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鹏山
鲁达送走金翠莲以后,直接来到状元桥郑屠的卖肉店铺,先消遣他,一会儿让他切十斤瘦肉臊子,一会儿让他切十斤肥肉臊子,最后竟然让他切十斤脆骨,终于把郑屠惹火了,不顾一切要和鲁达拼命,他抄起一把剔骨刀,就要杀鲁达,鲁达飞起一脚,直接把他踢倒在当街上。
为什么要“踢倒在当街上”?
正义的实现,必须是公开的,亮亮堂堂的,乃至于是大张旗鼓的,大张旗鼓是正义实现之必须内涵和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开是公正得以实现之不可或缺的环节,悄无声息的正义是正义的偃伏而不是正义的张扬;偷偷摸摸的正义不是正义,至少不是充分的正义。实现于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万众瞩目之中的正义,才是充分的正义。正义不需要卷甲衔枚,正义必须旗帜高扬。
正义的实现,也是一个让人解恨的过程。
“踢倒在当街上”,就是让满大街的人看着解恨啊!
解恨解恨,就是解放仇恨,就是宣泄仇恨,这是社会不良心理能量的一种释放。仇恨释放了,解了,人心才会再次归于平和。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什么叫“平民愤”?就是平息人民心里的怨恨和愤怒,就是让人们相信正义必然实现。让人们相信正义,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法,也是社会治理的崇高目标。
我们接着往下看。
鲁达跨上一步,踏住郑屠的胸脯,骂道:
“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
但如果仅仅是欺世盗名自大狂妄,虽然可厌,还罪不至死。
所以,鲁达说到此处,并未出拳。
“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 扑的只一拳,正打
在鼻子上。
强骗了金翠莲”,你死定了。
有此一句,拳头与语言同时出来了。
人生在世:好事必须做彻,坏事不可做绝。
好事做彻的典型,是鲁达;坏事做绝的典型,是郑屠。
鲁达救金翠莲,先为她筹款,再护送她离开,最后在冷板凳上坐四个小时等她走远。这就叫好事做彻。
为她筹款了,行了吧?下面你自己办吧。不行。她虽然有了盘缠,却无法摆脱店主人的拦阻和纠缠。
那好,护送你离开了,行了吧?下面山高路远,自己走吧。还不行,走不远就会被追回来。
于是,鲁达搬条凳子,坐在店门口,堵住店主人和店小二出门的路,四个小时,让金翠莲走远。
然后,鲁达到了状元桥,他还要这样慢慢捱时光,让金翠莲父女走得更远。
如此才能万无一失。
为你筹款——保你离开——让你走远。
这三步,都不能省。省了一步,救人都可能救不成。
救人,是出于对他人的慈悲。
因为慈悲,所以无法放手,直到对方获救。
这就叫:好事必须做彻。用鲁达自己的话说,叫“救人救彻”。
救人救彻才是彻底的救人,彻底的救人才是真正的救人。
什么叫坏事不能做绝呢?
这话的意思不是说可以做坏事,而是说:你能住手吗?
坏事不可做,但在做坏事时如果能幡然醒悟,及时住手,放下屠刀,虽然未必可以成佛,但也可以得到救赎,得到宽恕。
你得给自己回头的机会。《红楼梦》第二回智通寺一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你要记住缩手,想着回头。
但坏事一旦做绝,就变成了不可逆,只能死路一条。
坏事做绝了,就是恶贯满盈。
恶贯满盈了,你就天怨人怒,人不杀你天也要杀你了。
天怎么杀?天派人来杀。
郑屠就是恶贯满盈,鲁达就是天派来杀他的。他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来看看这个郑屠,看看他怎么恶贯满盈,把坏事做绝的。
第一,强占金翠莲,把人家变成自己泄欲的对象,变成自己的性奴隶,是一件坏事。
第二,强占人家身体,还要诈骗人家钱财,给人写了聘礼三千贯却不付,这是第二件坏事。
第三,始乱终弃,一脚把人踢出门,死活不问,这是第三件坏事。
第四,把人踢出门,还要拿那个卖身契约逼着毫无经济能力的金翠莲父女“交还”他本来没有支付的所谓三千贯,把人家彻底变为赚钱奴隶,这是第四件坏事。
第五,为了不让金翠莲父女逃脱,还着落客店主人看住他们,对人实行软禁,限制人身自由,这是第五件坏事。
这五件坏事,如果他在第五件之前任何一个环节停下来,住了手,他是大奸大恶之人,但还有可能逃脱天網。
比如,哪怕到了第五个环节,镇关西没让店主人看住金翠莲父女,金翠莲父女可能就逃走了。金翠莲父女逃走了,就不会在潘家酒楼碰到鲁达;他们碰不到鲁达,就不会给镇关西带来鲁达这个杀神,镇关西就可以逃脱一死。
所以,给别人留一条生路,实际上是给自己留一条生路。
“恶贯满盈”这个成语最早来源于《尚书·泰誓》:“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意思是商纣王恶贯满盈,上天命令我们诛杀他。
我们可以套用一下:郑罪贯盈,天命诛之。人不杀他,天也要杀他。
为什么鲁达那天碰到史进?为什么要去潘家酒楼喝酒?
