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红芬, 黄 莉, 陈旭坤
(1.南通市水利局, 江苏 南通 226018; 2.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 南通 226006)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背景下,江苏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对河长制进行规范完善,对全省打造升级版的河长制作出部署。2017年南通市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7〕39号),提出在全市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走出一条具有滨江临海平原水网地区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建设河长制样板河道,旨在打造一批市、县、镇、村级河道样本,提供河道治理保护范本、河长制工作范例、生态河湖建设范式,通过典型示范,发挥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1-2]。
样板河道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旨在为全市河道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方向,提出要求,亮明标尺,使河道评价有标可依,河道全面治理有据可凭,河道功能提升有章可循,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要求,抓好河道管理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河道全面治理和功能持续提升[3]。
样板河道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将河长制管理的各项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同时突出核心指标,利于操作。指标体系结合八大任务,进行适当调整并分别赋予权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体系中的关键性指标,与功能性指标并列[4]。
为了使指标体系便于评价,贴切实际,一目了然,易于操作,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用性[5]。
市级河道、县级河道采用通用评价指标体系,共设水资源及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景观建设、河道长效管护五大类23个功能指标。由于乡级河道、村级河道数量众多,评价指标过多会造成评价工作量增大,且乡村河道水质监测断面较少,功能相对单一,因此适当将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简化,共设五大类17个功能指标。
各项功能指标由其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贡献程度、实际的推进难度统筹考虑相应的权重。在研究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适当调高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相关指标,并征求各地区管理部门的专家意见最终确定各部分权重。
通过调研发现,群众最关心的是河道的水质状况,因此对水环境保护的相关指标权重最大,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旨。河道的长效管护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最容易松懈的环节,因此该类指标进行了适当细分并加大权重,详见表1和表2。
各项功能指标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取水口(工程)合规率:沿河工厂、企业设置的取水口(管涵)和农田灌溉设施等,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取水许可并按照河长制的要求设置“身份证、牌”视为合规,取水口(工程)合规率是合规设置的取水口(工程)量与沿河取水口(工程)总量的比值。
表1 样板河道通用评价指标
表2 样板河道简化评价指标
(2)岸线占用合规率:合规占用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获得占用水行政许可及其他有必要的行政许可,并按照河长制的要求设置“身份证、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村民自有住房并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归入合规占用进行评价。岸线占用合规率是合规占用的岸线长度与岸线总长度的比值。
(3)岸线开发利用率:已开发利用岸线长度与河道岸线总长度的比值,按照15%、30%、50%和80%在100、80、60、30分值中进行赋分。
(4)企业入河排口设置合规率: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道排放污水以及雨水的排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并按照河长制的要求明确设置“身份证、牌”,沿河企业原则上只保留一个雨水排口。企业入河排口设置合规率是合规设置的企业入河排口量与沿河企业入河排口总量的比值。
(5)雨水排口标示合格率:市政管网排水的出水口(不包括企业自建雨水口)按照要求明确设置“身份证、牌”合规设置的数量与沿河雨水排口总量的比值
(6)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和乡镇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按照尾水排放标准分别达到一级B、一级A和地表水准四类标准以上的分别赋予50分、80分、100分。同一条河道承接多个污水处理厂尾水的,按照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
