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娟
(广西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西 柳州 54500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下文简称“规划环评”)是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针对性地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的一系列过程。随着我国工业水平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愈加凸显,为了能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加强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这也让规划环评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规划环评执行中需要在决策源头上降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促进环境、经济、社会三者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目标。
第一,城市规划环评具有修正性。城市规划的编制需要历经漫长的时间,这是由于城市发展涉及的影响因素多,关系到的问题较为复杂;规划编制中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非技术因素,比如不同专家主观意见、政府部门政策的倾向性、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等。
第二,城市规划环评具有制约性。在城市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城市规划与其他环保规划、生态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对城市规划调整的随意性较大。规划环评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对于城市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能够防止规划调整的随意性,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
第三,城市规划环评具有科学性。城市规划中对城市人口规模、人均用地、产业布局等项目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定量分析,而对于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较为粗略,科学性不强。规划环评借助定量分析,可以对规划实施后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发展变化趋势,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使得城市可在发展中改善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因此,规划环评对城市规划具有科学的指导作用。
1)评价模式问题。国际上在规划环评方面提供了前车之鉴,主要采用了“自我评价”模式。在借鉴、参考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发展现状,目前我国规划环评的工作思路为效仿建设项目方法,也就是以第三方评价为主。虽然第三方评价方法可以保证规划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但是规划编制难以介入,已经制定的规划方案、环保措施无法发挥实质性作用,也难以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2)规划实施过程的多变性。由于各类规划是在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和未来发展环境条件预判情况下编制的,而影响规划实施的各种因素,包括省市乃至国内外经济、金融、产业、资源等的宏观调控政策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规划方案的实施过程及结果也必然随着内外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时,依据规划目标指标、用地规模等进行的环境影响预测就变得非常困难,甚至可能与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偏差[1]。
3)评价范围问题。评价范围以及评价问题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评价范围的多少以及评价问题的多寡往往决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质量。纵观我国目前土地评价现状,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当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范围比较狭隘,主要集中在规划的经济效益、土地规划的可实施性以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上。此外,规划往往聚焦于项目完成之后,在项目展开之前,缺乏长远规划以及明确的目的,往往是出现什么问题就采取什么对策,往往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忽视规划的经济影响也是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1)加强不同类型规划环评技术与方法研究。规划环评虽然在我国发展了几十年,但是依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过去大量研究工作都停留在可行性分析、重要性论述方面,对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不够深入。新时期,想要全面发挥规划环评工作效益,其主要任务是将环评纳入各个行业发展决策与内部管理中,这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规划环评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有技术和方法推动,所以需要组织国家部门、市场第三方共同研究规划环评方法,并展开试点工作,由群众对环评方法可行性进行评价,这样就实现了多方评价方法,让评价内容、结果更加客观、更加有效。
2)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以工业区为例虽然困难和问题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规划环评编制人员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方法来降低不确定性发生的可能性。针对工业园区规划基础条件、具体建设方案等不确定性的分析结果,设置针对多个情景,分析和预测不同情景下的环境影响,为推荐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撑。规划环评报告可根据已引进的同类企业以及其他地区同类园区的情况进行类比估算,减小环境影响预测的偏差;规划环评报告提出园区要按照国家、地方要求针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改善目标开展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及整治,通过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引进一些科技含量高、污染产生较少的企业,减轻区域开发带来的压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需明确各产业的布局和占地面积,因此,规划环评可采用单位用地排污系数法等方法预测规划期污染物的排放量,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
3)开展战略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人民生活水平稳定产生较大影响的保护性相关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建立之前,通过对战略保护性的环境政策和评价的制定和执行,保证了国民和国内自然生态环境免受来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各种负面影响,这种预防为主的保护性污染生态环境政策和管理措施其实就是对战略保护性环境的评价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它是以系统综合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使命的,其评价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预防保护性污染生态环境的预防,为进一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及社会环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综合科学决策机制提供了便利,以进一步实现政治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共赢的战略性目标,是我国经济和发展管理方式走向生态化的必然选择[3]。
4)提高规划环评编制机构与从业人员的水平。依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加强环评重大宏观政策、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强化国家环评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模型标准化建设。开展涉及改善环境质量的环评基础性问题及关键技术研究。”规划环评编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需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综合水平;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及地方对环境保护工作及环评影响评价工作的要求,以及评价机构的需求组织专题培训,为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提供学习与提高的机会,规范管理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夯实环评的技术基础,使得城市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更加准确、有效、可信。
综上所述,规划环评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些许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环评的研究工作,推动规划环评体系发展。在日后工作中还需分析实际情况,采用正确的规划环评方法,从多方面保证规划环评工作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