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岭,王广州
(1.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28)
21世纪是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时代。2019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54亿人,2050年将会达到4.79亿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从2047年开始增至1亿人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再加上老年慢性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全国老年人的高血压、糖尿病发病率高达50%和20%以上,其中近一半的慢性病老人并发了肾病、冠心病等疾病,导致大量老年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不仅使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大幅降低,还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照护负担。老年健康问题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点关切。
现有文献对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老年慢性病管理进行研究,采取优先干预措施,改善饮食营养和进行体育锻炼,减少有害酒精摄入量,并应用基本药物和治疗技术,可以有效降低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发病率[1];慢性病自我管理教育可以作为初级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慢性病患者聚集在一起进行自我管理教育,能够改善慢性病防治效果并降低成本[2];建立疾病管理综合计划能够取得比平常护理和控制干预更好的结果,通过重塑门诊护理系统和护理人员定期随访服务,系统评估患者生活方式和治疗效果,有效减少慢性病并发症发生[3]。二是对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主体进行研究,老年人在对医疗机构进行选择时,服务质量、社会心理和经济属性是其主要考虑因素,便利性位列其次[4];私营医疗保健系统具有收费低和支付灵活等优势,可以作为政府保健系统的重要补充,但需加强私营机构与公共部门初级卫生保健系统的联系[5];一线护理人员队伍稳定是健康服务机构得以有效运行的关键,需要加强护理人员教育和培训,并以良好行业前景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留住人才[6];老年人得到的社会支持将会逐渐变少,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增加社会支持项目,提高其对老年健康的促进功效[7]。三是对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进行研究,美国建立了以老年人全面关怀计划为主体的社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团队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健康教育、康复咨询和支持性服务,发现老年人面临的潜在风险并及时进行健康干预,有效提高老年人健康满意度[8];英国实行社区照护健康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持、医疗保健和整体关怀,社区中配备健康访视员,定期到老年人家中进行访视,提高老年人的服务体验和健康水平[9]。
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分析国外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运行情况,借鉴英国购买式社区照护服务经验,认为政府应进行角色重新定位,积极扶持民间服务组织发展,完善购买式照护服务法律体系,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照护服务效率[10];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做法,提出应重点关注慢性病预防,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核心构建医养结合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11]。二是对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及其管理方式进行研究,构建居家老年健康管理系统,促进居家老年健康服务事业发展,有效降低整体医疗成本,帮助老年人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增强自我健康管理能力[12];建立老年人综合健康管理三级架构模式,以个体为单位开展居民健康管理,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医疗和综合性服务,减少老年慢性疾病发生,改善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13]。三是对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进行研究,老年文娱活动对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除了强身健体外,还具有自我调节效应和社会支持效应[14];社会活动对老年健康起着直接作用,老年人认知能力和心理健康具有显著正向效应,老年人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15];采取老年人社区健康促进模式,掌握社区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疾病预防和干预,有效控制慢性病及其并发症[16]。另外,老年人健康服务供需状况表明,在中国健康服务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县级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体格检查服务[17]。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对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具有一定启示意义,但尚未对中国老年健康服务运行环境、服务需求、供给主体、目标导向等进行深入研究。因此,有必要从老年健康服务运行基本原理出发,将老年健康服务供给需求置于同一分析框架下,对老年健康服务参与者功能属性、利益诉求、聚合能力进行系统分析,力求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突出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
老年健康服务主要根据老年人身体条件、心理特征和个性化需求,提供医疗护理、日常保健、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项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其构成来看,老年健康服务主要包括服务投入、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目标等五大要素,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关联,形成一个闭合反馈回路,满足服务对象健康服务需求,实现健康服务目标(图1)。
