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进程中农村居民市民化的中国方案
——基于浙江省海盐县、陕西省千阳县的调查

2021-04-17 15:25董世洪郁建兴
关键词:市民化农村居民农村

董世洪,郁建兴

(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一、研究缘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不仅表现在城乡之间,也表现在乡村发展间,成为了当下制约农村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障碍。2019年末,占我国总人口39.4%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水平分别只占城镇居民的36.76%和47.4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02-28。,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远不能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9年)》,2019-07-27。。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快速推进,2014年以来,我国约有1亿左右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就地城镇化(3)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03-17。,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0%。随着城市落户限制继续放宽[1],仍将有大量农村居民进城。然而,即使中国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还会有4.5亿人口[2],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大量农村居民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3]。

1978年后,农村改革开放拉开了我国经济腾飞的大幕,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发展为主线,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特征的农业农村改革催生了农村居民市民化[4]。进入21世纪后,中央政府全面谋划农业农村发展新议程,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市民化。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和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到城乡融合发展,“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战略任务就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居民市民化。

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主导模式,既不是依托农民或农民组织的“进取”,也越来越不是坚持小农立场的“托底”,而是政府和资本联合主导下的“依附式发展”[5],农村依然只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器”和“蓄水池”[6]。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的提出,意味着城乡融合发展中出现了一种社会内生动力和国家制度变革的协同,客观上为乡村自主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制度空间,将有助于进一步确立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并发挥更大的能动作用,农村居民必将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权益、经济收入和创新动能。这预示着过去注重进城农民工市民化将转向全体农民的市民化,农村社会的发展将进入由行政主导转为内源驱动的阶段,我国的现代化将迎来“城市文明”与“乡土文明”并驾齐驱的局面[7]。换言之,通过城乡融合发展让留在农村的居民就地逐渐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身份地位和社会权利,实现其居住形态、生活条件、生产方式、思想观念、文化素养等各方面的现代化,这是农村居民市民化的真实旨趣所在,更是顺应农村居民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但是,由于长期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针对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政策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市民化依然面临着农村居民主体作用缺失、农村资源配置不足、人才严重缺乏、农村居民增收困难、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等突出问题[8],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农村居民市民化的进程与水平。

2018-2019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课题组多次赴浙江省海盐县和陕西省千阳县进行农村居民市民化专题调研,除实地走访外,课题组对两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镇(街道)、村(社区)领导进行了深入的访谈,形成了两地农村居民市民化的调研报告。本文的重点在于对两地的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效应进行刻画,寻找共性经验,揭示制度设计和实现路径的差别。文中数据除两地的统计年鉴外,均来自课题组的调研。

浙江省海盐县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是“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中国工业百强县”(4)2019年,浙江省海盐县在工信部赛迪顾问发布的“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排行榜中分别位列第82位和第79位,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工业百强县”排行榜中位列第54位。,人均GDP超过嘉兴市和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城乡发展相对均衡,属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辖区县域(5)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确定浙江省嘉善片区等11个试验区,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嘉善片区境内。。陕西省千阳县位于我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原属于全国贫困县,农业资源丰富,是典型的西部农业县(6)陕西省千阳县是国家矮砧苹果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国家苹果现代化种植技术示范基地、国家“东桑西移”工程基地县、国家适度规模化母牛养殖示范县、国家果园机械化示范基地,2019年实现全县整体脱贫摘帽。,人均GDP低于宝鸡市和陕西省的平均水平,城乡差距相对较大,被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因此,两地分别为代表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前沿”和“后发”案例。调研结果显示,两地围绕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在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探索启动时间上有先后之分,但在整体制度框架设计上的差异要远远小于两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本文对这些差异的讨论和思考并不在于评价优劣以及得失,而是旨在设计出普遍适用的农村居民市民化路径,为全国其他县域提供借鉴。

二、县域农村居民市民化制度设计与建设成效

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差距普遍较大,农村发展相对滞后,是农村居民市民化的直接动因,改革开放、新农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逐步推进成为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强大动能。从发展步骤上看,浙江省海盐县与陕西省千阳县的农村居民市民化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78-2005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经营主体从生产队分解为承包农户,农村家庭能量得以充分释放,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伴随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又把农村居民从空间中解放出来,激活了农村各种生产要素,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居民收入由原来单纯的农业经营性收入增加了工资性收入,为农村居民市民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在这个阶段,两地的农村居民市民化分别经历了以“分”权到户和要素“流”动为特征的两次动能转换[9]。第二阶段为2005年至今,随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理念,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使农村的“形”“神”皆变。在这个阶段,两地的农村居民市民化正在实现第三次以整“合”聚变为特征的动能转换,即让各种现代要素、各方力量集合向农村发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农业农村的历史性变革。

