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灾体调查中的房屋建筑调查

2021-04-17 02:04史铁花王翠坤朱立新
城市与减灾 2021年2期
关键词:抗震房屋建筑房屋

史铁花 王翠坤 朱立新

依据国办发〔2020〕12 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我国正式开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摸清全国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其中作为重要承灾体的全国房屋建筑需进行相关信息调查,通过调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房屋建筑的空间分布及属性特征,建立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空间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依据国务院普查办总体普查方案的部署,房屋建筑调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技术支撑,主要研编房屋建筑(包括城镇和农村)调查技术导则、实施方案、培训教材,并进行技术培训,为房屋建筑调查顺利实施提供全面技术支撑。

房屋建筑调查方案

(一)相关背景与总体要求

2018 年10 月10 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行专门部署,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要推动建设九项重点工程,其中第一项就是“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房屋建筑调查作为承灾体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1 青海玉树7.1级地震灾情

自然灾害往往造成大量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其中地震灾害损失(尤其是人员伤亡)和房屋建筑关系最为密切。我国地处世界两大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与欧亚地震带之间,地震活动具有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和分布广等特点,整体地震灾害形势非常严峻。在2008 年汶川地震后,我国虽已开始重视房屋防灾减灾能力,但在随后的雅安地震、玉树地震等地震灾区(图1),房屋建筑的破坏和倒塌还是造成了相当程度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这与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水平明显不协调,提升房屋建筑的防灾减灾能力刻不容缓。而摸清我国房屋底数及抗震设防总体情况是降低地震灾害风险的先决条件,只有在充分掌握我国房屋现状的前提下才能精准施策,有效提高我国房屋建筑的防震减灾水平。

(二)调查目标与任务

房屋建筑调查的目标:按照统一标准,在含有全国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面矢量数据的工作底图上,通过软件系统填报全国房屋承灾体灾害属性信息和空间信息,并进行现场核实和补充调查,建立覆盖全国、互联共享的各类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主要任务:①编制房屋建筑调查的实施方案、技术导则、配套教材;②建立调查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技术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③完成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采集和审核汇总等。

(三)人员要求

参与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相关培训。房屋调查优先由专业队伍实施,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量的审核由专业技术队伍实施。

调查及数据质量审核机构和从业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或审核调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资料。调查资料与成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外的目的。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上所有现存各类房屋的相关信息以及使用状况等,调查时点是2020 年12 月31 日。

(五)调查成果

包括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其中数据成果是建立能反映全国范围内房屋空间分布、数量、属性与设防水平及调查成果的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其中包含的房屋建筑各要素信息是可以互联共享的。图件成果是全国房屋建筑承灾体分布图。

房屋建筑调查内容

(一)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内容

城镇房屋的调查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主要调查基本信息、建筑信息、使用情况以及房屋抗震设防基本信息等。各调查内容的具体定义在以往相关规范(《GB 50023—2009》《GB 50011—2010(2016 年 版)》《GB 50223—2008》《GB 50352—2019》)以及根据此次普查特点配套编制的技术导则与教材中各有说明。值得留意的是,房屋的基本信息和部分建筑信息属于一般调查信息,可由非结构专业但经过相关培训的一般人员填写,而房屋的使用情况,裂缝、变形等损伤情况的判别,以及结构类型的判断等属于专业调查信息,最好由结构专业人员填写,或在后期自查过程中重点核准。房屋抗震设防基本信息由软件后台依据建造年代、地区、房屋类型等自动给出,不需调查人员填写。

1.基本信息

(1)建筑名称:如××宿舍、××教学楼等。无建筑名称的,填写文字性描述,如“××的住宅”“××路北第三排西起第二栋”等。

(2)建筑地址:可通过手机App 在底图上选取定位,软件已有缺省项。如果缺省项中没有相关信息,则应详细填写_______省(市、区)_______市(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_______ 街道(镇)_______ 社区____路(街、巷)______号_____栋。

(3)小区名称(住宅建筑):如××园小区。没有小区的填写“无小区”。

(4)户数(住宅建筑):指房屋套数,只针对住宅,一套房为一户。

(5)单位名称:是指房屋使用单位的名称(非住宅),如××公司。

(6)产权单位: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单位(或机构)的,称之为产权单位(个人产权不填写)。非住宅类房屋建筑就填写房屋产权所有单位(或机构);住宅建筑,对于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前由单位分给职工的、产权单位还存在的房屋按照实际产权单位填写,其余情况可以不填。

