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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作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投资迎来调整。自2021年1 月1 日起,人社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5 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施。此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仅限于境内投资,但新的《通知》显示,未来将允许年金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投资范围中新增优先股、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永续债、国债期货等金融产品和工具。
消息一出,全网奔走相告。有网友留言:“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这寒冷的冬夜又多了一份暖意。”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用一组数据给出了回应——“年金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从原来的30%提高到了40%,理论上来说,这一调整可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 亿元的增量资金”。
同时,考虑到有些投资品种已不适应投资要求,此次调整出投资范围:剔除万能保险产品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调出保证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剔除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规避投资风险、保证年金基金安全。
本期刊载的《养老金改革需建立权益导向》一文也指出 “年金计划权益比例仍然较低”的窘境。文中说,三大支柱无论怎样改革,只要仍然依赖于固定收益投资,就难以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和“体面养老”。为此文章提出: 将“提高权益比例”作为养老金投资改革的基本取向。现在,从《通知》精神看,民之所望正是政之所向。