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广帅
《尚书·顾命》云:“一人冕,执钺”,郑玄释钺为“大斧”。许慎《说文》云:“钺,大斧也。”可见钺应该是一种特殊形制的大斧。《说文》又云:“戚,戉也。”可见戚应属于戉(钺)的一种。 《汉书·王莽传上》云:“左建朱钺,右建金戚。 ”颜师古注:“钺戚皆斧属。”由史书可知,戚应该是一种特殊形制的钺,而钺和戚均属斧类。
《史记·殷本纪》云:“汤自把钺以伐昆吾。 ”许慎引《司马法》云:“夏执玄戉,殷执白戚,周左杖黄戉,右秉白髦。 ”可见在夏商周时期钺和戚是高等级贵族所使用的兵器或礼仪用器, 但是史书中未能给出钺和戚的明确定义。
郭宝钧先生对钺进行过界定,钺为劈兵,刃与柄平行,钺刃多弧形如新月,身薄且宽[1]。范勇先生提出斧钺的区分标准:有肩且肩与銎的夹角不大于100°或刃的圆心角大于等于100°的称为钺; 而无肩、 微肩或刃的圆心角小于等于90°的称为斧[2]。林沄先生[3]和林巳奈夫先生[4]认为戚属于钺的一种,形制较钺小,为两侧带有齿状扉牙的特殊形制的钺形器,此观点为学界主流认识。 另外,钱耀鹏先生认为戚可能为狭长形的斧[5]。笔者认为戚和钺或可统称为钺类器, 本文梳理了周代墓葬出土的玉质钺类器,试对玉戚和玉钺的功用进行探讨。
两周墓葬出土的玉戚和玉钺40 余件,由于早期学界对于钺和戚的定名意见不一, 有部分玉戚被称为玉钺。 若将其中两侧带有齿状扉牙的均称作戚,则玉戚有34 件,玉戚大多发现于西周墓葬中,东周墓葬中则少见。
玉戚根据长宽比,大致可分为常型戚(A 型)和狭长形戚(B 型),另有2 件特殊型戚(C 型)。 常型戚和狭长形戚均为弧形刃, 而特殊型戚的刃部形制较特殊。两周时期的玉戚发现不多,多数只能根据墓葬共存器物判断其大概年代, 但部分玉戚可能为早期遗玉, 墓葬年代和玉戚的制作年代并不完全一致,故未对玉戚分式。
A 型:常型戚,27 件。大多整体呈“风”字形,少数整体略呈圆形,器身两侧各饰一组扉牙,通长与通宽之比值小于2。 根据通长大小将A 型戚分为两个亚型,另有3 件玉戚没有尺寸信息未能分亚型。
Aa 型,13 件。 通长大于或等于6.5 厘米。
宝鸡竹园沟西周早期墓M7 头端二层台上出有玉戚1 件(M7:21)[6]126。 青玉,顶端和刃端皆呈弧形,器身中部一大圆孔,通长8.2 厘米,通宽7.4 厘米。 (图1-1)
长安花园村西周早期墓M17 出有玉戚1 件(M17:33)[7]。 形制与竹园沟M7:21 近似,但形体较大,通长17.8 厘米,宽16.8 厘米。
长安沣西西周早期墓M206 中出土玉戚1 件(M206:7)[8]。 绿褐色玉,顶端平直,弧形刃,刃角微翘,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左侧近扉牙的一小孔内嵌绿松石,通长9.9 厘米,通宽9 厘米。 (图1-2)
翼城大河口西周早期墓M1 棺椁之间出土“风”字形玉戚1 件(M1:206)[9]。 青色玉,内中部一小圆穿,器身中部一大圆孔,通长7.8 厘米,刃宽7.2 厘米,顶宽4.1 厘米。 (图1-3)
叶家山西周早期曾侯墓M111 出有“风”字形玉戚2 件[10]。 标本M111:651,出土于棺内东北部,绿褐色玉,顶端平直,弧形刃,高8.12 厘米,刃宽7厘米(图1-4);标本M111:711,出土于墓主腹部,内中部及器身中上部各有一圆穿, 残长10.3 厘米,顶部宽5.4 厘米,肩宽6.4 厘米。
1983—1986 年发掘的张家坡西周墓地出有玉戚5 件,原报告中称这5 件为玉钺[11]247-248,因其器身均近“风”字形,两侧有扉牙,本文将其归为玉戚,其中有2 件通长大于6.5 厘米。 标本M273:3,青玉,出于墓主人胸部,器身中部一大圆孔,通长9.6 厘米,通宽8.8 厘米(图1-5);标本M22:13,乳白玉,内中部有一小圆穿,顶端一角和刃部一角残缺,残长8.6 厘米,残宽6.1 厘米。
