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毅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24)
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位于南部山区与北部平原的交汇地带,轨道沿线地形起伏明显,存在南高北低的特点,地貌以低山丘陵和冲积扇平原两类为主。现场勘察结果显示,地下50 m深度内主要包含人工对基层、新生代第四纪沉积层、中生代三叠纪侵入岩浆层和古生代奥陶纪灰岩层。水系网络丰富、覆盖面积大,除黄河外,还有数量较为可观的河流和水库,地下水储量丰富,以孔隙水、岩浆裂隙水为主。项目所在城市围绕泉水发展起来的旅游业发达,在组织城市轨道工程设计及建设工作时,需充分考虑到地质条件、水文条件以及泉水保护需求等内容,做出合理规划,实现协同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旨在缓解城市路面交通压力,同时也考虑到现场施工条件以及城市其他领域的发展需求。在统筹兼顾的理念指导下,制定轨道交通的初步规划,形成研究报告,强调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泉水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经过持续性的技术论证与沟通后,最终生成适用于该市城市轨道交通布置方案。
以项目所在城市的地形、水文等多重条件为立足点,规划出两个施工阶段,以期提高施工的秩序性。其中,中心城线路和市域线路共包含9条线路,超200 km,在此基础上增设南北向、东西向线路,构成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体系,面向公众提供便捷化与高效化的交通出行服务。
泉水是该市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优势,项目规划阶段,需充分考虑到泉水的保护要求,协调线路与泉水的空间关系,施工场地不可延伸到泉水保护区内,同时也需保证泉水径流的完整性。
现场的岩溶分布状况、充填情况等均会对轨道工程的隧道施工带来影响。项目施工现场,低于结构板底10 m视为高风险区。在该区域施工需兼顾溶洞、土洞的处理要求以及泉水的保护要求,在顺利推进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进程的同时,避免泉水渗流阻塞。
施工现场还存在部分特殊性岩土,例如残积土、湿陷性黄土等,其回填年份不一,夹杂大量的碎石以及生活垃圾,各处的厚度也不尽相同,承载能力差异化现象显著,设计及施工中需对此类特殊性岩土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
(1)地下线。在土层下方开凿隧道,以便组织地下线的敷设作业,此方法在空间紧凑的城市核心区段较为可行,可以减小对地面交通的影响,达到缓解城市路面交通压力的效果。
(2)地面线。在地面敷设轨道线路,交通车辆在地上通行,规避了地下施工内容多、复杂度高的局限性,可以降低施工难度,施工成本也较低。地面线敷设对现场的交通状况提出较高的要求,可以应用于地面交通压力较小的施工地段[1]。
(3)高架线。在地面建设高架桥,通过此结构的设置,将轨道线支起,从而将交通车辆的通行场所延伸至“城市上空”,此举可避免线路施工过度占用地面空间。
项目所在城市的主城区交通流量较大,现状建(构)筑物分布密集。为减小施工对地面正常交通秩序的干扰,采用地下线的敷设方法,做好规划与建设工作。现场为洪积扇平原,土层类型丰富,包含硬塑粉质黏土、残积土、碎石土、胶结砾岩,在周边条件允许时,采取操作更为便捷的明挖法,完成车站主体及辅助结构的施工。考虑到地基的稳定性要求,利用分级放坡喷锚的方法予以支护;施作适量钻孔灌注桩和地下连续墙,两者共同构成支撑体系,保证施工安全[2]。
地下隧道施工采用盾构法,配套盾构机,装置按照预设的参数在土层中有序推进,依托于设备外壳的支撑作用,有效维持周边岩层的稳定性,避免坍塌。此外,在现场适配出土机,及时将盾构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运出洞外,以防现场堆积,再用千斤顶持续顶进,设预制管片,构成完整且稳定的隧道结构。现场分布季节性河流,考虑到此方面的影响,采取抗浮措施。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以及车站的功能需求,经技术论证后,采用到装配式地下车站的方法,其优点在于占地面积较小、施工效率较高,能够有效适应现场的土层条件,无论是防水性能还是抗震性能等各方面的表现均可达到既定要求。
基坑施工中,不再采用常规的注浆方法,选用非填充结构的强度支护方法,能够有效规避地下水道阻塞的问题。露天地面采取的是可渗透式的设计理念,避免地面积水。基坑下方有地下水,采取全封闭疏排措施,可以有效截断基坑与外地下水的水力联系,减小对地下水的不良影响。
城市轨道交通的施工量大、质量要求高,为达到提质增效的工程效果,施工团队以保证施工质量为前提,采取进度管理措施,消除施工中的阻碍因素。根据施工流程,管理总体上可划分为工程前期和工程验收两个阶段,各阶段均有其特定的作业方法,但基本目标都是创设安全的施工环境,兼顾多方面施工要求[3]。
(1)人为因素。在工种协调、分工方案、资源调配等方面,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消除人为层面的风险。
(2)环境因素。考虑到现场特殊的地质条件、水文条件、气候条件等方面,对施工以及周边生产、生活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面对此类风险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尽可能规避问题,若因特殊原因而导致某方面异常,则及时启用应急预案,做出响应,缩短处理时间,减小不良影响。
(3)技术因素。项目招投标计划、土建工艺创新等方面,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以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为支撑,高效开展工作[4]。
工程经验表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中,容易在移交验收阶段出现问题。为顺利完成移交验收工作,需要加强控制,提高规范性。移交验收阶段,容易发生验收资料遗漏。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专业内容较多,并且易遇到突发情况,随施工时间的延长,资料的完整性难以得到保证,而资料普遍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后续补充难度较大[5]。
针对工程验收阶段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两方面的措施:高度重视资料的管理工作,安排专员参与到施工全流程的资料管理之中,从源头避免资料丢失,确保工程验收阶段生成的资料具有完整性与真实性。应注重沟通,尤其是与后续单位的沟通,构建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免因此类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综合考虑到工程安全、质量、效率、效益多重要求,在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参与其中,做好施工期间的监管工作。通过监管方法的落实,可以给施工提供一道“防护屏障”,做到防微杜渐。监管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现场施工情况的调查、实施方案的编制、组织人员参与技术学习、建立并优化工作流程、按规范设置监测网、配合轨道工程完成验收。
(1)客观评价施工方法,对其适用性做出判断,即是否满足实际施工需求,应当保证施工方法与实际施工条件相协调,充分发挥出施工方法的应用优势。
(2)土建施工中,全面检验各项仪器,要求仪器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及较高的精度,将误差控制在许可范围内且尽可能减小误差,以免给施工带来错误的引导。
(3)土建施工过程中,以随机抽查检验施工质量,对实际情况做出评价,同时生成书面检查意见,若有不足之处则及时调整,在循序渐进的工作模式下,持续提高施工水平,全面保证施工质量。
(4)现场施工环境较为复杂,不可预见的潜在因素较多,若发生突发情况,第三方监管机构需与监理方通力协作,准确掌握现场情况,以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状态。
综上所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重要途径,为避免此类工程在土建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紧密结合现场施工条件,配置高素质的施工队伍以及质量达标的施工物资,形成合理的施工规划,采取与现场施工条件相适应的技术,在施工全流程中加强监督与管理,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土建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