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涛
(邵阳学院 湖南省区域经济研究中心,湖南 邵阳 422000)
中国经济发展的下一阶段,跨系统融合既是一个大主题,也是一个大趋势。这种判断基于三个事实:第一,商品从“有形”到“无形”的全球经济活动变化,特别是发达经济体未来贸易行为的动态变化,表明这种跨系统融合正在加剧。第二,大量事实表明,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不是简单地抛弃传统产业,而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通过促进传统产业与新技术高度融合,发展新兴产业,从而实现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和优化升级。第三,当面临国内外经济环境日益不确定性增强以及双循环战略部署如何有效落地的双重挑战时,在现有信息化基建的基础上实现跨系统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文对跨系统融合理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对信息化基建的界定是建立在创新成长能否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推动区域产业升级的理解之上。从理论层面来看:在工业化后期,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驱动力较弱,而创新是最基本的驱动力;信息化既是工业化深化的推动力,又是推动城市化发展的拉动力,两者都与工业化、城市化相结合,成为推动工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更引人注目的内在特点是边际效益递增,具体表现为成本分担效应,即初期投入相对较大,但随着加工信息量增加,边际产出与边际成本的变化方向相反。从应用层面来看:信息技术强化了知识溢出,加速了信息传播,带来了数据爆发式增长,促进了技术快速而广泛扩散;利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区域创新主体能够以更快、更低的成本,持续地获取更多、更优的创新生产要素;通过“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实现自身的知识积累,从而促进创新能力跃升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还有助于创新组织改善内部管理,激发内在创新活力,进而降低研发成本,提高创新绩效等。
本文对跨系统融合概念的界定,是基于它的出现和存在是否不同于信息化发展本身,以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化整体提质这一事实。从典型事实层面来看:信息化不再是一个新的热点话题,信息化已经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石。例如,二十多年来,中国以信息化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在加强线上和线下融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都焕发出勃勃生机以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向消费和制造业领域渗透,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等论调,增强了人们对预判的信心。从学术研讨层面来看:信息化降低了交流成本,削弱了空间距离限制;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了要素市场和创新成果市场的运作效率;信息化促进不同地区、不同组织之间的研发合作;信息化促进创新主体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创。
分析国内外相关文献,基于信息化基建的跨系统融合已成为信息化对区域经济驱动因素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价值也日益凸显。毕竟信息化是新生事物,它的数据获取、思想跟踪、工具支持等都需要一个过程。因而在国内外文献中,对信息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隐性联系及其传导机制的研究更多地是片断式的,这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指导上都有其局限性。
本文的创新可能是:一是在研究视角上,突破以往单纯从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的角度解读信息化的研究范式,从多系统间跨系统融合的全新高度对信息化驱动能力实现再认知。二是在研究设计上,运用倒“U”型传导机制等工具,实现了从信息化基建与跨系统融合概念分离到信息化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机制分析。同时,运用“时空窗口设计”等工具揭示信息化驱动与区域经济发展隐性关联,分析了信息化驱动对区域经济发展分产业传导机制。
