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智慧中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资源探析

2021-04-15 01:02张雪侠
广西社会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全人类正义公平

张雪侠

(1.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63;2.河南城建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36)

21世纪以来,各国间竞争与合作频繁开展,联系与交往越发密切,利益与命运休戚相关。与此同时,世界进入大发展、大变革、大动荡、大调整的历史时期,气候问题、恐怖主义、环境污染、新冠肺炎疫情等全球性挑战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演进。应对“全球性挑战成为世界主要威胁”[1]的严峻形势,“首要的问题无过于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变,即改变那些引发全球问题的价值意识,树立新的价值观念”[2]。全人类共同价值应运而生。

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习近平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理念提出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命运与共的价值纽带。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3]这是习近平首次明确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此后,他多次在不同场合阐述全人类共同价值。2020年9月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和2020年10月的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都强调了“坚守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4-5];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6];2021年7月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发表的主旨讲话中再次指出中国共产党“坚守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7]。这一系列讲话中,习近平明确阐述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基本内涵,即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全人类共同价值是站在人类历史进程的高度而提出的,它超越国家、民族、党派等具体主体的差别,以人类共同利益为交汇点,凝聚起人类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是排他的,而是包容的;不是亘古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的[8]。这与西方所谓的绝对的、抽象的、普遍适用的“普世价值”有着本质区别。

全人类共同价值由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六大内涵要素构成,其中,和平、发展属于国际关系层面的价值,公平、正义属于国际社会秩序层面的价值,民主、自由属于人类权利层面的价值。在国际关系层面,和平与发展凝结了全人类共同的价值理想,追求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与全球性的发展,是人类对世界理想状态的向往。特别是20世纪频发的战祸,使人类更加期待世界和平。发展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没有发展,人类就没有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尤其是在现代,发展是解决人类社会各种矛盾的重要手段,与和平一起成为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在国际社会秩序层面,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处理人际关系、群际关系、国际关系应该遵循的价值准则。它们既是世界各国人民对理想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的价值选择,也是对合理有序的国际秩序的价值期待。在人类权利层面,民主、自由是人类对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的价值诉求。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当代国际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已然成为人类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规则。自由是人类最根本和最终极的价值追求,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类理想社会的基本原则。全人类共同价值以追求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为价值目标,以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和国际秩序为价值实现的保障,以人类民主与自由权利的实现为价值旨归,体现了人类文明进步的趋势。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是某一个或者某一些国家的价值,“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9],各个国家的文化都为全人类共同价值贡献了自己的智慧。中国有着5000多年的历史,蕴含着丰富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资源。发掘这些宝贵的智慧资源,对于中华文化向世界维度延展升华、实现中外话语衔接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华文明的价值与人类共同价值的关系来看,二者是特殊与普遍的关系。根据马克思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即共性与个性关系的原理,普遍性(共性)寓于特殊性(个性)之中,个性之中包含着共性,没有不包含共性的个性,也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人类共同价值的核心词语是“共同”,“共同”是建立在“共性”的基础上的,这个“共性”就是人类所共有的类本质、类特征,“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10]。共性存在于无数个性之中,全人类共同价值存在于各民族文化价值之中,离不开作为个性的民族文化价值;而每一个性中又包含着共性,各民族文化价值都包含着全人类共同价值。因此,中华文明的价值中包含有人类共同的价值,反之,全人类共同价值也离不开中华文明的价值资源。中华文明的价值与全人类共同价值具有共通性。

从中华文明的形成来看,中华文明的形成与绵延不绝是与世界文化交流交融、汲取人类文明精华的结果。中华文明之所以没有中断,源于中华文化巨大的包容性和开放性。中华文明在5000多年的发展中,以有容乃大的气派容纳吸收了中亚游牧文化、波斯文化、印度佛教文化、阿拉伯文化、西方文化等外来文化的有益成分,经历了来自不同文化价值系统的冲击和碰撞,逐步走向了融合和统一[11]。一部中华文明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华文化同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相互交流和交融,不断吸收人类文化精华、汲取人类文明成果的发展史。中华文化开放、包容,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中华文化有自己的个性、特殊性,但是能够包容其他文化,吸收其他文化的精华,因而也与其他文化有着一定的共性。共性是中华文化与其他文化之间交流交融的纽带,而包容和交流交融又让中华文化和其他文化有了更多的共性,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资源更丰厚。

