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文强调:严格耕地用途管制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2021-04-23 19:06刘鹏飞
资源导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基本农田功能区种粮

刘鹏飞

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地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意见》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以及从事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閑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要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处罚措施。

《意见》提出,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地要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意见》强调,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省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地要对本地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同时对存量问题摸清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

《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与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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