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振文
从1926年6月25日开始,鲁迅开始了一个日记体杂感文系列的写作。这个系列的名字叫《马上日记》。这个系列的体裁和它的名字都让人感到相当陌生,尤其是和杂感集《华盖集续编》中其他杂感文放在一起的时候。
《马上日记》不是骑在马背上写的日记,而是有了感想就马上写下来的意思,类似于古代文人的笔记。在《马上日记》之后又有《马上支日记》和《马上日记之二》。《马上日记》和《马上日记之二》是写给刘半农主编的《世界日报副刊》的。《马上支日记》则是给《语丝》的。“支日记”的意思,鲁迅解释说,就像是“政党会设支部,银行会开支店”,日记当然也可以写支日记。
在《马上日记》开写前鲁迅先写了一篇《豫序》,说明作为日常生活体裁的日记和作为著述的日记的区别以及自己这次利用日记手法写作杂感文的缘起和想法。他说:
四五天以前看见半农,说是要编《世界日报》的副刊去,你得寄一点稿。那自然是可以的喽。然而稿子呢?这可着实为难。看副刊的大抵是学生,都是过来人,做过什么“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之论”或“人心不古议”的,一定知道做文章是怎样的味道。有人说我是“文学家”,其实并不是的,不要相信他们的话,那证据,就是也最怕做文章。
然而既然答应了,总得想点法。想来想去,觉得感想倒偶尔也有一点的,平时接着一懒,便搁下,忘掉了。如果马上写出,恐怕倒也是杂感一类的东西。于是乎我就决计:一想到,就马上写下来,马上寄出去,算作我的画到簿。
和鲁迅的日常生活日记比较一下就会知道,鲁迅给《世界日报》副刊和《语丝》写的日记并不是真的日记,而是一种文学创作。两种日记内容上有一定关联,但也不能一一对应。比如《马上日记》中“六月二十六日”中写了两个内容,一是得霁野来信,一是织芳从河南来并带来两包柿霜糖。《鲁迅日记》中六月二十六日中的确也有“得季野信”。但荆有麟送柿霜糖的事却是二十四日发生的:“有麟来并赠柿霜糖两包”。《马上日记》“六月二十八日”篇中详细描述了上街买药的所见所闻和与药房店伙讨价还价的过程,也写了买药结束后到L君以及C君家拜访的经过。这些内容从《鲁迅日记》中也能看到事实根据。这天的日记中有:“二十八日,晴。上午往留黎厂。往信昌药房买药。访刘半农,不值。访寿山。”
但和《鲁迅日记》比较,《马上日记》更注意对各色人等生活细节的观察和描写,给人的感觉是鲁迅是在通过一个高倍显微镜放大和仔细观察他在《鲁迅日记》中简单记载的事项。另外,《马上日记》更多关注的是日常生活中荒诞和无聊的一面。如一个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如一个小孩子打门后逃之夭夭,这些事情从生活日記的角度看是毫无意义的,但在《马上日记》中这些细节却很重要,因为《马上日记》要揭露的正是日常生活的无意义。
之所以用日记的形式表达,是因为度日既是我们日常生活的过程,也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内容。通过日记的形式才能表现出生活中的空洞和重复。“又过了一天”,就算这一天什么也没干,在日记中写上“无事”,也算是过了一天。把一天和一天排列在一起,也能能够看出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过去早就发生过了。《马上支日记》第一段对夏日早晨扰人清梦的苍蝇的描述是很生动的:
早晨被一个小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赶开,又来;赶开,又来;而且一定要在脸上的一定的地方爬。打了一回,打它不死,只得改变方针:自己起来。
苍蝇让人烦的地方是重复,“一定要在脸上的一定的地方爬”。而且并不会偶然出现一次,这天某个时间出现了,其他日子的这个时间还会出现,而且让你感觉还是同一只苍蝇。“七月四日”,苍蝇又来了:“早晨,仍然被一个蝇子在脸上爬来爬去爬醒,仍然赶不走,仍然只得自己起来。”
但最多重复的是每天日记中第一行的“晴”。在写了十次“晴”后,鲁迅在第十一篇日记也就是《马上日记之二》说:
七月七日
晴。
每日的阴晴,实在写得自己也有些不耐烦了,从此想不写。好在北京的天气,大概总是晴的时候多;如果是梅雨期内,那就上午晴,午后阴,下午大雨一阵,听到泥墙倒塌声。
天气老是一个样最多是让人厌,苍蝇却不光是让人厌烦,还让人无奈。当然,让人无奈的人和事是很多的,不光是苍蝇。在日记中,主人公在很多时候遇到的都是希望落空或者想法被否定。如“今天到我的睡觉时为止,似乎并没有挂国旗”,“品青的回信来了,说孔德学校没有《闾邱辨囿》”。六月二十八日的日记写了很多无奈的事,主人出门买药,想从警察管制的东长安街横穿过去,被“一个巡警伸手拦住道:不成!”买完药想拜访L君,L君不在家,想在L君家等L君回来,也不成:
绕到L君的寓所前,便打门,打出一个小使来,说L君出去了,须得午饭时候才回来。我说,也快到这个时候了,我在这里等一等罢。他说:不成!你贵姓呀?这使我很狼狈,路既这么远,走路又这么难,白走一遭,实在有些可惜。我想了十秒钟,便从衣袋里挖出一张名片来,叫他进去禀告太太,说有这么一个人,要在这里等一等,可以不?约有半刻钟,他出来了,结果是:也不成!先生要三点钟才回来哩,你三点钟再来罢。
日记写到了很多家里家外的常人或者说庸人。这些人的主要精神特质是空洞和无聊。无聊人的表现一是故意大声说唱或挑起事端,以引人注意和寻找刺激。如“七月五日”:“听得有人打门,连忙出去开,却是谁也没有,跨出门去根究,一个小孩子已在暗中逃远了。关了门,回来,又躺下,又仿佛在享福。一个行人唱着戏文走过去,余音袅袅,道,‘咿,咿,咿!”