(一)历史悠久的中华文化蕴含的全人类共同经验智慧非常充实和丰富

中华文化在5000多年的发展中,总结了中华民族生产生活、养民治国的经验与教训,汲取和融合了人类生产生活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形成了人类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延绵不绝的智慧宝库。因此,中华文化中积淀着比其他文化更为丰富、充实、深厚的生产生活、治国养民的实践经验,凝结着更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经验智慧,形成了一个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思想宝库,“为古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中华文明提供了重要内容,为人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12]。

中华智慧表现出了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超越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全球问题凸显,人类面临着共同困境,如果想避免自身的灭亡,从中华文化中撷取应对世界难题的智慧是必要的。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中国人发现了一种幸福快乐的生活方式,而且在几千年里一直践行着这种生活方式。如果全世界都采用这种生活方式,就会感到幸福快乐[13]。日本学者山本新说:“中国人两千数百年来凝结成的那种生活智慧,终将对新社会的建立和发展产生重大的意义。”[14]因此,中华文化积累的宝贵经验对全人类来说是一个宝库,可以更好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共同价值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中华智慧的天下情怀蕴含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意识非常鲜明和自觉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也。”这里的“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姜尚《六韬·文韬·文师》)。中华智慧以“天下人”为价值主体,全人类共同价值更为鲜明,意识更加自觉,也是中华智慧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灵犀相通点。古往今来,追求天下主义的内心信仰是中华文化自觉地价值追求,“心忧天下”“大庇天下”的人类情怀是中华民族主动地责任担当。孟子说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下》),也就是说中华文化倡导自己经济发展、生活幸福、取得成功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的成就和成果惠及天下。

中华文化的天下情怀自觉意识让历代思想家、政治家都以“兼济天下”为己任,孔子说,“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把天下人视为兄弟,“兄友弟恭”,和睦相处。管仲认为“天下者,国之本也”(《管子·权修》),治理国家,要以天下为根本,而不能仅仅着眼于自己的国家。王阳明主张“亲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人之父”,“视天下为一家”(《王阳明全集卷二十六·大学问》),实现天下大同。古往今来,一大批文人、思想家、政治家为“天下大同”而奔走呼号,而鞠躬尽瘁。古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诗人杜甫,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事开天平”的思想家张载,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家范仲淹,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到了近代,一大批仁人志士“为人类解决一切未曾解决之问题”[15]而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中华文明的天下情怀自觉意识,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形成与构建提供了根本支撑。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探索、深化、推动处理国际关系、解决国际难题的中国方案,尤其是习近平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共同价值,“强调以人类整体为中心,以共同利益为基石,以共同价值为导向,以共同责任为保障,以共同发展为追求”[16],自觉主动地继承了中华文化天下主义的精华,克服了其自我中心的狭隘性。所以,中华智慧的“价值关怀既是民族国家的,又是人类共同体的”[17],中华文化天下情怀的自觉意识给人类共同价值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中华智慧中蕴含着丰厚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资源,其中,“和平”价值蕴含于中华民族“和”的哲学理念中,体现在“协和万邦”“万国咸宁”的追求中;发展价值以“生生”为哲学基础,体现在“生生之谓易”的可持续发展观和“天下共遂其生”的共同发展观之中;公平、正义价值蕴含在“天道”公正的宇宙法则中,“均”“大同”“公”“义”等观念是中华民族追求公平正义的表达;民主价值萌发于“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自由价值孕育在“由己”“因自然”等思想中。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华智慧中蕴含着和平、发展价值资源