关于信息化与区域经济产出增长的关系,国外相关研究一直存在争议:这一争议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的索洛的“生产率悖论”和20世纪90年代格瑞里兹斯的“生产率误测假设”之间。前者认为,尽管美国公司在IT领域投入了大量资源,但从生产率的角度来看收效甚微,其代表人物包括罗伯特·索罗、查斯曼等;后者则认为,由于经济中难以计算的部分(例如,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中容易计算的部分为2/3,到20世纪90年代下降到1/3)比例上升,20世纪30年代建立的统计和计算体系已不再适用于衡量信息时代的经济增长,代表人物包括乔根生、斯特奥、奥林纳和西切尔等。显而易见,争论的表面在于信息化技术是否“有用”或“无用”,而争论的实质在于网络应用是否能改变经济活动的方式。换言之,如果诚如Brynjolfsson等在《第二次机器革命》中所描述的对新经济持怀疑态度立场[1],静态、孤立地(例如不考虑GDP核算模式的科学性,也不考虑生产模式对新技术的时效性)看待信息技术,很容易得出罗伯特·索洛所说的“新经济只不过是一场喧嚣的闹剧”的结论;相反,如果采用新经济赞成者的立场,动态、关联地(Jorgenson等基于阶段的考察、Byrne等基于增长核算框架的考察、Chang等基于行业的考察和Ketteni基于产业层面的研究等等)看信息技术,那么,由信息技术所推动的生产力增长奇迹并不只是“生产力幻影”的认识,它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2-5]。总而言之,国外研究对中国的启示是,根据信息化发展固有特点和中国具体的信息化实践,以创新的思路研究信息化对区域经济产出的影响,是实现信息化效益科学核算的关键。
在借鉴国外新经济怀疑论者立场的研究范式进行大量充分研究后,国内学者已开始认识到新经济赞成者立场在信息化研究中的重要参考价值[6]。徐升华等人指出,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本身的发展直接推动了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它与其他产业有着很强的关联性[7]。周勤等以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为框架,构建了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内生分工模型,并指出网络效应是影响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8]。蔡跃洲等将信息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划分为替代效应和渗透效应,前者表现为信息化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后者通过信息化技术对经济增长进行大规模渗透和应用[9]。上述文献虽并非从跨系统融合入手,但都发现了它的身影,如何克服传统研究中跨系统融合工具性缺失的问题,仍是一个难题。
中国对信息技术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其机制的研究,始于产业层面,并通过跨系统融合主题的实证研究获得了局部意义上的工具性突破。具体而言,目前有两类文献:一是信息化与多个产业融合的研究。汪斌等研究了信息化对各产业结构变动的复杂影响,发现中国信息化对第二产业的带动作用强,对第一、三产业的带动作用弱,并且信息产业自身的迅猛发展与其对其他行业的渗透与滞后并存[10]。二是信息化与单一产业融合的研究。通过谢康等的研究发现,两化融合对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中国的两化融合质量还没有达到最优水平[11]。需要指出的是,此两类文献所代表的两个方向各有利弊:(1)汪斌等考察了信息化与所有产业层面间的互动存在,然而,由于其对信息化构成要素的分类仍然停留在传统分类模式上,因此,对跨系统融合概念的思考仅停留在意识层面,无力对跨系统融合对区域经济的系统考察[10,12]。(2)谢康等将随机前沿模型作为一种创新方法,提取两化融合动态指标,考察传统研究领域中的两化融合,但其视域并未突破由信息化和第二产业构成的二元界限,同样难以形成对信息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统一印象[11]。换言之,深入研究信息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其机制,不仅需要引入信息化共同成长替代等级结构的思维取向和两部门运作模式的分析框架、倒“U”型传导机制的分类思路以及虚拟变量上时空分组的回归窗口设计理念等多项工具,更需要完美实现汪斌和谢康等研究取向的有机对接,由此可见,本文所面对的是大量数据处理和创新应用工作[10-11]。
本文旨在探讨新时期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与信息化驱动机制的相关性。已有文献更多的是将信息化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如何突破这一瓶颈,即如何构建信息化基建与跨系统融合指标体系,是本文进行深入研究的前提。韩先锋等的《信息化能提高中国工业部门技术创新效率吗》一文对本研究提供了支持,他们的做法是:首先,从信息化对技术创新效率的作用机理研究入手,剥离出信息化对技术创新效率作用的三个途径,即信息技术前向关联溢出、信息技术后向关联溢出、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域的互动性溢出;其次,在信息化对技术创新的非线性传导机制研究中,分别对信息技术前向关联溢出、信息技术后向关联溢出、信息技术在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域互动性的倒“U”型传导机制加以实证分析[13]。应当指出,尽管他们的假设和实证结果相互印证,但正是因为信息化对技术创新推动并非单纯的线性关系导致了这种倒“U”型传导机制普遍存在,这种做法反而增加了本文的困惑。对此,本文的应对策略是,将虚线旋转轴投影到原图的背景平面上,利用虚线投影将有关信息化的视域一分为二,即将研发部门至信息化一方区域理解为信息化技术创新区,而将信息化至应用一方视为技术扩散区(笔者根据韩先锋、惠宁和宋文飞的观点绘制图1)[13]。这种看似简单的处理方式可以带来两大好处:一是能使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概念具象化;二是能方便地与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实现对接。总之,信息化基建和跨系统融合指标体系构建正是建立在基于对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的基础之上。