无聊人的另一个无聊表现就是对任何特别、怪异事情的好奇和追求。鲁迅《马上支日记》中写的田妈是这种好奇者的典型。“七月三日”中写到了田妈对万牲园管门的长人的好奇和羡慕:
晚饭后在院子里乘凉,忽而记起万牲园,因此说:那地方在夏天倒也很可看,可惜现在进不去了。田妈就谈到那管门的两个长人,说最长的一个是她的邻居,现在已经被美国人雇去,往美国去了,薪水每月有一千元。
万牲园是鲁迅感兴趣的地方,里面的植物、动物都是生物,当年在日本放弃学医去和藤野先生告别的时候鲁迅就曾说过,以后想去学生物学。
马芷庠1935年出版的《北平旅行指南》中也说到了农事实验场也就是万牲园里的“长人”刘玉清和刘到美国的事:“农场检票巨人 ,仍为刘玉清。刘曾一度赴美现身银幕,获有美金万元,购房娶妻。后又在该场服务,入门券每张售洋一角。”但鲁迅对“长人”并不感兴趣,甚至于连累到他对于“长”小说的态度。
“七月六日”的日记又写到了好奇者田妈,还是晚饭后在院子里乘凉时发布闲言碎语:
晚上回家,吃了一点饭,就坐在院子里乘凉。田妈告诉我,今天下午,斜对门的谁家的婆婆和儿媳大吵了一通嘴。据她看来,婆婆自然有些错,但究竟是儿媳妇太不合道理了。问我的意思,以为如何。
叔本华解读人们的无聊说:“而人们的好奇和喜欢打听——这可以从他们四处张望、暗中打探别人的事情看得出来——却是因为无聊的缘故。无聊是人生中与痛苦相对应的另一极,虽然嫉妒在这里也经常发挥了作用。” (《叔本华思想随笔》,上海人民出版社。)
对别人的事情表现出特别的好奇的人不光是田妈,大街上形形色色的闲人看客时刻都在期待和寻找“奇怪”的事情。“七月六日”的日记就写了一个在药店碰到的总在期待非常之事出现的“买客”:
午后,到前门外去买药。配好之后,付过钱,就站在柜台前喝了一回份。其理由有三:一,已经停了一天了,应该早喝;二,尝尝味道,是否不错的;三,天气太热,实在有点口渴了。
不料有一个买客却看得奇怪起来。我不解这有什么可以奇怪的;然而他竟奇怪起来了,悄悄地向店伙道:
“那是戒烟药水吧?”