从制度设计和实现路径上看,两地坚持以农村居民为主体,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制定旨在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促进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公共政策体系,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政府“赋权”、市场“赋利”、社会“赋能”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来落实公共政策。

1.政府赋权的制度设计。赋权是实现农村居民市民化最基础最根本的前提,两地围绕赋权都有一些共同的做法。一是政策保障,两地进行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紧紧抓住清产核资、股东界定、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在政策上赋予农村居民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从而做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10],使这些权益的资本化流动成为可能。通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行股份合作制,深化村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实行集体资产量化入股,股随人走,让农村居民成为“股东”,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二是制度创新,通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农村党建指导员制度、“第一书记”制度(7)全县所有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各镇(街道)班子成员均全部兼任联系村(社区)“第一书记”。等,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村居民更好地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筹资、参与建设、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三是严格考核,两地政府将确权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进行“单月检查、双月汇报、季度通报、半年评比、年终奖惩”,有效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2.市场赋利的制度设计。赋利是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关键所在,两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本等要素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产权的自由交易,让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权”转化为“利”,使“沉睡”资产变成“活资本”,确保农村居民拥有更多的经济效益,并为农村居民提供均等化就业机会。一是推动产权交易,建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构建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成立土地经营权抵押物评估中心,为农村居民的产权和经营权自由流通搭建平台。通过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的规范管理,赋予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继承、馈赠、转让、质押担保的权能。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按股分红,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村居民享受改革红利。二是促进资本融通,在投融资领域开展了相应的改革,并通过构筑多元化、竞争性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采用“政府+金融”“产权+金融”“农户+金融”等合作模式,引导银行、保险、农业担保公司等社会金融主体参与改革赋利,以农村住宅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为抵押,为农村居民提供各类金融产品,解决农村居民资金短缺的困难。三是拓展就业,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为目标,通过城乡就业政策均等化、服务均等化、保障均等化等三位一体建设,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扶贫就业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设立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创办农民学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多措并举推进公共就业均等化。

3.社会赋能的制度设计。赋能是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动力之源,两地通过在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以及文化提升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赋予农村社会和农村居民更大的发展动能。一是实行多元自治,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专业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村民议事会为平台的“自治+共治”乡村治理模式,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发展,调动农村居民参与村务事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能动性。二是强化社区治理,实现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把城市先进的社区治理方式引入农村社区,推进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现代治理能力。三是促进文化提升,深入挖掘各村史料、民间传说及群众风俗中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体现当地特色文化元素。开展以家风家训、乡愁乡情、和谐幸福等为主题的特色文化活动,确保村村有文体团队、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和文化示范户,培养农村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涵养。

除了上述建设举措之外,两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善成效明显。2013-2019年,浙江省海盐县的人均GDP一直超过嘉兴市以及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1缩小并稳定在1.69:1左右,城乡恩格尔系数基本接近1∶1,一二三产业比例从6.9∶62.4∶30.7优化为3.2∶60.2∶36.6,村集体年收入平均数达到99.82万元,农村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62.4m2,比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多17.3m2。陕西省千阳县的人均GDP从只有宝鸡市人均水平的61.9%增长到91.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16∶1缩小为2.57∶1,一二三产业比例从26.2∶53.5∶20.3调整为15.3∶55.9∶28.2,年收入超过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有62个,城乡居民人均住房基本接近,面积分别为29.7m2和28.9m2。

综上所述,两地城乡融合发展态势逐渐形成,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生产方式、治理能力、文化素养得到了明显改善,城乡差距在逐步缩小。农村居民市民化建设成效既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同时也反映了两种不同发展阶段的市民化水平。两地在构建政府赋权、市场赋利、社会赋能的协同机制方面,尽管许多做法是相似的,但是浙江省海盐县更加注重系统性和标准化。海盐县把农村居民市民化各项任务综合分解到各要素、各环节的交融互动上,特别突出培育农村市场和社会力量,制定和完善了25项农村居民市民化标准,再加上良好的经济基础,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市民化程度较高。相对而言,陕西省千阳县的各项改革举措启动时间滞后,体制机制创新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正在培育壮大阶段,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农村居民市民化正处于起步发力阶段,总体水平相对偏低。