(7)沿河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沿河评价范围内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面积与沿河评价范围总面积的比值。沿河评价范围的确定:市级河道两侧各2 km范围,县级河道两侧各1 km范围,乡级河道和村级河道两侧各500 m范围。
(8)沿河畜禽养殖规范程度:一是禁养区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全部关闭,二是禁养区以及沿河限养区应进行畜禽粪便规范化处置,包括建立规范化畜禽粪便处置中心或纳入畜禽粪便收运处置体系。沿河划定了限养区的,以划定范围为准。未划定限养区的其评价范围为:市级河道两侧各1 km范围,县级河道两侧各500 m范围,乡级、村级河道两侧各200 m的范围。禁养区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全部关闭的,得50分;未全部关闭的,按照比值按照满分50分进行赋分。其他区域畜禽粪便规范化处置率是实现规范化处置的畜禽粪便量与产生的畜禽粪便总量的比值,该比值按照满分50分进行赋分。沿河畜禽养殖规范程度赋分值是上述两部分之和。
(9)国考、省考、市考及县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水质目标的监测断面数与监测断面总数的比值。没有国控(国考)断面的,该指标权重叠加至省考断面达标率上,以此类推。
(10)水功能区考核达标率:达到水质目标的监测断面数与监测断面总数的比值,以1年内的水质达标率的平均值进行赋分。
(11)水生动植物生存状况:评价河道内鱼类、底栖类生物、浮游动物、水生植物群落状况。通过现场察看和现场调查的方法,由专家进行评价。
(12)河岸带植被覆盖状况:按照河岸带植物配置种类、面积、结构等状况以及河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评价。按照南通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要求,市级河道、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单侧绿化面积平均不得少于50 m、30 m、15 m。
(13)河岸防护工程到位率:已经进行防护的河岸长度与河道岸线总长度的比值。根据河道功能的不同,可以采取工程防护或者植物防护等措施,工程防护尽量采取生态材料,植物防护也可采用土生植物固坡,达到稳固河岸、防止坍塌的效果即可。
(14)河道畅通度:评价河道的畅通性,采取现场察看、专家打分的方法,从有无渔网筛簖,有无沉船,有无坝头坝埂,有无阻水建(构)筑物,有无淤积等方面进行评价。
(15)景观舒适度:采取现场察看,专家打分的方法,从河道景观的观赏性、亲水性、感官表现、人水和谐等几方面综合评价。
(16)河长履职尽职率:根据河长制工作手册分别考核各级河长履职尽职状况,包括巡河制度执行情况、督办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等,根据河长制工作考评结果赋分。评价河道有多级河长的,按照不同级别河长的履职尽职情况采用加权平均法计分。有多个同级河长的,同级河长履职尽职采用算术平均法计分。
(17)河长公示牌到位率:合格设置的河长公示牌的数量与应设置的河长公示牌总数的比值。河长公示牌需要分段标示,以村为单位分别注明村级、乡级、县级和市级河长,注明管护人员、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便于群众监督和反映问题。
(18)河道管护体系完善程度:通过现场查勘、查阅资料等方法,由专家打分,从管护制度、管护人员、管护经费、管护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赋分。
(19)河岸(坡)整洁程度:评价河岸、河坡管护及整洁程度。采取现场察看、专家打分的方法,从有无乱搭乱建,有无扒坡种植,有无垃圾堆放,有无杂草歪树等方面进行评价赋分。
(20)水面整洁程度:考察水面有无漂浮物,有无大片水草(如水葫芦、喜旱莲子草、野生菱蔓),通过现场察看,专家打分。
(21)河道划界完成率:已完成划界河道的长度占应划界河道总长度的比值。已完成是指按照要求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界线的划定,埋设界址、界桩和管理公示牌。
(22)水质标准(简化指标):进行现场取样,通过实验室检测得出水质类别。达到Ⅲ类水以上标准的得100分,达到Ⅳ类水标准的得80分,达到Ⅴ类水标准的得60分,劣Ⅴ类水的不得分。
(23)水质感官度(简化指标):通过现场察看,由专家从水体是否清澈、有无水华、有无刺鼻气味等综合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进行赋分。
同时,采用专业调查统计方法,抽样调查河道沿线流域内群众对河道保护、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按照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在100~90、90~80、80~60、60~0评分,通过抽样调查后采用算术平均法确定。公众调查人数按照河道的长度计算,市级、县级河道不少于5人/km,乡级、村级河道不少于5人/km且不得少于10人。
市级河道由实际河道管理部门进行自评后提交自评报告,市河长办组织审查认定;其余各级河道由相应的河道管理部门进行自评后提交自评报告,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和河道管理部门组织审查认定。
市级、县级河道可分段进行评价,市级河道可先分县评价,县级河道可先分乡镇评价。分段评价得分按照河道长度加权平均后为河道的总得分,乡、村级河道可不分段评价。
样板河道评价结果以星级表示,分为五星级样板河道、四星级样板河道和三星级样板河道。
表3 样板河道星级评价对照
河长制样板河道的评价区别于生态河湖评价和健康河流评价,河长制样板河道更侧重于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尤其围绕八大任务的落实;生态河湖的评价更加注重河湖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的稳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自我恢复能力等;健康河流评价更注重河流的自然状态健康以及能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功能。河长制样板河道的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其适应性和科学性还需在实践中进行总结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