洛阳市东车站花园村西周墓出有1 件玉戚[12]132。青玉,整体呈梯形,弧形刃,器身中上部一圆孔,通长13 厘米,宽7~8 厘米。 (图1-6)
西周晚期虢季墓M2001 出有玉戚2 件[13]。 其中形体大的1 件(M2001:22)出于外棺盖板上,青玉,内端窄,弧形刃较宽,器身中部一圆形孔,通长14.4 厘米,宽13.3 厘米。 (图1-7)
西周晚期虢仲墓M2009 出有青色玉戚2 件[14]。刃端和内端均为弧形,器身中部一圆孔。稍小的一件刃端和柄端均为弧形,刃端略宽,两侧近直,通长18.9 厘米,宽16.3 厘米(图1-8);另一件玉戚与M2001:22 形制相似,通长21.8 厘米。
韩城梁带村芮国墓地春秋早期墓M26 (芮公夫人——芮姜墓) 的墓主腰腹左侧出有玉戚1 件(M26:651)[15],青玉,器身整体呈圆形,中部一大圆孔,缘面上刻文“小臣奚”,外径11.9 厘米,孔径6.5 厘米。 (图1-9)
图1 周代墓葬出土的Aa 型玉戚
Ab 型,11 件。 通长小于6.5 厘米。
灵台白草坡西周早期墓M1 出有玉戚1 件(M1:107)[12]65,[16]。 青白玉,方内,内中部和刃内侧各有一圆穿,顶端边缘有一残圆穿,弧刃微斜,通长6 厘米,通宽4 厘米。 (图2-1)
长安普渡村西周早期墓M1 出有1 件玉戚(M1:3)[7]。 色苍黄,器身中部偏上有一小圆穿,弧形刃较宽,通长5.9 厘米,宽2.3~3.7 厘米。 (图2-2)
叶家山西周早期曾侯墓M111 棺内西北部出有小型玉戚1 件(M111:693)[10]。 青玉,近方形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刃角微残,通高5.1 厘米,宽3.1 厘米。 (图2-3)
济阳刘台子西周早期墓M2 的墓主口内含有玉戚2 件[17-18]。2 件的形制与大小近同,均为青玉,顶端和刃端均为圆弧形,刃部微外凸,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器身中部一圆孔。通长4.4 厘米,宽3.5 厘米。 (图2-4)
襄县(今襄城县)霍庄村西周早期墓M1 的棺内底东南角出有玉戚1 件[19]。 乳白玉,大体呈扁圆形,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器身中部有一圆孔,通长6 厘米,通宽5.6 厘米。 (图2-5)
洛阳北窑墓地的西周早期墓M155 棺内底的南部朱砂层中出土玉戚1 件 (M155:20)[20]。 青灰玉,顶端平直,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弧形刃,长4 厘米,宽3.5 厘米。 (图2-6)
张家坡M14:15[11]248,青玉,内中部有一小圆穿,两侧扉牙中部各一小圆穿,通长6.4 厘米,宽4.9厘米(图2-7);张家坡齐姜墓(女性)M51:4[11]248,绿玉,内中部有一小圆穿,通长3 厘米,宽2.4 厘米(图2-8);张家坡M183:75[11]247,青玉,出于墓主人(男性)左侧胸部,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器身中部有一圆孔,长5.2 厘米,宽4.1 厘米。
图2 周代墓葬出土的Ab 型玉戚
西周晚期虢季墓M2001:624, 出于内棺盖板上,青玉,形制与M2001:22 近似,只是略小,通长5 厘米,宽4.6 厘米。
