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园,肖思杰,张仪华
(1.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福建厦门 361021;2.深圳大学微众金融科技学院, 广东深圳 518060)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洋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首个金融支持和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7号),提出加强海洋经济发展、促进金融服务和推动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等相关政策,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创新方法。自然资源部和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发〔2018〕63号),鼓励探索、构建海洋经济金融服务新模式,推动地方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202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若干措施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推动金融业纵深发展。本文通过探索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部机理、动态响应关系和时空演化路径,希望找到方法解决金融创新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拓宽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途径,为政府部门科学制定海洋金融政策提供理论依据,为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国外学者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以及海洋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等方面做了许多研究,但是较少涉及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Martínez等(2007)对沿海国家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特征进行多元分析,并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议和对策。Gogoberidze(2012)对欧洲及俄罗斯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的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为沿海地区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了借鉴。Ehlers和Peter(2016)通过分析被标记为蓝色经济的海洋产业,发现蓝色经济对海洋环境造成巨大威胁,提出可持续海洋治理策略,寻求海洋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Winther等(2020)从生态系统角度出发,提出利用IOM方法整合和平衡不同的海洋用途,整体优化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性发展。Lubchenco等(2020)从气候变化、海洋捕捞及生物多样性角度出发,提出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五大对策。Li等(2021)综合运用四种协整分析方法,发现海洋旅游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不对称关系,并针对海洋经济和旅游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随着“建设海洋强国”“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等重要论述的提出,国内学者从多个角度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探讨,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韩增林等(2019)提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海洋经济总量增长到一定阶段后,海洋综合实力提高、海洋产业结构优化、海洋社会福利分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和谐,进而达到人海“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的状态。狄乾斌等(2020)认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海洋经济进入转型和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高质量发展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目标与追求。丁黎黎(2020)采用“对象—理念—层次”评价维度设计“1+5+5”综合评价体系,构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框架。孙久文和高宇杰(2021)通过对中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以及发展规模的国际化比较,对海洋产业结构、科技创新和区域发展进行分析,提出促进中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国外学者对海洋金融的研究相对较早,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海洋产业、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海洋经济开发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等方面。对海洋产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方面,Smith等 (2009)、Imelda-Joseph等(2010)、Gelcich等(2013)、Babouri等 (2014)、Dang等(2017)、Chuenpagdee和Jentoft(2018),以及Obermann(2019)分别对苏格兰海洋能源产业、印度海洋渔业和海水养殖产业、智利海洋旅游业、阿尔及利亚海洋渔业、越南海洋渔业、小规模海洋渔业和加拿大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支持和投入、海洋金融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国家补贴资助激励措施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研究。随着海洋资源不断被开发和利用,人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也日益严重,有关海洋生态保护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研究也越来越被学者们的重视,Teh等(2008),Gravestock等 (2008)先后提出在政府资金支持的基础之上,考虑引入游客费用作为海洋保护区的重要资金来源。Butardo-Toribio等(2009)估算了菲律宾海洋保护区的成本和收益,提出应改革海洋保护区融资和机构需求的策略。Wielgus等(2010)提出海洋娱乐性消费和使用是海洋保护区重要的潜在资金来源。Binet等 (2013)认为欧盟对海洋渔业鱼类资源的投资保护方案,为海洋渔业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Bos等(2015)提出应当通过多部门和跨学科协作的方式,减少海洋资源保护所需的资金缺口,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的金融服务。