和平与发展自古以来就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维护和平、谋求发展是人类的普遍愿望和永恒追求。中华智慧中包含着中华民族追求和平的思想,也包含着在和平基础上生生不息的发展理念。崇尚和平是中华文化的基因,是中华民族处理族群之间、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和”的观念在中国出现甚早,据《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的思想家史伯认为周衰败是因为统治者“去和取同”。周幽王亲近苟同自己的人而远离直言进谏的人,一味求“同”而弃“和”,导致西周衰败。此时,“和”已经有求同存异之意。史伯还进一步提出了一个深刻的哲学命题:“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就是说具有差异性的事物之间和谐合作才能促进事物的和谐发展,而完全相同的事物在一起则不能发展。史伯从哲学的高度辨析了“和”与“同”,指出它们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体现了和谐理念的辩证思维逻辑。春秋时期的晏婴,用“和如羹”为比喻,进一步辨析了“和”与“同”的差异,指出“和”是各种不同的因素经过调和而达到统一平衡态、和谐和美态。“同”就是“以水济水”。“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三国志·夏侯玄传》)。孔子继承了“和”“同”相异的思想,提出了“和而不同”的哲学命题[18]。《易传·彖传上》中把“和”的价值取向提高到“太和”,“太和”就是宇宙万物处于和谐圆满的最佳状态。宋代思想家张载认为“太和”是“和”的最高价值取向,他以“道”定位“太和”,把“太和”既作为“太虚”的本体,又作为价值追求的最高理想境界,以本体和价值的统一赋予“太和”以崇高的地位,形成了“太和谓道”的宇宙和谐观[19]。在老子的思想中,“和”也被提高到哲学高度,“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老子认为万物由“道”而生,是在阴阳二气相互依存、相互交融中和谐发展而成的。思想家们对“和”的哲学论证,为和平价值取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华智慧“和”的哲学观、宇宙观,铸就了中华民族在处理族际、国际关系中崇尚“协和万邦”“万国咸宁”“天下一家”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和平共处外交伦理原则。“协和万邦”思想最早出现在《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段话是赞美尧治国有道,能够治理好自己的宗族和国家,团结其他国家,使百姓和睦,国家之间能够和平共处。远古时代尧处理国家事务的智慧,不仅确立了当时和平和睦的社会秩序,而且对后世的和平观、战争观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万国咸宁”是中华民族追求的世界理想状态。《易传》认为:“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只有“保和太和”,万物和谐,才能“万国咸宁”,才能天下太平。中华民族对“协和万邦”“万国咸宁”世界理想状态的追求体现在各派哲学家们的思想观念中。儒家主张“和为贵”(《论语·述而》),自觉崇尚“礼”、推行“礼”,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既和谐又和平。“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礼记·中庸》)天下国家众多,利益诉求各不相同,习俗文化各有千秋,没有必要也不能强求一致,但要和平共存,不交相迫害,这是天理正道。墨家以“兼爱”表达了自己的和平观,“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墨子·兼爱》),国与国之间要和平相处,反对一切非正义的战争。从“视人之国,若视其国”(《墨子·兼爱》)中也可窥见墨家建立和平世界的理想。道家主张无为、无争、贵柔、守雌,这也是一种独特的和谐和平理念。中华文明崇尚和平的价值理想还体现在战争观上。儒家把“亲仁善邻”作为“国之宝也”(《左传·隐公六年》),主张“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四海之内若一家”(《荀子·议兵》)。由此,提出了“慎战”思想:“子之所慎:齐,战,疾”(《论语·述而》),主张对战争要谨慎,不能轻易发动战争。如果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也要把战争作为禁暴除害、维护和平的最后手段,“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荀子·议兵》)。道家强调以“道”治国,“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道德经·第三十章》,“不得已而用之”(《道德经·第三十一章》)。墨家主张“非攻”,不主张发动战争。墨子不但理论上主张“非攻”,还在实践中践行自己的主张,到处奔走游说,化解冲突,制止战争,维护和平。中华民族并不是尚武的民族,即使是关于作战的兵书也不主张发动战争,甚至警告世人“国虽大,好战必亡”(《司马法·仁本》),提出用兵的最高境界在于“无甲兵而胜,无冲机而攻,无沟堑而守”(《六韬·武韬·发启》),“不战而屈人之兵”(《孙子兵法·谋攻》),战争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所以,习近平指出:“有着5000多年历史的中华文明,始终崇尚和平,和平、和睦、和谐的追求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之中,深深溶化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20]

