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波
我时常怀念我的朋友。
三年前的某个春日上午,他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下了两行遗书。两个小时后,他给一条幽默又励志的微博点了个赞。午后,他便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自杀,对他来说,好像如此之日常。此前一天,他写下一些凌乱的字句,“决定自然而然地来了。”
张一得的自杀也同样令人感觉突然。作为广州育儿圈的那个优秀的“别人家的孩子”,就读埃默里大学哲学专业的高材生,张一得的“朋友圈”停留在2月14日,配文里写着“生活还要继续,生活也还会继续”。
斯人已逝,留下不解的谜,没人知道事情何以如此。
他们是如此日常而平静地走向了那个“决定”,留给我们的,是更深的无力感。当转变为一种社会救援的视角时,这个问题变得更加宏大起来,社会如何以一种最合乎伦理的方式去回应那些理性的自杀?
2018年,一位29岁的荷兰女孩决定自杀。
1 月 26 日下午 2 点 ,奥蕾莉亚·布劳沃抱着一只粉色的玩具恐龙,听着她最喜欢的音乐,在好友们的围观下,她喝下了自己的处方药。她的朋友对媒体表示:“她脸上带着微笑,轻轻地进入了梦乡,非常的平静。”
四个小时前,布劳沃在脸书上发布了她的最后一条消息。“我正在为我的旅行做准备……从现在开始,我已经不能在这里了。”
同样是平静且理智地走向她渴望的决定。
事实上,布劳沃多方寻找安乐死的机会,她的精神科医生认为,她并不符合安乐死的标准,她也无法说服医生。但她长期经受焦虑、抑郁和失眠的折磨,有自残史,多次尝试自杀。前述那位朋友对卫报表示:“她的每一天如此艰难,处在深深的黑洞中,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想要结束一切的想法。她知道,死亡不可避免,无论以何种方式。但她想要有一种尊严地死去的权利,她想让其他精神病患者知道,他们也有选择的权利。这是她给世界的信息。”
这一年新年,布劳沃这样描述她作出的决定:“这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而且坦然地告诉了朋友和家人,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最终,是一家名叫生命终结的诊所通过了布劳沃的申请,为她提供了自杀协助,即安乐死的处方。
布劳沃之死得到了大量的媒体报道,她在社交媒体获得了很多支持者。尽管荷兰法律允许安乐死—当人们遇到无法忍受的痛苦、且无望得到解脱时,有决定自己死亡或者获得自杀协助的权利,但布劳沃的自杀,还是引发了全世界的争议。 原因无它,她不仅年轻,而且并没有绝症。人们担心,安乐死走得太远、太激进,甚至出现了立法上的滑坡。反对者最常见的观点呈现一种宏大的叙述:“安乐死的文化破坏了我们处理痛苦的能力,这对社会非常不利。”
基于同情心,人们对布劳沃以人道的方式离开世界而有所欣慰,但从社会接受的角度来说,当这种面对死亡的“勇敢”成为一种社会规范时,可能会带来诸多难以想象的社会问题。
很多自杀干预模型所起到的作用,比我们想象中要微妙,也并不能直接降低自杀概率,相反,它只是尝试性地调整自杀者的认知,至于作何选择,仍在于自杀者自身。
个体的同情和社会的接受产生裂痕,这样的争论可能会无休无止,恐怕也不会有答案。有必要把矛盾的焦点扭转一下。我们要讨论的不是安乐死,也不是自杀的文化意义,而是回归个体层面,我们如何回应一种理性抉择的自杀。
布劳沃自杀是一个特殊案例,她离我们极其遥远,是一个不可能发生在中国的故事,但她似乎又在我们身边,她像我的朋友那样,坦然而冷静地走向了那个决定。但我无法像布劳沃的朋友那样,坦然地接受他的转身。
现存文献大多围绕绝症和自杀来讨论,并认为极端的、无法治疗的身体疾病可能被接受为自杀的合理理由。
但事实上,调查显示自杀的因素里,疼痛并不是实施自杀的主要动机。相反,它是一个从社会、文化、家庭、个人或者种种负性事件的综合结果,剖开来看,心理痛苦,特别是抑郁,正是一个重要的自杀风险。
北京回龙观医院临床心理科医生童永胜曾给我们上过一次自杀救援的培训。他说,除了冲动性,自杀者的心理特征是矛盾的,想死、想活的愿望展开拉锯战。同时,一个人想要自杀时,思维、感觉和行为比较局限,陷入自杀,无法看到问题的其他出路。
毫无疑问,救援和干预是极其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自杀学研究表明,多数极端无助的自杀者,也会传达出求救的线索或提示。就像微博上的树洞,尽管很多人在此留下告别遗言,但本身也隐含着一种求救的信号。最有代表性的案例可能是网友“走饭”。她有两个微博,大号述说着生的痛苦,死的渴望。最后也有轻松的口吻,给世界留下了那句著名的遗言:“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有学者注意到了她两个微博号,对比研究发现,这种自杀倾向的表述,在小号上并不明显,更多是出现在公开性更强的大号上,这里有更强的互动性。从此可以看出,她本身有对互动的渴望。
