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城市文化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媒介力量,本文讨论的城市广电媒体限于地级城市的广电媒体,立足于媒体融合理念,并试图对其产业发展的内部环境与外部条件进行分析,呈现出城市广电媒体当前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并探讨其在理论转变后所具备的文化认同与价值实践。
关键词:媒体融合;城市广电媒体;实践与价值;文化空间;媒介权利
中图分类号:G2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3-00-03
就现实层面来说,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网络生态的冲击下,城市广电的转型之路必然会“摸着石头过河”,机遇与挑战合谋,成就与问题相生。基于此,本文以城市广电媒体的生存发展为出发点,借助“媒体融合”理论着重探讨以下问题:一是城市广电媒体在新媒介生态环境下的现实价值;二是城市广电媒体作为生产符号在文化传承中面临的困境与焦虑;三是城市广电媒体如何更好地适应生存,发挥效用。
1 媒体融合共享之举:城市广电媒体在现实下的内涵与趋势
“媒体融合”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起初是用来描述计算机与印刷业和广播电影行业之间的彼此连接,指代“各种各样的技术与媒介都在逐渐汇聚到一起”[1]。之后,美国学者伊契尔·索勒·浦尔在《自由的科技》中首次提出“传播形态融合”这一观念。现实文明随着信息科技不断变革,媒体融合成为与时间博弈的长河中得以汇聚的重要产物。作为一种基础文化实践的构成,媒体融合一方面为现代个体的自由发展赋能某种审美偏好上的主体性与娱乐性,另一方面也为现代传播媒介提供各种整合与引导意义,指明实现现代传播动态化演进的基本路径。
因此,在媒体融合时代,城市广电媒体应主张更加人性化的大众媒介的推进,既是帮助受众获得足够圆满的媒介信息服务业务,优化用户体验感的前提,也是一段塑造多元性城市文化景观的必由之路,更是关乎提升信息传播价值,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新型传播模式的价值与选择。
就国内目前的媒体融合发展趋势来看,城市广电媒体面临的生态环境也在悄然改变。学者胡正荣曾说:“电视人熟悉的、单向的、点对面的、广播式的、大水漫灌式的节目传播方式行将就木,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不熟悉的、双向的、点对点的、互动的、喷灌(甚至是滴灌)式的节目传播方式全面兴起。”[2]
作为一种城市基础性的文化力量,广电媒体以传统音视频的生产为主要业务,融合多种信息渠道,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多元化的传播机制,使各种文化空间得以共存,从而形成聚合,并在有组织的基础上使其能够有机地参与到交流平台的信息互动当中。此时,城市广电媒体就不再是自成一体的单一的生产者,而是在某一具象化的维度内兼具传播效力与市场价值,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于一体的有机整体。
2 文化符号生产之殇:城市广电媒体在发展中的阻力与危机
在实现媒体融合的过程中,城市广电媒体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广电全媒体的转型命运,更与整个广电行业的前景兴衰休戚相关。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同根同源,即探讨的都是媒体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个体与城市空间的共筑。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积极投身全媒体领域的建构过程中,城市广电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发展困境与战略瓶颈:一是内容的同质化,二是傳播技术的单一化,三是体制环境下运营模式的刻板化。该如何在巩固自身节目生产策划的优势前提下,消解不可避免地被“边缘化”的命运难题,是城市广电媒体亟待思考的问题。
2.1 内容同质化