Howard等(2017)提出蓝碳融资可以对海洋保护区的蓝碳生态系统保护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Kawaka等(2017),Brooker等(2017)分别对肯尼亚海洋保护区和苏格兰海洋保护区的海洋渔业资源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区域融资和投资策略。大部分沿海发达国家都拥有自己的海洋经济开发区和独特的资金政策和金融支持,在海洋经济开发区的金融支持和服务方面,Meersman(2005)提出应当重点将资金用于支持海洋经济区的海港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Morrissey等(2012)分别对爱尔兰海洋经济区和澳大利亚海洋生态经济系统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兴建产业项目等多种政府特殊优惠融资政策,以评估海洋第三产业的经济影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Rowlands等(2019)提出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卫星遥感技术对海洋开发经济区的渔业、矿产等资源进行实时有效监控和检测,提高海洋科技资金的投入和利用效率。
近年来,海洋产业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关于海洋金融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学者们开始关注金融在海洋经济中的作用,但截至目前,关于海洋金融的概念,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系统的解释,大部分学者认为海洋金融是指为海洋产业提供融资的金融活动,如朱孟进等(2015)认为海洋金融是在海洋产业政策引导下,为海洋产业服务的所有金融活动;赵培阳和杜军(2019)认为海洋金融是一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产业金融。俞立平(2013)认为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金融抑制”情形;陈明宝(2018)认为金融要素的国际流动与融合可以促进海洋经济开放与合作,有利于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冯猜猜和胡振宇(2019)从银行开展海洋融资业务、海洋融资租赁产品、海洋经济基金、航运要素交易平台角度分析深圳海洋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郑世忠(2019)认为海洋金融对发展航运金融、构建海洋金融服务体系、巩固辽宁期货业的龙头地位和人才培养具有重大作用;李秀辉和李思乐(2019)认为海洋金融主要表现在投入规模、融资领域、信贷业务发展三个方面;赵培阳(2019)认为广东海洋金融明显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发展;许林等(2019)结合灰色关联模型和SFA模型对沿海省份进行时空分析,发现金融发展是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各省存在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李平(2020)结合DEA模型和多元回归模型,发现江苏金融相关率对海洋经济技术效率具有较好促进作用;沈娟和安丰琳(2021)从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出发,提出针对我国金融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建议;沙治平和林洁(2021)认为海洋金融服务发展能力的提升对海洋经济水平进步有积极作用;于汶禾(2021)认为当前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对海洋经济长期发展具有制约作用。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最先开始对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资源等相关因素进行研究,而国内学者则聚焦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研究,现有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研究比较丰富,但对金融与海洋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统一的结论,学者们通常采用数理模型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证,但鲜有文献把金融创新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合起来进行研究,且缺乏对两者的内在关联及其空间影响的实证性分析。鉴于此,本文构建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研究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水平的空间格局和时空演化规律;构建向量自回归模型检验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生互动关系,探讨我国沿海地区金融创新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差异及其原因,以期为金融支持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海洋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和参考。
借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和该领域著名学者的观点(孙才志等,2017),充分考虑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的现状,构建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发展水平、发展成效、发展潜力三个一级指标,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济稳定、民生改善、创新驱动、资源环境六个二级指标和海洋生产总值等十六个三级指标,以期全面阐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态演进路径,具体的衡量指标和对应的单位如表1所示。
表1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借鉴世界银行发布的金融发展指数,构建金融创新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金融创新发展水平、金融创新发展广度、金融创新发展深度三个一级指标和地区生产总值等十三个二级指标,以全面反映和量化沿海地区的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具体衡量指标和对应的单位如表2所示。
表2 金融创新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假设有i个评价对象,j个评价指标(此处i=10,j=16)构成的正向化矩阵如下:
为了尽可能反映实际情况,对数据集进行标准化处理。每个方案的每个指标值用fij表示,用dij表示指标值标准化后的数值,标准化公式如下: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主观赋权法,主要基于个人的主观观点和经验出发,如专家评分法;另一类是客观赋权法,如熵权法、标准离差法和CRITIC法。因主观赋权法过多依赖专家专业领域背景知识与个人经验,较难判断其合理性和权威性,因此本文不予采用。考虑综合熵权法、标准离差法和CRITIC法,本文提出三合一指标权重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运用几何平均数计算综合权重并对指标进行评价,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概率矩阵Pij:
(2)计算每个指标的信息熵,第j个指标的信息熵ej的计算公式为:
ej越大,则第j个指标的信息熵越大,对应的信息量越小,之后计算对应指标的权重W1j:
(3)计算标准离差法下的权重W2j,利用以下标准离差法公式计算各指标的权重(σ为标准差):