发展的思想是与和平的思想紧密相连的,发展能够消除贫困,化解因为物质资料匮乏引起的冲突和战争,实现和平共处。中华智慧中蕴含着诸多发展价值观的资源。发展价值观的哲学基础是“生”,“生”即生成、生命,引申为生产发展。《周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为什么把“生”作为天地的大德呢?因为“生”能孕育出新事物、新生命,并使其延续不断地发展,天地化育了万物,创造了万物,发展了万物,为万物创造了生长发展的条件。更为可贵的是,中华文化中倡言“生生”观念,《易经》云:“生生之谓易。”孔颖达如此解释“生生”:“生生,不绝之辞。”“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谓之易也。”(《周易正义》)意思就是万物在生生不息、持续不断地发展变化。周敦颐也说:“万物化生而变化无穷焉。”(《太极图说》)因此,“生生”不仅是事物产生的法则,更是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生”以“和”为根据和动力,“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它平它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也就是说和而不同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和动力。“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论》),阴阳“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庄子·田子方》)。“生生”,不仅是量上的发展,“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也包含着发展质量上日新月异的飞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大学》);不仅要满足自己发展的需要,而且以“仁”推而广之。“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与天下共遂其生。”(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生生”的价值追求是天下共同发展,而不是为了一国的发展而损害别国利益,阻止别国发展。其价值实现是创造社会财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这不仅是当代社会的目标,也是古代社会的追求,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价值诉求。《周易》中称“富有之谓大业”(《周易·系辞上》),所谓“富有”,是指人类拥有充足的、丰富的各类可供发展的资源,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有了这些资源,人类就可以持续地发展,生生不息,这就是伟大的业绩。“生生”而富强,富强可以抵御外敌,为世界和平贡献力量,“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管子·形势篇》),战争得以避免,国家可以发展,就可以达到“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史记·李斯列传》)。

和平关乎人类生存问题,发展关乎人类生存问题。新世纪新阶段,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并没有改变,人类对和平与发展的追求没有止步。但是和平与发展的目标还远未实现,大规模的战争虽未爆发,但是局部地区战乱和冲突不断,隔阂和对立加剧,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猖獗。在这样的时代境遇下,中华智慧资源中的尚和合、重发展、求大同的价值导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最高理想[21],可以启示人类追求“不相害”“不相悖”的和平相处,致力于“并育”“并行”的共同发展,“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不能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22]。中国主导构建的“一带一路”、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旨在让中国的发展成果惠及周边国家,为地区和平与经济健康发展贡献中国力量,也为全人类和平相处、世界经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中华智慧中蕴含着公平、正义价值资源

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人类文明中公平、正义思想灿如星河,中华智慧中重公平、崇正义的思想也源远流长。在中华文化中,公平、正义的哲学依据是“天道”公正。道家认为公平、正义是“宇宙本体、宇宙法则‘道’的基本价值品性”[23],“道”是化生万物、规定万物的根源性存在。万物由道而化生,“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站在“道”的高度看世间万物,就像母亲对自己的所有孩子那样,没有贵贱之分,都是平等的,都会受到公平对待,道“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道德经·第五十一章》)。道家的“天道无亲,常予善人”(《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都蕴含着天地万物公平共生的哲理。这些智慧超越了人与人、人与物的分裂与对立,超越了自我中心主义,以平等公平的视角看待世界万物、人间万民。儒家也认为“礼本于天”(《礼记》),礼的根据源于宇宙、源于天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礼记·孔子闲居》),天、地、日、月是无私的,公正地“覆”着大地、“载”着万物、“照”着世界,这样社会秩序的价值就有了公平正义的内涵。宋代理学家把公平、正义视为天理,“理者,天下之公,不可私有也。天理无私”(《周易程氏传》卷一,《比卦》),“义者,天理之所宜”(朱熹《四书章句》),“无私”“公”“义”被提到了“天理”的高度,具有至上性,使公平、正义成为必然。

