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树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全党必须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做到难不住、压不垮,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革命精神和革命斗志,勇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意志品质,坚决战胜任何有可能阻碍中华民族复兴进程的重大风险挑战。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四个伟大”并首次把伟大斗争摆在第一位来讲,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近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已经多次强调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为全党在新的征程上,继续披荆斩棘、闯关夺隘、攻城拔寨,持续擂响了战鼓,吹响了号角,发出了继续革命、坚决斗争的最强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承担了专责监督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责,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负有重要使命,尤其需要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本领,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赶考路上,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表率,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中要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
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强化斗争意识
斗争精神是我们共产党人与生俱来的,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就是在新旧矛盾的斗争中实现,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巨大精神力量。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站位,认清职责使命,要从历史中汲取、于实践中积累、在挑战中强化斗争意识,顺应时代要求,担当政治责任,敢于善于斗争。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我们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的这场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就是一场场浴血奋战、艰苦卓绝的斗争,这一系列斗争伴随着党从成立到发展、壮大的每一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所取得的胜利和成就,无一不是斗争实践的结果,穿越风雨、历经磨难,斗争精神早已融入了我们党的精神谱系,成为共产党人鲜明的精神标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概括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这32个字无不蕴含着斗争的伟大,无不诠释了斗争的内涵。伟大建党精神终究是在伟大斗争中荟萃、凝结、升华、绽放,我们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就要做到在斗争中坚定信念,在斗争中展示担当,在斗争中许国许民。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从严治党是党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党的百年奋斗史,既是领导和带领人民推动社会革命的历史,也是自我革命、自我锻造的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但是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告诉我们,腐蚀与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敢于亮剑是纪检监察机关斗争精神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反腐败斗争中敢于唱黑脸,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抓下去。
迎接未来挑战考验提醒我们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爭。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我们已经昂首踏上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需要做好准备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前所未有,利益格局的调整、矛盾问题的尖锐、体制机制的障碍,都会在前进道路上给我们带来更多风险和挑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决心韧劲考验着斗争精神,抵挡化解影响阻碍中国发展的外部压力需要斗争精神,进一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把全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仍然依靠斗争精神。对此,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践行“两个维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保持战略定力,深化拓展斗争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有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但是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我们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增强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不满足于眼前的成绩,不畏惧于未来的挑战,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与违反政治纪律规矩行为做坚决斗争。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律检查工作是政治工作,必须坚持政治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始终聚焦“两个维护”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就跟进到哪里。把准政治站位,聚焦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党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政策举措加强监督,聚焦具体的人和事,坚决纠正不讲大局、违背新发展理念的现象,以“小切口”推动解决“大问题”。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清除党内政治隐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进一步突出人民至上,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坚决斗争。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关注的不仅是物质利益,还包括公平、正义在内的其他权益。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等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力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中央惠民利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民生领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领域不正之风。进一步用好党委巡察,灵活机动推进专项巡察,全面部署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中梗阻”,清除“保护伞”,整治“微腐败”。
进一步加强纪法威慑,与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做坚决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会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当共产党的官,当人民的公仆,拿着国家资源去搞行贿受贿、去搞权钱交易,这个账总是要算的。”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展示了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如磐决心。当前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要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权力集中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雅贿”“影子公司”等隐性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领导干部被“围猎”的土壤,加大追逃追赃力度。针对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的金融、政法、粮食供销、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多种力量手段,多部门联动部署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渐次达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效果,持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勇于探索创新,切实提升斗争本领
中国共产党讲斗争是有立场、有原则、有方向的斗争。我们既要坚定斗争意志,把牢斗争方向;又要研究斗争方法,把握斗争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探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需要时刻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定力和勇气,大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持续探索科学有效的方法路径,切实提高腐败治理效能。
在理念上,要强化系统观念,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把改革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来,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增强系统观念,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惩治腐败拓展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要解决认识上孤立、相互割裂的问题,摒除把“不敢腐”等同于办案、把“不能腐”等同于建立完善制度、把“不想腐”等同于思想教育的简单机械认识。要多管齐下,促进相互融合,打出组合拳,发挥惩治震慑、教育引导、查漏补缺的叠加效应,真正做实做细以案治本、以案促改工作,努力探索“三不”一体化推进的长效机制。
在组织上,要增进协同观念,构建立体监督工作格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各级纪委监委全面合署办公,依法行使监察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建立起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体系,这对于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着眼于增强监督的协同高效,必须要一手抓“覆盖”,一手抓“增效”,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同时推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融合,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促进治理的功能不断增强,持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在方法上,要树立精准观念,加大智慧审查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斗争规律,进一步强化精准思维,找准病灶、靶向治疗,在监督对象、重点、手段、尺度把握等各方面都要力求有的放矢、精确制导、准确适用。切实解决过去执纪监督办案中存在的“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看对象、不讲重点、不论方法的问题,切实解决在审查调查办案中随意性大、盲目性强、“按下葫芦浮起瓢”的问题。要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案件查办的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审查办案,不仅加强信息技术的运用来辅助和支持,更要树立强化信息化作战的理念来引领谋划整个案件查辦。通过汇聚全要素的信息形成资源数据库,针对典型违纪违法手法构建数据分析模型,运用各类信息化战法解决办案中各类人员关系梳理、异常行为发现、审查谈话突破路径选择等实战难题,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增强精准发现问题和审查办案能力。
(作者系中共无锡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