为什么喝酒就听到金翠莲的哭?
金翠莲这里不哭,那里不哭,为什么就要去潘家酒楼哭?
金翠莲早不哭晚不哭,偏要在那个时刻哭?
一切都有天意。
是天意要借鲁达的拳头,杀了这个恶棍。
还有,按照鲁达的想法,他本来也无心杀死郑屠,他只想揍他一顿,为什么却偏偏三拳打死了郑屠?
当然,鲁达的拳头厉害。但是,后来他骑在小霸王周通的身上,打了无数拳,为什么也没有打死周通?
周通罪不至死。
周通要娶刘小姐,虽然刘小姐和刘太公不愿意,但周通自己可是真心实意要娶个压寨夫人的,不是玩弄人家的。他要吹吹打打,明媒正娶,不仅聘礼早早送上,还想着以后怎么孝敬老丈人。
所以,周通只是欠揍,而郑屠死有余辜。
所以,打死郑屠者,天意也。
没想打死他却打死了他,是上天在帮着使劲。天意不能再容忍郑屠活下去了。鲁达实际上是替天行道。《水浒》说梁山是“替天行道”,鲁达是典型体现。天意借鲁达之手,实现自己惩恶扬善的意志。
但是,天意在哪里?天意在人心里。周武王在《尚书·泰誓》中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要找天意,不要抬头看苍天,而要低头看人心,人心所向,就是天意所在。看了镇关西的恶劣行径,谁不想打死他?古往今来的《水浒》读者,都想。这就是人心,这就是天意。所以,打死镇关西的,不仅是鲁达,也是我们这些普通读者,帮着鲁达使劲,最终杀死这个恶棍的,是你我的力量和意志,是几百年来《水浒传》读者的力量和意志。
我们来看看下面血腥的描写:
鲁达脚踏郑屠,大喝一声:“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
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两边看的人惧怕鲁提辖,谁敢向前来劝。郑屠当不过,讨饶。
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只和俺硬到底,洒家便饶你了!你如今对俺讨饶,洒家偏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著,却似做了一全堂水陆的道场:磐儿,钹儿,铙儿,一齐响。鲁达看时,只见郑屠挺在地上,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动掸不得。
此段文字,写得十分痛快;却又写得十分“痛慢”:慢写细写,把这一“快”的过程放“慢”。
鲁达的三拳分别打在三个地方:鼻子上、眼睛上、太阳穴上。
第一拳,打在鼻子上。写完“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本来已经写足,偏要再写出“恰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鼻根是味觉,所以施耐庵施大爷帮着郑屠体会那种瞬间的味觉大爆发。太享受了!所以郑屠喊了一声:“打得好!”
第二拳,打在眼眶际眉梢,写完“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已经写足,偏要再写出“也似开了个采帛铺的: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眼睛是视觉,所以施耐庵帮着我们想象:这时候郑屠的眼前,一定是个五彩斑斓的世界,如同节日的焰火烟花。太美了!
第三拳,打在太阳穴上,又是一段精彩譬喻:“却似做了一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水陆道场,是中国佛教最隆重的一种经忏法事,全名是“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是设斋供奉以超度水陆众鬼的法会。在这样的道场上,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多么盛大的视听享受啊!
你有没有读出施耐庵的幽默感?这种幽默感,是建立在郑屠痛苦的基础上的。
施耐庵这样写,是把这快意恩仇延长了,展开了,让读者慢慢享受!
现在很多人指出,这段描写太血腥。原先这一段因为文字的精彩、描写的生动,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前几年有人提出,这段文字太暴力太血腥,不适合中学生阅读。我觉得,这个建议有道理。
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段文字。《水浒》中类似的多处暴力血腥的文字,都是有文化意义的,它们的出现,反映了作者的心理、读者的心理,甚至,长期处于皇权专制黑暗政治下,一个民族的心理。这是复仇的心理,是复仇的快感!