(4)计算CRITIC法下的权重,第j个指标与其他指标的冲突性量化指标为:其中,rtj评价指标t和j之间的相关系数,则Cj可以表示为:
Cj表示第j个评价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量,Cj越大则越重要,所以第j个指标的客观权重W3j为:
(5)建立综合权重评价模型。W1j,W2j,W3j分别为三种计算方法下的权重值,Wj为综合权重值:
(6)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的评价模型为:
其中,Wi为三种客观权重法合成的综合权重;Xij为某个省市评价指标原始数据的标准化值;G为某年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或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的总得分指数。
耦合协调度是度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之间协调状况的一个定量指标。基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借鉴杨士弘(2003)和孙才志等(2017)的研究成果,建立耦合度模型。为直观解释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维度耦合协调发展所处的时序空间,需对耦合协调度等级进行划分,如表3所示。
表3 耦合协调度等级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中国金融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沿海各地区①本文采用《中国统计年鉴》对沿海地区的划分定义,沿海地区指有海岸线(大陆岸线和岛屿岸线)的地区,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年鉴。因2018年之后的《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尚未出版,因此研究时间区间选取2008-2017年。
用综合熵权法、标准离差法和CRITIC评价法,计算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各指标的权重,如表4和表5所示。
表4 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权重
表5 沿海地区金融创新发展指标权重
由表4可知,以一级指标发展水平为例,熵权法、标准离差法、CRITIC法以及综合三合一权重法的权重分别为0.343、0.371、0.392和0.363,计算的权重最大差值为0.049,差异较大,其他指标用三种计算方法也存在计算权重差异较大的问题,综合三合一权重计算方法克服了单一计算方法过于冒进或保守的缺点,综合了熵权法、标准离差法和CRITIC法三种方法的优点,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数据在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根据式(1)~式(9),计算得出沿海各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的综合指数(如表6和表7所示)。
表6 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综合指数
表7 沿海地区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综合指数
由表6可知,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总体上呈波动上升趋势,符合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但是从局部来看,2008-2009年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整体下滑,海洋经济也受到影响。2008年,国家出台“四万亿计划”,稳定我国经济的宏观发展,2009-2012年我国海洋经济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由于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以及世界经济处于低迷期和“四万亿计划”带来的通货膨胀,2012-2013年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下降幅度明显。沿海地区“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明确目标后,2013-2016年我国海洋经济由高速度转向高质量发展,并逐渐趋于稳定。从发展潜力角度来看,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由2007年的0.18上升至2016年的0.66,增长幅度为259%,提升幅度最大,发展潜力最高,这与2011年国务院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以及浙江“十二五规划”期间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密切相关。江苏、福建、广东、山东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2007-2016年,提升幅度均在平均水平以上,这可能得益于海洋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带动了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上海和海南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虽有所提升,但环比提升幅度较小,其中,海南海洋工业基础一直处于较为薄弱的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由表7可知,沿海地区金融创新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我国大力支持金融业发展。从局部观察数据,可以发现2007-2008年沿海地区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综合指数有所下降,2008-2009年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增长速度缓慢,这可能因为2007-2009年全球金融业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2013年,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仅有少部分沿海地区出现下滑趋势,例如2011-2012年,山东金融创新发展水平指数下降0.11,可能是该阶段我国金融业发展处于相对缓慢发展阶段,受到全球金融环境包括美国、欧洲债券危机的影响和我国自身泡沫经济的的影响。自2013年起,我国金融行业逐渐恢复,宏观政策的支持使金融业保持高速增长趋势。2007-2016年,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五个沿海地区的金融创新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金融创新发展指数分别从0.16、0.11、0.13、0.15、0.13上升至0.89、0.84、0.88、0.88、0.87,环比增长450%以上。河北、上海、山东、海南的增长率处于平均水平,天津和辽宁的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增长速度较低,2007-2016年,金融创新发展指数增长幅度分别为0.47和0.50,远低于其他沿海地区,处于均值以下。综上所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指数曲线和金融创新发展水平指数曲线拟合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协调发展性。