“不是的!”店伙替我维持名誉。
“这是戒大烟的罢?”他于是直接问我了。
我觉得倘不将这药认作“戒烟药水”,他大概是死不瞑目的。人生几何,何必固執,我便似点头非点头的将头一动,同时请出我那“介乎两可之间”的好回答来:
“唔唔……。”
这既不伤店伙的好意,又可以聊慰他热烈的期望,该是一帖妙药。果然,从此万籁无声,天下太平,我在安静中塞好瓶塞,走到街上了。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光是搜寻奇怪的事情,对奇特的食品也总是表现出异常的兴趣。在《马上日记》和《马上日记之二》中,鲁迅写了两段关于柿霜糖的事情。这两段关于柿霜糖的日记中间差了十几天,现在我们把这两个段落合起来看,就是一篇完整的有趣的关于一种零食柿霜糖的故事:
六月二十六日
午后,织芳从河南来,谈了几句,匆匆忙忙地就走了,放下两个包,说这是“方糖”,送你吃的,怕不见得好。织芳这一回有点发胖,又这么忙,又穿着方马褂,我恐怕他将要做官了。
打开包来看时,何尝是“方”的,却是圆圆的小薄片,黄棕色。吃起来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但我不明白织芳为什么叫它“方糖”?但这也就可以作为他将要做官的一证。
景宋说这是河南一处什么地方的名产,是用柿霜做成的;性凉,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用这一搽,便会好。怪不得有这么细腻,原来是凭了造化的妙手,用柿皮来滤过的。可惜到他说明的时候,我已经吃了一大半了。连忙将所余的收起,豫备将来嘴角上生疮的时候,好用这来搽。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七月八日
午后,密斯高来,适值毫无点心,只得将宝藏着的搽嘴角生疮有效的柿霜糖装在碟子里拿出去。我时常有点心,有客来便请他吃点心;最初是“密斯”和“密斯得”一视同仁,但密斯得有时委实利害,往往吃得很彻底,一个不留,我自己倒反有“向隅”之感。如果想吃,又须出去买来。于是很有戒心了,只得改变方针,有万不得已时,则以落花生代之。这一著很有效,总是吃得不多,既然吃不多,我便开始敦劝了,有时竟劝得怕吃落花生如织芳之流,至于逡巡逃走。从去年夏天发明了这一种花生政策以后,至今还在继续厉行。但密斯们却不在此限,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很小的一个点心,也大抵要留下一半,倘是一片糖,就剩下一角。拿出来陈列片时,吃去一点,于我的损失是极微的,“何必改作”?
密斯高是很少来的客人,有点难于执行花生政策。恰巧又没有别的点心,只好献出柿霜糖去了。这是远道携来的名糖,当然可以见得郑重。
我想,这糖不大普通,应该先说明来源和功用。但是,密斯高却已经一目了然了。她说:这是出在河南汜水县的;用柿霜做成。颜色最好是深黄;倘是淡黄,那便不是纯柿霜。这很凉,如果嘴角这些地方生疮的时候,便含着,使它渐渐从嘴角流出,疮就好了。
她比我耳食所得的知道得更清楚,我只好不作声,而且这时才记起她是河南人。请河南人吃几片柿霜糖,正如请我喝一小杯黄酒一样,真可谓“其愚不可及也”。
茭白的心里有黑点的,我们那里称为灰茭,虽是乡下人也不愿意吃,北京却用在大宴席上。卷心白菜在北京论斤论车地卖,一到南边,便根上系着绳,倒挂在水果铺子的门前了,买时论两,或者半株,用处是放在阔气的火锅中,或者给鱼翅垫底。但假如有谁在北京特地请我吃灰茭,或北京人到南边时请他吃煮白菜,则即使不至于称为“笨伯”,也未免有些乖张罢。
但密斯高居然吃了一片,也许是聊以敷衍主人的面子的。到晚上我空口坐着,想:这应该请河南以外的别省人吃的,一面想,一面吃,不料这样就吃完了。
故事中先后出现的人物有织芳、景宋、密斯高。织芳就是荆有麟,景宋就是许广平,密斯高是许羡苏在女高师的同学高秀英。高秀英是河南开封人,所以对柿霜糖很了解。日记中的柿霜糖是“织芳”也就是荆有麟从河南给鲁迅带回来的一种特产。因为熟知鲁迅家对零食的巨大需要,荆有麟一向喜欢给鲁迅家送来各种食品。鲁迅把荆有麟说的“霜糖”听成了“方糖”。但鲁迅就是从荆有麟的匆匆忙忙和把霜糖“说成”方糖判断荆有麟“将要做官了”。后来的事实证明,鲁迅的感觉是很对的。一个故弄玄虚的人也往往是一个庸俗的人。一个人开始故弄玄虚也就说明这个人将要变得庸俗。但鲁迅的整个故事说的是日常生活中常人也就是好奇者对待物品时常有的一个倾向,即物以稀为贵。这种态度表明,人们常常并不是根据一个物品本身的价值而是根据这种物品的稀少程度来估价。
和三·一八惨案发生后针对时事政治发表的那些严肃评论相比较,在《马上日记》《马上支日记》中,鲁迅把目光转移到了平庸的家庭环境和日常生活,所涉及的都是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正是这些小事情让西三条胡同鲁迅家的那个小院子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2年11月25日,北平师范大学国文系的学生王志之、张松如、潘炳皋到西三条21号拜访回京探亲的鲁迅,当黄昏中一个女仆开门出来的时候,他们一下子想到的就是《马上日记》中那个谈论过万牲园的“长人”的田妈:“迎门的不是苦雨斋的皓叟,却是老妈,这使我想起说过万牲园收票的那个高个的田妈来。” (病高《鲁迅先生访问记》)
(作者系北京鲁迅博物馆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