中华智慧把公平、正义归之为天道、天理,于是认为在社会中实施公平正义的规则、制度乃是遵从天道,由此提出了诸多公正观念。如“均贫富”的分配公平,“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平,“万物一体”的地位平等,“天下为公”的社会公正,等等。同时,在天下非一人、一国之天下的中国人思维中,国家治理、国际关系相处中坚持公平正义也是在实行“天道”。早在上古时代,公平就已成为一种治国理念。周武王请教隐居的箕子如何治国,箕子说:“无偏无陂,遵王之义”(《尚书·洪范》),“无偏无陂”就是公平之义。箕子建议周武王要学习古代圣王秉持公平的原则治理国家。春秋时期,孔子说一个国家“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论语·季氏》)。“均”即为平均、平等,但不是简单的、绝对的平均和平等,是实现公平的一种方式。孔子讲的是财富分配要平等、公平,不要造成贫富悬殊,否则就会导致国家的顷危。老子视公正为一种治国之道,提出了“以正治国”的施政理念,用公平的政策、制度治理国家,让公平正义得以实现。墨子提出的“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墨子·尚贤》),虽然是选拔人才的原则,但用人是为了治国,治理国家理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公平的价值追求不仅是一种理念,还体现在理想制度的设计上,用制度维护公平。《慎子·威德》里以“蓍龟立公识”,以“权衡立公正”,以“书契立公信”,以“度量立公审”,以“法制礼籍立公义”。就是说制度设计要立公去私,体现公平公正,有了公平公正的制度,才能摒弃私心,把持公平的底线,才能促进公平的实现。《礼记·礼运》为人类设计了一个“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的充满公平的大同社会,成为千百年来人类追求的理想社会,也为后来建立公平的制度提供了借鉴。

与公平价值密切联系的是正义价值。长期以来,“义”是封建社会“三纲五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个核心道德原则。何为“义”?“义者,宜也。”(《礼记·中庸》)“宜”,即适当,不过激,不损害。墨子认为“义者,正也”(《墨子·天下志》),即正当之意。故“义”具有道义、正义之意。坚持正义,是国家治理的原则。孔子把正义作为执政者的政治品格和执政作风,“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执政者坚持了正义,做了表率,谁敢不坚持正义呢?荀子认为正义不仅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也是称王天下的必要条件,“义立而王”(《荀子·王霸》)墨子把正义看作是最高原则,也是最高追求,认为“万事莫贵于义也”(《墨子·贵义》),“义,天下之良宝也”(《墨子·耕柱》)。是否坚持正义关系到国家的兴亡,“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墨子·天志中》),“义胜欲则昌,欲胜义则亡”(《六韬·文韬·明传》)。即正义胜过私欲,国家就昌盛;私欲胜过正义,国家就衰亡。中华文化中的“义”与“利”相对。世界上的纷争与冲突,皆源于“利”,根源于利益的攫取与追逐,正所谓“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虽然中华传统各学派对如何得到“利”、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有着不同的见解,进行过激烈的义利之辨,但是主流价值仍然是“义以为上”(《论语·阳货》),把正义、道义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认为对利益的追求应该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要“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反对见利忘义,正如孔子所说:“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在国家间关系的处理中也提出重义而轻利,“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礼记·大学》)。主张“义以为上”,并不意味着不要“利”,“利”要“取之于道”,不能为了一国的利益而损害他国利益,违反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原则。只有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才能使“近者悦,远着来”(《论语·子路》)。

公平、正义并不只是抽象的理念,要和人类的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人民在国际关系领域追求的崇高目标。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公平正义还远远没有实现。”[24]一些国家罔顾全球化时代人类命运与共的事实,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以自己国家利益为重,置其他国家利益于不顾,奉行霸权主义和丛林法则,肆意践踏已经建立的国际机制和国际规则,践踏国际公平与正义,以一国之“私利”损害人类之“公利”。因此,人类迫切需要健全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国际秩序与国际规则。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华智慧中“天道公平”“义以为上”的价值理念,从“物无贵贱”“万物一体”的宇宙论,到“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价值论;从“天下大同”的公正社会构想,到“均贫富”的经济公平、“等贵贱”的政治公平、“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平等实践;从“义以为上”、以义为先的价值原则,到“舍生取义”、互利共赢的道德实践,都为当今处理社会矛盾及国际冲突提供了可能性路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公平、正义观启示各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应该秉持公道、坚持正义,相互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遵守国际规则,在义利兼顾中实现义利共赢,推进公平、正义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早日实现。

