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华详
摘 要:确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生根,必须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依法治疆论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新疆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的法治理念。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战略上谋划新疆长治久安的法治。四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法治体系。五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六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到新疆工作的方方面面。七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健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法治体系。八是依法治疆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政法工作队伍,切实解决人才短板问题。九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关键性的人”充分发挥出关键性作用。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法治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全面系统深入地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新疆工作,精准部署了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系列重点工作。特别是把“依法治疆”再次列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之首,表明了党中央对“依法治疆”工作的高度重视。确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生根,必须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1]。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政治性、理论性和指导性,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治的显著优越性与强大生命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2],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依法治疆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根本遵循。依法治疆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十一个坚持”的要求,把握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到总揽全局、牵引各方,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高度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新疆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治疆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治国方略,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依法治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主要内容,推进依法治疆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3]“当今中国正经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进行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创新。”[4]依法治疆的实践创新必须尊重历史发展规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必须坚定地行进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确定的正确道路上。要紧紧围绕“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凝聚依法治疆的法治共识;明确实现新疆长治久安是法律赋予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坚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规范、调控和保障作用,筑牢新疆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石。要坚持把依法治疆作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关键性工程,从新疆工作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依法治疆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强化依法治疆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等各重要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有效应对新疆工作所面临的系列重大风险挑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依法治疆的理论引领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坚持和发展中國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法治保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充分体现。依法治疆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持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依法治疆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5]深入推进依法治疆,确保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必须认真总结和运用我们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坚持围绕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新疆实际、具有中国新疆特色、体现中国新疆社会发展规律的法治建设理论。全面依法治疆对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和引领性的重要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既是新疆治理体系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新疆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提升。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1]。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践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引。
(三)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疆的核心力量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核心力量。各级党委要对标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2],全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依法治疆中的系列重大问题。首先,准确认识和把握法治新疆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关键点。要把握各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发展和稳定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法治新疆建设中的关键点和难点问题、涉外法治和新疆治理中的战略问题、新疆社会治理中的根本性问题等。其次,准确认识和把握加强党的领导是依法治疆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致的。依法治疆的“法”是服务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法治之法。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疆的领导,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再次,党的领导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根本政治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就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准确落实。落实依法治疆的各项措施,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疆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依法治疆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疆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确保通过法治保障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得到完整准确贯彻落实。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凝聚人心为根本的法治理念
(一)全面依法治疆最可靠的主体、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和力量源泉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
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利益而生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属性是人民性。保障、促进和引领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是依法治疆最重要的追求。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6]。依法治疆必须坚持为了新疆各族人民群众、依靠新疆各族人民群众、造福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坚持把体现各族人民群众利益、反映各族人民群众愿望、维护各族人民群众权益、增进各族人民群众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疆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积极回应各族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各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在全疆各地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规范”的主题宣传工作,根据各地和行业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宪法法律进机关、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媒体、网络、公共场所、宗教活动等场所。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全面深入开展系列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让宪法、法律意识融入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之中。要通过依法治疆工作的持续全面深入推进,广泛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共同推进依法治疆的意识、共同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能力。