《水浒传》的创作,从社会心理上讲,就是一种压抑的发泄,是社会被长期压抑后的一种文学发泄,是人民苦闷的象征。《水浒传》的血腥和残忍,是社会现实血腥残忍的自然反映。上有专横,下有流氓,朝廷有奸臣,市井有恶霸的中国古代,人民心中积蓄的仇恨和压抑,催生了《水浒传》这样暴力小说以及小说中暴力美学的出现,催生了《水浒传》世界中的血雨腥风。
当然,仇恨,不是健康的心理,文学作品也不能仅仅片面地渲染和赞美仇恨。但是,对这样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需要注意两点:
第一,需要认知。也就是说,作为社会学,我们要面对,要认知到这种不良社会能量的存在,然后如何去防范它。认知的目的,用鲁迅的话说,是要“引起疗救的注意”。
第二,需要宣泄。从社会学的角度,这种心理一旦产生,就不可以压抑,因为,越压抑,这种心理的郁结越多,危害越大。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宣泄,在宣泄中,讓这种心理得到疏导。
文学的一个特别功能,就是让人,让社会宣泄。宣泄不良情绪,然后净化心理。
应该说,施耐庵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成功。
明朝思想家李贽在鲁达打死郑屠这段文字面前,激动得简直不知道如何表达他的感受,只是连下了一连串的评语:“仁人、智人、勇人、圣人、神人、菩萨、罗汉、佛!”
仁人、智人、勇人、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格;神人,是道家的理想人格;菩萨、罗汉、佛,是佛家的理想人格。
三大家的最高人格境界,全部让李贽送给鲁达了。
实际上,李贽就是一个在现实中深感压抑的思想家,他敏锐地感受到了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那个制度、那个文化传统对人的全面压抑,他几乎不能喘气。所以,他读《水浒传》,读鲁达,也十分畅快。
其实,明清之际,中国社会越来越压抑,越来越黑暗,那时候的《水浒》读者,哪一个不是在生活中备受压抑而难以宣泄呢?
鲁达是不是圣人、神人、菩萨等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打死镇关西的行为,代表了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正义。在满怀积怨之后,看到鲁达这样申冤报仇的拳头,读者确实非常快意。李贽在激动之际写下的这一连串评语,就是这种社会心理的表现。
鲁达的拳头,不仅打杀了仇人,而且几乎是我们心灵的按摩。他的拳头,打出了我们的快意,打出了我们心中的恨、心中的怨、心中的冤、心中的仇。打出了正义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还不全是黑暗,恶人也不是全无报应,好人也能等到公正。
渴望郑屠这样的人受到惩罚,是我们内心正义感的表现。这种淳朴的道德感,是维护一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最重要的基础。
实际上,镇关西郑屠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對我们生存环境的毒害,是对我们良心的蔑视,是对正义的亵渎,是对道德的嘲弄,还是对法律的调戏。
生活中有这种人,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们对这类人的容忍与沉默。我们若是容忍了他,就是降低了我们的人格,我们若是和这样的人和平共处,就是我们自身的道德耻辱。
这种人被社会容忍,社会必将丛林化,必将弱肉强食,人类世界必将成为禽兽世界。
可以说,郑屠是被鲁达和“我们”群殴而死的。如果法律要追究打死郑屠的责任,“我们”都是犯罪人!“我们”是谁?是古往今来所有的读者!古往今来几百年的读者,都参与了对郑屠的群殴!
所以,郑屠不是被打死一次,而是被打死无数次:古往今来,每一个读者,每读一遍《水浒》,郑屠就被打死一次!
什么叫天意?天意就是民意!
伟大的作家,不能自己决定笔下人物的生死。因为作品中人物的生死,有人物自身的命运,有自身的生死逻辑,还有那难以测度的天道与天威。
镇关西这种人,有着必死的逻辑。
我相信,郑屠的死,不仅鲁达没料到,连施耐庵也没料到。
对鲁达来说,是:打着打着,咋就把他打死了。
对施耐庵来说,是:写着写着,咋就把他写死了。
不是打死了,不是写死了,是该死了!
郑屠,是被天杀的。天,才是最后站在人间法庭之上,接受人间法庭审判的真正“凶手”。
那么,在这样的法庭上,谁会是法官,谁会是被告?
在生活中,很多该死的人,偏偏活着,甚至活得很滋润。
这就是生活的荒谬,也是生活的不道德。
所以,生活是不完美的,生活是让我们遗憾,甚至含恨的。
但是,在文学中,该死的人,一定会死。
这就是文学的良知,文学的正义,文学的天道!
这也是文学超越生活的地方,这也是我们需要文学的原因。
有天道的文学,才是伟大的文学!
其实,《水浒》,就是一部写“天杀”的作品。
鲁智深坐化之前写的偈子,总结自己的人生: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绳,这里扯断玉锁。咦! 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而那径山大惠禅师手执火把,直来龛子前,指着鲁智深,道几句法语,是:
鲁智深,鲁智深,起身自绿林。两只放火眼一片杀人心。忽地随潮归去,果然无处跟寻。咄!解使满空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一百十九回)
自己总结自己的人生,是杀人。佛教领袖给予的最后法语,是杀人。问题是,这样一生不修善果只是杀人放火的人,竟然是佛!竟然“解使满空飞白玉,能令大地作黄金”!
我们再看看李逵。五十三回里,罗真人对李逵的鉴定:
这人是上界天杀星之数。为是下土众生作业太重,故罚他下来杀戮。
天杀,就是正义在杀,就是正义在人间的实现。是无正义的人间必须承受的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