三、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基本经验

由于县情和特色差异,我国农村居民市民化不可千篇一律和千县一面,也很难建立统一模式,走县域特色的农村居民市民化道路是正确的。通过对浙江省海盐县与陕西省千阳县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分析比较,我们总结出以下各地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1.坚持“优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根据党中央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两地坚持把农村放在优先位置建设,把农业作为重点予以支持,把农村居民作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一是政策上优先设计。千阳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一系列涉农文件,海盐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涉农文件,两地均把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县各级组织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二是规划上优先布局。两地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城乡规划机构职责,逐步推进城乡规划内容统筹,重点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明确政府支持优先序和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改革完善农村基础性管理制度。从全域农村土地、空间的集约利用角度出发,借助总体规划编制,统一发展目标、统一规划体系、统一规划蓝图、统一基础数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平台和统一管理机制,建立一个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衔接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发挥美丽乡村在农村居民市民化中的融合互补作用。两地均制定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规划体系,实现城乡建设规划、特色产业规划、现代农业规划、美丽乡村规划等重点规划的相互衔接,叠合形成“一张蓝图”。三是资源配置上优先统筹。两地将乡村放在和城市同等重要的地位进行运营管理,如海盐县提出“做精做全集镇,做优做美乡村”的建设思路,千阳县提出“把农村当景区规划,把镇村当景点建设,把乡村当城市治理”的发展理念。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地、钱等主要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各类要素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集中发力。同时引导农村居民自觉参与美丽乡村和农村社区建设,集中民智民力改善农村的硬件和软件设施条件,美化农村外部环境,提升农村的环境品质,使城乡各项功能融为一体。

2.突出“以人为本”,发挥农村居民主体作用。从海盐县和千阳县的实地调研看,农村居民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村居民是否真正被政府作为政策和制度设计的主体对待,二是农村居民是否真正作为主体参与农村各方面的建设。两地在制度和政策体系上进行了设计和推动,致力于从外力推动到农村居民个体主动发展。一是从制度上确立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海盐县提出:“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是农民的家园,乡村振兴必须顺应村情民意,既要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又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不能替农民决策,更不能排斥农民。”千阳县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这从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农村居民的主体意识,确立了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各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制度的时候都会遵循这一原则。二是通过具体的举措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海盐县把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积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通过让农村居民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筹资、参与建设、参与管理的“五参与”模式很好地引导农村居民发挥主体参与的作用,使农村居民成为乡村发展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和利益主体。千阳县始终把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作为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基本动力,把市场的力量、农村居民的力量和政府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启动工作时广大干部进村入户动员农村居民,民主决策时广泛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具体实施时坚持依靠农村居民,检查验收时尽量激励农村居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监督的作用。三是通过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培训,让农村居民学习和掌握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理念,转变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人生态度,提升农村居民的素质,发展农村居民的现代性,从而更好地实现农村居民的自我价值。千阳县创新开展“菜谱式”“实践式”“观赏式”三种培训模式,创办“田间大学”,将培训课堂设在“田间地头”,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对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村居民进行社会治理、产业发展、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精准化培训。海盐县制定出台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管理办法,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整合各类资源设立“农民学校”,开设咨询课堂、田间课堂,年培训农民7000人左右,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就业技能,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就业质量。

3.推进“协同联动”,建立政府赋权、市场赋利、社会赋能的良性互动机制。农村居民市民化是在城乡二元到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展开的,离不开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联动发力。两地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打破长期以来将农村居民束缚在土地上的体制绳索,加快农村市场的繁荣,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在农村居民的居住形态、生活条件、生产方式、社会权利、思想观念、文化素养等方面齐头并进,实现农村居民就地就近非农就业和逐步市民化。一是“赋权”,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创新,赋予农村居民的农房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以及集体资产股权等合法权益,提升农村居民主体地位,使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要素“归属清晰、权责明确”,让农村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解除农村居民自由迁徙的后顾之忧。二是“赋利”,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各类城乡要素的自由流通,除了让农村居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利,使其权益资本化并实现自由流动,盘活农村居民的资产,还让农村居民拥有更多的创业就业技能,使土地的潜力得到充分挖掘,经营主体的效益得到有效保障,切实提升农村居民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三是“赋能”,依靠农村居民自身的力量发展和壮大社会组织,提高农村居民自治的能力,加大城市文明向农村地区的渗透力度,探索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完善和改革的路径,探索和完善农村居民在“议事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中的新实践与新经验,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一个能够凝聚各方社会力量的管理主体架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让农村居民拥有和行使的权利“活”起来,能力“强”起来。