图1 信息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分离示意图
本文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入手,建立了信息化发展指标体系。通过梳理发现,不同文献对信息化发展水平的评价方法有一定的差异:一是采用单一指标评价法,以互联网普及率、电信人均服务消费量等为单一指标,对整个信息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价;二是采用综合评价法,对各个指标进行加权综合评价,得出各个指标的综合得分。鉴于综合评价法相对于单一指标评价法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信息,本文选择了第二种方法,具体是采用Min-Max归一法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然后利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最后采用加权线性和的方法得到信息化基建的综合指标值。
跨系统融合指标体系的建立则比较困难,究其原因,是难以直接获取相关数据。幸运的是,以谢康和陈庆江等为代表的内涵式研究,即采用共生演化模式对两化融合进行动态描述为本文提供了新思路[11,14]。具体地说,从系统论的角度,可以将跨系统的融合理解为两大系统间协同演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两大系统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结果。式(1)是这种思想的鲜明写照,其公式为:
(1)
其中,x1、x2分别为经济分系统和信息化基建水平;r1、r2分别是它们的自然增长率;N1、N2分别代表它们独立发展时的最高水平;φ1、φ2为合作系数,分别指出前者对后者的带动效应和后者对前者的拉动效应。进而,如果以Battese和Coelli的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为基础,构造式(2)中的信息化基建带动经济分系统模型为[15]:
x1=f(x2,i,t)exp(Vit-Uit)
(2)
同理,构建式(3)所示的经济分系统促进信息化基建模型为:
x2=f(x1,i,t)exp(Vit-Uit)
(3)
(4)
(5)
其中,opt(x1)、opt(x2)分别代表前沿面水平。因此,根据式(1)所建立的理论模型,可用式(6)中合作系数的乘积表示信息化基建与经济分系统融合程度。
(6)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选取2009年至2017年中国省级行政区域数据,构建了旨在描述信息化基建与跨系统融合指标体系的一个宏观数据库。具体而言,本文所用的数据包括信息化基建、经济分系统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等系统方面的数据(具体见表1),并最终形成了包括30个省份的270个有效观测值的平衡面板。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的样本既有分类变量,也有分层变量。使用多维数据给本文分析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增加了研究的价值和可信度。
表1 指标体系及数据观测
为了更好地阐明信息化的作用机制,同时考虑控制变量选择的严谨性,本文借鉴Odedokun模型,在郭美晨等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信息化基建和非信息化基建两部门模型,以研究信息化基建部门对非信息化基建部门的溢出效应[16-18]。本文假设:(1)经济被划分为两个部门,即信息化基建(记为部门I)和非信息化基建部门(记为部门N);(2)信息化基建部门的产出对非信息化基建部门的产出有外部影响;(3)劳动力和资本仍然是两个部门传统的两大投入因素;(4)它们之间的产出函数不同,各自的相对边际产出也不一样。公式如下:
YI=f(KI,LI)
(7)
YN=g(KN,LN,YI)
(8)
Y=YI+YN
(9)
K=KI+KN
(10)
L=LI+LN
(11)
式(9)、式(10)中,LI、KI、LN和KN分别代表信息化基建部门、非信息化基建部门的劳动投入和资本存量。将式(8)微分后得出:
(12)
一般认为,经济均衡的条件是两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MPLI、MPLN与资本边际生产率MPKI、MPKN之比相等,即:
(13)
鉴于两个部门间存在边际要素生产率差异的可能性,进一步根据Feder方式对两者关系进行定义:
(14)
换言之,MPKI/MPKN=MPLI/MPLN=1+δ,其中,δ代表了生产力导数。很明显,若δ=0,则表示两部门劳动和资本边际生产率的比率相等。除此之外,可以看出δ取值区间为[-1,0],也就是说,越接近于0,说明两个部门间的边际生产率差异越小;越接近于-1,说明两个部门间的边际生产率差异越大。如用式(14)代入式(12),整理后得:
(15)
进一步,对式(7)、(10)、(11)作如下变换:
(16)
dKI+dKN=dK
(17)
dLI+dLN=dL
(18)
将变换所得代入式(15),同时等式两边除以Y,得到:
(19)
(20)
其中,Yi,j表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INF_INFRAi,j表示信息化基建水平,INF_OTHERi,j表示跨系统融合水平(信息化基建部门与经济分系统、第一产业部门、第二产业部门和第三产业部门间等),此外,还有省份固定效应λi和年份固定效应θj。
表2为式(20)对信息化基建和基于经济分系统跨系统融合的基准回归检验结果。从横向来看,先将该表回归结果按时间划归为三个样本期,其中列(1)~(4)为全样本期(2009—2017年)回归结果,列(5)~(8)为前期子样本(2009—2012年)回归结果,列(9)~(12)为后期子样本(2013—2017年)回归结果。然后,以核心解释变量,如基于经济分系统的跨系统融合(INF_ECO)为研究对象,分别对全域、东部、中部、西部等四个区域进行了对照研究。这样的研究设计使本文在全面理解和认识变量之间回归关系的同时,也兼备了结果的稳健性检验功能。具体而言,本文所关注的解释变量主要是信息基建和跨系统融合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其中,与跨系统融合相比,前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信息化基建。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是跨系统融合。通过信息化基建(INF_INFRA)指标可以看出,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显著为正。此外,系数随时间推移有明显的增加趋势。换言之,在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信息化基建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汪斌等的研究相比,本研究取得了如下进展:一是在进一步研究中,发现了信息化基建价值的动态趋强性;二是尽管在关键指标设计方面与汪斌等的研究思路存在重大差异,然而,结果都证实了当前阶段跨系统融合驱动能力相比信息化基建偏弱的事实[10];三是本文还截获了一个重要的积极信号,即跨系统融合与信信息化基建驱动力之间的差距正在缩小,具体表现是相关系数比在本文中为0.359,而汪斌等的文献中仅为0.161[10]。总之,本文的研究设计不仅提高了研究结果的可信度,而且丰富了此类文献的信息量。深入地研究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可以发现,相对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更容易从跨系统融合中获益(后期系数为前期系数的3倍多),与此同时,中部地区的状态从弱变强(系数不显著),而西部地区则从弱变得更弱(系数显著)。换言之,地区经济越发达,跨系统融合的价值就越明显,这从侧面证明了本文的研究价值。
表2 基准回归分析结果
式(20)为本文隐性关联和传导机制两个取向的研究创造了必备条件:(1)如上文所述,通过对信息化基建与区域经济分系统的跨系统融合进行基准回归,可以揭示信息化基建、跨系统融合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2)如本文所述,如果利用信息化基建与区域经济三个产业分系统的跨系统整合,本文将有机会在机制分析中验证信息化基建、跨系统融合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间的传导特征。
图2在式(20)所展开模型推导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理论角度论证了本文所讨论的传导机制问题,该图综合了后发优势、相互带动和信息产业驱动等三个理论,揭示了从跨系统融合的产生到如何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完整链条。具体而言,它可分为三个阶段:(1)后发优势理论阶段。以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和业务融合为表象的跨系统融合直接带来技术的创新发展(新技术);(2)相互带动的理论阶段。在生产领域进一步整合因特网提供的大数据基础和云计算能力(新技术),既推动了传统产业的变革,也推动了脱胎于现行经营业态、组织方式、管理理念的产业衍生(新业态);(3)信息产业驱动的理论阶段。新兴产业(新业态)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它不仅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协同进化,而且不断使信息技术成为经济增长的“倍增器”、发展方式的“转换器”和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对于表3~5中描述机制部分的经验检验,正是基于上面的两个假设。
表3 第一产业信息化机制分析结果
图2 跨系统融合机制图