通过式(10)~式(11)计算并整理得到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的耦合协调度,结果如表8所示。由表8可知,2007-2016年沿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体系的协调发展水平均呈稳定上升态势,总体由中度失调转变为良好协调状态,表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体系内部彼此相互作用程度不断加强,内部协调性不断提升,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与金融创新发展均取得了较好效果。按照国家海洋局对中国沿海地区的规划与部署,分别对环渤海海洋经济区(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南部海洋经济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福建)进行分析。
表8 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的耦合协调度
在环渤海海洋经济区中,2007-2016年,天津、河北、辽宁和山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指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6年均达到良好协调状态。这主要得益于环渤海海洋经济区优越的天然地理环境,“海上辽宁”战略、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函〔2011〕1号)等政策的推动和支持。但是相对于长三角和南部海洋经济区,渤海海洋经济区协调发展增长幅度较低,协调发展指数处于均值水平,说明环渤海海洋经济区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长三角海洋经济区中,2007-2016年,浙江协调发展指数增加值最大,这主要得益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设以及一系列五年规划、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支持。江苏2007-2016年协调发展指数由中度失调转变为良好协调状态,增加值较大,说明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上海协调指数增加值相对较低,自2011年起,上海每年的协调指数都位于均值以下,增长较为缓慢,到2016年达到中度协调,虽然协调指数增加值相对不高,但上海是直辖市,其城市金融创新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国际前列。
南部海洋经济区中,福建、广东与广西的协调发展指数提升幅度较大,增长幅度均高于平均值。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广东、福建和广西都推出了海洋经济五年发展规划,广东推动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挖掘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渠道。福建海洋部门联合金融机构积极与海洋中小企业就投融资问题进行互动,推动发展融资租赁行业,并设立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坚持绿色生态海洋经济发展的理念。而海南的协调发展指数呈现缓慢上升趋势,相对于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其金融创新发展相对较慢,海洋经济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发展协调性较差。
为展现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体系随时间动态演变的轨迹,选取研究期内2007年、2012年和2016年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时间节点,分别对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协调发展度的空间演变轨迹进行空间可视化对比。如图1所示,将空间中的灰度值以0.5为界,灰度0.5以上代表协调发展水平高于当年均值,灰度0.5以下代表协调发展水平低于当年均值,颜色越深,代表协调发展指数越高。
图1 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协调发展度的空间演变分布
由图1不同时期的对比可以看出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协调程度的空间演变轨迹,2007年大部分沿海地区的协调发展指数处于失调状态,但环渤海海洋经济区、海南和上海的协调发展指数较高;2012年,沿海地区的协调发展指数全部提升至协调状态,并形成初步聚集的空间格局,江苏、浙江、福建、辽宁和海南首先跻身中度协调等级;2016年,沿海地区的协调发展指数进一步提升,开始形成耦合协调度聚集的空间格局,沿海地区中有九个地区跻身至良好协调状态,包括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天津、河北和辽宁,大部分来自于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和南部经济区。
本文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深入研究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增长的动态影响关系。
1.平稳性检验
将上文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综合指数作为基础数据,为方便数据处理,分别对各个变量取自然对数,对各个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进行检验,若时间序列不平稳则会出现伪回归,海洋经济变量和金融创新发展变量均采用ADF检验方式进行平稳性检验,其中,天津、上海,山东海洋经济变量序列不平稳,天津和山东金融创新发展变量不平稳,因此对原序列各地区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全部通过平稳性检验,如表9所示。
表9 ADF平稳性检验结果
2.确定最佳滞后期及协整检验
通过对原序列不平稳的数据进行协整检验,对同阶单整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变量各自建立VAR模型并确定最佳滞后期和协整检验,如表10所示。其中,“A+沿海省份名缩写”表示一阶差分处理后的数据。
由表10可知,上海的脉冲响应变量的最佳滞后期为0且不存在协整关系,失去动态特征,不符合VAR模型建模的条件,相当于一般的线性模型。而天津脉冲响应变量检验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上接受原假设,因此天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之间不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表10 Johansen检验结果及确定最佳滞后期
图2是天津和上海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曲线图。由图2可知,自2013年起,天津和上海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2016年,天津和上海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分别维持在0.58指数和0.50指数水平波动,海洋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稳定状态。天津支持发展航运保险等产品,将更多精力转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并于2020年5月发布《天津港保税区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着力发展三大产业和成功建设临港海洋经济示范区。2017年7月,上海浦东新区成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并积极推进长兴岛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工作、探索建立涉海企业投融资市场体系。但由于经济重心不同,天津和上海的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不存在协整关系。