面对冗杂庞大的受众群体,城市广电也曾通过调研对受众加以细分,以期满足用户多元化的个性追求。文化研究学者约翰·费斯克曾提出“文化偷猎”的观点,他认为受众在对话语进行解码的过程中,并不受到内容生产者的约束,也就是说信息的供给与产出并不对等,受众通过对文本的“再解读”形成具有深层次意义的话语逻辑,激发出另类的文化生命力与文本创造性。但随着科技的不断更迭,就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来看,现有的传播模式与视听内容都不再与受众的需求相匹配,各城市广电媒体的专业化类型日趋模糊,无论是电视还是广播,其在视听语言、形态风格、内容编排上或多或少均具有相似性。专业性、类型性的节目定位不够明确,发展模式雷同,特别是当一档节目成为“爆款”,引起共鸣,深受大众喜爱时,同类型的节目便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涌出,无数“似曾相识”的节目被投入市场,兜兜转转后又草草收场。加之日益民主化、商业化的传播趋势,部分城市广电原有的“地域性+播出渠道”的策略模式与受众之间发生割裂,大量不再受时空限制的移动终端使广电媒体的市场占有率和收视率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广电媒体收编、采集信息的生产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众的话语自主性与文本生产力都在下降,原本借助媒介相聚集的社群和文化空间的创作力与认同感都变得难以维系。
长此以往,广电媒体天然具备的舆论影响力也会受到波及。因此,城市广电媒体有必要转变自身的态度和立场,保持文化符号产出的主观能动性,避免碎片化、同质化的节目信息过度剪裁。
2.2 技术单一化
城市广电媒体在逐步向全媒体转型发展的进程中,媒体融合环境下资源的相对稀缺越发成为其短板因素。究其根源,作为一种物质文化的传播产品,即便是自诞生之初就天然具备优良基因的传统广电,技术资源的短缺与所需的不匹配仍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级问题。
广播电视业务是我国广电全媒体的核心行业与优势资源,它既包括对内容生产制作的无限可能,也隐含从传统媒体时代聚集而来的精品人才与定向影响。这与媒体融合时代衍生出的新媒体行业从一开始就紧抓时代战略与机遇,引导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本为市场化注入新的力量的方式有所不同:两者泾渭分明的运作理念直接割裂出广电媒体眼下的生存困境。当受众已然习惯更加高效迅捷的互联网社群的双向传播方式时,城市广电媒体作为生产信息、促进信息流动的实践作用便已弱化,固定单一的节目矩阵生产播送模式对于受众多层次的交流体验不再有效。长此以往,城市广电媒体话语主体的内在逻辑会受到更深的桎梏,将不利于媒介平台新产品、新服务业务的推进与发展,也意味着城市空间的互动与城市文化意义的汇集与传承方面——传统城市广电媒体将在与各种力量的博弈中不断被解构、重组,克服自身的局限性,以期满足发展中不断增加的新诉求。
此外,受节目固定播出时段与体制内规整文化传承的影响,城市广电媒体对于即时信息的裁剪,尚不能满足市民群体对现实文化的再次构建。在海量的议题内容中如何维系传播与价值的平衡,如何在规则管制的前提下发挥广电媒体关于信息价值的把握?引导大众的规范认知,通过对节目的前沿与后续进行深度挖掘,避免自身资源产品受到冲击,仍然是根植于大众传播环境中的城市广电媒体的思想议题。
2.3 运营刻板化
各级城市广电媒体面对迅猛的全媒体浪潮,纷纷成立了电视广播媒体融合新媒体的运作模式,以其形式多元化达到利益的最大化,是这一理念承载的初心。但从近几年的实际状况来看,城市广电对于全媒体运营模式的具体内涵仍缺乏专业的、统一的认知:在不改变媒体原有品牌优势的情况下,仅从技术上进行不同媒介的叠加,以此希望形成资源合力。而从运营人员的形式方面来看,一边是不断从广电媒体向网络新媒体市场进军的人才转移现象;另一边是老牌从业人员的文化思想根深蒂固,传统的思维方式致使媒体的市场影响力、广告号召力都明显窄化,忽视了商业群体的需求,形成的固化社群不具备全面、客观、民主的媒介环境。
人员的变动加之受众思维态度的转变,造就了目前城市广电媒体在市场收视与广告创收两方面的被动,而因此形成的螺旋式运营闭环又进一步导致广电媒体优质传播力的萎缩和综合影响力的稀释。一方面是运营人员结构化的不合理,另一边是经营成本化的不容乐观。所以,在媒体融合时代,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传播效果与市场认可并行的运营模式,以其迅捷高效的资源空间组织起全面的营销概念,仍是广电媒体持续努力的方向。
3 实践策略推进之路:城市广电媒体在构建中的价值与选择
城市广电媒体是作用于受众心灵并通过其在认可与支持传播的基础上实现自身“信息透明”价值的文化类载体,在错综复杂的新媒体时代,需要站在思想的高纬度,于公众话语之下,寻求一种持续对事态进行关注、梳理、引导、解释的关注机制。
3.1 坚持多元理念的本土关照
多元理念的本土关照是城市和城市广电在文化领域共同推进的互动延伸,它关涉城市景观文化、市民文化权利、广电媒体惯性输出的占有与比例问题。城市广电媒体作为构建城市文化形象、实现文化生产价值的媒介表现,需要从符码的提供到传播层层递进,更有效地使用与规划代表性符号表征的传播权利。这就要求城市广电媒体:一是要从固有的传播形态中剥离出来,找到新的呈现形式,市民群体创作出具有广泛认可度的文化形象,如搭建起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传播空间。利用优势信息资源与开放的服务体系提升城市广电媒介资源的传播率,也提供了更多消费场景,转化既定的经营模式。二是要坚持构建本土认知框架。城市广电媒体一方面要根植于当地的民风民俗、生活习性,依靠视听系统维系当地城市记忆的延续与传承,将其作为弘扬城市文化的真实载体,引发群体接受类似带有意识表征的关联符号。如苏州广电集团推出的“城市信息云平台”项目,就对苏州城市信息网络实现了全面覆盖,打造城市综合服务平台[3]。