以信息化基建(INF_INFRA)为例,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第一产业发展影响不大,一是系数不显著,二是系数指向不明。与基准回归相比,这一结论或许会为本研究提供更完整的信息,而随后的跨系统融合分析明确地证实了这一判断。具体地说,不考虑空间效应的全样本回归表明,信息化与第一产业子系统的跨系统融合不仅显著为正,而且前者系数的绝对值约为后者的6倍。不考虑空间效应的子样本回归表明,后期子样本系数绝对值是前期子样本的4倍多。因此,相对于信息化基建而言,第一产业受跨系统融合(INF_PRI)的影响更大,而这一重要发现,由于甄别手段的原因而被以往研究所忽视[19]。要深入了解信息化对第一产业产生影响的深刻机理,同时还需要兼顾空间效应,即从时空交叉窗口的视角进行分析是必要的,结果发现:(1)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跨系统融合对中国区域第一产业发展的影响日益深远(后期三个区域的系数值均显著为正,且系数绝对值不断增加);(2)相对西部地区的不确定性(局部系数不显著,但取值为正),中部和东部地区的第一产业均受到跨系统融合的显著正向影响。上述分析表明,中国信息化基建现状与国内第一产业对信息产业发展的内在需求间存在较大差距,即基础设施有效建设不是过剩而是不足。这一结果与史炜等在实地调研中的发现一致,他们认为,尽管在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下中国农村信息化发展迅速,但缺乏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内容,信息更新慢,信息针对性不强,信息传到村传不到户的现象仍旧十分突出[20]。此外,既有研究认为,在中国经历了近三十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之后,广大农村的信息化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新蓝海、新增量,而且还是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渗透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等[21])。再结合本文对跨系统融合的全新认知,有理由相信,信息化对第一产业的促进作用值得期待。
与表3所示的情况完全不同,从信息化基建(INF_INFRA)对区域第二产业发展的影响程度来看,全样本及后期子样本中信息化基建的显著性都达到了1%的水平。进一步观察发现,表4所示的跨系统融合(INF_SEC)指数特征与表3风格迥异:首先,不考虑空间效应的全样本回归中二者的表现恰好相反。该数据表明,现有信息化基建与第二产业子系统的跨系统融合并不利于第二产业自身的发展。具体地说,当INF_SEC系数值每增加1时,第二产业GDP水平将下降近13.4%。这个结论并不是孤立的,如果继续观察表4中跨系统融合在两个子样本期的表现,不仅系数值明显为负,而且这个数值的绝对值也在迅速增加,证明了我们刚才的判断;不考虑空间效应,如果将表4中跨系统融合的相关数据与信息化基建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无论是全样本还是前后两个子样本,结果表明,从显著的正向推进向显著的负向抑制转变已成为常态。换言之,大力推进信息化基建和第二产业体系的跨系统融合,将使第二产业本身的发展受到更多的制约,这是真的吗?时空交叉窗口的数据或许能提供更细致的观察,如果同时考虑时间和空间效应,那么:(1)全样本提供的信息是,虽然西部地区的跨系统融合在1%的水平上对第二产业的发展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中部地区处于中间,但同期东部地区的跨系统融合却在5%的显著水平上促进了第二产业的发展;(2)子样本提供的信息是,前期子样本在中西部地区的负抑制作用与后期子样本在中东部地区的负抑制作用交替发生,这再一次表明,现有的信息化基建和第二产业体系的融合状态对第二产业本身的发展是不利的。那么,这一现象是怎样形成的呢?对于这一点,史炜等学者的解释可以为本文提供参考:从20世纪末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国家监管政策和开放政策是推动跨系统融合的最大推动力[20];相反,中国两化融合的发展主要是在三网融合问题尚未解决、《电信法》尚未出台、独立监管机构难以发挥作用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通信产业与工业化生产的结合仍然十分简单而原始,电信运营商对工业的支持仍然停留在网络的建设上,通信信息领域的合作还很少。
表4 第二产业信息化机制分析结果
表5 第三产业信息化机制分析结果
有别于表3和表4所示的情况,从信息化基建(INF_INFRA)来看,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第三产业发展的影响呈现出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相互叠加的特点,即正向显著和正向非显著交织。与此同时,无论是从整体还是局部,全样本期间信息化基建均支撑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后期样本期间它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从跨系统融合(INF_THI)来看,第三产业似乎也继承了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鲜明特征,即第一产业的正向性和第二产业的负向性。总的来说,此时跨系统融合对第三产业发展的影响更多是正面推动的印象,表现为不考虑空间效应的全样本期间在10%水平上的正向显著性(较小绝对值),以及同样不考虑空间效应的后期子样本在1%水平上的正向显著性(较大绝对值)。进一步观察发现,如果将第三产业的跨系统融合与信息化基建相比较,跨系统融合水平的推动力量看似相对较弱,但随着时间推移,一切都在悄然发生改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仅从近期来看,第三产业中的信息化发展要比第一、二产业更值得关注。