(二)依法治疆必须坚持以最广泛地凝聚人心为战略根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特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全面依法治疆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各族人民群众,法治新疆建设必须坚持为了各族人民群众。各族人民群众是维护新疆社会长治久安、推动新疆改革发展的根本力量。完整准确理解和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要把凝聚人心作为依法治疆的战略根本。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守人民立场,树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最大限度地赢得人心、凝聚人心,汇集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的磅礴力量,构建起维护新疆长治久安的铜墙铁壁。依法治疆必须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重要衡量标准之一。依法治疆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坚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各族人民群众在法治中感受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持续增强。因此,必须坚守初心、为民谋治,坚持以建设讲宗旨、有情怀的法治新疆为落脚点,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增强依法治疆的民心凝聚力。同时,应依法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正能量,共筑反恐维稳的铜墙铁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疆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管理与服务法治制度;健全和落实好依法治疆的法律措施,把好依法严控的关键环节;坚持提高反恐维稳的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7]。推进依法治疆的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全面动员各族人民群众、全面依靠各族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共同打好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
(三)法治是实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明确推进全面依法治疆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依法治疆就是要让宪法法律走入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就是要让各族人民群众充分掌握宪法法律。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才能有效保障新疆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是一项系统性的重大工程,必须坚持高位推动、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实施,必须更加注重各方面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个方面所需要的法规,以全面提升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完善法治新疆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在全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地强化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应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新疆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发展、化解各方面矛盾、维护社会长久稳定、应对国内外风险的能力;应多谋反恐维稳的长远之策,多行长治久安的固本之举,有效应对国内外“三股势力”的挑战,防范影响稳定的风险;应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斗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法治新疆建设实践必须积极回应各族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系统研究、深入谋划和切实解决法治领域各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解决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用法治保障各族人民安居乐业。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战略上谋划新疆长治久安的法治
(一)必须明确依法治疆的路径方向
法治新疆建设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更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都离不开法治新疆建设。保障这个大系统的统筹协调运转,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发挥法治新疆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8]。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走对路、把对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是法治: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维护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高效更加稳健,为依法治疆和法治新疆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制度保障。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2]。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界人士队伍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是关键。强化依法治疆的法治是一项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工作,有利于新疆經济高质量发展。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新疆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夯实法治基础。
(二)必须在彻底解决思想模糊认识上下功夫
坚持以更高质量的依法治疆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保障新疆的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依法治疆肩负的重任与使命不容置疑、不容忽视、不容歪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既要注重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要坚决避免照搬别国的做法和模式,更要坚决抵制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歪路邪路,澄清错误思想和认识,在法治斗争的实践中全面提升依法治疆工作水平。要重点解决好不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疆的问题,总认为老办法管用好用方便、依法治疆程序烦琐见效慢。要解决好不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疆的问题,对解决具体问题的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规定不清楚,总认为有过去现成的方法套路可以对付。要解决好不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疆的问题,总感到问题敏感、问题棘手,对如何适用具体的法律规定心中无数、难以决策。依法治疆实践中遇到的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等具体现象,根源上都是对依法治疆的重要性、战略性认识模糊所致。这往往导致前期工作不到位、解决问题措手不及、善后工作不规范,严重影响了依法治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导致依法治疆未能充分体现出应有的刚性和温度,失去了法治的引领性、导向性和约束性。因此,必须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持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疆重要性、战略性的认识,真正从思想认识的深处、战略谋划的高度、推进落实的细处,把依法治疆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普法学法用法工作,完善法治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要通过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保驾护航。
(三)必须在解决法治新疆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上把好关
法治新疆建设强调法治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的基础作用,突出以人为本、追求实质公平,侧重良法善治。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是正确法治实践的先导。解决法治新疆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需要科学处理好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坚持系统思维;既深化理论研究,又深化法治实践;既加强顶层设计,又尊重基层创建;既坚持统筹推进,又引领重点突破;既注重核心制度建设,又强化综合措施配套;既突出目标引领,又坚持效果检验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在统筹推进依法治疆的实践中,要更加重视厉行法治,坚持以深化依法治疆的实践检验法治新疆建设的成效,着力在法治新疆建设上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新疆工作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好地把依法治疆的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强大效能。因此,依法治疆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工作,都要在增强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通过全面依法治疆不断解决问题,实现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确定的长治久安目标。
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法治体系
