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颖
(西安市绿化管护中心,西安710082)
《2019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指出,中国城市建成区的绿地面积已达219.7万hm2,其中,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11 m2,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41.11%、37.34%[1]。中国城市绿地面积总量大且稳步增加,每年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也随之增多[2]。目前,普遍存在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利用缺失与不足,这不仅浪费资源也不利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背道而驰。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对绿化废弃物从源头收集、分类及再利用等过程进行了严格规定,不仅禁止废弃物焚烧和填埋处理,而且运用生态可持续的方法实现园林废弃物这一资源再利用[3-5]。2007年中国建设部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215号)中强调,尽可能通过生物质燃料、有机肥等方式为城市垃圾减负,实现绿化废弃物资源再利用[6]。2015年,中国颁布国家标准《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程》,该标准首次规范了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处置、应用、检测等,对带动各大城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应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西安市园林绿化工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绿道建设”、“花园之城”建设和“五路”两侧增绿。目前,西安市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生态系统格局已具雏形,城市绿地覆盖率大幅度提升。园林绿化三分靠栽、七分靠养,要维持城市绿地良好的景观效果,后期养护尤为重要。绿化废弃物是绿地养护中产生的最主要垃圾,是养护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目前西安市主要还是利用传统垃圾处理的方式来处理绿化废弃物,未能资源化再利用绿化废弃物,这不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在一些发达国家,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率已达60%以上,中国一线城市也已开展了再利用行动[7-9],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举措及国内一些城市的管理办法,是推动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现实需求,也是西安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需要。
园林绿化废弃物为修剪及养护管理园林植物时产生的有机类物质,主要包含修剪的树枝、修剪的草坪草、枯枝落叶、杂草以及残花等,其中富含纤维素、有机物质,成分单一且不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是实现物质循环再利用的宝贵资源[4-5]。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能减缓城市垃圾管理压力,削减城市垃圾处理量,进而减少经济成本[7-8]。再利用产物不仅具备经济价值,而且具备生态价值,提高了城市生态安全,实现了城市可持续循环发展[10]。
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常见的园林废弃物处理方式主要包括有机肥料、有机覆盖物、生物质能源。了解和掌握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方式,可根据西安市现实条件与需求,择优选择合适的再利用方式,以推进方案的实施与落实。
园林绿化废弃物含有的有机质含量丰富,其具有易腐烂的属性,粉碎后可成为优质的有机肥原材料。处理堆肥要依次通过粉碎、调控理化性质、接种(置入有机物料腐熟剂)、鼓风、推翻以及筛分完成[11]。目前,西安市城市绿地普遍存在土壤贫瘠、板结严重的现象,已影响到植物生长、灌溉给水。利用废弃物制作有机肥,不仅实现了资源循环再利用、再生,而且还可有效改善土壤肥力,营造良好的生境[12]。
有机覆盖物的主要原材料为植物体的茎杆,通过加工处理将其铺设在园林植物周边的土壤表面。目前,还可通过现代加工技术制成彩色有机覆盖物,多样的色彩搭配营造出丰富的园林景观色彩,美化园林面貌。有机覆盖物可保持土壤墒情、抑制杂草和尘土、降低养护费用等,道路绿地、公园绿地、庭院绿地、附属绿地等城市内的一切绿地,都可使用有机覆盖物[13-15]。在立地条件很差的环境下,土壤贫瘠、绿化困难,有机覆盖物可快速营造良好的绿地效果,还可起到改良土壤、抑制杂草的效果[14]。
生物质能源以生物机质为媒介将太阳能转化成可贮存的化学能,具有零污染、燃点高等优势[16]。目前,中国生物质燃料厂多达200多家,但多以废柴为原料,将绿化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罕有。园林绿化废弃物具有天然的优势,其热值高,是一种优良的燃剂,可在有条件的区域鼓励生物质燃料厂与城市绿化养护部门合作,将可利用的绿化废弃物作为原料,燃烧后的灰分又回归于土壤,提升土壤肥力[17]。
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主要由园林养护人员以及城市环卫人员处理消纳。环卫人员负责清扫落在路面上的残落枝条和落叶,将其视为生活垃圾一并处理,数量少,季节性强。绝大多数园林绿化废弃物被园林养护人员填埋或转运清运。为节约养护成本,园林养护人员在一些绿地死角近地填埋园林废弃物,而西安地区多为湿陷性土壤结构,填埋处理可能会导致土壤洞穴被侵蚀,且容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污染地下水。此举既不符合环保要求,又对土地资源造成危害,应该坚决摒弃。近年来,西安市园林绿化工作不仅重视增加绿量,更重视对后期养护质量的要求,日常施工和养护中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必须日产日清。而西安市目前尚未有成规模的、面向社会的园林绿化废弃物消纳场所,各从业单位通常将绿化废弃物转运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将这一宝贵资源视为垃圾清运,此方式虽快速简单,但增加了养护成本,且未能解决消纳问题。
2017年5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作为生活垃圾的小部分,园林废弃物被首次提到要尝试小范围开展再处理试点,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禁止园林绿化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以专业绿化队伍或社区为基本单元,构建覆盖全市,高效便捷的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网络[18]。