1.服务投入。服务投入是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的基础保障,主要由政府财政和个人家庭提供,但也有部分来源于社会公益支持。服务投入充足与否决定于服务性质属性,对于老年医疗保健投入,基本是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服务投入高于服务成本,服务主体由此获得相应收益;而健康咨询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其服务投入时常不足,难以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图1 老年健康服务系统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2.服务主体。服务主体是老年健康服务的主要执行者,包括医院、疾病防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主体通过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具体服务项目。在老年健康服务中,医院主要承担老年人门(急)诊、住院治疗服务,疾病防控机构主要为老年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开展门诊治疗、健康教育和定期随访服务,市场厂商为老年提供适宜的产品或服务。
3.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是决定居民满意度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健康咨询、慢病防治、随访服务等六项内容,涉及医疗卫生、保险、民政、教育等多个领域。服务内容主要基于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并取决于所设定的服务目标,可随服务目标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4.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是老年健康服务的接受者,对服务投入标准和服务目标设定具有决定性影响。老年人是健康服务最终受益者,可根据自身健康需求及其变化对服务目标和服务内容进行调整,政府负责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监督。根据权责对等原则,老年人及其家庭是服务投入的重要来源,主要负担医疗护理服务费用。
5.服务目标。服务目标是老年健康服务的出发点,为服务主体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提供指导。同时,服务目标也是老年健康服务的落脚点,用以评价服务主体工作绩效以及服务内容是否达到了考核指标要求。另外,服务目标具有一定动态性,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促使服务内容更加适合服务对象需求,增强老年群体健康获得感。
老年健康服务是针对特定人群的健康服务活动,体现老年人健康状态、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并突出表现为目标导向性、整体关联性、多元动态性、自我调节性等四大特征。
1.目标导向性。老年健康服务主要以全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老年人疾病谱和家庭结构等因素而确立。在实际运行中,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开展健康服务,旨在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和人口健康发展战略,有效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因此,无论是服务主体选择、服务内容设置,还是服务需求变化、服务投入预算,都必须充分考虑老年健康服务目标,重视其对老年健康服务的引导作用。
2.整体关联性。老年健康服务系统不是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的简单对应,而是系统各要素的非线性有机链接。系统各要素之间、要素与系统之间进行着信息流、资金流的频繁交换,通过服务关系和利益关联,进一步衍生出新需求和新目标。从系统进化角度讲,健康服务质量提升不仅源于各要素之间的交流与反馈,也源于要素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健康服务系统整体关联性,促使各要素良性互动。
3.多元动态性。老年健康服务系统的运行与时间进程有着一定相关性,老年健康服务内容和服务目标总是处于动态变化中,服务投入重点和服务主体行为将随之做出相应调整,从而使得服务系统运转所需的资金流、信息流发生偏移。另外,健康服务系统所处的社会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医疗卫生政策、健康服务环境、老年保健意识等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从而引致服务对象的健康需求及至老年健康服务目标发生相应变动。
4.自我调节性。老年健康服务系统是由多要素组织而成的闭合反馈链,各要素能够主动适应内外环境变化,并根据其他要素的变化进行自我修正和调节,从而保持健康服务供给需求动态平衡。各要素相互关联是老年健康服务系统自我调节的内在动力,外界环境因素是老年健康服务系统自我调节的重要原因,两方面共同作用可有效提升服务系统运转效率,保障老年健康服务系统按时序健康运行。
五大要素有助于认清老年健康服务系统构成及其组织关系,四大特征有助于把握老年健康服务系统运行机理。现以实现老年健康服务供需动态平衡为目标,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建立相应的概念性分析框架和运行模式,对中国老年健康服务现有模式进行改进和创新。
七十年来,中国老年卫生保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老年健康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总结中国老年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雏形初现、稳步发展、快速推进、规范发展等四个阶段,各阶段以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目标,呈现出“医疗→医疗+保健→医疗+保健+教育→全程全方位”的渐进发展特征(图2)。
图2 我国老年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人口年龄结构处于年轻化阶段,尚未形成专门服务老年健康的法律法规,当时的医疗条件能够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国家公费医疗和老年特困群体救助制度基本保障了“老有所医”[18]。1982年之后,国家重视发展老年医疗卫生事业,卫生部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老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老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正式提出开设老年门诊、老年专科、家庭病床等具体措施。1999年全国人口年龄结构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国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基本医疗需求。2009年以来,国家着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具体包括老年人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免费体检、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等五大服务,有效改变老年人不良生活方式,全面提升老年健康水平。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应对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力求通过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医疗保健服务,满足老年人医疗保健基本需求。
