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国自今年起,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部分公海海域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期间,所有中国籍鱿鱼捕捞渔船均应停止捕捞作业,以养护公海鱿鱼资源。
据介绍,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海域和时间具体为:7月1日至9月30日,在32°S-44°S、48°W-60°W之间,有关国家专属经济区外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在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
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是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采取的渔业管理创新举措。2020年,我国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公海自主休渔措施,休渔范围内的70多家远洋渔业企业所属600余艘远洋渔船及远洋渔业辅助船均按规定撤离,休渔区内未发生违规捕捞行为。据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上海海洋大学等单位组织专家对2020年休渔效果进行分析论证,在西南大西洋和东南太平洋公海休渔海域,2021年1月至4月鱿鱼累积产量同比整体有所提高,资源状况有所好转,休渔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