作为试点区,曲江新区和灞桥区开展了相关工作实践。曲江新区计划将在绿地面积超过30万m2的大唐芙蓉园,建设绿化废弃物自行消纳点,运用粉碎、堆肥方式消纳园林绿化废弃物。灞桥区城管局积极践行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于2018年采购切枝粉碎机,将粉碎后的绿化废弃物制作堆肥和绿化覆盖物,使园林植物真正做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变废为宝的同时减少了枯枝落叶进入垃圾行列,降低了灞桥区垃圾处置和运输成本[19]。
现阶段,西安市园林废弃物的产量与城市生活垃圾相比所占比例较低,受重视程度不足。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仅在个别区开展了小规模的资源化利用尝试,绿化垃圾处理厂仅是为了解决自管绿地产生的绿色垃圾,规模都较小且没有面向社会,导致社会认知度低。《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中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规定,未能建立健全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体系,切实监管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各个环节。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触及多个部门,往往造成管理效率低、多头管理、存在盲点等问题。例如,城市绿化养护部门负责绿地内植物的养护管理与保洁,环卫部门负责广场、道路等硬化区域的保洁工作,但道路、广场往往有落叶,且在秋季居多。这一管理体系造成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分散化,降低了其综合利用效率。据西安市统计局统计,截止到2018年,西安市绿地总面积达3.17万hm2,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已达35940 hm2,市区绿化覆盖率为38.75%[20]。西安市灞桥区绿化队管护的绿地面积已达100 hm2左右,每年修剪苗木和清理落叶等绿化废弃物近200余t。西安市每年产生的园林绿化废弃物不少于10万t,而且随着西安市城市绿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这一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城市中增加的绿地面积和管护中产生的绿化废弃物质量必然是呈正比的,但按照传统的处理生活垃圾办法和就地填满方式显然无法适应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发展要求,无法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推进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势在必行。
目前,国内外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经验丰富,但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和国外发达国家。借鉴成功的实践经验,对于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在部分发达国家,早已实现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美国将绿化废弃物再利用作为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部分,认为其是城市固体废弃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立法层面上确保废弃物的规范化合理处理,以法律约束相关从业者并禁止市民焚烧和填埋处理绿化废弃物。1994年环境保护署颁发了《园林废弃物和固体废弃物堆肥处置条例》,严格规范园林绿化废弃物从收集、分类、加工的详细处置流程,并通过经济奖励机制动员企业、公众参与,以提高绿化废弃物再利用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处理的比例从12%增加到目前的67%,再利用加工厂达4000余家[3]。
在日本,1991年颁布《废弃物处理法》,明确了废弃物再生再利用的原则。2年后颁布的《环境基本法》中提出了可持续型循环社会发展的宗旨,2000年确定了人与自然共生的循环型国家战略。此外《废弃物清扫和处理法》、《再循环产品采购法》,从源头处理到再生产品的利用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经济激励。在这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支持下,日本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使得废弃物再利用率提高到50%多。近年来,日本政府加大废弃物再利用的开发和研究,投入财力、人力,因地制宜地优化废弃物处理过程,研发多类型发酵菌剂等[21]。
在欧洲,绿化废弃物再利用也有着严格的法规管制和奖励机制。德国颁布《循环经济与废弃物法》,制定了Kassel计划,通过分类收集,保证了资源化产品品质[17]。在比利时,市民可用自制的堆肥量获取政府相应的补贴,较大城市都有专门的绿化服务机构,负责整个城市绿化废弃物的收集、加工和再利用[3]。
在中国一线城市,园林绿化废弃物正逐步实现从城市垃圾分离,由绿化养护部门收集后集中消纳,并逐渐以多种方法实现再利用[5]。
4.2.1 北京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实践 2015年11月,北京市发布禁止焚烧“枝叶”的通知,并建立了禁止焚烧和监管的机制,对焚烧事件严格依法处置责任人,并追究所在单位责任。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8年印发了《关于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科学处置利用的意见》(京绿办发〔2018〕125号),以绿化废弃物应处尽处为目标,“落叶化土、枯枝还林”为口号,以“生产、处理、管理”负责到底为原则,把废弃物处理和生态治理、精细化管理、裸地治理等结合起来,采用有机覆盖物、堆肥等处置方法,建立便捷高效的处理流程和管理体系,并加大新技术产品推广力度,扩大原色有机覆盖物、彩色有机覆盖物、再生有机肥等新优再生产品在全市绿地的应用[22-23]。同时,颁布北京市颁布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范》(DB11T 1512—2018),以加快园林绿化废弃物从收集、转运、处理到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利用中央财政推广项目资金在通州平原造林区建设4处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点,以加强科技支撑引领。据统计,4处示范点可收集绿化废弃物范围达467 hm2,再生产品应用到绿地中面积达53 hm2[24]。
各区根据现实状况,积极开展实践。北京市西城区面对贫瘠的绿地土壤发起了“黑土计划”,与高校、研究院等展开积极合作,开展再利用废弃物专题研究,并设立6000 m2的废弃物处理中心,再生有机肥产品。西城区将再生产品有机质在辖区园林绿地中实施改良土壤计划,使用了天然有机肥的绿地,可肉眼观测到生长趋势迅速[25]。到目前,北京市各区尤其是大型公园、郊野林地基本采取集中堆肥处理和粉碎还田的方式对管辖区域内的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力争实现废弃物不出园。2020—2022年北京市还将试点建设6个园林绿化废弃物集中处理厂,确保属地收集、属地处理、属地消化,增加废弃物处理量[26]。
