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广州 511450)
土地勘测定界是为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对可利用土地的审批和管理的地籍等提供基础资料。因为测绘结果的使用目的不同,其对数据要求又有差异。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依据一般包括:《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等。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勘测定界工作,在各级自然资源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由有能力的勘测单位进行实施。
根据测绘目的以及成果使用情况,目前的土地勘测定界案件可分为常规用地报批的土地勘测定界、城市更新改造土地勘测定界、土地分类面积土地勘测定界和界址点放样土地勘测定界等。
(1)常规用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是指,根据用地单位提供的用地文件(包括选址意见书、预审报告书、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批准复函等相关资料),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测绘的工作。
(2)常规土地勘测定界的内容一般包括界址点的放样测量、权属调查、地类调查、土地分类面积计算和汇总、建设用地地类面积对照、界址点坐标表的生成、勘测定界图与勘测定界范围图的制作等。
(3)需要的图件和勘测资料:相关土地利用范围内的地籍图、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图、所利用的土地的权属界线图、地形图及地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4)常规土地勘测定界的工作步骤:土地勘测定界收件→土地权属调查→放样埋设界址桩→测绘地形图地籍图→地方坐标系转换→地形图坐标系→制作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面积统计表→制作局部统计图→制作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成果表、用地略图→填写电子报盘数据→装订刻盘。
①进行勘测定界之前的工作:a.接受委托。进行土地勘测定界的部门必须是有能力的、能够经受住审核考验的单位,并且这个单位需要具有用地单位或者相关的自然资源部门的委托书;b.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搜集用地单位提交的许可证或者意见书、经过同意的初步计划和相关的材料、自然资源相关部门关于这个项目的初步审核意见、委托单位和土地勘测定界单位要搜集相关的资料;c.踏勘调绘。依据以上查阅的文献材料,进行实地踏勘,明确现场的情况以及相关标识是否完好,这样有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然后要对目前的可以利用的土地范围内的地类接线进行现场的调查、行政界线以及地下是否有埋藏物,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目前的土地使用的情况来进行调查和核实。对于权属界线来说,要联结已经调查的地籍和材料,联系每一方的有权利的人员来进行制定界线,以此明确权属界线。将经过调查核实的各类界线测绘或者转绘在工作图纸上。
②平面控制测量。a.土地勘测定界平面控制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统;b.勘测定界首级平面控制网等级应符合表1要求;c.土地勘测定界平面控制网测量作业及精度的基本技术要求,遵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等。
表1 首级控制网等级要求
③土地勘测定界的技术方法——界址点的放样及界址的埋设。a.如果项目拟征地界线的行政隶属不同,应在用地界线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的行政界线交点上加设界标;b.界标之间的距离也是重点注意的一项,直线最长应为150m,应该设置界标在明显的转折点上;c.界标有多种类型,做常用的有带帽钢钉界标、喷漆界标以及混凝土界标;d.界址点编号也是有原则的,应该将可以使用的土地的范围为单位,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统一编号;e.为了检测界址坐标的精准性以及界址放样的准确性,我们可以在界址放样埋好以后,采用解析法进行界址点的测量;f.用解析法测量的相关界址点的坐标和以前拟用地界址点坐标的中错误差值应该控制在5 范围内,允许误差应该保持在10 范围内。
更新改造城市是指比较老旧的城镇、破旧的废弃厂子、老的村庄的更新改造。也就是对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生活的地区进行有计划的改建,更新改造由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省市开办部省合作,对节约集约用地的示范点工作进行推广。
更新改造中的整村改造,是指把一定区域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一起规划、设计、开发等。整村的更新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类型有:已有用地手续、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
(1)《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的内容包括封面、目录、相关的定界技术的说明、勘测定界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最新年份、二调)、关于分类的土地的面积汇总表(土规)、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更新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图斑与勘测定界图斑套图、勘测定界图纸、目前的土地利用图(二调)、目前的土地利用图(最新年份)、总体的土地利用的规划图。
(2)对于在整村更新改造范围内,符合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条件的土地,还需要按照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报告书格式,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根据用地单位或自规局相关处室提供用地红线范围,挑选所需时间的土地利用的状况数据,进行土地分类面积计算和汇总,然后编制成果报告书。如果仅是用地预审,则应编制《土地利用确认书》和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分类面积土地勘测技术报告书》的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土地类测绘技术说明、勘测定界表、分类后的土地面积汇总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用地红线图
界址点测量是根据用地单位申请,到实地进行界址点坐标数据的采集;实地采集界址点坐标时,需要用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实地指界、并签名确认。
界址点放样是用地单位提供需要放样的界址点坐标;用地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作业人员根据红线计算坐标;用地单位确认放样的界址点坐标后,按照坐标进行现场放样。
界址点测量、放样的土地进行勘测之后的定界报告书的内容包括首页、目录、相关的技术说明、勘测定界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勘测定界图等。
红线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规划文件提供的界线和界址坐标,常见的有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函等。国土文件提供的界线和界址坐标,常见的有预审报告、用地批准书、用地通知书、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现场实际测量,用地单位确认测量范围和界址坐标。根据旧有的图形,图解得到界址坐标。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土地勘测定界的测绘成果数据需要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广州2000 坐标系,但目前的用地资料文件多数采用1954 北京坐标系、1980 西安坐标系以及平面坐标系(广州的),在实际工作中都需要对其转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权属界线是各个权属单位土地面积计算和统计的基础。权属按性质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权属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有明确的权原文件或信息,按文件或信息的记载确定、争议土地、无明确权利人的土地。
地类是各个权属单位土地分类面积计算的基础,目前的土地分类一般采用最新年份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对于近期内完成用地结案的土地,应当根据用地结案的范围,适当调整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地类类型。
一般有弧段的处理需对其进行折线化,即把红线上的弧段用直线的形式表示。
建设用地对照时,应当注意三个节点。针对1999 年1 月1 日节点,目前大多采用1997 或1998 年的资料,如无1997 或1998年的资料,则采用1999 年资料。
综上所述,土地勘测定界随着建设项目用地的不断增加日益重要起来,所以说土地勘测定界必须要提出更加合理的方法,以此增强土地勘测定界的效果,使建设用地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为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