(一)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全面依法治疆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题中应有之义。宪法是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依法治疆坚持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顺利实施,这是增强新疆治理体系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的法治基础。坚持推进新疆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在宪法范围内和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实现新疆社会治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确保新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必由之路。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才能有效保障新疆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的共识。在统筹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实践中,在推进新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新疆应更加重视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持续夯实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基础。
(二)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法律和制度执行力的集中体现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疆方略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更为发挥法治在新疆治理中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提供了遵循。新疆治理体系是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管理地方的法治制度体系,包括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等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规范。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新疆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筑牢法治之基、发挥法治之力、厚植法治之势,促进依法治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法治措施。
(三)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依法治疆需要用法治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复杂关系和深层次问题,依法保障和谐稳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特别是要为改革发展稳定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稳定与发展是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坚持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促进维护和谐稳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的法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依法治疆应重视发挥市场经济固有规律的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等价交换、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则。实现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為的惩处力度;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保障新疆经济安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确保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解决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冲突等深层次问题,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推动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这一系统工程稳定运行
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最基本、最突出的特性。“从制定良法到实现善治,需要借助法治政府的力量;从司法运作到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法治政府的协调配合;从尊法信法到守法用法护法,也需要法治政府的典型示范。”[9]因此,要更加注重整体谋划、协调推进,统筹预防、治理与调控各方面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疆的重点,需要率先突破。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依宪施政,不断提高法治判断力、法治领悟力、法治执行力。政府要带头依宪依法履职尽责,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法精准破解矛盾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保持社会大局长期稳定,促进和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明确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为“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坚持围绕依法治疆健全和落实行政法规体系与执法责任制
依法治疆包括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依法治疆须着力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法规规章的制定应坚持从促进、引领和保障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导向和社会效果导向,持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疆的必然要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法治新疆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依法治疆是建设法治新疆的主要措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新疆的基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是依法治疆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重点推进、率先突破。基层治理是依法治疆的基础,也是厚植党执政兴国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礎。依法治疆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基层是依法治疆的重点区域,是各族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行为培养与发展的重点群体。因此,应坚持加强基层治理的法治建设,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养成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充分表达利益诉求。要重视发挥乡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德治、法治与自治相结合治理机制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要坚持源头治理,让法治新疆建设的治理能力得到充分释放,从法治层面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依法治疆应围绕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发力
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要持续提高谋划和推进平安新疆建设的能力水平。要准确把握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建设的基本要求,树立科学理念,增强法治引领性、保障性;完善工作格局,增强平安新疆建设的法治协同性、规范性;健全群防机制,增强平安新疆建设的法治共治性、共享性;创新方法路径,增强平安新疆建设的法治针对性、实效性。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疆需要坚持系统思维、目标导向,突出法治机制和体系能力建设,着力巩固提升新疆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预防性地方法规制度,推行“枫桥经验”,持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保障,提高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地方法治体系,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依法优化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四)坚持加强法治新疆建设工作的督察促进
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情况作为依法治疆工作督察的重点,深挖依法治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力。依法维稳是基础和关键,涉及新疆工作的方方面面,事关百姓利益。加强督察和发现一线执法机构中的具体问题: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制度“缝隙”,街道社区、村组法定权限、承接上级下放的执法事项、承担属地管理兜底责任中存在“接不住”“管不了”的法律风险,以及律师参与法治新疆建设的情况,努力把督察效果转化为促进法治新疆建设的新动能。应强化依法治疆工作督察的政治和法治属性,共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成督办压力。坚持突出政治站位与任务导向,对各级和各方面形成问责压力。敢于突破行政层级和属地限制,实现依法治疆各领域各方面的巡察全覆盖,形成落实依法治疆的普遍压力,促进法治新疆建设全面推进。
六、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到新疆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新疆建设,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法治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坚持重立法、保善治的原则,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统筹国内国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领域协同立法格局,探索多方协同立法的工作机制,实现以良法保障善治共治、促进改革发展,增强依法治疆的法治保障力。重点是尽快完善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法治机制,确保依法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新疆长治久安。应坚持突出新疆地方立法特色,加强涉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地方立法;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的立法、执法和普法检查考核工作,切实解决有法落而不实、落实无抓手和落而无效等突出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抓紧补齐涉及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金融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遏制打击“三股势力”的法律短板。坚持从新疆区情实际出发,持续加强依法治疆的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急需的地方法规制度。