(三)中华智慧中蕴含着民主、自由价值资源

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中蕴含着民主观念的萌芽。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民”,在宇宙论的层面上,认为以民为本是天的意志,“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天以人民的意志为意志,天意就是民意,“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畏”(《尚书·皋陶谟》)。在《尚书》中,“天”是最高信仰的神,但是“天”的视听和赏罚均取决于人民的视听和意志,这种“天民一致”思想,“是中国文化人本主义和民本主义的最初表达”[25]。《尚书》中反复表达了“天之为民”的民本思想,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说人民是社稷、国家的根本。正因为“为民”是天的意志和意愿,超验的天是民本价值正当的最终依据,敬天而保民,所以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内涵十分丰富,有重民、亲民、保民、养民、惠民、富民、爱民的价值导向。至孟子,把“民惟邦本”具体化为民与君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民贵君轻”的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即要人民放在第一位,人民比国君重要。荀子则从君的产生是“奉天承运”,认为“立君”的目的是“为民”,“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以民为本”不仅认为民的意志合于天的意志,而且还承认人民力量的强大,“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篇》)。因此,“以民为本”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价值原则。从西周时期的“敬德保民”,春秋战国时期的“民贵君轻”,到汉代的“利民为本”(《淮南子·汜论训》),唐朝的“君舟民水”,宋明的“安民”“恤民”,再明末清初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中国古代圣贤的统治者和思想家们对“民”的重视,使民本思想在中华文化思想史和政治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传统“以民为本”“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中,蕴含着民主的萌芽。孟子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离娄上》)就是说君主要得民心,符合民意。而对于不得民心的君主,推翻他,在孟子看来不是“以臣弑君”(《孟子·梁惠王下》),而是“为匹夫复仇”,“救民于水火之中”(《孟子·滕文公下》)。孟子在这里表达的政权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拥护,隐约有民主之意。墨子主张“兼爱”,提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墨子·尚贤》),这样就给了平民百姓参与政治的机会。他甚至提出通过“选天子”来确定国君,“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墨子·尚贤》)。虽然墨子没有明确怎么选天子和贤者,但是用“选”而不是“世袭”的方式确立国君,选“天下之贤”,这是“公平竞选制的前瞻性民主思想”,无疑闪烁着民主的光芒,如果能够再广发传播,发扬光大,可以促进民主思想的发生、发展[26]。唐柳宗元继承儒家仁政,提出吏是“民之役,非以役民”(《送薛存义序》)的思想。也就是说官吏不是老百姓的主人,而是老百姓的仆役,老百姓是官吏的主人。这里把老百姓视为主人,主人就有当家做主的权力。这种思想可以视为对专制的不满,萌动着民主的萌芽。宋代程颐有朴素的民主决策思想,他提出为政要“尽天下之议,虽刍荛之微必取”,否则,“若自任光明,决行不顾,虽使得正,亦危道也”(《周易程氏传》卷一)。也就是说要成为圣明的君主,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哪怕是普通人的意见也要采纳,若独断专行,就会丧失民心,统治岌岌可危。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并不是没有民主的因子,丰富的民本思想智慧,比如爱民、保民、养民、惠民的观念意识,人民拥护与否是政权兴亡的决定力量,民意是政治权力的来源,政治权力要为人民利益而用等思想,与现代民主中强调主权在民、民在政治中具有权威地位等理念具有相通之处,可以为发展现代民主思想提供思想资源,这是不能忽视的。

