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子金
(沈阳化工大学 辽宁·沈阳)
[提要]近年来,上市公司债务风险存在一定的问题,对自身经营产生很大的威胁。通过对债务风险违约现状的分析,得出上市公司应加强债券市场监管、谨慎对待企业盲目并购扩张、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完善债券契约条款,并坚持稳健性原则,以进行债务风险防范。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的压力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债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对其进行风险防范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在公司管理方面,对于此类风险的防范研究,有利于兼顾各方的利益。公司一般只是单纯地关注股东的权利和利益,而忽视公司整体的利益价值。公司进行债务违约风险的防范,可以加强各方的监督,从而去平衡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平衡公司各方的利益,去实现公司的最大价值。债权人相当于对公司的某一方面进行了投资,债权人就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也应关注自己的利益,应该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管理。其次,对于违约风险的防范,有利于防止出现债务问题,达到经济结构的平衡。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地发展,公司的投机行为泛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断地进行融资,长期下来,公司债务不断加重,增加了公司经营的风险。在经济的下行压力下,公司资金短缺,无法进行偿还债务,对本身的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威胁。这也正说明了公司会出现债务违约风险问题,公司必须进行风险防范来解决并重视所出现的问题。对于上市公司债务违约风险防范的研究,有助于改善公司经济结构的失衡问题,有助于公司长期的战略发展。
(一)上市公司债务违约类型。从国际的角度来说,我们将违约对象分为普通公司的长期债券、短期债券,或者是银行贷款、公司主体以及主权国家,并且将这五类违约对象的定义作为国际公认的违约界限。不同的债务类型有着不同债务违约的判定标准,但无论如何,债务违约的本质和定义是不变的,其目的就是通过一些信用事件来寻找出债务投资人在进行投资活动时所遭受的损失的原因。从我国实践中时间期限的角度来看,债务违约可以分为长期债务违约和短期债务违约两种。长期债务违约是指债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违约行为。短期债务违约则是指债务期限在一年以下的违约行为。
从债务形成的载体的角度来看,债务违约类型可以分为两种:债券违约和银行贷款违约。
1、债券违约。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在合同的约定日无法按期兑付全额本金和利息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时间的跨度来将债务违约分为长期债务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两种类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五种类型作为判定企业债券是否违约的标准:发行债券的主体宣告破产或被其他主体所接管的活动发生在债券所规定的到期时间之前;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的违约判定标准:长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不能在到期日的90 天之内进行全额偿还、短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不能再到期日的30 天内进行全额偿还;债权人的债务重组受债券的发行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具体体现为债权人所拥有的本金及利息的减免或者延期导致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时,其债权受到各种程度的损失。在债权人所拥有的债券还没到期时,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不能被债券发行主体全额并且按期偿还,与此同时,债权人还拥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债券发行主体只能通过贷款的方式来向债权人的本金及利息进行全额偿还。
2、银行贷款违约。根据原始的解释来说,银行贷款违约,顾名思义,就是借款的客户不能如期地偿还贷款人本金和利息的时候,造成了贷款人的损失。但是,在现代的意义上来看,银行贷款违约分为两种:第一,类似于传统意义,也就是借款人没有办法按期履行偿还本金利息的义务时,造成的银行贷款违约。第二,随着经济环境等情况发生变化,借款人存在无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还款的可能性,即使还款日期未到,但是实际上,借款人有着很大的可能无法履行义务,基本上会给银行造成损失,存在着违约风险。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银行贷款违约。
(二)我国上市公司债务违约趋势。2015~2019 年间违约债券类型包括私募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债券、可交换债等,其中私募债违约数量最多,而公司债违约规模最大。在2015~2019 年间,一共有42 只私募债发生违约,占违约债券总计的20.79%,违约金额为170.16 亿元;公司债共有39 只出现违约,占违约债券总量的19.31%,违约金额为415.20 亿元,占违约总规模的23.67%;违约中期票据共有35 只,违约规模为414.64 亿元;定向工具均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PPN,共有28 只违约,违约债券金额为262.70 亿元;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各有21 只和18 只出现违约,规模分别为159.10 亿元和198.00 亿元。(表1)
通过数据来看,四年内的年违约债券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发生债务违约的企业多分布于以煤炭、钢铁、石油化工为代表的周期性行业,私募债违约数量最多,而公司债违约规模最大。