具体来看,在第三产业中,不仅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经济发展保持了积极影响,而且跨系统融合的力量也逐步得到彰显,第一产业的跨系统融合相对突出,第二产业的信息化基建表现相对突出。在考虑空间效应后,时空交叉窗口给本研究带来了三个重要发现:(1)对东部地区而言,跨系统融合不仅紧要,而且是加强的。具体而言,东部地区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的表现都是正向积极的,本研究表明,跨系统融合是相对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实践中不可缺少的客观要素。随着时间推移,无论是正向还是负向,东部地区受跨系统融合的影响程度正在不断深化,这一发现进一步证明了本研究的重要价值。仅在东部地区才出现的这种现象,其实说明这样一个事实:第三产业所占份额的增加是在服务需求增长速度(较高的收入弹性,较高的收入水平,较多的休闲时间,较高的生产信息化,以及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与服务供给增长速度(较高生产力的第一、第二产业)彼此增进下形成的。(2)对中部地区而言,跨系统融合表现趋于中性。具体来看,除了对第一产业的正向(显著)作用和对第二产业的负向(不显著)作用外,中部地区在第三产业的表现再次正负难分。(3)对西部地区而言,跨系统融合表现趋于明确的抑制性。具体来看,除第一产业出现微弱的正向偏向外,第二产业的负向偏向正在加强,而在第三产业中,这种负向偏向变得尤为明显并逐渐强化。
综上所述,在本文机理分析展开过程中,所得结论与基本回归结论不仅不矛盾,而且还形成了很强的相互印证,充分说明了本文机理分析部分的设计是合理有效的。
本文以地区GDP作为基准模型的被解释变量,同时指出解释变量中的跨系统融合指标由经济分系统和信息化基建分系统的互动关系转化而来。可见,虽然地区GDP与经济分系统二者间存在一定的异质性,但也难以避开它们之间的彼此关联,从而增加了基准模型回归分析中潜在的内生性风险。
对此,本文设计了两种类型的工具变量方法(IV)进行干预:(1)众所周知,OLS估计、ML估计和2SLS估计都是GMM的特例。当扰动项没有异方差和自相关时,2SLS是一致的、渐近正态和有效的,相反,如果扰动项有异方差或自相关,则GMM是最好的方案。因此,为了得到更稳定的结论,本文在双固定效应回归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解决内生问题的方法,一种是标记为IV-2SLS的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另一种是标记为IV-GMM的工具变量广义矩估计方法。(2)合理的工具变量不仅与内生变量相关性强,而且与模型中的随机扰动项无关,对于跨系统融合指标,本文的策略是选择了滞后一期和滞后二期作为其工具变量。(3)研究发现,在全样本期间,IV-2SLS方法与IV-GMM方法得出的结论有很高的一致性,即使是使用工具变量法,回归结果也与基准甚至机制分析回归中的结果高度一致,其中包括系数大小和系数取向。唯一明显的区别是,表6中第一产业的信息化基建(INF_INFRA)部分在IV方法的两次回归中均表现为负(不显著),但在表3的机理分析阶段表现为正(不显著),这似乎是矛盾的。但是,当我们进一步考察表3中的模型(1)~(12)时就会发现,这一偏差实际上强化了信息化基建对第一产业发展作用不足的判断。
表6 内生性干预结果
在研究中国双循环战略部署如何实现与内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的有效对接中,跨系统融合既是大主题,也是大趋势。本文运用倒“U”型传导机制等工具,实现了从信息化基建与跨系统融合的概念分离到信息化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机制分析。同时,运用“时空窗口设计”等工具实现了从信息化驱动与区域经济发展隐性关联揭示以及信息化驱动对区域经济发展分产业传导机制的阐释。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基准回归研究发现三种隐性关联。第一,有别于传统的观点,在未来的区域经济发展实践中,不仅信息化基建的价值依然存在,而且还有继续增加的迹象。第二,虽然目前跨系统融合的驱动能力不如信息化基建,但有事实表明,这种差距正在缩小。第三,区域经济越发达,跨系统融合的价值就越明显。
内部分形研究发现三类传导机制。第一,尽管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第一产业发展的影响较小,然而,跨系统融合对第一产业发展的价值却未来可期。第二,虽然信息基建在第二产业发展中的表现最为突出,但大力推进现有信息化基建和第二产业体系的跨系统融合的结果是,将使第二产业本身的发展受到更多的制约。第三,仅从近期来看,第三产业中的信息化发展要比一、二产业更值得关注。因为在第三产业中,不仅信息化基建对区域经济发展保持了积极影响,而且跨系统融合的力量也逐步得到彰显。
本文的政策建议为:第一,区域信息化的效价不能臆想化地由信息化自身的发展状况决定。若将“看得见”的信息基础比作人的左手,则“看不见”的跨系统融合即是人的右手,二者不可忽视。第二,在信息化发展过程中,人们无法简单回避区域异质性问题。若以区域性发展带动整体性发展,那么,同一地区的不同产业以及不同地区的相同产业,其政策都值得深入研究和提前布局。第三,长期来看,区域信息化建设的战略布局需要向跨系统融合方向倾斜。因为从比较发达地区的实践来看,跨系统融合必然会成为中国信息化发展的主战场,而从比较不发达地区的实践来看,也必然会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