4.2.2 上海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实践 自2009年,上海市陆续颁布《绿化用有机基质》、《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绿化植物废弃物处置和应用技术规程》等地方及国家标准以完善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应用体系,规范绿化废弃物处置应用要求,公园、林带、行道树、大型绿地等集中修剪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由绿化养护单位统一收集后运送至绿化废弃物处置场所进行集中处理。各枯枝落叶处理站、绿化废弃物处置厂生产的有机基质、绿化介质等基本都用于全市绿地、林地建设和土壤改良[27]。
为保证制度落实,上海市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废弃物处理厂,目前全市已在11个区建设了园林废弃物处理厂共29个,总面积2.3万m2,年处置量达6.7万t。如静安区建立了区域内园林废弃物较为完善的收集、处置和应用体系,以实现区域内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集约化和规范化。在外环林地建设时,配套建设了绿化废弃物处理站,以满足外环林带绿化废弃物的处理需求。在上海植物园、辰山植物园等大型公园也建有绿化废弃物处置厂,做到就地循环利用。2020年,上海市市容和绿化管理局开展园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研究相关课题,通过国内外案例学习、企业走访、实地考察等形式,分析绿化废弃物进一步循环利用的技术和政策需求,为以后政策制定和提升技术等提供数据支撑。在社会宣传方面,结合2019年颁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湿垃圾资源利用理念的同时,结合市民对绿植产生的绿化垃圾处理的需求,提出家庭自制有机肥料的理念。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宣传与线上、线下教学活动,推广利用湿垃圾和家庭绿化垃圾制造有机肥料,增加公众体验,加强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的共识。
基于上文,这些国家、城市在政策保障、社会宣传、经济支持等方面都做出了显著的努力,多方位保障了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实施。因此,结合西安市发展现状对发展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产业的对策总结如下。
政府出台园林废弃物管理的专项法律法规是推动其资源化再利用的基础。目前,可在西安市城市垃圾分类的浪潮下,利用城市垃圾再利用处理设备,对满足要求的部分园林废弃物进行再利用处理。之后,在专项法律法规和详实规范的指导下,政府牵头,企业联动推动园林废弃物再利用制度落实与实践。此外,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科研院校加快园林废弃再利用研究,优化再利用生产程序,改善相关机械设备,研发相关生物试剂等,从资金投入、制作流程、制作效率、材料研发等方面多方位加大研究力度。
目前,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规模小且没有面向社会,导致社会认知度低。可通过宣传教育和活动参与的方式提高社会认知度。(1)在公园、社区、学校充分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广播、网站等平台,张贴宣传海报、播放视频、广播相关知识;(2)鼓励公益社团、政府相关机构、高校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企业、校园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参与性活动,如绿化废弃物知识竞猜、堆肥制作讲座、废弃物分类等活动;(3)政府相关负责部门积极组织社区绿地、城市公园、道路林带等各个绿化养护单位开展绿化废弃物处理办法的专业培训和宣传教育,鼓励养护单位参与再利用实践。
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触及多个部门,往往造成管理效率低、多头管理、存在盲点等问题。这一管理体系造成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分散化、管理分散化,降低了其综合利用效率。首先,以“谁生产、谁处理、谁管理、谁负责”为原则,整合部门职责,提高管理效率,设立园林绿化废弃物管理的专门机构,统一协调负责园林绿化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再利用。其次,加强监督监管,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回收利用、技术指导、财政扶持等监督管理。最后,协调联动,可以搭建相关部门协调的平台,保障园林废弃物再利用项目有效推进。
现阶段,园林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具有投资回报率低、涉及面广、产业链长的劣势,发展初期必然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奖励机制缺失是绿化废弃再利用率低且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部门按照城市结构和绿地分布特点统筹规划,在设备投入、建厂选址、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企业资助和支持。可参考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通过绿色信贷、税收免减、财政补助等方式资助企业建设加工厂房。同时以经济效益为引导,促进新型产业链的搭建,一方面,将其生产的再生物纳入政府绿色采购项目的优先考虑范围内,以行政激励促进园林废弃物再生产品逐步市场化;另一方面,建立行业领域奖励机制,鼓励应用园林废弃物再生产品,加速润滑产业体系,形成固定的生产、销售体系。
研究通过信息搜集、实践总结了解到国内外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的成熟实践经验和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现状,提出从政策保障、宣传落实、职权明确、经济支持4个方面推动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与中国大多数城市一样,目前西安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同样也是诸多城市所面临的。虽然现阶段园林绿化废弃物再利用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但任何事情的开展都不可一蹴而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些问题都将被逐渐解决,以推进园林绿化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实践,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