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萃
1949年9月21日下午7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今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各民主党派代表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历史使命感,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提案,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与会的民主党派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共 11个党派。民主党派领导人何香凝、张澜、黄炎培、司徒美堂等先后致辞。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这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4件,其中有两件提案的内容大致相同。《人民日报》1949年9月30日报道,这两件内容大致相同的提案,第一案是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44人提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第二案为黄琪翔、张难先等16人提请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名义电告联合国大会,郑重声明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案。
李济深等人提出的《请以大会名义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代表案》,成为人民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提案被载入史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第一案的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民主党派领导人,如李济深为民革领导人,沈钧儒为民盟领导人,黄炎培为民建领导人,马叙伦为民进领导人。可以说,各民主党派共同参与提出了人民政协的第一份提案。
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致公党选派陈其尤、陈演生、黄鼎臣、官文森、雷荣珂、严希纯参加。致公党领袖司徒美堂作为华侨界的代表出席会议。
9月24日,陈其尤代表致公党在全体会议上发言,表示“本党因为历史关系,党员多为华侨,今后,我们愿尽最大的努力,推动侨胞各尽所能为新民主主义的祖国的建设而共同奋斗”。
在这次会议上,致公党还以党派名义递交了一份《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案》:“近来,国外各地政府排华,华侨生命财产和自由备受蹂躏,拟请大会提出严正护侨声明,并由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案。”这件提案总共不满60个字,却对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保护华侨的生命财产和人身自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人民政协历史上最早的党派提案。
1949年10月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上,时任民进领导人马叙伦等委员提出的关于确定 10月1日为新中国国庆日的建议,经大会通过后成为政协历史上的第一件建议案,催生了新中国国庆日的诞生。
1949年10月9日下午3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召开第一次会议,共推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林伯渠委员也发言附议,要求讨论决定。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当天会议一致决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議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宣告:1950年起,即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