图2 天津和上海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曲线图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对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变量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只有浙江和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发展存在因果关系,如表11所示。从表11可以看出:一是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金融创新发展的格兰杰原因;二是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互为格兰杰原因。
表11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图3是浙江和江苏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曲线图。作为我国第一个海洋经济示范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迅速,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机构和组织模式、海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海洋企业金融租赁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整体效能;2007-2014年江苏海洋经济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表现为相互促进的趋势,2015-2016年江苏金融创新发展指数继续上升,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略微下降,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了金融创新发展,而金融创新发展略微抑制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3 浙江和江苏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曲线图
4.稳定性检验
平稳的VAR模型脉冲响应收敛时,分析才具有经济意义,特征多项式的值决定VAR模型的平稳性。当所有根都在单位圆内,说明所估计的VAR模型是稳定的。由图4可知,江苏的特征根在单位圆外,说明江苏的VAR模型不稳定,而其他地区的特征根都位于单位圆内,说明其余沿海地区的VAR模型稳定,可以进行脉冲函数分析。对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变量和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处理后,得到的VAR模型稳定,可以做脉冲响应分析。
5.脉冲响应分析
对具有长期均衡关系数据的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做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如图4至图12所示。
由图4可知,给定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一个单位脉冲,在第2期内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负向冲击,在第2至第5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冲击并在第三期达到峰值,随后在第6期后交替受到阶段性正负冲击,同时观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冲击的反应,在第1期和第5期受到较大的正向冲击,其余期数都在正负冲击间交替转换,说明江苏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和抑制关系,且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图4 江苏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5可知,海南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冲击但冲击力度不大,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发展的正向冲击,指数在0.2水平左右,但在第2、第4、第6和第8期受到了负向冲击,说明海南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存在相互促进作用,且金融创新发展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微弱的周期性抑制作用。
图5 海南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6可知,山东金融创新发展水平在第1期至第4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负向冲击,随后趋于平稳,海洋经济发展在第1期至第3期受到金融创新发展的正向冲击,在第4至第10期受到金融创新发展周期性正负向交替冲击,表明最初山东金融创新发展带动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发展有微弱的抑制作用,之后金融创新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周期性的正负影响作用,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发展影响甚微。
图6 山东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7可知,福建金融创新发展在第2至第5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正向冲击并于第3期达到最大值随后趋于平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发展第1至第2期负向冲击、第2至第3期正向冲击、第3至第5期负向冲击后趋于平稳,说明福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发展有长期促进作用,而金融创新发展的周期性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促进和抑制两种作用。
图7 福建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8可知,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创新体系之间有持续微弱的正向冲击作用,这说明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之间存在相互促进作用,但作用力较弱。由图9可知,广西金融创新体系在前10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向冲击并于第3期达到峰值,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第1期受到金融创新体系的正向冲击但冲击作用力逐渐降低,第2期受到负向冲击力,第3期转为正向冲击力后保持稳定,说明广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初期对金融创新发展促进作用力度较大,之后逐渐减弱转换为抑制作用,短期的抑制后又转化为更强的促进作用,长期来看,广西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之间存在稳定的相互促进作用。
图8 广东脉冲响应分析