(7)产权登记:是指被调查的房屋是否有正规权属。

2.建筑信息

(1)建筑概况(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造时间)。

①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如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有登记数据的,可经核实无误后采用登记数据[该数据一般从竣工图得来,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计算的建筑面积,即如果没有进行增加面积改造,就是该数据]。没有登记的需要进行现场简单测量,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测量误差精确到10.0 平方米,面积大于3000 平米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宜超过5%。发现信息系统登记面积和实际面积有明显出入时,初步判断房屋进行过改扩建。

②建筑层数:建筑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的主体结构最大层数,不含屋面阁楼、电梯间等附属部分。

③建筑高度:指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可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 高度处。以米为单位,精确到1.0 米。如在相关信息系统中有登记数据的,可经核实无误后采用登记数据。没有登记的需要进行现场简单测量(可用数层数、相似比的方法),现场测量时对于砌体结构房屋高度误差不超过1 米,其他结构类型测量误差尽可能接近该值,并不超过10%。通过信息系统登记高度和实际高度有明显出入情况,可初步判断房屋进行过改建。

④建造时间:指建造完成的时间,精确到年。

(2)结构类型:为便于调查人员填写,并结合防灾情况,将房屋按竖向承重构件材料的不同划分为5 种结构类型(见图2—图8):

①砌体结构:指竖向承重构件由普通砖(包括烧结、蒸压、混凝土普通砖)、多孔砖(包括烧结、混凝土多孔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组成的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或底部两层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还包括20 世纪90 年代前由黏土砖、粉煤灰中型实心砌块和混凝土中、小型空心砌块等砌体承重的多层房屋、底层框架或底层框架—抗震墙、多层内框架房屋。

图2 砌体结构

图3 底层框架—抗震墙

图4 钢筋混凝土结构

图5 单跨框架(钢筋混凝土)

图6 钢结构

图7 木结构

图8 混杂结构

该选项如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福利院建筑、养老建筑、救灾建筑、基础设施建筑、大型商业文化体育建筑等需要填写二级选项,即是否为底层框架—抗震墙、内框架结构等。

②钢筋混凝土:指竖向承重构件由钢筋混凝土材料组成的房屋,如遇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福利院建筑、养老建筑、救灾建筑、基础设施建筑、大型商业文化体育建筑等需要填写二级选项,即是否为单跨框架 。

③钢结构:指竖向承重构件为钢材的房屋。

④木结构:指竖向承重构件为木的房屋。

⑤其他:指前述四类以外的结构类型,如砖木结构、石木结构、竹结构、土结构、混杂结构(竖向承重构件由多种材料的构件组成,如混凝土和砌体、砌体或钢等)。

(3)房屋用途分类。

非住宅建筑,房屋用途有很多种,为便于普通调查人员填写,并与应急部门其他承灾体调查内容相协调,将房屋用途分为以下17 类:

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宿舍楼等教育建筑其他学校建筑 疾控、消防等救灾建筑医疗建筑 福利院 养老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实验楼、其他)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纪念建筑商业建筑[金融(银行)建筑、商场建筑 、酒店旅馆建筑、餐饮建筑 、其他]宗教建筑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音乐厅礼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其他)通信电力交通邮电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筑工业建筑 仓储建筑综合建筑(住宅和商业综合、办公和商业综合、其他综合)其他

(4)是否采用减隔震:是否采用了减震或(和)隔震技术。

(5)是否为保护性建筑:指所调查的房屋是否为文物保护建筑或历史建筑。其中文物保护建筑指依据《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历史建筑指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确定公布的历史建筑。

(6)是否专业设计建造:是指该建筑是否在建设方的统一协调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建造完成。

3.使用情况

(1)房屋有无明显可见的裂缝、变形、倾斜等(见图9—图11):指房屋现状情况下有无前述严重静载缺陷,并利用手机普查软件提交典型照片,以供后期人员核查。

(2)是否进行过改造:指从竣工验收后的房屋改造情况,可登录房屋建筑所在地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造、抗震加固等相关信息,可现场通过房屋建筑面积、层数和高度校核改造信息。房屋改造的一般内容有:节能改造、结构改造(结构构件开洞、增设夹层、增层改造等)。改造时间: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后再次进行改造的时间,若多次改造可填写最后改造的时间,精确填写到年。

(3)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 指房屋建筑竣工验收之后,是否进行过结构抗震加固。