另一方面,也要从宏观上合理把控城市文化传播中存在的“拟态环境”的价值尺度,坚持从信源处关注话语内容的主体性塑造,摒弃“博眼球”式的不良话术。在一个健康的文化体系中,既要保障受众和信息对等的权利价值,也要维系好城市文化空间的迥异性、特殊性,以及城市文化权利的公正性、有效性,这是广电媒体实现文化正义的考量路径。
3.2 坚持受众本位的文化价值
按照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观点,媒体是公共领域的“突出机制”,整个社会通过媒体交换意见,从而对问题产生怀疑或者形成共识,推动社会进步与民主制度的构建[4]。在此阶段,一个成熟的广电媒体既是参与者,也是守望者:它需要始终将受众的利益放在媒体产业链发展方向的首位,尊重每一个群体的不同话语性与传播力,他们既是信息生产的延伸,也是主动消费的渠道,真诚、有效、公正地与其展开对话,保障他们在城市文化中的生存权益与社会状态,让他们具有充分的主體性,并在平等、包容的人文精神中实现对城市文化空间的构想与实践。
借用陈力丹学者的观点来总结,他认为“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最深刻的表现是在媒体与用户的关系上”[5]。其次,在富有用户情怀的同时,城市广电要注重舆论引导与修复,媒体融合带动广电资源与社交平台的交汇,在为受众分享更多网络意见与咨询空间的同时,也反映在民众对社会议题空前高涨的热情中。对于媒体与城市相辅的关系来说,城市的发展历经岁月的逻辑,不仅体现在物质上,还显示在文化层面上。本土与外来碰撞、精华与糟粕同在,是否会扰乱原本的接纳认知,打破城市发展原本的秩序?
对以上问题的回答需要城市广电在文化空间的构建当中,在尊重受众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保护不同阶级、种族人群对媒介使用与接收的权利,需要让人们平等参与到文化空间的共享程序当中,提供多种方式的获取渠道,并使其能够体现市民群体意见的满足。在共享权益的基础上确保共担成本,防止一部分人的文化空间受到另一部分人的挤压与侵占,导致他们被局限在破碎的传播框架中,破坏传播氛围的民主性。
3.3 坚持一体化发展的资源扩展
关于全媒体时代与媒体融合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媒体融合纵向发展策略,对广电媒体在融合中的转型发展提出了简明的深层指导。要建设城市广电与媒体融合相适应的文化视野,需要在新的产业环境中缔结各环节下的资本、内容、技术、营销等要素为信息聚合生态平台,进行内部字眼的优化组合,提升自身队伍建设能力,创造出顺应当下更有效率的信息生产与信息传播机制。
同时,合理对待城市广电在媒介市场中的境遇与转折,建立起面向市民用户诉求的统筹能力,提升媒体话语编辑与管理决策能力,因为这关乎媒体经营与规模扩张的方向,也关乎整个产业发展的趋势、潮流乃至历史命运。在媒体融合的新时代,看似地位动摇的城市广电其实并非日薄西山,其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人们接受,并自觉参与提升媒介产业的具体行动,从直面现实的社会视野与创新多元的文化关照的实践中探索城市广电的理想价值。
4 结语
在这样的环境下,城市广电媒体通过不同层面的调度与统筹,整合出符合空间的文化意义与语境规则,实现内容共享与城市权利的双重构建。这种价值的实现,就需要担任起本土符号化的多元宣传理念,建设受众“使用与满足”的传播机制以及阐述一体化下的媒介信息的发展意义。
这便是广电媒体作为媒介平台的责任担当,即对社会化行为进行合理表达的同时满足城市市民对信息共享、本土资源的需求扩展。为了平衡城市广电在发展过程中对诸多不明确因素的迷茫认知和错位关系,现阶段,需要寻找合理路径和涉及的发展方向,自觉参与到梳理城市广电文化的具体行动中,在实现城市文化传播的实践中寻求媒体发展的精神活力与社会利益的格局空间,做到文化空间与媒介权利的双重构建。
参考文献:
[1] 宋昭勋.新闻传播学中Convergence一词溯源及内涵[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06(01):51-53.
[2] 胡正荣.我们需要思考的媒介人[M]//即将消亡的电视(序).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2.
[3] 邓本奇.“无线苏州”:苏州广电的App之路[J].视听界,2013(06):31-33.
[4] 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三联书店,1998:39.
[5] 陈力丹.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媒介融合[J].当代传播,2014(06):1.
作者简介:陈越琦(1996—),女,江苏扬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广播电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