在心理健康领域,当一个人作出“我想自杀、我不再想活着”的决定,一般会被当作精神疾病的症状。我们会以家长式的方式认为,可以治疗和改变一个人,帮助他活下去。
心理救援的普遍看法是,如果一个人在一段时间内有自杀的想法、冲动和尝试,将来他可能会感激自己还活着,我们的心理,会随着社会环境不断变化。
但有时并非完全如此,我进入一个网络自杀干预志愿者团队发现,很多干预回来的人,终于还是选择了自杀。对于一部分自杀者来说,“死亡好像确实是不可避免的”。
在人类的精神意图领域,很多科学技术、理论和方法,都可能会失效。自杀根植于本能,也来自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人有意识地选择自杀,正是人与动物的一个区别。
很多自杀干预模型所起到的作用,比我们想象中要微妙,也并不能直接降低自杀概率,相反,它只是尝试性地调整自杀者的认知,至于作何选择,仍在于自杀者自身。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曾兴起“垂死的尊严”(dying with dignity)运动。2018年,澳大利亚植物学家和生态学家大卫·古道尔—一位104岁的老人决定自杀。他没有任何疾病,身体状态良好,没有精神健康的困扰。他的人生过得很充实,只是不想再活了,他想以自己的方式跟世界告别。于是他规划好剧本,前往瑞士,在贝多芬的《欢乐颂》中永久睡去。
大部分媒体报道中,他被歌颂成一个勇敢的人。
过去,西方宗教里,自杀是一种弥天大罪,是对上帝权力的篡夺。教会禁止自杀,延伸至世俗的普通法—在10世纪的英国自杀,可能会被定罪,也会被没收财产,这种传统延续了好几个世纪。直到启蒙运动倡导理性主义,全面逆转了宗教对自杀的观念,其后兴起的浪漫主义思潮甚至美化自杀。
中国孝经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传统,奉行一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文化。这与“受之于上帝”是异曲同工的。不同的是,中国古代没有针对自杀的禁忌,屈原这样“杀身成仁”的自杀之举千古传唱,但无关民族大义和崇高理想的情感性自杀,远不是一种光彩的品质和道德,是一种失败者的体现。
20世纪前半叶,种族主义和优生学将安乐死演变成一种毁灭人道的手段。二战后,全世界的政治文化体制遭到年轻一代的猛烈冲击,迎来了一个解放个人权利的时代,医学、法律和伦理学的交锋和换位,对生命的意义和生命如何开始和结束提出了新的问题。
今天,自杀可以成为一种合法的自主选择,甚至也可能是经过医学和法律等方面充分考虑后,作出的深思熟虑的理性決定。死亡权成为一个一再被倡导的议题。
黄智生教授在一篇文章里写,我阻止你们自杀,并非干扰你们选择死亡的权利。我们数以千次的救援证明,绝大多数被拯救的人,最终战胜了痛苦。
我们有没有自杀的权利?
答案是有的。
自杀问题的背后,哪些议题消散了,哪些议题仍在?背后的争论围绕同一个问题展开—生命价值的判断。
一种价值认为:生命是一件值得珍惜的“礼物”,坚毅地活着,蕴含着一种美德。即便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对生命的放弃,也是一种更高层级的善与道德。“没有什么胜利可言,挺住就意味着一切。”里尔克的诗句,肯定的是生命自身的价值。
宗教里,生命来自上帝的恩赐,这种神圣性对应到世俗语境中,我们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词汇来描述。
死亡自主权兴起背后,这种价值似乎面临着失落的风险。自杀问题背后的价值判断,变得越来越简单、纯粹。“生活是一种简单的选择,快乐的时候,你可以好好生活,当你变得痛苦或者沮丧,你可以结束它。你不必为此受苦。”
自杀背后,广泛反映着对生命的不珍视、不颂扬。社会发现,人类的存在越来越难以说成一件好事,我们陷入了某种道德疲软。
“你只是不得不迎接你的到来。”
其实,生命本质是一种中性现象,它的价值,来自政治和文化的构建。仅仅从生命自身来看,它值得活,也可以不值得活。只是,这句话不该是一个陈述句,而该是一个疑问句。
重新问这个问题,我们有权利自杀吗?加缪在《西西弗神话》中说,自杀是唯一严肃的哲学问题。这个古怪的问答,蕴含的意思是,自杀可能是人仅有的权利。对他来说,自杀是终结世界荒谬的唯一之路,但西西弗并不自杀,加缪甚至说他是幸福的。
自杀权利的问题,不应该简单地回答,或者说注定不会有答案。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的黄智生教授编写了一个AI程序监控微博树洞里的自杀信号,持续多年组织志愿者进行自杀救援。他在一篇文章里写,我阻止你们自杀,并非干扰你们选择死亡的权利。我们数以千次的救援证明,绝大多数被拯救的人,最终战胜了痛苦。“我希望你们放慢脚步,不要轻易选择死亡这一不可逆的生命过程。”
朋友那个“自然而然的决定”令我困惑至今,我无数次想要在那之前问他:“那么,战胜不可战胜的痛苦,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