此外, 有3 件常型戚见诸报道但未公布详细信息,未能分型。 北赵晋侯墓地M113(晋侯夫人墓)出有玉戚2 件[21],其中较大的1 件出于内棺盖板的北端,较小的1 件出于墓主口内,用作口琀;梁带村芮国墓地西周晚期墓M300(女性墓)出有小型玉戚1 件,与张家坡M14:15 形制接近。
B 型,5 件。 狭长形戚。 器身两侧各饰一组扉牙,通长与通宽之比不小于2。
济阳刘台子西周早期墓M3 的墓主人右肩处出有狭长形玉戚1 件[18][22]。 青玉泛黄,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刃部微外凸,通长12.9 厘米,宽6.3 厘米。(图3-1)
翼城大河口西周早期墓M1 棺椁之间出土狭长形玉戚1 件(M1:207)[9]。 青黄色玉,内中部一小圆穿,器身中部一小圆孔,通长15.4 厘米,刃宽7.6 厘米,顶宽5 厘米。 (图3-2)
宝鸡竹园沟西周早期墓M13 棺椁之间出土狭长形玉戚1 件(M13:97)[6]87。 顶端平直,内中部一小圆穿,弧形刃,通长12.4 厘米,通宽5.0 厘米。(图3-3)
长武碾子坡西周墓M176 出土狭长形玉戚1件(M176:3)[23]。 黄绿色玉,顶端有犬牙状凹槽,内中部一小圆穿,弧形刃的一角残缺,通长14.2 厘米,通宽6.3 厘米。 (图3-4)
信阳光山县春秋早期的黄季佗父墓的墓主胸部出有狭长形玉戚1 件[24]。 灰白玉,刃和内均为圆弧形,顶端窄而刃端宽,内中部有一小圆穿,器身一面的局部饰有花纹,通长15.4 厘米,通宽6.2 厘米。 (图3-5)简报中将该玉戚定名为玉钺。
C 型,目前仅见有2 件。 刃部较特殊,包括斜弧形刃戚和四折边形刃戚。
斜弧形刃戚如灵台白草坡M2:60[16],西周早期,方内,内中部一小圆穿,斜刃略外弧,器身两侧各饰扉棱一组,通长8 厘米,宽4 厘米。 (图3-6)
四折边形刃戚如平顶山应国墓地M84:124[25]607,西周早期,上端呈弧形,器身两侧有齿牙状扉棱,刃部呈四折边形,通长17.3 厘米,通宽16.6 厘米。(图3-7)也有学者称之为锯齿刃玉钺[26]。
图3 周代墓葬出土的B 型、C 型玉戚
玉钺在周代墓葬中仅发现12 件,通长均大于8 厘米,可分为无銎和有銎两型。
A 型,10 件。 无銎玉钺。
鹿邑长子口墓的北椁室东部出有玉钺1 件(M1:286)[27],商末周初,青褐色玉,内部缺一角,内部一小圆穿,平肩,两侧较平直,两面磨弧刃,通长11.8 厘米,宽7.8 厘米。 (图4-1)
宝鸡黄堆老堡子西周墓M39 出有玉钺1 件(M39:20)[28],乳白玉,近长方形,刃部略弧,器身中部偏上有一圆孔,通长8.3 厘米,宽4.1 厘米。(图4-2)
翼城大河口西周早期墓M1 棺椁之间出土梯形玉钺2 件[9]。M1:217,青黄色玉,器身中上部一圆穿,刃微残,通长12.6 厘米,通宽6.9 厘米(图4-3);M1:227,棕黄色玉,器身中部一圆穿,刃微残,通长10.5 厘米,通宽8.6 厘米。
平顶山应国墓地M210 的墓主手握玉钺1 件(M210:58)[25]419,西周晚期,青玉,上窄下宽,皆磨出弧形刃,上为单面刃,下为双面刃;器身上部有一中缝,器身中部有一圆穿,通长8 厘米,通宽5.7厘米。 (图4-4)
洪洞永凝堡西周晚期墓M5 的墓主左手附近出有玉钺1 件(M5:41)[29],青白玉,顶端窄,刃段宽,刃部一侧有一小圆穿,通长10.2 厘米,通宽4.9厘米(图4-5)。 简报中将该玉钺定名为铲形器。
洛阳市吉利区南陈村采集西周时期玉钺1件,墨绿色,通体抛光,顶端近直,双面弧形刃,器身中部有一大圆穿, 通长14.3 厘米, 通宽11 厘米。 (图4-6)
桐柏月河春秋晚期M1 内棺东部出有玉钺3件[30],其中M1:214 为狭长的青玉钺,顶端略呈弧形,左侧斜直,右侧微弧,刃部两面均经打磨,近刃部有一小圆穿,通长14 厘米,通宽5.1 厘米。 (图4-7)