综上所述,不论在服务内容还是服务水平上,中国老年健康服务都有质的飞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各个时期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不会缺席任何场合,老年健康服务亦不例外。1999年是一道分水岭,之前受经济、技术等因素制约,属于供给绝对性不足;之后更多的是相对性不足,主要表现为供给需求结构性失衡,其根源在于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与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不匹配。沿此趋势,未来需根据宏观社会环境变化和微观个体家庭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从而改进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有效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效率。
当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未能精准对接需求时,无论相关管理服务制度多么规范合理,均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因此,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改革中的医养结合、居家养老、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应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变化进行必要调整,否则,将会产生服务供给不足或服务资源浪费现象。现结合老年健康服务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和典型事例,分析以需求为导向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模式的必要性。
一是家庭医生“签而不约”问题比较普遍。首先,当前家庭医生服务能力不足。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全科医生25.30万人,平均每万人对应1.82名全科医生,难以完成签约服务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笔者随机访谈了中部省份18位签约团队负责人,各签约团队均无法完成签约服务协议规定任务,更谈不上个性化服务了,虽然将全科医生列入了签约团队,但六成以上的全科医生并未参与健康服务实际工作。其次,签约服务协议中的送医上门服务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一般只有长期瘫痪在床不能出门的慢性病或失能老人才需要上门治疗(输液、打针),但《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须在医疗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由此可见,在居民家中执业属于非法行医,一旦出现意外,其责任将全部由医生承担,送医上门的法律风险太大。最后,免费健康体检参与率不高。老年人主要关注体检单位级别及其体检结果权威性,人们的刻板印象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准确性不如三甲医院,另外,退休老人的原工作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年度体检。分析认为,家庭医生“签而不约”固然与签约服务能力不足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政策机制和签约内容不符合老年人需求,最终使家庭签约服务陷入“群众需要的服务提供不了,能提供的服务群众不感兴趣”的困境[19]。因此,有必要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庭医生服务协议进行必要调整,使老年人健康服务的社会效应最大化。
二是老年健康教育供需结构严重失衡。老年人不愿免费参加社区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反而起早排队参加街边临时门店的“保健品”宣传讲座,勤俭朴素的老年人动辄花费几千甚则数万元退休金购买“保健品”,其原因是商家准确分析并抓住了老年人健康心理。这些宣传讲座普遍采取的方式是,专门给老年人发送宣传资料,通过赠送鸡蛋、挂面等小礼品,诱惑老年人参加“国医大师”保健知识讲座,讲座内容以宣传某种保健品或器械具有“有病治病、没病防病”的神奇功效,组织老年人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并鼓励老年人引荐老邻居们参加。根据笔者实地调查,随机选取50位参加此类讲座的老年人,追踪调查2年时间,每年进行2次面对面访谈,有2位老人彻底醒悟,表示以后再也不参加这种形式的活动,还有6位去世,其余42位老人继续参加此类保健讲座,其中,31人同时参加2—3种“保健品”讲座。暂不论举办这类保健品宣传活动的合法性,仅就其营销方式而言,这些讲座抓住了老年人有空闲时间、喜好免费礼品、迷信大专家、神奇疗效、开心解闷的特点,而这正好符合了当前老年人健康认知和健康需求。分析认为,当前老年健康教育活动主要由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均没有契合老年人的兴趣点或关注点,致使老年人缺乏参加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有必要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改进健康教育组织方式,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宣传教育格局,抢占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宣传阵地。
