农村居民。
脱贫攻坚以来,各级扶贫部门把“智慧”的支持作为减轻贫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了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改善了援助方式,促进了农村风俗习惯的改变,并积极培养贫困群体自力更生,努力工作和富有财富的意识,有效地提高了扶贫的效力。但也有一些地区对于激发相对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导致“相对贫困群体”向“贫困群体”看齐,“等、靠”的思想依赖感日益增强,一些相对贫困家庭形成了“扶懒政策”,既不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又引起其他群众的不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更加突出激发相对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要将“扶心”与“扶智”相结合,这就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加强思想、文化、道德和法律教育,帮助相对贫困人口改变自身观念,激发和增强他们通过劳动致富的热情和信心,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相对贫困人口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命运,把他们自身的发展潜力,转化为积极建设美好家园的动力。要培养和鼓励引导相对贫困群体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技能的积极性,支持他们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深化移风易俗建设,充分发挥乡村规章制度的作用,大力开展改变低风俗习惯的活动,促使相对贫困人口摒弃陈规定型观念和不良习惯,引导自我教育,自律和自我管理,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作者简介
张大鹏 嫩江市委党校电化教育室主任、高级讲师,经济管理研究方向
李昊阳 嫩江市委党校管理教研室主任、讲师,经济管理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