图9 广西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10可知,河北金融创新体系在第1至第3期受到金融创新体系的正向冲击,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体系有负向冲击作用。第3期后,两者呈现正负交替现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体系的负向冲击,金融创新体系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冲击,说明在短期内河北金融创新发展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体系有抑制作用,但从长期来看,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促进金融创新体系的发展,而金融创新体系会抑制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图10 河北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11可知 ,辽宁金融创新体系第1至第2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正向冲击后骤降为0,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体系长期的正向冲击,说明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够短期促进金融创新体系的发展,而金融创新体系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长期促进作用。
图11 辽宁脉冲响应分析
由图12可知,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体系的冲击效果不大,但金融创新体系在第1至第4期和第6至第7期受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正向冲击,第4至第5期以及第8期转为负向冲击,说明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金融创新体系的影响较弱,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体系有周期性强促进、弱抑制的作用。
图12 浙江脉冲响应分析
综上所述,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之间存在以下规律:
(1)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之间存在单向促进、抑制或者相互促进的关系,但相互抑制的关系仅表现为一种短期现象。
(2)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的相互响应关系存在区域差异性。数据分析表明,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的响应关系具有差异性,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规律,因此可以将其划分为短期促进和抑制、长期促进和抑制两种关系,并且随着时间的增加趋于平稳。
(3)沿海大部分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创新发展在短期内起抑制作用,但经过一定时期后会转变成促进作用,而金融创新发展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着周期性的促进和抑制交替作用,总体来讲,金融创新发展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大于抑制作用。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新的经济增长点,金融创新作为海洋经济运行的核心命脉,通过引导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配置,对海洋强国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沿海地区为研究对象,构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的评价体系,从时间序列与空间布局角度,采用耦合协调度、向量自回归模型和脉冲响应函数等方法对沿海地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的时空演化路径进行研究,得到如下结论:
(1)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曲线与金融创新发展水平曲线高度拟合,具有良好的协调互动机制。
(2)沿海金融创新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相互响应关系存在区域差异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均呈逐年增加趋势,但区域分化较为明显。
(3)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够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而金融创新的发展对海洋经济在短期内是抑制作用,长期来看促进作用明显大于抑制作用。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导向下,根据我国国情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创新发展演进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性引导作用,金融创新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利于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发挥政府导向作用,结合沿海各地区实际发展情况推出因地制宜的措施,引导金融业将更多资金投入海洋经济,聚合社会资本力量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既要发展金融业,又要兼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长三角海洋经济区和南部海洋经济区的总体协调发展指数较高、潜力较大,但同时要注重海洋环境保护,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建议江苏合理利用长三角与环渤海经济区连接中枢的区域优势,积极推动海洋强省的联动,建立中部和北部海洋聚集城市群,共同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金融;建议浙江加快建设舟山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进程,推动海洋经济示范区的金融创新,解决涉海企业融资难等金融问题;上海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在高速发展金融业的同时积极推动海洋产业集聚的发展,建议以强大的金融实力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入驻,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大力引进高质素海洋金融类人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产业链的形成。
(3)在南部海洋经济区,建议福建以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为契机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加强海洋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注重海洋环境的保护;建议广东充分利用珠三角的区位优势,加强区域海洋经济与金融创新合作,合理配置资源,建设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完善海洋管理机制。广西和海南临近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借助广东、香港和澳门地区的金融创新环境与海洋经济集聚优势,借力海洋科技资源,促进南部海洋经济聚集城市群共同发展,同时培养、吸收海洋科技人才,依靠科技力量加快海洋产业转型。在环渤海海洋经济区,建议天津充分利用海洋科技资源,加速打造“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议山东提升海洋第一产业的竞争力和扩大海洋产业规模;建议河北加快海洋产业的转型和优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海洋药物等新型产业;建议辽宁发挥东北经济的龙头作用,加速辽宁海洋经济示范区的建设,以海洋运输业带动陆海经济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