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面临的机遇

2021-04-18 03:32孟素丽韩苏强王丽平
科技研究·理论版 2021年22期
关键词:双碳发电企业垃圾焚烧

孟素丽 韩苏强 王丽平

摘要: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碳减排的一种方式,与传统的卫生填埋相比,垃圾焚烧减少了填埋降解过程中产生的CH4和CO2,同时焚烧通过资源化利用,起到替代化石燃料的作用。就一个地区而言,如果焚烧代替了填埋,可以说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了碳达峰。本文就对双碳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进行分析。

关键词:双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1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面临的机遇

1.1垃圾焚烧市场尚未完全饱和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2019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69875t/d,卫生填埋367013t/d,焚烧456499t/d,焚烧处理占52.48%。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到2025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8.0×105t/d,焚烧处理能力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65%左右。根据上述数据,垃圾焚烧市场还存在1.0×105t/d的缺口。在“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处置仍有市场需要,企业和政府必须提前考虑规划布局,保证后期运行有垃圾量。现有垃圾焚烧“吃不饱”的项目面临环保和运管的双重压力,可能会退出市场。

1.2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构建垃圾处理全产业链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实现碳减排的路径之一,同时具有污染物减排的双重效益,无疑是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方式。在国家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的“两网融合”模式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应该以此为契机,抢占再生资源回收市场。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再生资源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再生资源回收量和回收价值都呈现出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商务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纺织品、废玻璃、废电池十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3.22182×1012t,较2017年增长14.2%,十大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价值达到8.7046×1011元,较2017年增长15.3%。可以看出,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在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同时,可考虑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协调发展,形成收集、回收、转运与分拣、处理环节的全产业链。当前对碳减排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能源领域,而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碳减排研究尚待加强。在重点耗能行业,利用废热废气生产零碳能源是一种“回收利用”,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循环利用大量的可回收物,更是一种实现碳中和效应不可或缺的方式。

1.3在分类和协通处置的基础上实现集约高效处理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可采用生活垃圾焚烧与餐厨垃圾协同处置模式,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的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处置产生的残渣、臭气、废水,从而减少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投资,有效降低餐厨垃圾处理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将残渣、臭气、废水一并处理,为后期运行规避环境管理风险。

很多地方垃圾分类后,下游处置能力不足,其中,厨余产能缺口较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每天产生厨余垃圾(不含餐厨垃圾)处置需求达1.4×105t。据E20公布数据,2019年5月底,大规模厨余垃圾处理厂每日总处理能力合计仅为6000t。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可向“上游”的厨余垃圾处理进行业务拓展延伸。a)全面掌握生活垃圾的资源,对冲因为垃圾分类后造成的入炉垃圾量的减少;b)可以把湿垃圾处理作为垃圾焚烧的预处理环节,提升入炉垃圾质量,最终提高入炉吨发;c)拓展新业务,增加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0)》,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6751t,综合利用量206159t,处置量94316t,贮存量93141t,丢弃量158.98t。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日益规范,规范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对于产废企业来说也是迫在眉睫。根据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入炉废物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对有稳定一般工业来源的地区,可采用生活垃圾焚烧与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模式,在处理生活垃圾的同時,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一方面,可以解决一般工业固废去处;另一方面,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垃圾来源,增加了高热值的垃圾,弥补了国补退坡带来的影响。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产生污泥,同样可以进行协同处置。越来越多企业和政府重视生活垃圾焚烧的一种或多种协同处置。通过协同处置,有效利用了现有的设施资源,同时也实现了对各种固废的有效处置。

1.4因地制宜对填埋场填埋垃圾进行处理

对于碳回收要考虑到成本,对于较大的、沼气充足的填埋场,可利用垃圾排放出的沼气发电;可通过脱水、脱硫、脱碳等技术手段将沼气净化成CH4体积分数为95%~98%、CO2体积分数低于3%、氧气(O2)体积分数低于0.5%的生物天然气,技术指标达到GB18047—2000《车用压缩天然气》和GB17820—1999《天然气》二类气标准要求,产品气将出售给天然气加气站、工商业用户及民用户。

目前国内有大大小小垃圾填埋场600余座,虽然填埋场绝大多数采用防渗处理,但从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自2008年对垃圾填埋场和危废填埋场防渗情况调研来看,存在不同程度的渗漏。基于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风险,可考虑对已填埋的垃圾进行筛分,再进行焚烧。

2、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面临的风险

2.1“优胜劣汰”的风险

因具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特点,在“垃圾围城”日益严峻的形势下,许多地方匆忙建设垃圾焚烧项目,由于缺少统一规划,甚至前期过高地预估垃圾量,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运行期面临“吃不饱”的情况。加之,由于部分项目建设标准不高,运行管理不当,在环保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企业成本倒挂、污染隐患加大,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局部存在“优胜劣汰”的风险。

2.2碳排放权交易的不确定性

自2021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针对垃圾焚烧行业,如何核算它们的减排量,如何在碳市场中拿到“碳红利”,目前并不明确,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不利因素:a)垃圾焚烧发电的减碳作用并未明确,“十四五”规划纲要并没有给出量化指标。b)垃圾焚烧发电目前还属于自愿减排项目(CCER),而CCER项目没有硬性约束的刚性兑现机制,且垃圾焚烧发电未纳入碳排放政府基金管理的重点项目CCER项目。c)缺少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核证技术规范。根据公开发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碳排放计算方法研究”“生物质发电项目碳排放计算方法应用研究”,垃圾焚烧发电碳减排采用了CDM方法学进行碳减排量计算。方法学中的一些排放因子等数据,使用国际机构2006年发布的指南,已经不符合中国的国情,需要根据中国城乡垃圾情况,重新确定垃圾碳含量参数。

3、结语

综上所述,在“双碳”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发展机遇与危机并存,在“双碳”背景下,垃圾分类会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垃圾处理领域会去实现物料、能量和废物的协同,来更高效、有序地处理废弃物,以获得更好的收益和减排效果。

参考文献:

[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展望[J].赵海波,宋蔷.  开发性金融研究.2021(04)

[2]浴火“重生”: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透视[J].《四川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研究》课题组.四川省情.2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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