三是基本医保支付制度使患者更倾向于住院治疗。除慢性病、重症等特殊病种外,基本医保基金统筹账户仅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须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本应门诊治疗的老年患者尤其是城镇退休职工更倾向于住院治疗,从而造成“小病住院”问题。根据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项目2011—2012年基线调查数据,在医生建议住院情况下,参加职工医保老年人住院概率比无医保者提高26.3%,参加居民医保老年人住院概率提高11.8%,这表明医疗保险显著提高了老年人群住院率,且其住院率与医保报销比例同向变动[20]。作为国家公益Ⅱ类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应根据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自主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自觉保持病种病例单元的合理消费水平。但是,在医药卫生市场化背景下,公立医院有收治病人住院而增加诊疗收入的积极性,在有足够医疗健康需求的前提下,医院更倾向于过度治疗增加服务供给,获取超额收益或利润。问题的根源有三个方面:其一,医疗服务具有较强专业性,是否需要医学检查或住院治疗没有一个固定标准,医生和医院拥有无可替代的话语权;其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只有住院才可启用,而私人诊所或基层社区卫生机构没有住院资质,只能用现金(或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三,双向转诊实为单行道,上转容易、下转难,医院宁可加床也不轻易将患者转到基层社区。破解此难题,必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增强基层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但更关键的是,应以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群众理性就医宣传教育,由国家权威媒体号召居民“急病重病去医院、小病调理在社区”,从根本上转变老年人就医观念。
老年健康服务供需平衡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从一个平衡状态运行到下一个平衡状态,这不是简单重复,而是平衡状态的螺旋式上升,在变动过程中提高老年健康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讲,供给需求不平衡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质量的源动力,是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现从供给需求两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进行比较分析。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老年健康服务主要由医院、疾病防控中心、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传播媒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保健品厂商等组织机构提供。这些机构单位性质不同、运营方式各异,服务内容互有交叉、各有侧重,共同构成老年健康服务主体(表1)。医院分为公立和民营两类,尽管有营利和非营利之分,分别以目标和效益为导向,但在现行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下,均遵循经济性原则,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门(急)诊、住院治疗等服务,通过医疗服务获取相应非税收入,有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疾病防控中心是非营利性机构,以过程为导向并遵循合规性原则,主要为老年人及全人群进行传染疫情防治和重症精神疾病管理,避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公立和民办两种,均是非营利性机构,遵循合规性原则,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门诊治疗、家庭病床、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等,后者以效益为导向,服务效率更高一些。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官方媒体主要提供老年健康教育和国家卫生政策宣传,遵循合规性原则,但偶见借助专家讲座销售产品的现象,给官媒权威性带来负面影响。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均为非营利性单位,前者主要开展老年健康讲堂、琴棋书画培训,后者主要提供娱乐设施和场地,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但宣传教育覆盖面较小。保健厂商以营利为目的,坚持效益导向并遵循经济性原则,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保健食品或保健器械,但存在诱导式营销行为。
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主要取决于经济社会环境、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健康意识。服务需求方主要包括政府和老年群体,两者期望目标和关注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宏观环境卫生方面,主要关注传染病疫情控制、重症精神卫生管理、老年医学发展、老年健康政策等,后者侧重于微观个体健康方面,主要关注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愉悦心情等。前者为老年人健康提供重要保障,后者是促进老年人健康的具体措施。老年个体特征差异较大,可按老年人身体状况将其细分为失能、重症、慢性病及其并发症、健康等四类老人,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健康服务需求,而且差别还比较大(表2)。失能老人在病情稳定时,其健康需求以康复治疗、健康咨询和上门随访服务为主;当病情加重时往往会选择家庭病床或社区医疗,较少去医院住院治疗。重症老人往往病情危重、难以治愈,其健康需求以住院治疗、社区医疗、保健、家庭病床、健康咨询和保健品为主。慢性病及其并发症老人生活能够自理,但长期吃药维持,其健康需求以社区医疗、体检、保健、健康教育、健康咨询、随访服务、娱乐活动和保健品为主,并偶尔住院治疗。健康老人无不良症状,其健康需求以社区医疗、体检、保健、健康教育、健康咨询、随访服务、娱乐活动和保健品为主。另外,目前网络和智能手机比较普及,老年人有上网了解健康信息和保健知识的需求,可以让老年人安全触网[21],拓宽健康教育渠道,但必须严把信息质量关。
表1 中国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主体构成情况
表2 中国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主体及其具体需求
尽管服务主体能够提供的健康服务内容十分丰富,但从老年健康服务需求视角看,这些服务内容并未与老年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其给老年健康带来的正向效用较为有限,老年健康服务供给突出地表现为相对性不足,并由此导致健康服务供需结构性失衡。一是供非所需,服务主体确实提供了一些服务内容,但老年人并不需要这些服务,形成事实上的供需错位。比如,在老年健康教育方面,老年人不接受当前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致使健康教育不能转化为有效供给,通过专门聘请中医师开展“一对一”老年健康教育活动,对老年人进行中医体质辨识,据此提出个性化保健养生方案,可使老年人自主参与健康教育的积极性显著提升,实验组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4个百分点,比对照组高出17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从老年健康需求出发,有针对性提供老年健康服务,能够收到良好服务效果。二是需无以供,老年群体普遍需要的一些健康服务,服务主体却不提供或没有能力提供。比如,保持心理健康是促进老年人健康的重要方面,老年人也有着较为旺盛的健康需求,但当前此项服务严重不足,老年大学充当了老年人自我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社会支持体系,向老年人提供了一种个体社会发展的可能性,促使老年社会心理向着积极的方向健康发展,但目前师资力量普遍不足,办学场地严重缺乏,招生规模十分有限,有必要鼓励学有专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并将办学地点向基层社区延伸[22]。