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季红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坚持“三个强化”,优化检察业务数据管理,提升数据应用层次,着力推动业务数据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核查,做好業务数据“质检员”。该院健全“常态化核查+重点核查”机制,对188项重点、易错数据开展常态化核查,对19类重点案件数据逐案、逐项检查,将发现的案卡错填、漏填问题及时反馈至业务部门承办人并督促整改。针对核查中发现的常见易错易漏问题、系统更新新增案卡填录标准等,为全院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开展案卡填录专题培训,力图从数据填录环节提高办案干警的规范意识。
二是强化通报,做好业务数据 “助推器”。该院根据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设计并制作了《全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公示表》《全院案-件比情况一览表》《全院刑事案件办理、认罪认罚等情况一览表》等三张表,在院一楼大厅电子屏上展示,将数据细化到每位员额检察官,每周进行数据更新,更加直观地反映了全院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案-件比从年初的2.85下降到1.18,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5.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8.63%。
三是强化分析,做好业务数据 “化验员”。该院聚焦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准确统计各项数据的基础上,对检察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分析各项业务数据变化原因、研判业务发展态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每月制作全院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提交党组研究并在内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