(一)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强化对发行债券的企业进行预警性评价分析。通过AI、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有利于寻找并分析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这针对大多数发行债券的上市企业来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上市企业还可以建立动态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系统来完善企业经营数据的检测以及管控。上市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预警模型系统,在债券发行后跟踪企业现金流,预测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当企业做出的重大项目决策风险较大,较大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时,系统做出提示引起债权人注意;企业可以和债权人沟通该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并且债权人有权力召开债权人大会投票表决发表意见,若多数人表示否定意见,债权人可以要求企业提前偿还贷款。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以及引发上市公司债务危机的关联公司的债务风险。例如,现代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越来越复杂,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独资、合资企业少则十几家,多则数百家。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相互担保,关联关系复杂,风险分散。当发生债务危机时,它们都会受到损害,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使得许多经营良好的企业由于其预期负债而变成真正的负债。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无法理解企业与各类公司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使信息透明化,方便投资更好地看到风险,也可以防止企业产生侥幸心理,利用信息不过度保证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
强化债券发行企业和其他与债券发行有关的第三方机构披露重大事项风险的义务。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出发,应制定相关措施,从而涉及信息披露不及时或者造假的现象予以惩罚。与此同时,设立专门的机构,关注涉及企业重大风险事项的公示,有利于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承销商、托管人和评级机构改正一些不良心理。要建立有效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及时监测相关企业的风险变化。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发行企业不披露的,受托人不仅应当定期发函询问或者提示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当通过查阅发行人会议材料,关注和监督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财务会计报表、会计账簿、转让发行人和担保人的银行信用记录、现场检查、约谈发行人等,这不仅是受托人的权利,也是衡量受托人是否履行勤勉义务的重要标准。
(二)谨慎对待企业盲目并购扩张。一些企业过度依靠债权融资使得企业大幅扩张,企业“发展壮大”了,其经营效率未必得到提高,其经营结果也未必能很好地转化为企业现金流入,一旦外部环境变化,无法依靠借债维持,债务问题必然爆发。并购未必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且没有给企业带来净现金流入,这是因为不少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套利”,先通过并购重组增加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随之以减持股份方式获得原始股购买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近些年的并购特征主要包括跟风式热门话题并购、忽悠式重组、高溢价收购等,而不是为了实现企业战略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当一个企业因并购热点话题而获得巨额利润时,其他企业也会效仿。也就是说,并购重组的趋势与近年来的债务违约趋势密切相关。这些企业盲目扩张、兼并,财务杠杆过高。并购扩张和并购整合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并购的协同效应现在也需要时间来实现资金枯竭的问题。应对债务违约,要谨防企业盲目并购扩张,不能被企业发布的理想利好消息蒙蔽双眼。对于这些并购,监管部门需要询问其实施的可行性,其具体的可行性方案只有经过审核后才能获批。
表1 违约债券类型一览表
(三)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落地,打破刚性兑付的理财业务则为金融产品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金融市场也会将保本保收益的产品退出理财产品范围。“刚性兑付”是指政府会对债券的亏损兜底,这会使得投资者很容易对政府产生依赖性,使得他们只考虑债券的收益性而无视风险的存在,“刚性兑付”也向投资者传递了不利于债券市场发展的信号,即政府似乎一定能不会让购买债券的投资者遭受太大损失。“刚性兑付”对于债券市场的弊端是债券市场不存在优质债券和劣质债券,容易发生违约的劣质债券也有投资者购买,进一步加剧违约率。打破“刚性兑付”的目的是有效配置市场资源,让市场中的资金流向更好的企业。如果政府不再兜售抄底,市场投资者应该自己辨别高风险企业,自己承担投资损失。这样,投资者对债券投资将更加谨慎,促进公司债券健康发展。
风险的自我控制被认为是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一个弱点。如果想未来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起积极作用,应打破“刚性支付”,同时对提高债券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及投资思维进行转变。与此同时,若想发挥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就应对金融市场机制的信息予以公示,并且应多研究外国的债券信息公示体系,因为国外的债券信息公示体系较为完善,对我国公司债券的公示体系具有借鉴的意义。债券市场打破僵化的交易并不一定是坏事,投资者需要学会用脚投票。
(四)完善债券契约条款。企业可以增设交叉违约条款、预期违约条款、财务指标承诺条款以及事先约束条款等降低企业债券的违约风险,针对部分偿债风险较高的债券发行人,有针对性地增设投资人契约保护条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充分保护债券投资者权益。
(五)坚持稳健性原则。坚持会计稳健性原则依然是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资产或者收益不应该被高估、负债或费用不应该被低估。因为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一些投资回报率低的企业为了达到能够发行债券的目的从而有调增会计盈余的动机,但是有些投资者是处在信息弱势,他们不能完全识别。在学术界,对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原则的评论褒贬不一,但是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来看,会计稳健性原则对降低债券契约的不完全性是有好处的,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时间发生频率,限制企业管理层操纵会计数据来提高盈余的行为,同样在稳健的会计处理下,会计信息质量会得到显著提升,使得债券投资者能及时通过会计信息对债券违约风险进行评估预测。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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