追求自由,是人类的本性。马克思说,“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27],把“自由”作为人的本质,也就是作为“人”的共性,在人类共性基础上而形成的价值共识就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因此,自由,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追求的价值境界。自由,本质上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一种状态,中华智慧的自由价值意识,根植于对“人”的重视。早在上古时代,就已经有了重视“人”的思想萌芽,“惟人万物之灵”(《尚书·泰誓》)。春秋时期,中华文化从重“天”转向了重“人”。孔子贵“人”,“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易传》以天、地、人为“三才”,人在中位;老子的“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焉”(《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这些思想都充分肯定了人的重要性,这样就“把人从天命鬼神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使人在宇宙与社会的存在中获得了大的自由”[28]。因此,在先秦诸子及后世的思想学说中,散见着中华文化的自由思想。儒家没有提出自由这个概念,但并不是没有自由的思想,其自由思想突出体现在“为仁由己”的“由己”权。“由己”就是自己决定自己、自己依赖自己,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事,即“把握‘成人’的主动权,立志存仁”[29]。要不要践行仁爱,不是由别人决定的,而是由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所以,“孔子提出的‘为仁由己’的个人主体性思想中存在着自由价值的基因和根芽”[30]。但孔子的“由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不逾矩”的自由。所谓“矩”,就是“仁”“礼”等道德理性。实现“由己”的自由,要求“克己复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这是对道德自觉能动性的肯定,是道德意志的自由。荀子充分肯定了意志的自由,说“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荀子·解蔽》),用“自禁”“自使”“自夺”“自取”“自行”“自止”来说明心对身的主宰,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行为,都由自己的心性主宰和支配,意志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外在的约束。同时,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遵循规律,争取在整个大自然、整个宇宙中的主体自由地位。儒家的自由要求个体摆脱“不仁”“非礼”等外物的诱惑,认为自身行为是内心至善道德的化外,追求道德意志上的自由,进而实现社会自由。道家基于“道法自然”的认识,对国家治理、个体自由有自己独特的看法。老子强调“因自然”而“无为”,尽可能地减少外部干预,在自然规律支配下自由发展。“无为而无不为”这一命题中凝结着老子的自由价值理想,即“采用自然无为的态度和方式,以达到‘无不为’的自由境界”[31]。在国家治理上,老子强调“无为而治”,“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主张不干涉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以自由。庄子主张“因自然”而自由自在,崇尚逍遥洒脱之“遁世”,其《逍遥游》充分表达了他对“无所待而游无穷”、不受任何世俗之物束缚、与自然化而为一的自由的向往,追求一种“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的精神绝对自由的境界。其他如先秦法家“在自由与利益、自由与法律、自由与自利、自由与必然等层面讨论人的自由”,中国化的佛教讨论超然物外的个体自由[32],还有星云大师的“不侵犯”的自由①所谓不侵犯,就是不能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不侵犯,才是真正的自由。,等等,都说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是丰富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观念是指作为个体的人都有其独立性,可以自由地做自己的事情,具有自己决定自己的权利。但这种自由观念没有突破主体自我自由的局限而扩展到自由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也缺少权利观念,没有外在制度、法规来保障自由的实现。这种自由思想关注更多的是个人的道德意志自由、心性精神自由。在文化保守主义者看来,这种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相比,可能更为根本[33]。而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关注的既不是意志的自由,也不是精神的自由,而是“免于或者不受限”的自由,即政治权利的自由,社会的自由。虽然中华智慧中的自由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但是可以为现代自由提供思想资源。在某种意义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意志、心性的自由与现代自由学说的积极自由相通,即自我主宰,做自己的主人。而且,中国传统自由思想的根基是集体本位、国家本位,尊重权威,和西方的个人本位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于人,己欲达而达人”的自由价值导向,对于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西方的个人本位自由思想是有益的纠偏。民主和自由不能没有秩序的约束,在这一点上,美国学者亨廷顿也认为,人可以有秩序而无自由,但不能有自由而无秩序,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必须先存在权威,才能限制权威[34]。

今天国际社会中,一些国家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肆意干涉别国内政、剥夺他国人民自主选择国家发展道路的权利,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他国人民身上,这是对国家关系民主化、自由化的践踏。中华传统文化中重视民意、重视秩序的思想,为人类共同价值的民主、自由价值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促使人类建立理想的民主制度,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总之,和平、发展、民主、自由、公平、正义等全人类共同价值深深根植于各民族文化的土壤中,体现了理论渊源的综合性,这种理论渊源的综合性既为不同文化的人能够接受奠定了思想基础,也为价值构建的恢宏高远提供了丰厚的精神养分。中华智慧资源有很多值得继承和弘扬的精华,但同时也因历史悠久,距离现当代的社会生活年代太遥远,并受到社会生产条件、科技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有其历史局限性,存在陈旧、过时的成分。例如,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不同于近现代的民主思想,它局限于民生的范围内,对于人民的政治权利等问题很少涉及,即没有人权、政治权利的思想。这样的民本思想与君权相联系,目的是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维护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再如,在自由价值上,中国传统文化既有追求精神、心性自由而不受世俗羁绊的积极追求,又有对人民政治权利的自由重视不够的消极懈怠。在公正价值上,传统的公正观既有重视道德、重视义务、重视现实等优秀精神,也存在着忽视民众个体应该享有的权利,轻视法律约束和秩序公正等消极因素。对于消极因素,要像习近平所强调的那样:“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35]因此,要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中华智慧资源进行现代转化,赋予现代社会中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内涵,使其对现代生活进行观照,为解决人类共同问题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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