抗震加固时间: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后进行抗震加固的时间,一般指房屋抗震加固设计建造的时间,若多次加固可填写最后一次加固的时间,精确到年。主要是通过房屋抗震加固竣工资料来获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询问业主(使用者)、房屋现场查看等方法来判断房屋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结构体系的抗震加固主要有砌体结构增设圈梁构造柱、板墙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增加截面加固、减隔震加固等。

(4)有无物业管理(住宅建筑)。

最后还需填写信息采集人姓名、单位、填报日期等。

(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内容

农村房屋的调查也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建筑信息、抗震设防信息和使用情况4 部分。住宅分为独立住宅、集合住宅和住宅辅助用房,非住宅类主要为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工业仓储建筑等。调查原则上以独立的一栋房屋为单位,当为连片建造的住房但属于不同农户,且有明显分界时,应分别填写,并在底图上标出。

基本信息包括地址和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常住人口数、产权单位(非住宅),建筑信息包括建设概况、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成时间、结构类型、设计方式、建造方式和安全鉴定情况等信息。其中农房的结构类型由于地域及建造方式等差异有较多类型,归类整理分为砌体结构(预制板、现浇板、木楼屋盖 、轻钢屋盖)、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木(竹)结构、 土木/石木结构、混杂结构(砖/砌块/土/石/木等混合承重)、窑洞(见图12)、 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其他(农房地域差异大,地方材料和建造方式多样化,前述结构类型不能涵盖时,可结合地方情况补充并简要说明)。抗震设防信息与使用情况的调查与城镇房屋的类似,增加了抗震构造措施的内容。

图9 裂缝

图10 变形

图11 倾斜

图12 窑洞

房屋建筑调查流程及技术要求

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进程分为3 个阶段,分别为调查准备、数据调查、数据汇交和数据质量审核。

(一)调查准备阶段

调查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调查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技术团队,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编制房屋建筑调查的实施方案、技术导则和配套教材。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成立不同层级、对应分工的工作组,开展前期准备的各项工作。国家层面编制技术导则、教材、实施方案等相关技术指导文件,并进行技术培训。省市级按照国家级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考虑地市级、县级各项普查任务,编制本地区调查方案和实施细则。县级组织制订本级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预估调查工作量,落实技术队伍和专家团队,进行调查人员调配、组织,并开展培训,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进度。

调查区域的划分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整覆盖所有调查范围,保证调查成果完整、准确。

(二)基础数据收集和调查阶段

数据收集调查阶段的任务包括内业收集数据、现场调查核实补充数据以及现场调查后整理和自查数据等步骤。县级调查人员先通过各种途径(如房屋主管部门、产权单位、物业公司等)获取建筑基本信息,在含有全国房屋建筑空间位置和面矢量数据的工作底图上,通过软件系统内业填报基础数据,再外业现场核对及采集缺失信息,最后内业整理完成填报与自检并上传。

外业信息采集时,利用调查软件移动端现场核实内业数据,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拍照,经确认无误后上传。影像资料应包含至少一张房屋建筑整体外观图片,如有裂缝、倾斜、变形等情况,应采集上传能反映相关缺陷的各一张典型图片,每栋建筑上传的图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 张。

现场调查的基础数据要准确、完整且格式符合调查要求,调查人员应进行调查数据完整性及合规性自查。对于存疑的数据资料,应二次现场调查进行核实,并将有误或缺项部分数据进行修改覆盖、补充。

(三)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阶段

各级政府相关主导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进行层层质量审核。国家层面的主导部门负责对各省上报的房屋调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房屋建筑调查数据的质量审核,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数据汇交与质量审核相关规定进行。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应由专业技术队伍进行,并应遵循避让原则,不审核本机构或本人参与调查的数据。

质量审核成果应同原始调查结果进行比对,如出现差异大于10%的情况,应退回数据责令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对该地区按之前两倍的抽样数量进行第二次抽样调查,直至比对结果符合要求为止。

各级人民政府承担房屋调查任务的部门应在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审核、数据汇总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上级部门对上报的调查数据,有质量核准的责任。

结论

目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之房屋建筑的调查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紧张有序地进行着。试点大会战已在2020 年底结束,相关资料正在完善。2021 年将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22 个试点区域的房屋普查,之后调查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房屋抗震设防普查是涉及国计民生、千家万户安全的重点工作,通过调查摸清全国房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将为客观认识全国范围内房屋抗震设防总体水平,为“九大工程”的落地实施及提高我国整体防灾减灾水平提供重要的科学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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