另外,老年健康服务主体功能错杂,提供健康教育的服务主体较多,但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一些健康教育内容不科学、不严谨,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老年人保健行为。这表明,我们在制定政策或设计服务项目时,只是单方面地从服务供给角度进行思考,未能从居民需求角度考察老年人的真实需要,健康服务不能转化为有效供给,很多服务内容流于形式,造成大量服务资源浪费。因此,有必要以老年健康需求为导向,对老年健康服务模式进行适度改进和调整,促进老年健康服务供需动态平衡。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老年健康服务成效显著,但也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为了深入探究当前老年健康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本原因,现将服务供给需求放在同一框架内进行分析。对于老年群体来说,根据身体状况将之细分为失能老人、重症老人、慢病老人、健康老人等四个群体,其所需健康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娱乐等四大类,同一群体老人可能需要多项健康服务,不同群体老人的健康需求并不完全相同,但不同群体需求之间又互有交叉重叠。
失能老人是需要长期照护的群体。根据《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整理计算,201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生活不能自理率为2.95%,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不能自理率达到10.48%。生活不能自理将降低老年人生活质量,其所需健康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基本需求。在病情稳定期,需要康复治疗、健康咨询和上门随访,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在病情不稳定时,需要家庭病床或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输液打针,一般较少选择住院治疗。此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失能老人病情反反复复,如果去住院的话,需要不断地“住院—出院—住院”,而如果不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二是,家庭病床或上门治疗不符合《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这需要从失能老人健康实际出发,对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执业医师法》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
重症老人是痛苦指数最高的群体。2014年,中国恶性肿瘤新发病例为380.4万例,肿瘤发病率为380.4/10万[23];截止到2012年3月中国尿毒症患者达到200余万人,尿毒症、肿瘤等重症疾病不仅摧残重症老人及其家属身心,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其健康需求属于最基本需求,一是能够活着,二是别太痛苦。现代医学对于肿瘤采取手术、放疗、化疗,尿毒症采取透析、换肾等“规定性”动作,是否还有其他的有效办法?这涉及医学科研和立项管理,但愿不久的将来,能够从重症病人需求出发,发明有效的治疗技术和病痛缓解方案[24]。
慢病老人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其并发症人群,老年健康服务可以有效避免其滑入失能老人和重症老人群体。当前,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的高血压发病率为58.90%,糖尿病发病率达到20%以上,也就是说,平均每2位老年人就有1位高血压,平均每5位老年人就有1位糖尿病,如果能够转变不良生活方式,再加上预防措施得当,完全可能延缓或避免慢性病并发症发生。一般情况下,可通过社区康复、规律性服药和生活方式调节来保持病情稳定,但当出现急性症状需要治疗时,可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此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向医院转诊通道畅通甚至有绿色通道,但医院宁愿加床也不将症状较轻患者转至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基层社区与医院之间缺乏诊疗转诊标准和可操作性制约机制,需要从慢性病老人的病情实际出发,切实执行双向转诊制,这还有赖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上取得实质进展。
健康老人与慢病老人在健康服务方面有着共同需求,主要需要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体格检查,通过坚持未病先防理念,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转变不良生活方式。当前,报纸、电台、电视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大学、保健品厂商等均提供健康知识,但这些传播途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官方媒体一直受到群众信赖,但一些栏目的专家讲座成为事实上的商业广告,甚至有为食品药品做虚假宣传之嫌。二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但群众并不认可其专业权威性。三是保健品厂商以“专家”讲座吸引老年人,故意夸大功效和治疗作用,体验式营销保健品。问题的症结在于谁来负责审查健康教育内容科学性,有必要建立老年健康教育分工协作机制和教育内容审查监督机制,有效增强健康教育宣传效果。
综合来看,老年健康服务供给需求是动态变化的,保持供需动态平衡是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的起点和归宿,当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够基本满足老年健康需求时,老年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较高,健康服务将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在实际运行中,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能满足老年健康需求将呈常态化,有时是源于服务供给能力确实不足,有时是由结构性供给不足造成的,即便健康服务供给量很大,如果不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老年人疾病谱、老年人生活方式的变化,将依然不能有效满足老年健康需求,健康服务效果将大打折扣。未来,需以老年健康需求为导向,建立自下而上的服务决策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促使老年健康服务供给需求从一个平衡状态进阶到下一个平衡状态,有效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效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