B 型,2 件。 有銎玉钺。
三门峡虢仲墓M2009 出土有銎玉钺2 件[12]117-118,其一为青玉,器身有褐色沁,中部起脊,弧刃,长方形銎部正背面均饰饕餮纹,銎口呈椭圆形,通长13.2厘米,宽2.7 厘米(图4-8);其二为青玉,呈青绿色,微透明,中部起脊,三角形锋,长方形銎部正背面饰饕餮纹,通长15.6 厘米,宽2.7 厘米(图4-9)。 《中国出土玉器全集》中将这2 件玉器定名为玉钺,但其整体呈狭长形,长宽之比值大于3,可归为钱耀鹏先生所分的“戚型斧”[5],锋部及中部起脊的特征与湖北荆门出土的大武铜戚类似。
图4 周代墓葬出土的玉钺
《尚书·顾命》记载,康王宫殿的外围武士用矛、戈,近卫武士使用戣、戵、戚、钺。关于钺类器的功用,已有学者做过研究。 一方面,钺类器的基本用途是兵器,用于刑罚和诛杀的场合;另一方面,钺类器用作礼仪性兵器, 象征王权、 军权及刑罚权,军事活动中钺是军权的象征,王也可将钺作为刑罚权或军权的象征物赐给诸侯[31-32]。如虢季子白盘铭文记载:“锡用戉, 用征蛮方。 ”《白虎通·考黜》:“诛有罪,赐斧钺。 ”
周代墓葬随葬的钺类器中, 以铜钺居多,铜戚、玉戚和玉钺发现较少。 周代已进入青铜时代,部分铜钺可能用于刑罚和诛杀的场合; 而玉质钺类器的刃部少见使用痕迹, 用作刑罚和诛杀兵器的可能性较小,应已基本丧失其兵器的原始用途。笔者认为玉质钺类器的功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身份象征。 通过梳理我们可以看出,玉质钺类器在两周时期发现较少, 一处墓地中多者也仅有5 座墓中出有玉戚或玉钺。 由于商周时期玉料的稀缺, 随葬玉质钺类器足以表明墓主人生前社会等级之高。如三门峡虢国墓地中,只有虢季墓和虢仲墓2 座国君墓才能随葬玉戚或玉钺; 宝鸡竹园沟墓地中,也只有2 座伯墓(M7 和M13)随葬有玉戚。
2.舞器。 玉戚可以在祭祀活动之中作为舞器并于下葬之时埋入墓中。 《礼记正义》卷四十九记载:“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周礼注疏》卷二十四记载:“司干掌舞器……大丧,廞舞器,及葬奉而藏之。”司干在大丧之时陈列舞器并于下葬之时奉送到墓地藏入墓室之中,可见周代墓葬当有随葬“舞器”之俗,其中玉戚当是《大武》舞的主要舞器之一,或可与周代高等级墓葬中发现的玉戚相对应[33]。
3.饰玉。 前述Ab 型玉戚的通长多小于6.5 厘米,可能是墓主生前的饰品,死后用于随葬。 部分周代女性墓中出土的玉戚形体甚小, 故其应不是作为王权或军权的象征物,也不属于舞器范畴,笔者推测其应当是用作饰品。 如前文提到的长安张家坡墓地M51、 梁带村芮国墓地M26 和M300 均是女性墓,且其出土玉戚十分小巧,作为兵器或舞器均不大可能, 应是用作女性随身饰品来随葬。《礼记·玉藻》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 ”可见两周时期君子对玉器的喜爱,故周代男性墓中出土的小型戚也可能是墓主的饰品。
4.琀玉。 除用作饰品外,少量小型玉戚还可用作墓主的口琀。 济阳刘台子M2 的墓主口内含有玉戚2 件,用作口琀;北赵晋侯墓地M113 中较小的1 件玉戚出于墓主口内,也是用作口琀。
综上所述, 周代的玉质钺类器多出土于高等级墓葬中,多应属礼仪性玉兵。高等级男性墓出土的形体较大的玉钺和玉戚象征着王权、 军权及刑罚权,部分玉戚可能在祭祀活动中用作舞器,小型玉戚应属墓主的随身饰品, 另有极少的小型玉戚用作口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