四、城乡融合背景下农民市民化的若干思考

我国的农村居民市民化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仅构建起以农村居民为主体的政府、市场、社会协同联动机制,只是为农村居民市民化提供了坚实的力量基础,这还是不充分的。今后,在农村居民市民化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创新。

1.建立和完善能够保障并有效实现农村居民主体作用的制度。要真正实现农村居民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是保障。一是进一步健全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深化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党员与乡村产业发展的联系帮扶和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居民市民化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村居民和自治组织参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的制度、农村居民对村级重要事务有效监督的制度,以及村级重要事项公开、公示的制度,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建设、参与管理、参与筹资、参与监督,明确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督的多层次基层协商的要求和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使基层民主协商有据可依。三是建立农村居民培训和激励制度,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和技能人才等下乡服务乡村振兴事业,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参加治理、技能、文化、产业、健康、就业等各方面的培训,引导农村居民牢固树立现代乡村观念,把农村居民培育成现代经济人、现代政治人和现代文化人,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培育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制度,培育和发展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多元新型经营主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成为农业法人和新型职业农民。

2.构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居民市民化,关键是人才和队伍建设。一是中央政府要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基层的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协同负责、社会依法有序参与、部门归口协调的人才工作机制,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的“三农”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优化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环境,将各行各业的人才吸引到农村发展,成为农村产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三是建立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合作的长效机制,激励更多的科研团队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研究,吸引高校毕业生赴农村建功立业,用科技创新成果引领农村的产业升级,以先进的治理理念指导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推动农业农村内涵式发展。

3.建立完善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居民积极筹资投劳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凝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乡村建设。一是国家的公共财政向农村的投入由项目化向制度化转变,由涉农资金整合的增量投入向存量结构调整转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础教育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都应纳入政府日常事务之中,形成制度化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保证能满足农村社会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二是在美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文化建设等乡村内涵提升类领域,可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以土地、技术、设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建设,出台政策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出资入股农村合作社以及收益类公司,形成农村居民与社会力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发展共同体。三是要想方设法调动县域内外各方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强村与弱村结对、企业与弱村结对、机关事业单位与弱村结对、弱村抱团发展、县域结对发展等多形式的联合发展模式。

4.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分级标准化体系。鉴于我国不同地区农村居民市民化的差异性,有必要建立一套全国统一的农村居民市民化标准体系,对共性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宏观指导。同时,建立适应各省当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要求、城乡融合的市民化标准体系,进行分类施策、分级衡量和指标考核。一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支撑与服务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家庭农场评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二是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运行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三是建立美丽乡村建设与维护标准体系,主要包括村庄规划布局、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置、保洁服务与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维护等方面的规范与标准。四是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集体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与标准。五是建立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总体衡量指标,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在社会权利、思想观念、文化素养、居住形态、生活条件、生产方式等方面的提升和享有程度。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各地更好地找差距、补短板,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可衡量、可监控、可考核,从而按照设定的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结语

世界现代化的历史告诉我们,缺乏农村地区的现代化是不完整的现代化,甚至是伪现代化,只有成功实现农村现代化,国家才能全面进入真正发达状态。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核心是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以人为本,伴随城乡融合的深入,农村居民市民化也将由过去偏重物质形态扩张转变为注重质量和内涵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人的全面保障和人的全面发展。农村居民是市民化的主体驱动力量,农村居民的潜能和热情一旦得到有效激发,将成为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政府、市场与社会是农村居民市民化的三股推动力量,可以通过改革创新现有的体制机制,做到政府、市场与社会更加协同聚力。从农村居民市民化步入内生驱动轨道的需要出发,政府要赋予农村居民更多的发展权;从农村居民市民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需要出发,市场要赋予农村居民更多的财产利益;从农村居民市民化迈向更高能级的需要出发,农村社会要赋予农村居民更大的发展动能。因此,确立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重塑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角色,建立“由外而内”与“由内而外”相结合的市民化机制,或许是实现农村居民市民化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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