(二)厚培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重点,全民守法是基础。地方立法应坚定探索适合法治新疆建设自身特点的路径,着眼提升新时代依法治疆工作水平,坚持深谋远虑、超前谋划、精准设计,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和法治施行的监督工作。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全面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精髓,认真总结我们党长期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精准把握法治新疆建设的关键点,坚持在立足新疆区情实际的基础上,充分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法治的智慧,重视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不断丰富和充实法治新疆建设的地方法规法治体系,不断取得保证新疆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法治创新成果。
(三)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和促进法治的公平正义
公检法司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司法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注意纠正工作中的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办案数量、轻办案质量,重口供、轻其他证据,重打击、轻防范,重惩治、轻矫治,重实践操作、轻理性总结,重办案业务、轻队伍管理等“七重七轻”偏差;在具体行使司法权过程中注意纠正立案监督、批捕起诉、审判监督、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以及执行监督五个环节上的问题。全体公检法司执法办案人员应坚持通过司法执法水平的提升,促进执法司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执法司法业务工作中把好定罪关、量刑关、程序关、监督关、底线关,确保法治的公平正义。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完善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反恐维稳常态化、法治化是一项战略工程,也是法治新疆建设的重大课题。新疆公检法司各机关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精神、法律规则、法定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事项处理上,既要沉着用力、步步循法,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坚持以执法司法水平的提升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疆,促进新疆工作总目标实现新飞跃。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依法治疆最重要最关键的基础
法治新疆建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疆各族人民群众坚信法治、自觉厉行法治,依法治疆和公民的社会生活才能真正走在法治轨道上。必须坚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普法责任的落实考核和责任倒查,统一编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把宪法法律作为共同责任明确列入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持续开展宪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全面深入持续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内容上坚持取材于新疆和国际反恐斗争的真实事件、融会情理法,让一切持异见者无可辩驳;形式上注重法治性与文艺性相结合,让受教育者喜闻乐见;效果上做到于无声处听惊雷,让受教育者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坚持普法工作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应当特别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保障、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坚决从严惩治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者。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观念落地生根,真正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理念,让“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的宪法规定铭刻在各族人民群众心中,成为日常行为准则。
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健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法治体系
(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为遏制和打击国外敌对势力破坏新疆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支撑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发生深刻的调整变革,影响新疆实现长治久安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善于运用法治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的关键。从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现实来看,国际法对国家软实力的影响程度较高。我国要妥善利用国际法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必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通过国家立法遏制国外向我国传输“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想和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主义等“三股势力”。在对外斗争中,要敢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依法向破坏新疆社会和谐稳定者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依法治疆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有效联动,必须重视引导国际社会加强反恐合作,共同探索建立和平与武力措施相结合的国际反恐合作处置的法治机制,共同提高区内外、全国乃至国际社会的统一防范能力。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共同应对国外敌对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对我国的渗透破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应通过国际协作和国家立法的途径建立起各国共同加强预防的措施,增加依法落实治安措施的力量,并持续提高警察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反应能力;进一步把好国际立法关,使“或引渡或起诉”规则[10]便捷化,健全和严密现有的反恐规则与措施;依法明确各国务必善意履行条约的义务,同步加强政治遏制、情报共享、通讯畅通、警力处置与效率提升。
(二)加快依法治疆的涉外法治建设,提高依法遏制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法治能力
涉外法治既涉及国内法,也涉及国际法和外国法,既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等诸多环节,还包括国与国之间平等及互惠互利原则的遵循与落实等一系列复杂问题。重点突出“相互尊重、平等独立”和国家间“互不干涉内政”的国家主权观,禁止向我国境内输送“三股势力”,禁止破坏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禁止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禁止干涉我国宗教工作等。新时代,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可以通过国际立法、司法判例和遵循国际习惯等方式予以积极而广泛的推进,并且在我国的外交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依法治疆将进一步深化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和塔城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步伐,以双循环的中心枢纽城市和节点城市支撑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的优势,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大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工业园区的法治化建设,发挥园区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枢纽功能,形成国际投资贸易合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高度重视完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不断加大跨国合作防范和打击的力度。尽快与周边国家签署或完善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的合作协定,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充实地区打击“三股势力”的机构;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刑事司法领域相关国际公约的完善与落实[11],进一步优化依法治疆的国际法治环境。
(三)深化依法治疆的涉外法治,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上升为更多国家间的价值共识
当前,我国周边的国际环境仍然复杂多变,国际权力结构持续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信息化条件下的新疆地区周边国际环境,随时可能受到西方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我国与其他大国尤其是美国的“国际法斗争”呈愈演愈烈之势。我国涉外法治在“国际法斗争”中应在尊重现有国际秩序以及国际法体系的前提下,努力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上升为更多国家间的价值共识[12]。我国可以积极引领国际社会共同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共同积极应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特别是金融、科技、海洋、核、网络及生物等领域的恐怖主义犯罪,共同在国际法治建设中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1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贯通国内国外的维护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法治体系,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最大限度运用国际法、国内法、相关法域法律以及新疆地方法规,维护國家主权、安全和核心利益,维护新疆和谐稳定。坚持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及时有效应对国际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主义势力犯罪威胁的难题,引领各国合力打造国际反恐法治体系,共同积极履行国际公约条约,合力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努力采取个案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将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优化新疆长治久安的国际大环境。
