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玲
(贵州省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贵州 贵阳 550081)
当前城市土地的紧张,建筑发展趋势是大量修建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等公共建筑,作为在大中城市建筑中占比越来越多的综合体建筑项目,带有其自身特点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也逐步凸显,防火安全管理尤其重要。结合近年来火灾发生特点和数据,以及综合体建筑的自身特点,火灾防控已成为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众多、用火用电量大,在以往的很多火灾案例中发现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疏散难,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火灾危险性极高。
1)体量大,烟火蔓延快。大型城市综合体体量、面积大,内部空间大,在竖向方向往往有电梯、扶梯和竖井等,开敞楼梯,玻璃幕墙,穿过楼板的孔洞等竖向缝隙,不能自然地形成防火分隔,只能靠技术措施,若发生火灾,设施设备没有及时启动,主动安全措施失效,而且内部易燃和可燃物质多,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速度较快。火灾在初期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易出现火灾迅速蔓延不可控制的局势。
2)人员安全的疏散难。城市综合体的人员集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内部人员人流情况复杂,一旦发生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很难有效的组织,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火灾的蔓延以及带来的烟气会很快充充满综合体内的空间和疏散通道内,就会严重影响疏散行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引火源多,火灾荷载大。大型城市综合体里电气设备多,用电量大,用电点多。大型城市综合体采越来越多依赖于人工照明,且有些设备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在节假日,综合体有时搞各类商业活动,还临时安装用电设施,可能出现故障,而引发火灾。综合体里经营的商品、物品品种繁多,大部分是可燃物品,而且数量较多,且如果与引火源很近的话,火灾危险性大。
1)消防设施维修维护保养与管理不够。综合体里消防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是应对火灾发生的关键,但是消防设备的定期维护与管理可能存在消防设备的检查不够彻底,也就埋下了一些事故隐患。此外,工作人员对综合体内的其他线路、设备等缺少应有的检查,就导致火灾隐患的产生。
2)装修、用电和动火等因素加重火灾荷载。由于商家对建筑内部装修要求,往往装修材料的防火可能不到位,生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用火不慎,管道井堆放杂物等一系列隐患不断加重建筑内的火灾荷载。另一方面,很多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电线都是隐蔽埋设,如不能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时间一长也将造成电气线路老化或因电线破损而导致的短路引发火灾。
3)综合体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城市综合体物业安全责任人重效益,轻安全,对日常火灾防控工作不重视,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火灾易发点的危险性认识不到。对隐患的整改不积极,追求经济效益,安全上存在麻痹侥幸,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安全观念淡薄忽视了消防日常管理,日常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中存在诸多不到位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常态化。
4)消防监督执法存在薄弱环节。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日常监督还存在不够严、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些可能因为业务不十分专业,使有些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以及没有被抽查到“双随机、一公开”的期间发生的安全隐患可能得不到及时的整改。而对于一些综合体的消防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实施处罚,不能引以为戒,其他的单位同样的问题不会及时,整改未能让违法违章者受到真正的震慑和引以为戒。
随着消防体制的改革,以及新修订《消防法》的颁布,并开始实施,消防事业的发展翻开了全新的篇章,取得了不少新成就和新成果。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消防安全秩序,降低的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也间接的为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起到了推进作用,维护社会安定,下一步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落实源头管理。各监管部门要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质量,燃气管道、电气线路及设备的敷设安装等方面把住源头关,严格依法依规审批。要将涉及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各个方面纳入详细规划,注重内部最主要的使用功能区分,从根本上解决火灾防控的实际需求,避免出现大规模的重大火灾隐患的现象。根据消防监督部门的日常检查结果实时调整监控类别,高效管控,合理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综合体从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巡检巡查工作有效开展、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逃生环境畅通无阻、生产流程规范安全等方面做出安全承诺,推动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2)加强监管和行业约束和经费保障。相关监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对不依法履职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的同时,把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作为核定企业资质等级的参考依据。把消防设施维护费用在物业费中以特定形式明确体现,落实资金监管。吸引有资金、有管理能力、有责任心的物业服务企业替代现有工作管理中消极工作态度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竞争淘汰机制。
3)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经营方和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占用防火间距、公共区域、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拖欠费用的业主,采取相应措施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采取一定限制措施,例如不予办理各类申报的手续。要把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单位目录管理,进一步敦促物业强化日常防火巡查力量。瞄准综合体日常火灾防控短板,组织各综合体单位开展互评互比活动,通过规范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内部消防安全的“三提示”,切实做强综合体的微型消防站等措施,切实强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4)强化消防宣传,提高消防安全素质。要强化城市综合体内的宣传力度,推进城市综合体内部的消防宣传工作的制度规范。消防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综合体的楼宇电梯间、电子屏和内部网络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通过举办各类消防知识培训班和讲座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提高综合体各类人员消防安全和法律制度意识以及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报刊、电视专栏和联网站等载体,扩大其内的消防宣传覆盖面,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曝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
总之,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大型综合城市体建筑的迅猛发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此同时,综合体的防火安全管理的任务也将越来越繁重,我们要强化日常火灾防控的各方责任职责落实,而且要日常管理中预防动态火险隐患,遏制和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