(四)完善国际合作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措施,坚决斩断渗透破坏的境外源流
针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新动态,我国应进一步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组织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法治行动。新疆地方立法应严格履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的义务。建议全国人大加强签署与执行双边多边司法执法合作协议,赋予区内政府职能部门合力加强打击包括预备行为在内的一切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权力。同时,严格落实联合国反恐执行局根据安理会第2396号决议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外国恐怖分子,对返回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为避免外国恐怖分子以宣告失踪的方式逃避司法制裁,应坚持依法进行缺席审判。建议全国人大依据宪法完善我国的相关法治措施,加强边境管理等预防措施,防止外国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及非法资产越境转移,并完善相关法律。特别是要赋予公安、边防、检察机关等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或追查“三股势力”犯罪的需要,可以依法检查有关人员通信通讯等情况的职权,确保能够及时采取司法措施调查、起诉、引渡境外的“三股势力”分子。依法赋予相关职能部门查验身份证件等职权,并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对过境人员采用基于证据的风险评估、筛选程序,以及收集和分析旅行数据等识别构成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威胁的人员,依法落实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的对进入其领土的可疑恐怖主义分子及其随行家属采取适当措施的要求。建议全国人大加强立法,为打击恐怖主义犯罪赋予国内相关职能部门采集证据的权力,依法加强和规范证据的收集、采信与互认。建议我国加强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治框架下的全面合作,切实提高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法治能力,有效阻断破坏新疆长治久安的境外干扰渗透源。
八、依法治疆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政法工作队伍,切实解决人才短板问题
(一)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政法工作队伍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法工作队伍,这是落实好依法治疆各项措施的关键。政法工作干部既要善于抓住各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及时依法公正处置,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专业执法能力持续提高法治的公信力;又要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坚持将法、理、情有机统一起来,既能动之以情,又能晓之以理,还能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能够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让各族人民群众切实感到法治的公平正义。坚持加强政法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做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践行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坚持公平正义,认真履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二)加快布局依法治疆的涉外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从战略高度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涉外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积极适应反恐维稳斗争需要,逐步加大适应反恐维稳、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等需要的涉外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国际法学科体系和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国际合作、学习实践等方面的有效途径。坚持深化国际法、国别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复合型涉外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扎实推进涉外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培养。应特别重视加强新疆法律人才培养,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培养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依法治疆和涉外斗争实践难题的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队伍,为依法治疆的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
(三)加强依法治疆的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加强依法治疆的法学和法律研究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支撑。依法治疆的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既是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也是拓展眼界和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推动法治新疆建设,引领新疆法治改革与发展,深入促进依法治疆基础理论及部门法的发展,能够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够培养锻炼一大批高素质的国内国际法治人才。应高度重视加强依法治疆的法治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坚持统筹依法治疆与国际合作国家的法律比较研究,重视国际反恐维稳和打击“三股势力”的法律比较研究[14]。要全面提升预防、遏制和打击“三股势力”的法治能力,提升国际国内法治人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升依法治疆的法治和法律研究成果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全面促进依法治疆工作与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目标相适应。
九、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关键性的人”充分发挥出关键性作用
(一)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应重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特别重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借鉴历史上治理国家过程中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方面具体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到“资于治道”[15],精准做好依法治疆的各项工作。应引导领导干部注意避免只会“说官话”,缺乏教化之力,而使依法治疆失去“明刑弼教”[16]的教化功能。各级领导干部应坚持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依法治疆的具体问题联系起来。
(二)领导干部自觉做全面依法治疆重大决策部署的先行者
完整准确贯彻新時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疆工作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重点课程,努力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明白自己所肩负的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法律责任。切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来行使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升法治新疆建设整体水平,在法治实践中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让法治成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最强核心竞争力。坚持用法说理化解维稳矛盾,积极开展创意普法、增强宣传实效,激励党员干部争做依法治疆的实践者,坚决依法治理“姑息之弊”[17]。切实戒除依法治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疆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领导干部全面提高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疆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必须引导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疆实践中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疆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依法明确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在全面依法治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精准贯彻落实。强化领导干部在完整准确贯彻依法治疆上下功夫的责任担当,肩负起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使命,真正在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上谋划法治举措,不断增强推进依法治疆的行动力。为此,应坚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依法治疆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落实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能力,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强化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的法治理论思维,不断在依法治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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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